湘繡產品依據其創稿的新穎度、刺繡的精細度、裝飾的豪華度及其具有的欣賞價值與珍藏價值分爲:珍藏品、極品、精品、普品(合格品)。工藝質量一般用這幾個字來概括:平、齊、淨、亮、密、活。這幾項做到的越多檔次越高。並要求產品所用絲線光澤豐富細膩,顏色飽滿持久,具有韌性。所用繡地輕薄而不易變形,不易崩壞。繡品圖案典雅、精緻。所繡作品平齊、細密、勻、順、光、有靈氣、不呆板,有絲線的柔和光澤。作品具有不腐,不蛀,不褪色的特點。
產地環境
長沙並不產絲綢。考古發現,湖南的古代蠶桑區在湘江上游的零陵、衡陽地帶。唐、宋期間三百多年,這兩個地區每年要給統治階級賦貢紗羅或平絕二萬尺。後來由於歷代朝庭官家濫伐森林,致使水土流失,使湘南變成了紅壤乾旱地帶,曾經繁榮的蠶桑生產無形中消失。桑蠶的生存“逐水草而居”,一路沿湘江而下,向洞庭湖區發展。至元初,棉花的栽植迅速推廣,岳陽、常德、益陽等沿洞庭湖區域乃全中國十分重要的絲棉產區。岳陽、常德、益陽等沿洞庭湖桑蠶、木、棉基地是湘繡得以大成氣候的重要保障。
歷史淵源
湘繡歷史源遠流長,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從長沙戰國楚墓和馬王堆西漢古墓出土的大量繡品中,可以窺見當時湖南地方刺繡技藝已經達到令人驚訝的高度。1958年,在長沙楚墓中發現的龍鳳圖案繡品圖案之精美,繡工針法之細膩,早爲世人嘆而觀止。
1972年,長沙馬王堆西漢古墓中出土了四十來件刺繡衣物,說明遠在2100多年前的西漢,湖南地方刺繡即湘繡已發展到了較高的水平。“輝煌燦爛的楚繡與馬王堆漢繡,不但是中國刺繡史上足資驕傲與自豪的一章,也是湘繡順理成章的最初發展之源。”
湘繡在湖南民間刺繡的基礎上,還吸取了蘇繡、粵繡、京繡等繡系的優點,發展成爲清代刺繡藝苑的後起之秀。湘繡是在湖南民間刺繡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湖南民間很早就能夠刺繡。清代嘉慶年間,長沙縣就有很多婦女從事刺繡。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繡工胡蓮仙的兒子吳漢臣,在長沙開設第一家自繡自銷的“吳彩霞繡坊”,作品精良,流傳各地,湘繡從而聞名全國。光緒年間,寧鄉畫家楊世焯倡導湖南民間刺繡,長期深入繡坊,繪製繡稿,還創造了多種針法,提高了湘繡藝術水平。光緒末年,湖南的民間刺繡發展成爲一種獨特的刺繡工藝系統,成爲一種具有獨立風格和濃厚地方色彩的手工藝商品走進市場。田自秉教授在所著的《中國染織史》中指出:“湘繡的歷史,過去一般都認爲創始於清朝未年,最爲晚出。但自1972年長沙馬王堆一號墓出土‘絹地長壽繡’、‘絹地乘雲繡’、‘羅綺地信期繡’等精美漢代刺繡後,對於它的歷史有了新的認識。可以這樣說:湘繡是在清代後期形成了獨特風格的刺繡體系。”而“湘繡”這一名稱,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見稱於世。
20世紀30年代,湘繡的產值最高達80萬銀元,產品1/3出口。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西湖博覽會總報告書》“繡品”一節中,湘繡就佔了一半的篇幅。
新中國成立後,湘繡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20世紀50年代的“黃金期”。藉助毛****攜帶《斯大林繡像》等大批湘繡產品訪問蘇聯的“東風”,湘繡產品迎來了面向蘇聯與東歐的第一個出口高潮。中蘇關係破裂後,湘繡出口一度受阻,生產跌入低谷。
20世紀70年代初,進入產業調整期。實現了日用湘繡與裝飾湘繡並舉,同時由向蘇聯出口轉向對香港的轉口貿易。到80年代初出現“湘繡四大廠家”鼎立局面,形成第二個發展高潮。一直到1987年,湘繡都是湖南輕工行業第一齣口創匯大戶。
20世紀90年代初,進入“百家爭鳴”期。隨着鄉鎮企業和個體經濟的興起,“四大企業”只餘一家,企業起落成爲常態。
21世紀初,湘繡被列入中國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名錄。2012年前後,湘繡產業再次回暖,但持續時間短暫。
湘繡
生產情況
湘繡已有2500多年的歷史。西漢初期,湖南地區的刺繡技術已高度發達,可在漢代以後,卻莫名消失,直到清朝光緒年間,平江繡女李儀徽首創摻針法,才使湘繡重新崛起。1898年,長沙“吳彩霞”繡莊的開設,標誌着湘繡正式走向商品化的道路。
(一)原料要求。
1.絲線質量要求:真絲線用當地的皂莢仁溶液進行處理,再根據圖案的不同需要把一根絲線劈成成1/2、1/4、1/8、1/16乃至更細,一根線劈絲份數不少於16絲,128毛的真絲線。
湘繡
2.底料質量要求:優質庫緞、軟緞或軟質白畫布,並符合國家質量技術要求。
(二)畫面要求。
1.刺繡圖案:健康並具有美感。
2.刺繡圖案: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合法圖案。
3.圖案內容:以繪畫類、攝影類、書法類及其他美術作品。
(三)工藝要求。
以湘繡純手工傳統工藝制稿、選料、配色、飾繃、繡制、拆繃、整燙、飾裱、檢驗等工藝程序進行生產。
(四)針法要求。
採用湘繡傳統72種針法。分平面繡類、織繡類、網繡類、結繡類五大類還有後來不斷髮展完善的鬅毛針以及亂針等針法。
1.平繡類:以線平鋪料面的繡法。
2.織繡類:以線交織成一定形狀的繡法。
3.網繡類:是以各種色線相互牽連,結成網狀。
4.扭繡類:是以線扭結連環組成圖案,適於繡小件日用品和服裝上的圖案。
5.結繡類:是以線結成顆粒狀或圈狀,組成圖形或局部紋樣。
各種針法要根據畫面要求應題施針,順紋有序,不露底,繡面底料不得有針眼縫、色彩搭配自然,無線頭。
(五)裝裱要求。
湘繡
1.軟裱:要將剪下的繡片用真絲錦綾裝裱,圖案清晰、質感好、無氣泡,不脫殼,不斷裂,角度準確,絲縷直,紋樣正,通幅整齊。
2.硬裱:要將剪下的繡片用膠水貼在三隔板或纖維板上,繡片四周用卡紙裝裱。裝裱時要去污、清晰,繡面繃平、整潔、無漿跡、無髒斑。鏡框、鏡架規格正確,油漆光亮、本質表層無傷痕、斑節。畫面刺繡部分與裝裱幅面之比不得少於70%。
(六)質量特色。
1.產品所用絲線光澤豐富細膩,顏色飽滿持久,具有韌性。所用繡底真絲輕薄而不易變形,不易崩壞。繡品圖案典雅、細緻、有絲線的柔和光澤,所繡作品平齊、細密、勻、順、和、光、有靈氣、不呆板,區別於機繡。作品具有不腐,不蛀,不褪色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