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夕最終只是平淡的看了我一眼,很快還是選擇了離開。
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着諾夕家中這熟悉的一切,多少還是有些傷感,但我的傷感並不是特指諾夕的離去,因爲在很久之前,老徐的這套房子還沒出租出去的時候,他也會偶爾的讓我幫忙打掃家中的衛生,那時我還沒有跟於葉分手,我倆分工明確的做着的各自的事情……
指尖的香菸還在燃燒,可我真的僅僅只是因爲緬懷過去而難過嗎?我重重呼吸了一口氣,不願再去多想,還是決定帶着既然來了,就必須得爲她把這一頓午飯做好的思想,雖然她今天中午已經不可能會回來陪我一起吃上這頓午餐。
重新系上圍裙,我花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在廚房忙碌,直到這頓簡單的午餐做完,我把菜一一用端上餐桌,給自己拿來了飯碗卻沒有胃口吃得下一口,於是將菸蒂掐滅在菸灰缸中。
我始終沒有忘記自己前來杭州的目的,但此時的我根本來不及與她道歉;將自己口袋中那封已經寫好的道歉信打開,我看着看着忽然間笑了,隨手將這沒有一絲內涵的道歉信握成一團丟進垃圾桶中之後,我起身解開圍裙,並替她簡單收拾了她還沒來得及收拾的鞋架,便匆匆離開了這裡。
我暫時不太想回丹陽,此時的我特別想去西湖邊散散心,我想在這春風拂面的季節,一定可以看到不一樣的風景。
來到斷橋邊,感受着微風捲着湖面的溼氣吹過臉龐,我習慣性的給自己點燃了一根香菸,然後在耀眼的陽光下看着已經提前穿上短裙短袖的姑娘們嬉鬧着。
特別引起我注意的是一個坐在湖邊抱着吉他的男人,他依舊穿着那件熟悉的白襯衫,彈唱着一首名爲“斑馬,斑馬!”的民謠歌曲。
“斑馬,斑馬,你不要睡着啦,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我不想去觸碰你傷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頭髮……斑馬,斑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費着我寒冷的年華,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爲我打開啊,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斑馬,斑馬,你來自南方的紅色啊……是否也是個動人的故事啊,你隔壁的戲子如果不能留下,誰會和你睡到天亮,斑馬,斑馬,你還記得我嗎,我是隻會歌唱的傻瓜,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我會背上吉他離開北方,斑馬,斑馬,你還記得我嗎,我是強說着憂愁的孩子啊,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我把你的青草帶回故鄉,斑馬,斑馬,你不要睡着啦,我只是個匆忙的旅人啊,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我要賣掉我的房子……浪跡天涯……”
一曲唱完,他眺望着湖面,憂心忡忡……
我起身來到他的身邊坐下,隨後從煙盒中取出了一支香菸遞到王也的面前,道:“抽根菸!”
王也回頭看着我,隨即笑着搖了搖頭,並從自己的身旁拿起十四塊一盒的利羣,給自己點上了一根,道:“抽習慣這個口味了!”
我點頭沒再多說什麼,在我的眼中他一直就是個比較另類的人,但上次記得他說將要去大理一直等待着那個女子,如今卻又忽然出現在杭州,挺讓我好奇的,於是吸了兩口香菸之後,問道:“怎麼突然又回杭州了?”
“結婚!”王也平靜的說道。
“結婚?”我震驚的看着他,以至於錯愕了半天,才問道:“你已經等到那個讓你等了一年多的女人了嗎?”
王也搖了搖頭,隨即擡頭把手比作了一個ok的手勢看向天空,我卻不懂他的此舉行爲。
又過了半天,王也掐滅了指尖的香菸,說道:“愛情,讓人不惜顛沛流離,而現實,卻總是那麼的光怪陸離,我掙脫了大半輩子,最終還是沒有逃離現實的束縛,挺操蛋的!”
我一陣嘆息,自己又何嘗不是,哪有人能真正的逃脫現實的束縛,除非化作一片光影消失在這被下了詛咒的世界裡。
我跟王也各自抽着自己喜歡的菸草,也帶着各自的心思眺望着遠方,黃昏離去,整個西湖圈也開始變得熱鬧起來,在王也得提議下,我倆找了一家大排檔喝酒。
或許是因爲求醉的心理強烈,我倆聊的很開,所以每人只喝了不到十瓶啤酒左右便已經開始渾身打飄了,那個熟悉的女人開着王也得那輛srx來到大排檔,她沒多說什麼便扶着王也上了車。
隨後來到我的身邊,拍了拍我的肩膀,問道:“喂,你叫什麼名字呀?家住哪裡啊?”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有些昏沉,於是隨口便說出了自己曾經所住的那個小區的地址。
躺在車廂的後排空間,我半眯着雙眼,一路跌跌撞撞,終於來到了小區門口,她打開車門扶我下車,而我也在此時終於看清了這個女人的面貌,正是我之前在烏鎮時所遇上的那個抱着孩子的女人。
她拍了拍我的胳膊,問道:“喂,你還能不能動呀?你家到了!”
我站在昏黃的燈線下搖搖晃晃,隨即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道:“你……走吧,我認識回家的路!”
她無語的看着我,頓了頓,她直接從我的口袋中掏出了手機,問道:“密碼是多少?”
我下意識的從她手中搶回了手機,怒道:“誰讓你動我手機的!”
“王八蛋,都一個德行!”女人看了我半天才怒視着罵道。
很快,我聽到車廂內傳來王也的聲音,道:“孫天真,我已經給他朋友發去短信了,你稍等一會兒看着他點兒!”
那個被王也叫做孫天真的女人憤怒的瞪了我一眼,卻很是順從的聽取了王也的意見,我站的有些勞累了,便坐在路邊的臺階上,一邊抽着香菸一邊幻想着王也所說的那個朋友到底是誰,儘管我深知我們只有一個共同的朋友,可我就不相信諾夕會來搭理我的死活,中午時她走的那麼絕情,在現在我都還記憶猶新。
一直等到諾夕的身影出現在我模糊的視線中時,我欣喜而又矯情着,我開始不太願意想見她,卻又因爲看到她而發自內心的快樂。
這個叫孫天真的女人上前與諾夕交談了幾句,隨後又不忘怒視着我,碎碎念道:“真是個奇葩!”
我本想還嘴,但她卻已經打開駕駛艙車門驅車離開。
看着那輛srx的車影逐漸消失在夜幕下逐漸形成一個縮影,我才意識到自己或許真的活的很悲哀,連一個陌生的女人都對我如此的厭惡,而我卻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僅僅只是我不讓她動我的手機嗎?還是說她本身不想見到王也,但在我的指引下,王也最終找到了她?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她似乎還有一個孩子,而孩子的爸爸正是王也,那麼……之前王也所謂的結婚的對象,就是這個女人?
我沒更深的細想下去,諾夕的身影出現在我身邊,她蹲下身子挽住我的胳膊,皺起眉頭看了我一眼,最終一言未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