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人選中,除了刑偵警長的人選檢察長的話語權更大一些,警察局長和治安警長任命,張鬆都擁有最大的話語權。
張鬆還決定着縣裡財政所所長的任命權,稅務局管地方稅的副局長的任命權……
權力不可謂不大,責任自然也很重。
好在這些年,陳憲爲了培養人才,在鎮一級就建立了一套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行政管理體系。
如今成立縣政府,張鬆無論是任命警察局長,財政所長,稅務副局長,都有現成的人才可備挑選,他只需要在沂源各鎮的警察局,財政所,稅務所中挑選過往履歷優秀的熟練人才就行。
所以,縣級政府雖然是第一次成立,但建立的速度卻一點也不慢,短短一個月,架子就完全搭了起來。
……
在對軍政系統的建設和升級過程中,陳憲順便進行了軍政系統的敘功和獎勵。
地盤的擴大,軍政系統的升級,自然就意味着職務的提升,而職務提升自然也就成了功勞獎勵的的一部分。
除了職務提升之外,陳憲還用土地對麾下所有的成員都進行了獎勵,哪怕最普通的士兵,也得到了各鎮農業公司十畝土地股權的獎勵。
陳憲將佔領地區的所有土地都收歸己有,並不是打算推行土地公有制。
他這麼做,一方面是因爲,在初期,爲了養比例超高的軍隊,而不得不全面控制土地,控制糧食。
另外一方面,他也是爲了培養麾下百姓將土地土地集中管理運作的習慣,而不是像這個時代的地主那樣,將土地拆分佃租出去,這種土地的運作模式效率太低。
將來,陳憲打算將各地農業公司的土地股份,以軍功的形式陸續賞賜出去,他希望,這些農業公司股份全部私有化之後,最終能保留下來,保留將土地集中運作的習慣和傳統。
除了賞賜出去的土地股份,軍隊擴大後,他還以職田的形式,向新兵發放了六七萬畝的土地股份。
所謂職田,其實就是用土地股份代替軍餉的形式。
這一次,陳憲擴軍到近萬人,如果發放軍餉的話,他手中的銅錢根本支持不了多久,用糧食發放則會迅速消耗他的糧食庫存,所以,陳憲向每個士兵,在他們家庭所在地,授予了十畝田地的股份作爲職田,承諾秋收之後,他們家庭所在鎮的農田收穫後,就發給他們以該鎮畝產的百分之七十計算的十畝地的收成。
這樣一來,陳憲就只用給軍隊管飯,而不用發放太多軍餉,至於股份田的信用問題,有老兵做免費宣傳,新兵很快就接受了。
陳憲佔領萊蕪縣之後,以強硬手段將全縣四十多萬畝耕地幾乎全部沒收,他有足夠的土地來進行分配。
陳憲招募士兵只招募十五歲到二十歲的未婚青年,這些青年大都不是家庭收入的的主要來源,將這樣的人抽調出來,不會對他們的家庭造成太大的打擊。
另外,陳憲還要求各地政府要優待軍屬,各地的水力工廠,建築公司,農業公司都要優先照顧招收軍屬。
陳憲治下的各地政府官員,基本上都出身於軍隊,對於照顧軍屬的政策執行非常積極。
北宋留下的歧視武人,歧視士兵的傳統,本就已經被金國百年統治消磨的差不多了,在陳憲這裡就更是反其道而行,大肆宣揚保家衛國的,當兵光榮的理念。
在這些條件的配合下,陳憲以不多的資源,就成功養活了手下上萬人的軍隊。
在民政方面,隨着陳憲大力建設水力工廠,大量招募工人,縣裡的一些赤貧百姓很快就被吸取到了工廠當中,當地的人地矛盾一下子就得到了解決,短短半年時間,萊蕪縣境內的流民都消失的無影無蹤,連縣城裡的乞丐都大都不見了蹤影,竟然出現了一副人人有飯吃的大治景象。
縣城裡原本仇恨陳憲,因爲恐懼才交稅,和參與督政院和鎮政府的那些地主富戶,此時也漸漸的嚐到了陳憲給他們甜頭。
首先是趕鴨子上架的那位鎮長,他很快發現,陳憲似乎真的不管他的事情,他真的可以做縣城大半的主,權力甚至比以前的縣令還大。
以前的萊蕪縣令別說管理整個縣,就算是在縣城裡,也有大戶和胥吏扯後腿,幾乎什麼事都做不了。
這位鎮長髮現,自己相比縣令,首先沒有胥吏扯後腿,陳憲派遣來的法院什麼的機構,除了拿走了斷案的事務和權力,其他方面,對他基本不干涉,而且陳憲真的就按照約定,將收到的一部分稅款交給了他,這可是一大筆錢,怎麼花都由他說了算。
這錢他貪污是不敢,審計局的人隔三差五的來查賬,但光是掌管這這錢的花銷,就已經是極大的權利了,修補城牆,休整道路,僱傭人工……這些事情背後都有不小的利益。
這位鎮長沒有多久就醒悟過來,自己接到手裡的不是什麼燙手山芋,而是一個大肥肉啊!
督政院裡的大戶們也漸漸醒過味來,看着被他們推出去當替罪羊的鎮長因禍得福,嫉妒心的作用下,大戶們也就嘗試着運用督政院的只能去去撤鎮長的後退,然後他們就發現,竟然真的有效!
這麼一來一往,遊戲很快就玩了起來,縣裡的大戶們很快就發現了這種遊戲對他們的好處。
這些大戶富戶本身就是一些非常精明人,他們很快就用手中的監督權從鎮長那裡換來了一部分權利。
在宋金期間,讀書人還沒有明清時期那麼多的特權,舉人秀才都是臨時的身份,三年內考不上進士,就作廢了,只有考中進士的人才有權做官,做了官纔算是士大夫。
沒有做官的讀書人,並沒有什麼特權,也就不存在明清時期的士紳階層,這個時代特權都集中在官員和他們的家人手中,這類人叫做官戶。
宋朝官戶雖然多,特權也多,但官戶相對於明確時期的士紳就少的太多了。
萊蕪縣的這些豪強大多都是土財主,在政治方面並沒有什麼特權,督政員監督權所帶來的隱形權利很快就讓他們欲罷不能。
所以,第二年陳憲宣佈重新選舉的時候,萊蕪縣的大戶們一下子變得無比積極,爲了爭奪鎮長和督政員的職位,大戶們花招百出。
不過這一年來,這些大戶也見識了法院的厲害,所以,在法院的監督下,在陳憲威名的威懾下,他們也不敢出格,只能向有選舉權的富戶們不斷的示好和許諾好處,無形中權利又開始向富戶階層轉移……
當然,這都是後話了。
等萊蕪縣城徹底穩定下來之後,陳憲將東莊子楊員外家,西莊子李員外家都遷移到縣城裡,將兩家的土地也都換成了縣城附近農業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