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還在住院的沈宇法官倒是在我去看他時,針對您家這案子有了個計劃。”助理法官汪策看着我說,“我說說,小劉,你聽聽。”

“您說您說。”我洗耳恭聽,心想:只要別是“想當初,後漢三國年間……”就好。

雖然有愛情突然而至,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幹什麼的”以及“該幹什麼正事”,在汪策和商軍交鋒之前,我還是來到了東陽區法院執行局跟他商討一下計劃,也期向吳律師彙報。

“計劃就是:你跟吳律師跑一趟北昌區法院,看看這種情況下,能不能北昌區來拍賣!”汪策說道。

我腦袋搖得跟撥浪鼓似的,“我的汪法官哎,這可萬萬使不得,要知道,咱們是首封法院,咱們有絕對的拍賣權和分配權,而北昌區法院雖然也有商軍的案件在庭,但之所以他們一直按兵不動沒有和咱們這邊取得聯繫,不就是知道咱們是唯一有拍賣權的法院嗎?再說了,這權利一移交,我家這邊的父母官兒可就移換了位置了,人家北昌區可不管你是哪兒來的,回頭就算真賣了,說句難聽點的,分配的時候還不‘任人宰任人割’?那兒可就沒人給我們作主嘍!”

“小劉你言重了。”汪策笑道,“首先,法律裡規定,案件是可以有整案跨院移交的,你看啊……”他敲擊面前的電腦,隨後指指屏幕,給我念道:“這是2016年4月13日,也就是大約半年多前頒佈的,《最高法關於首先查封法院與優先債權執行法院處分查封財產有關問題的批覆》,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2次會議通過,2016年4月14日起施行的。裡面寫道:一、執行過程中,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凍結(以下簡稱查封)法院負責處分查封財產。但已進入其他法院執行程序的債權對查封財產有順位在先的擔保物權、優先權(該債權以下簡稱優先債權),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過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就該查封財產尚未發佈拍賣公告或者進入變賣程序的,優先債權執行法院可以要求將該查封財產移送執行。二、優先債權執行法院要求首先查封法院將查封財產移送執行的,應當出具商請移送執行函,並附確認優先債權的生效法律文書及案件情況說明。首先查封法院應當在收到優先債權執行法院商請移送執行函之日起15日內出具移送執行函,將查封財產移送優先債權執行法院執行,並告知當事人。移送執行函應當載明將查封財產移送執行及首先查封債權的相關情況等內容。三、財產移送執行後,優先債權執行法院在處分或繼續查封該財產時,可以持首先查封法院移送執行函辦理相關手續。優先債權執行法院對移送的財產變價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清償順序分配,並將相關情況告知首先查封法院。首先查封債權尚未經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應當按照首先查封債權的清償順位,預留相應份額。四、首先查封法院與優先債權執行法院就移送查封財產發生爭議的,可以逐級報請雙方共同的上級法院指定該財產的執行法院。共同的上級法院根據首先查封債權所處的訴訟階段、查封財產的種類及所在地、各債權數額與查封財產價值之間的關係等案件具體情況,認爲由首先查封法院執行更爲妥當的,也可以決定由首先查封法院繼續執行,但應當督促其在指定期限內處分查封財產。”

唸完條文後,汪策見我聽得如墜雲裡霧裡的表情,笑了,說:“沒關係,一會我可以給你整個兒打印一份兒,但是總結開來,其實就兩句:一是,案件是可以移交的,由我們來開具移交函,但是得經過北昌區法院同意;二是,移交後,你們的……哦,或者索性說,咱們的權益和權利是不變的。”汪策頓了頓又補充到:“甚至一點不變。”

事已如此,我不太情願地點點頭,心裡又想起那句話:死馬當活馬醫吧。我問汪策:“那如果我和吳律師去北昌區法院執行局的話,我們找誰呢?”

“我看了一下你家案件的卷宗,小劉,你還記得那‘第三家’麼?就是輪候的那家,叫趙穎的原告當事人,她那案子的查封法官是北昌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二庭的法官郝坤,當然,我和沈宇法官不是讓你們去找他,而是去找他們的二庭庭長。”汪策說。

“那總得知道人家叫什麼吧?”我問,“而且,還有什麼時候能見到他?”

“這個我們爲你們鋪平道路了。”汪策從抽屜裡拿出了一份蓋着法院公章的介紹信,我一看似曾相識——這又是一把“上方寶劍”,只不過這次的開頭署名是“北昌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季昌庭長”,我往下讀了讀,大概意思便是“茲有我院執行局派去吳鯤鵬律師及劉笑笑赴你處商討商軍房屋由你院拍賣事宜”云云,當然,理由是把沈宇住院將達半年、一時顧及不上等寫得很清楚。

“這倒是可以,只是……”我還有疑慮,“汪法官,只是,這介紹信雖好,我們什麼時候去見這庭長呢?叫什麼來的?”我看看信函,“哦,季昌庭長。”

“這我們也替你打聽好了,這個季庭長,週一到週五都在,由於他不負責執行案件,所以上班時間都會在辦公室坐鎮。你們應該是週一到週五上下午的工作時間都能找到他!”

“那您說,我們什麼時候去?”

“越快越好。”汪策說,擡眼看了一下桌上的日曆,“今天是……2016年11月21日週一,我的建議啊,你跟吳律師本週就去!爲什麼呢?下週我就得約商軍了!咱們雙管齊下,北昌區那兒你們談着,下週商軍來了我會會她,也嚇唬嚇唬她,看看她有什麼‘端詳’,到時候你和吳律師當然也得過來。所以,北昌區那邊有什麼想法,你們去後趕緊告訴我。”

“明白。”我點頭道,“還一事兒,汪法官,上次見您時,我申請您給商軍拉入‘失信人員黑名單’,不知道您給她拉黑了沒有?”

汪策笑了笑,“放心吧,我還真查了一下,根本不用我做了,早在庭審剛結束沒多久,卷宗還沒到我們這裡時,立案庭就先行給她拉黑了——其實也不能說先行,這是我們院的規矩,只要進入執行程序一批准,立案廳就先行進行拉入黑名單程序!”

“哦?”我微微一愣,“原來不一定到了執行局才能拉黑?”

“當然不是!”汪策說,“由於到了庭審階段,被告已經拖欠了很久了——要不你們幹嗎告她啊?——所以立案庭已經可以進行網絡拉黑了。”

汪策說着敲擊了幾下電腦,把法院系統內的“失信人員黑名單”調了出來,然後叫我走到屏幕那裡看,我望過去,只見上面赫然寫着——

被執行人:商軍

身份證號:……

執行法院:本市東陽區人民法院

案件號:(2015)東民(商)初字第20252號,(並)(2015)東執字第14999號

執行標的:850000元(本金)及裁判文書判定之利息

列入名單理由:拒不還款、拒不配合執行判決

日期:2015年10月31日

我看罷笑了笑說:“這其實對商軍這樣的老太太作用也不大,頂多是不能高消費了——她還能有什麼高消費呢?還有就是火車飛機不能坐了——她還能去哪兒呢?”

汪策聽了笑笑說:“你還別這麼說,哥們兒,首先,就衝沈宇法官跟我形容的,她商軍就不是省油的燈,她什麼事幹不出來啊?歲數再大也有跑了的!她要是真跑了,別說出國,去了外地咱們也沒地方找去啊!雖然案件還是可以進行,但是會有一系列的麻煩事兒,被告——被執行人失蹤,對推進執行有很大阻礙。二呢,就是給她可以造成心理壓力,她好歹也是幹部出身,這網上千人萬人一查,身上有這樣一個東西揹着,對她的心靈也是個折磨。”

“折磨不到哪兒去,”我苦笑着說,“因爲她就沒有心!——何況,就咱們這一個。”

“還真不是咱們獨一份兒!”汪策說着又敲了敲鍵盤,他指指屏幕,“這就仨了!那倆原告是誰想必你也知道。”

“無怪呢。”我說,“這纔是蝨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了。”

“所以你和吳律師得加緊去北昌區。”汪策說,“我怕夜長夢多,後面的黑名單會越積越多,而一個黑名單就意味着一個案子。”

後來證明,還真讓汪策說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