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甫自選集全本 21女犯(21)
她出獄了。是\姑姑\接她出來的。她實在是不想回家,是姑姑硬把她拽回去的。是呀,不回家又能到哪裡去呢?她就這麼一步一步往家挪……
誰知,一進門,後父便瞪着眼說:\誰叫你回來的?\
她一聽就氣了,橫橫地說:\我回來拿我的衣服。要不爲拿衣服,我門也不踩!\
\好好。\後父氣乎乎地說,\從今以後,這個家不屬於你。真丟人哪!你還有臉進門……\
\姑姑\在一旁小心地賠笑說:\小萍下決心學好了,讓她進屋吧。\說着,又轉臉求告般地給她使個眼色,說:\萍,給你爸爸下個保證。\
她二話不說,扭頭就走!她在前邊走,\姑姑\在後邊跟。天黑了,街燈亮了,一條一條街在她眼前閃過,一條一條路在她眼前縮短,她想就這麼一直地走下去……可天地之大,哪裡是她的家呢?
在郊外,她終於站住了……
\姑姑\抱住她痛哭流涕地說:\萍啊,學好吧,萍。我求求你了……\
眼淚一滴一滴地從她眼裡掉下來……此刻,她心裡說:\我也想學好啊!\
母親畢竟是母親。?第?058?章?體單位,雖然工資低些,做母親的僅希望她有了個工作之後能收一收跑瘋了的心,從此改邪歸正。她呢,也覺得一次次被拘留審查,的確太丟人了,人總不能靠偷過一輩子吧。況且她是個自尊心很強的姑娘,不願在後父的眼皮底下討飯吃。於是,在\姑姑\一遍又一遍地囑託下,她上班了……
在這段時間裡,\大姐\在監獄裡關着她判了五年刑,也沒有壞人來找她,她還是按時上班的。工作累一些她倒不怕,就是怕晚上,一到晚上她就愁,遲遲不想回去。她仍然想離開這個家……
1984年4月15日——這是她重新入監後用針刺在右手腕上的日期,這是她一生來最有意義的日子,也是她的生活出現轉機的日子。她就是在這一天訂婚的。她的男朋友是個集體小工廠的工人,也是個老實正派的青年。他們是經人介紹認識的。接觸幾次之後,這青年對她的遭遇十分同,對她也很好。爲了不讓男朋友看不起,她誓要重新做人。
男朋友的母親是一位善良的老媽媽。一天,她跟男朋友一塊到他家裡去,這位善良的媽媽熱地款待了她。當她講起自己的不幸時,老媽媽對她說:\你沒有家了,也回不去家,就在這兒住下吧,和你妹妹住在一塊兒……\當時,她一頭趴在老媽媽懷裡哭了。從那以後,她在心裡一千遍一萬遍地告誡自己:\萍,一日行竊,千年是賊。那種事再也不能幹了。你得學好!你得學好!你得學好啊……\
然而,上帝呀!她只有九天的時間了。在這九天裡,她每天按時上班,按時下班,幹起括來特別有勁。晚上,她準時地回到男朋友家裡。她幫家裡人洗衣、做飯,什麼活都搶着幹。夜裡,她就跟男朋友的妹妹睡在一起。那位好心的妹妹私下裡已經開始叫她\嫂嫂\了……在業餘時間,她還特意爲男朋友織了一件毛衣,毛衣的衣身已經織起了,只差袖子,再過些天,她就可以讓男朋友穿上試試了。她不再失眠了,夜夜都睡得很安穩,連夢中的微笑都是幸福的……
第九天午夜十二點,正當她在睡夢中的時候,\咚咚咚\,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把她驚醒了。幾個公安人員拿着手電筒走了進來,十分嚴厲地問:\楊萍萍住在這兒嗎?\
這當兒,家裡的人都起來了。男朋友小安地問:\她睡了。有什麼事嗎?\
\把她叫起來,跟我們到派出所去一趟。\一個公安人員說。
男朋友慌了,他快步走進妹妹的房間,急切切地問:\你又做什麼事了?!\
她立時哭了:\我沒做什麼事,我什麼也沒做呀!\
\走吧,到那兒就知道了。\
她流着淚穿上衣服,滿臉羞愧地望了望男朋友和家人那滿是疑惑的神,衝着未來婆婆解釋說:\媽,我啥壞事也沒做,真的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