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又名狐仙,民間俗稱大仙,法力高強,可幻化人形。《玄中記》煞有介事地提到:“狐五十歲,能變化爲婦人,百歲爲美女,爲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蠱魅,使人迷惑失智。千歲即與天通,爲天狐。”
在戰國時代的著作裡,便出現了以狐爲原型的神獸,狐被賦予了作怪變異的能力。當時的《呂氏春秋》記述大禹爲了治水,年三十而尚未成婚,行至塗山時,遇到一隻九尾白狐,並且聽到塗山人祝福的歌聲:“大大的白狐啊,九條尾巴長又長。願你早日結婚吧,子子孫孫永繁昌。”東漢《吳越春秋》中還載有大禹娶由九尾白狐變成的塗山女爲妻的傳說。神奇的狐狸能變形爲人,這是狐狸成精的雛形。
據說“狐狸精”這個名稱始於唐初。《太平廣記》中《狐神》條雲:“唐初以來,百姓皆事狐神,當時有諺曰:‘無狐魅,不成村。’”“魅”字,《說文》釋爲“老物精也”。“狐魅”即“狐狸精”。“狐魅子”一詞的出現,反映出“狐狸精”已作爲一個獨立的形象存在於人們的意識和民間信仰裡。“狐狸精”化作人形,或到處做客吃喝,或上門求娶妻妾,它的情感、行爲都是以人的模式來塑造的。唐代以後的志怪小說,如南宋洪邁《容齋隨筆》、清朝蒲松齡《聊齋志異》等中,更是到處活躍着性格各異、人情味十足的狐狸精。
在《詩經》中,狐作爲隱辭的意義便是性*。
《搜神記》引道士雲:“狐者,先古之淫婦,其名曰阿紫。”古人把狐狸視爲性情*蕩、以美貌迷惑人的精靈鬼怪,再加上狐狸成精的傳說和志怪小說中對衆多民間妖豔、多情的狐狸精的描述,於是乎,人們的俗語中便把性感而具誘惑力的不良女性或美麗女子稱爲“狐狸精”了。
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四》說:“(狐精)三代以上無可考,《史記•陳涉世家》稱篝火作狐鳴曰:‘大楚興,陳勝王。’必當時已有是怪,是以託之。”
欒書冢,棺柩明器,朽爛無餘。有一白狐,見人驚走。左右遂擊之,不能得,傷其左腳。其夕,王夢一丈夫,鬚眉盡白,來謂王曰:“何故傷吾左腳?”乃以杖扣王腳。王覺,腳腫痛生瘡,至死不差。——西漢劉歆《西京雜記》
北部督郵西平郅伯夷,年三十許,大有才決,長沙太守郅若章孫也。日晡時到亭,敕前導入且止。錄事掾白:“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書,便留。”吏卒惶怖,言當解去。傳雲:“督郵欲於樓上觀望,亟掃除。”須臾便上。未瞑,樓鐙階下復有火。敕雲:“我思道,不可見火,滅去。”吏知其必變,當用赴照,但藏置壺中。日既瞑,整服坐,誦《六甲》、《孝經》、《易》本迄,臥。有頃,更轉東首,以拏巾結兩足,幘冠之,密拔劍解帶。夜時,有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持被掩之,足跣脫,幾失。再三。以劍帶擊魅腳,呼下火上,照視之,老狐正赤,略無衣毛。持下燒殺。明旦,發樓屋,得所髡人髻百餘。因此遂絕。——東漢應劭《風俗通義•怪神篇》
到了唐代,狐仙小說依然盛行,像《任氏》、《計真》等篇開始大肆宣揚與狐有關的靈異事件。宋代,民間還出現了“狐王廟”;明時,談狐的作品漸少。至清代,以《聊齋志異》、《閱微草堂筆記》爲代表的筆記小說又大暢其說。《聊齋志異》更是集狐仙之大成,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蒲松齡筆下的狐仙們,集人類全部美德於一身,成爲人類的好朋友,它們強調友誼、尊重真情,反而比人類更可愛。
既然是狐媚子,狐媚子的本性就是要迷人。與窮書生熱戀無疑是浪費狐仙們的魅術,大材小用了。於是魅惑帝王就成狐狸精的最佳選擇。由此狐狸精又成了紅顏禍水的代名詞。按照男權社會的邏輯,昏君之所以昏聵,總是因爲一個或者幾個女人不好。於是*國之君,就大抵與這些“狐媚子”有了干連。啓蒙讀物《幼學瓊林》中,就迫不及待地對孩子們進行“警惕狐狸精”的教育:“三代亡國,夏桀以妹喜,商紂以妲己,周幽以褒姒。”據此,夏末帝桀的妃子妹喜,堪稱“千古第一狐狸精”。
妺喜算是“千古第一”的話,妲己就算是狐狸精的典範了。妲己的罪狀在《史記•殷本紀》中也就一條“(紂)惟婦人言是用”;但在到了《列女傳》的時代,炮烙、剜心,就統統歸於妲己的唆使。在元雜劇中,囆盆、敲脛、剖腹、陷害姜皇后等諸般慘事都派定了妲己。到了明代許仲琳寫出《封神演義》,妲己已經被塑造成集邪惡與美貌於一身,奉神明旨意惑亂紂王,斷送商朝六百年天下的九尾狐狸精。如今,只要一說起狐狸精,人們沒法不想起妲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