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練屍術
1——選屍;選一命格屬陰的,並在破日或陰時死的屍體,作爲煉屍之用。
2——停屍將選好的屍體停放,一般夏天停5到7天,冬天可放長些,以確定屍體的好壞,如停放後無腐臭,則是合格,可用。
3——浴屍爲準備好的屍體買水清洗身體。
4——選擇養屍地選一四陰之地,一般在風水學上格局是破敗之局、死傷之勢的刑傷煞重的陰氣旺盛之地,在八門裡屬死地。選好地後,燒動土符、唸咒,挖一三尺深的坑,然後將屍體放入,取一公雞,殺之,將血灑在屍體上,然後在屍體的心口放一陰八卦,以助吸取陰氣。取土掩埋,掩蓋的土面,不能超出地面。
5——煉屍完成上述工序後,以後每天分早、午、晚三次,在埋屍處燒煉屍符及唸咒。由於正午是陽氣最重的時分,因此,每天正午煉屍時,必須殺一公雞,將血灑在土面,並用新鮮的芭蕉葉將埋屍的地方掩蓋,以防陽氣對屍體的傷害(灑血時切記,不能用狗血,因爲在茅山道術裡,狗血是破邪的)經這工作煉製後,滿77之期或99之日,即可完成整個煉屍過程。
6——通靈煉屍期滿後,將屍體起出,煉屍人,放自己的血,將通靈符化於血中,唸咒將血通過竹筒灌與屍體,黎明時分取東方初陽之氣三口,通過竹筒,吹入屍口,以激起其體內聚集的陰氣,達到通靈受控的作用(過陽氣,一定要黎明時分的,因爲這時的陽氣不是很強烈,不會破壞,積蓄的陰氣)。書中到這裡就算是完成了整個煉製殭屍的過程,但以前,我聽師傅說過,練法的人,可能可以捉鬼驅邪,但不一定能制服殭屍,因此在煉製的過程中,一般煉屍者會按特定的時分(一般是死時)和方位(一般是西南)取來桐木或柳木,刻成人型,將之與屍同靈,萬一以後,殭屍如不受控制,就可以毀木人,以破屍氣。
關於西藏起屍
起屍又叫行屍。“行屍”是藏語“弱郎”是指人死後再起來到處亂闖,危害活人。所謂“弱郎”既非復活也不是詐屍。藏族所言“弱郎”,就是指有些邪惡或飢寒之人死去後,其餘孽未盡,心存憾意,故異致死後起屍去完成邪惡人生的餘孽或尋求未得的食物。但必須在其軀體完好無損的狀態中才能實現。
起屍的預兆
許多老者和天葬師都說,他們曾經見過起屍,並且見過多次。但起屍都不是突發性的,而是事先皆有預兆。那些將要起的屍,其面部膨脹,皮色呈紫黑,毛髮上豎,身上起水泡,然後緩緩睜眼坐起,接着起身舉手直直朝前跑去所有起屍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不會講話,不會彎腰,也不會轉身,連眼珠子都有不會轉動,只能直盯前方,身子也直直往前跑。假如遇上活人,起屍便用僵硬的手“摸頂”,使活人立刻死亡的同時也變成起屍。這種離奇而可怖的作用只限於活人之身,對別的動物則無效。
人們常言起屍具有五種類型:第一膚起,第二肉起,這兩種類型的起屍,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第三種叫做“血起”,此類起屍由其血所爲。這三種起屍較易對付。只要用刀、槍、箭等器具戳傷其皮肉,讓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屍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第四種叫做“骨起”,即導致這種起屍的主要因素在其骨中,只有擊傷其骨才能對付。第五種則叫“痣起”,就是使他變爲起屍的原因在於他身上的某個痣。這是最難對付的一種起屍,尚未擊中其痣之前四處亂闖害人。所以只能誘殲而無法捉拿。
起屍的原因
據傳:從前,西藏一個寺廟的主持死了,全寺僧衆將其遺體安放在本寺經堂裡,然後大家排坐殿內晝夜誦經祈禱,連續三天三夜不曾閤眼,就在第三天晚上,那些念得精疲力盡的僧衆忍不住個個倒地睡去,鼾聲如雷。其中一個膽小的小僧因恐怖之心毫無睡意,目不轉睛地盯着主人的遺體。下半夜,他突然發現那殭屍竟坐起來了。小僧嚇得忘了喊醒衆僧,拔腿衝出門外,反扣廟門只顧自己逃命去了。結果,全寺幾百僧衆一夜之間全變成了起屍。幸虧他們衝不出廟門,只是在廟內橫衝直撞,鬧得天翻地覆。
後來,一位法力無邊的隱士發現了那不可收拾的場面,他身披袈裟,手拿法器,口唸咒語,單身一人來到廟前,打開寺門跳起神舞,邊舞邊朝前緩緩而行,衆起屍也在他後面邊舞邊緊緊跟上。他們漸漸來到一條河邊,隱士將衆起屍領上木橋,然後脫下袈裟拋到河裡,於是,起屍們紛紛跟着袈裟跳入河心再也沒有起來。
無論是現實還是傳奇,這無疑給藏民族的心靈之上鑄成了一種無形的壓力。爲了預防可怕的起屍衝入,根據起屍不能彎腰的特點,專門設計和修建了那種矮門的房屋,是給起屍設置的障礙物。
當然,在那些古老的年代,這種防範起屍的措施僅僅在藏南和藏東那些有房子居住的地區使用,而在藏北廣大地區,尤其居住在可可西里邊沿地帶的牧人們,則無法採用這種防範措施,牧人也常常提心吊膽地過日子。
藏人們有五種處理屍體的方法,可簡單的分爲金(天葬)、木(樹葬)、水(水葬)、火(火葬)、土(土葬)五種。其中土葬用的最少,只有因罪大惡極被槍斃的人或因事故而肢體殘缺不全的人才被其家屬草草埋在土中,這樣的人被認爲難以昇天轉世投胎。大概起屍的產生也是如我們平時所說因爲死前心懷怨念才從土中爬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