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第十四章做一對獵戶的夫妻

坐在馬上, 不能動彈的滋味真是非常難受,可李重心裡更擔心的是他的妻子。已經奔馳了很長時間了,這樣長時間地坐在馬背上也不知她受不受得了?還有彥朋受了重傷, 這樣的折騰對於傷口肯定是血上加霜。終於停下來了, 他知道目的地是山裡, 因爲他感覺到走了很長的上下坡路, 而且聞到山林樹木的氣息。然後他被帶進屋, 眼睛上的布條也被扯下來了——是一間草屋,彥朋被放在一張木牀上,他的妻子正抱着她的弟弟, 雖然一臉的疲倦,但神情像警覺的鹿子一樣。

“這樣就走嗎?他的頭值十萬兩黃金啊!”那名一直與彥朋同坐一騎的藍衣人說。高大的藍衣人看了看納蘭, 黑衣人也正看着她, 突然黑衣人說話了, “他是你弟弟?”——原來是一位女人。

“是!”

“放心,他還死不了。”

“請你們遵守諾言!”

高大的藍衣人這時發出令人心寒的笑聲, 他說:“諾言?殺手只認錢!”

“錢?僱你的人給多少?我給雙倍!”

“美人真是大方,可你不覺得事情得講究先來後到嗎?”

“不是說只認錢嗎?!”

“大哥,別跟她嚼舌根了!把人殺了,領錢去!”

“五郎,你以爲連目標人的真正身份都要欺騙我們的僱主會如約把錢給我們嗎?”黑衣的女人再一次開口說話。

“恩, 怎麼回事, 三妹?”

“這女人是當今的皇后!”

“什麼!你怎麼……”不等他問完, 黑衣女人就冷冷的說:“是剛纔打鬥時那些人說的。”

那刺客的大哥大吃一驚, 神經質地笑着走近納蘭, 用手捏着納蘭的下巴,把臉擡起來仔細打量着, 說道:“天子——天之嬌子,命就是好,娶了個這樣的老婆,這天下的一半便宜都給他佔去了。”納蘭何曾受過這樣的菲薄,氣的淚流出來,可還是狠狠的瞪住對方,那氣勢就像是以目光把眼前的人碎撕萬段。同她一樣的當然還有她的丈夫,幸虧刺客沒有注意他的動靜,他可是氣的渾身發抖,牙咬得作響。

“我們走吧!”

“不——三妹,恐怕我們更要殺人滅口。”頭目說着這話時下意識地看着李重,心裡在估量殺這個人的難度。

黑衣女人想了想,說:“但那也有可能是惹禍上身。”再看了看納蘭,說:“你願意既往不咎嗎?我們並不知道你的身份。”

納蘭眼睛一亮,馬上說:“我是守諾言的人,剛纔不是已經答應讓你們安全的離開嗎!”

得到這樣的回答,黑衣女人望了一眼那做頭的男人,意思是:你認爲如何?

高大的男人還猶豫着,另一名刺客就說:“三娘——就算她真是皇后,你以爲皇后同那些狗官就有什麼不同嗎?她的話就值得相信嗎?”

“不,我相信她並不單因爲她是皇后,還因爲她是一位拼命保護自己弟弟的姐姐!”

“三妹……你還想着那事?”

女人看着納蘭,動情地說:“她沒有丟下弟弟自己逃走。”

遲疑了半刻,又看看一直沒有說話、只用眼睛看着他們的李重,那名大哥終於說:“好吧,我們走!”

黑衣女人到門口,又折回來,從懷裡掏出一個小瓶子遞給納蘭,說:“一時你們也離不開這裡,把這藥塗在他的傷口上吧。”

納蘭對於這種出乎意外的好意略感吃驚,很快就欣然接過,並說:“謝謝!”

“如果認不得路就不要勉強了,每隔三五日會有一位採藥的老人上山的,你可以讓他帶路或者報信。”

得到更意外的幫助,納蘭想這人是一位情深義重的女子,至於做這殺人的買賣必定有自己的苦衷,就脫下自己的鐲子,交給她,說:“這是買你藥的錢,請你收下。”

那叫“五郎”的蒙面人,明顯是看見這隻名貴的鐲子又動了心,也折了回來,對納蘭說:“你想知道是誰僱我們殺你們的嗎?”

納蘭一驚,沒有回答,倒是李重開口了,“你知道僱主是誰?”

“同你們這些狗官打交道,不提防着點不行。我跟蹤了傳話的人。”

“那要知道這個的話要什麼價錢?”

“聰明!一個月之後,要是沒有通緝我們的消息,我就把這條機密賣給你。只是一條消息,就黃金一萬兩吧!”

“可以。你到華陽裡的宋府找宋延之。”

“爽快!那後會有期。”

等聽不到他們的聲響,知道他們是走遠了,李重一下子掙脫綁着他雙手的繩子,與納蘭抱在一起,深切地感受着這種劫後餘生的感覺。之後,李重察看彥朋的傷口,血已經止住了,可胸前的衣服被深紅的血染了一大片,真叫人觸目驚心!幸虧這草屋裡不但有兩張牀,還有棉被等物。他把彥朋的長袍和上衣脫掉,擦乾淨傷口,把剛纔那名女刺客的藥攪碎塗在上面——之前他已經很謹慎地試驗了,斷定真是療傷的藥。利索地做完這些後,他纔想到要查看周圍的環境。走出草屋一看,只見四面是巍峨羣山,林木莽莽,現在又已經是暮色四合,天地一片蒼茫,根本分不清南北東西。李重不禁嘆裡一口氣,看着憂愁又憔悴的納蘭說:“現在是不可能回去了,還是先歇歇吧。”

山裡的人家都是用松明起火和照明的,於是李重在簡陋的竈上找到了松明,就在彥朋睡着的牀邊起了一堆火,讓納蘭靠在他身上靜靜的坐下。他憐惜地撫着妻子的臉,儘管這張臉現在滿是灰塵,明亮清澈的神采還是一如平常,他柔聲說:“今天你肯定是嚇壞了……現在已經沒事了,我們已經安全了。”

納蘭深深的吸了口氣,雙手抱着丈夫的手臂,臉也貼在他肩上,片刻才說:“如果有事,那我們就是死在一起了……那樣我也心滿意足了!”

李重心一震,再也說不出話,只緊緊的把納蘭抱進懷裡,用力——再用力——

山中的清晨,鳥雀叫得歡快。李重睜開眼睛,感到自己竟然如此的大意——一覺到天亮。他懷中的納蘭察覺到他醒了,也迷濛地睜開眼睛,對着他微笑。低頭吻了一下,說:“餓了嗎,娘子?”

不說也罷,一提起來真是覺得飢腸轆轆,上一餐還是昨天吃的早點。李重又看了看彥朋,憂慮地說:“餓着可不行啊。”

“可是這荒山野嶺的……對,我們可以採野果吃!”

李重笑了,他說:“病人需要的是營養,我們也要補充體力,吃野果可不行。”

“那……”

“你看,牆上有弓箭。我出去打獵,順便探一探路。”

納蘭纔想起自己的丈夫不但是一位霸道的皇帝,還是一名出色的獵人。可一想到他要離開,哪怕是半刻,心就覺得不安。似乎是看清她的心思,李重又說:“放心,我不會去太久的;你留在這幫彥朋把藥換了。”

想到要照顧弟弟,納蘭才坦然接受這樣的安排。

太陽出來,漸漸的把山中的露水曬乾。納蘭打起精神,儘管她從沒有這樣飢餓過,撿了很多幹柴,在簡陋的竈上嘗試了幾次才能把火生起來,然後在屋後接了水煮開。她要給弟弟先洗淨傷口,再上藥包紮;等她做完這些後只覺得渾身無力,身體發虛,焦急地盼着丈夫回來。

正午時候李重回來;他原本就穿着騎獵的裝束,背了把弓箭,手上提着三隻野雞,風塵僕僕的。納蘭見到這樣的他覺得比任何時候的他都要英俊,有一股莫名的暖流。她第一次覺得幸福是那樣的實在:只要在想着他的時候見到他朝着自己走近。

李重一眼就看見妻子在院子裡對自己的回來望穿秋水,嘴角揚起又得意又欣慰的笑容,他把獵物丟在院中,倆人對望着,一時間竟有些傻里傻氣的只笑着,沒有言語。

“給彥朋換藥了嗎?”

“恩。”

然後看到竈中還有火,就笑道:“看來,皇后已經可以當獵戶家的主婦了!”

面對他的戲弄言語,納蘭第一次覺得心中坦然,她說:“既然你甘願做獵戶,我又何妨當回獵戶家的婦人!”

看她這麼得意,李重彎下腰把野雞提起來,放到納蘭眼前說:“那就麻煩娘子爲相公弄頓午餐吧!”納蘭眉頭皺了一下,可沒有退縮,伸手接過野雞,可料不到那雞還沒有斷氣的,這時使力掙扎起來,納蘭嚇一跳,手當然就放開了。看見這番情景,李重很痛快地笑了一陣,笑完了對滿臉通紅的納蘭說:“看來還是不行啊。只能讓我這個獵戶自己動手了!”

李重貴爲天子,可他天性堅韌,不喜歡事事由人伺候;在打獵這事上他習慣同侍衛們一起動手,不喜歡高高在上地等着人把肉割好呈上。他認爲這是一個完整的過程,自己必需親自去完成纔得到最大的樂趣。所以處理幾隻野雞對他而言不過是幾下工夫。他的妻子自然也不甘心做只等着吃的廢物,她很積極地把竈上的火升旺。李重看着她,不忍心破壞她的興致,但最後還是說:“我們在外面烤着吃不是更好嗎?”

“可我想煮雞湯給弟弟喝,他吃不下烤肉吧。”——相比之下女人的心思還是更細、更周到。

說到下廚,納蘭並非一無所知,出嫁之前她學習的很認真。

山雞的味道非常的鮮美,吃飽後的滿足感勝過平時吃一桌山珍海味,倆人又坐在院子裡。

“你說我們暫時不能出去?”

“我走了足三個時辰還看不到人家,想必這山離城很遠。我看彥朋的傷口正開始癒合,如果這時移動,傷口又會裂開出血的。所以我想暫時住下,不是說過幾天就有采藥的老人來嗎?到時讓他帶口信,讓人準備擔架來擡着走會好很多的。”

“恩……反正我纔不急着走呢……”

“怎麼,真喜歡做獵戶的妻子!”

“也許做獵戶的妻子比做皇后好。”

“恩?”

“做獵戶的妻子每天只要等着自己的丈夫回家,不用看見宮裡的女人臉上幽怨的神色和眼中藏也藏不住的嫉妒,更不用提防宮裡朝外不知什麼人懷着的複雜心思。”——這是納蘭第一次說出對宮中生活抱怨的話。李重心下一沉,他就是再不管宮中的事也不會不知道有這樣的情況,雖然這次遇刺針對的似乎是彥朋,但又怎能跟皇后脫得了干係呢!心情一時複雜,也不知說什麼話來安慰皇后,就幽幽的說:“那咱們就做一對獵戶的夫妻吧!”

這當然不可能是真的,可這話卻像一顆投進納蘭心湖的石子,引起越來越大的漣漪;很久很久的當初,納蘭曾想要同自己的丈夫在那高高的宮牆包圍的世界裡做一對最親密的夥伴,在那個高不勝寒的世界裡相伴一生——那是一個很合理的願望,既然命運已經安排倆人成爲夫妻了。可這個合情合理的願望漸漸的被打碎,當她以爲已經粉碎得不存在的時候,卻慢慢的修復了,最後在這幾乎與世隔絕的深山老林裡完整地呈現在她眼前。

他們不可能做一對獵戶的夫妻,這只是一句空話。可這又不是一句空話,而是她聽過的最實在的話。她沒有激動,只覺得從來不曾有過的踏實——她只是第一次有這種簡單的想法:只要在一起就足夠了。

這就是這個故事的結局:李重和崔納蘭,兩個清貴金重的人,經歷了十載有餘的逐水華年,最後在一處他們以爲永遠都不會來到的地方、一個與世隔絕的山林裡才心心相印,踏踏實實地有這樣一份心情:與眼前這個人相伴一生,不論風雨迷途,不論險惡交加,不論貴賤沉浮。

(全文完/西雅/200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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