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少女噩夢
那時,她們家有一套福利房,但沒有外公家的漂亮,她和媽媽在外公家進出多,爸爸事情忙,在家多一點。爸爸沒有外公家的鑰匙,她和媽媽有外公家的鑰匙。
她從幼兒園開始,就喜歡唱歌跳舞,敢於表現自己。在很小的時候,上臺表演就不怯場。她的作文也很棒。老師們都喜歡她。
其樂融融的一家,平靜的生活就在她八歲那年被打破。
八歲那一年的六.一兒童節。她作爲班上的文藝骨幹,也是班級文藝委員,參加了班上的兩個節目——最拿手的舞蹈和講故事。
舞蹈每天是和夥伴練習,講故事只能一個人練習。她講故事的題目叫《英雄外公》,是以外公的真實故事,再加上語文老師的藝術加工形成的,非常打動人。稿子已背熟,在班上已經排練了幾回,現在要加道具了。
道具是外公的軍功章。她早就給外公講過,外公答應給她用,只要不損壞不丟失就行。
她永遠不會忘記那天星期三下午的班會課。
下週一課間操開始六.一兒童節表演,在全校的大舞臺上。班主任要求每個節目先在班上走一遍。
輪到她的節目,每個都行,但就是講故事還沒有帶道具表演過,班主任不放心。讓她回家帶道具,在教室排演幾次,纔有把握上臺表演。
其實她在外公的家裡已經帶道具表演過好幾次了。家裡的人都對她的表演讚歎不已。
開始兩次,每回表演完,外公就將軍功章收回鎖好。
次數一多,外公嫌麻煩,不再每回收放。表演結束,看着她放在客廳電視櫃的抽屜裡,便不管了。
外公的生活非常有規律,每天午睡後,便和附近的老友殺兩局象棋,到她的學校接她放學。
放學後,她總是先到外公家,晚飯吃了,再由爸爸或媽媽將她接回家。上了二年級,她長大一點,學校離外公家比較近。外公就不用接她了,由她一個人先到外公家。
那天,她興沖沖跑回去,衝上三樓,將套在脖子上的鑰匙往鎖裡一插,門“咣噹”推開,一個不堪入目的場面映入眼簾。
沙發那裡,她的媽媽頭髮散亂,正慌亂地一手提內褲,一手放裙子,內褲沒提到位,裙子沒完全放下來,又去拉裙子拉鍊。
這時,另外一個矮胖男人,匆忙地一手抱衣服,一手抓褲子,光腚沒命地往衛生間逃。
那男人在逃跑時,還回頭看了一眼沙發。後來崔小文回憶這件事,纔想起他是找他的手提包,可能想帶走。一個黑色的手提包,很耀眼。
這個男人是舅舅的好朋友,叫馬少河。她平時叫馬叔叔。
聽家裡人說,他是搞房地產的開發商,很有錢。這個男人去過她家很多次,是外公家的常客。她認識那個黑色發光的皮包,是馬少河的隨身之物,經常夾在腋下。
崔小文當時不知所措,愣在原地,嚇得不敢說一句話。
過了幾秒鐘,她的媽媽大致收拾好了,看她還木呆呆地立在原地,看她一眼,用厭惡的語氣冷冷說道:
“你回來做什麼,不好好上課?”
母親的話,嚇得崔小文一哆嗦,才反應過來自己是回來拿道具的。她小聲說道:“我來拿外公的軍功章。”
“還不快拿走,在什麼地方?”
崔小文慌忙跑過去,拉開抽屜,抓了軍功章就跑。
剛跑到門口,一個讓她嚇得發抖的瘮人的冷冰冰的聲音從背後急促地傳進她的耳朵:
“站住!”
她嚇得一激凌,像有一塊凍冰鑽進她的心臟,不由自主地回過頭身來。說話的不是別人,正是她一向敬畏的親愛的媽媽。
王抗美用陰森的目光斜睨着她的女兒,看得崔小文腿腳發軟,只差跪了下去。過了幾秒鐘,王抗美才從口中吐出一句話:
“今天你看到的事,對任何人也不準說。只要你說一個字,我掐死你!”
當時,崔小文已經懵了。才八歲的小姑娘,哪見過這陣勢,哪看過親媽做這樣的事,對自己的女兒說這種狠毒的話。
她沒有聽到母親說什麼,耳朵裡一片嗡嗡聲,一動不動地立在原地。
“聽到沒有?對任何人也不許說。”
回過神的崔小文趕緊回答:“是!媽媽。”
“那還不快去!”
驚魂未定的崔小文如一隻受驚的小鹿,拉開門,往樓下飛奔。人回到教室,心還在狂跳。
在班上的彩排幾次不成功,連非常熟悉的詞也忘記。休息一陣,還是不行,老師當時問她怎麼了。她不敢說,只騙老師說一路奔跑,人跑累了,心慌,休息一會兒就好。
外公、爸爸他們去看她的表演回來,心裡都有一個疑問,爲什麼這孩子的表現前後判若兩人,想到可能是孩子怯場,不能傷孩子的自尊,便沒有過問。她的母親沒有去。
那一次的六.一兒童節,也是她最難忘、最悲傷的一次。後來兒童節,她基本不參加,參加也是混在集體裡,單獨表演,她再沒搞過。
老師開始還過問開導她,幾次後,老師見收效甚微,便不再對她多說什麼了。
連她最愛的舞蹈,無精打采的堅持到四年級結束,也不跳了。
她從此變得不愛說話,性格變得孤僻、有些神經質,還暴躁。不愛學習,只想交朋友。九歲開始談戀愛,還學會了喝酒,很多人不相信,但在她身上真實地發生了。
成績一路下降。也從那時起,她開始真正討厭媽媽,怕媽媽,長大懂事一點後,這種討厭變成了恨和唾棄。
每當她想起那句話,還不寒而慄。每當看到矮胖型男人,便想起那個圓滾滾白森森的大屁G,她就噁心。
有下輩子,她不會忘卻,也不會原諒。
當爸爸調到古蘭縣工作,她想跟着爸爸,離媽媽遠一點,幸好媽媽也同意。現在回想起來,爸爸調到古蘭縣工作,原來也是媽媽的“功勞”。
記得有一次晚飯後,媽媽對外公說,說了幾次她的消防店生意挺好,而爸爸還是一副院長,趁外公還有一定說話的能力,調到下邊的縣法院做個一把手,再調回來就容易轉正。
沒有多久,爸爸真的就調到古蘭縣法院了。
爸爸到了古蘭法院,工作很忙,很少回家。她不想市裡的家,有時想外公,不是節日或放長假,也不回去。要回市裡的家,爸爸去,她纔跟着去。
到了古蘭,她也想好好學習,重新跳她喜歡的舞。但數學已經落下太多,每次上課等於在坐“飛機”,加上遇到了幾個好朋友,他們都是不學習的料,時間一長,什麼都不行。
中途換了幾間學校,好多班級,還回過市裡。回到市裡,是她最不願意的事,更加劇了她成績的下滑和性格的變壞。最後連古蘭也無法讀下去,她也不想讀了,在爸爸和外公的央求妥協下,她才同意來這老村鄉鎮職高上學。
來也是打算讀着玩,混日子的。沒想到遇到了易詩,她們有共同經歷和愛好,有共同語言,她又重操舊業,跳起了舞蹈,並且有希望考上大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