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節 管轄

伐清

儘管張煌言沒有過江,但他還是得知了一些事情經過,對於打擊那些持械抵抗明軍的漕工他並沒有任何異議,但是明軍不問青紅皁白就把沿河五十步以內的房子都燒了讓他有些擔心。

“張尚書說的對,我是燒了一些民房,但這是爲了保證我軍安全。”鄧名耐心地解釋起來。

但張煌言的擔憂並非想鄧名所想的那麼簡單,他是怕明軍開了這個頭,以後就收不住手了:“若是今天燒百姓的房子不算錯,那下次殺比較可疑的百姓也可以了,再往後殺一些看上去有點可疑的百姓或許也可以被原諒了,最後一定會發展爲了軍隊安全可以把那些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百姓都殺光。”張煌言總結明末軍隊軍紀敗壞的經驗教訓,得出的結論就是要從最開頭就堵住,根本不開這個頭自然沒有後續發展:“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提督不可不防啊。”

張煌言的所想之遠超出了鄧名的想像,他很認真地思考了一番,老老實實地回答道:“張尚書說的沒錯,但我是一軍統帥,我會很自然地把軍隊利益擺在首位。”說到這裡鄧名還舉了另外兩個例子:“蔣國柱和管效忠劫掠鎮江,將城中的良家婦女都搶走賣去南京、蘇州等地,我也曾遇到過被劫持的不幸女子,可我現在不能替她們主張正義,而是要和蔣國柱做交易;樑化鳳殺害衆多閩軍將士,那個閩軍出身的穆譚曾立誓要爲他的同袍報仇,但現在他也絕口不提此事,而是認真地與樑化鳳派來的使者談判。”

“這些都是不對的,但卻是難以避免的,”鄧名又對張煌言重複了一遍他對手下曾經說過的話,但是把前後順序交換了一下位置:“如果軍隊覆滅了,我和穆譚都會死無葬身之地,這點我們心裡都很清楚,所以行事時必然會把軍隊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耐心地聽鄧名說完後,張煌言露出失望之色:“若是不定下規律,將來如何能保證他們不肆意欺壓百姓?”

“沒有任何保障,”鄧名搖頭道,明軍到底如何對待百姓,只是受到鄧名的道德水平約束,如果鄧名不在的話,就是根據其他明軍軍官的道德水平來行事:“捫心自問,就是這次補償漕工,也是因爲花費不大,我收益遠遠大於支出,所以才動了惻隱之心。如果我和虁東軍早先一樣窮的話,多半我也不會給漕工補償銀。”

這次手下說他們只是燒房子,但鄧名懷疑是不是所有的百姓都會老老實實離開,也不知道明軍的放火過程中有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可鄧名根本不會去仔細清查。這同樣是因爲他是明軍的統帥,他不可能雞蛋裡挑骨頭地和這些跟着他打仗的士兵過不去。

張煌言對百姓的重視,對一個軍事統帥來說恐怕不是優點,鄧名覺得這樣必然會束縛住張煌言自己的手腳;不過這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原則,對正義的尊敬在很多時候都不會給人帶來好處,鄧名認爲這是對的。

“不知道張尚書願意不願意……算了。”鄧名突然冒出了一個念頭,問題脫口而出,但話說到一半就打住了,他自己也覺得有些魯莽。

“鄧提督到底有何建議?”張煌言追問道。

“剛纔想得有些差了,一個挺荒謬的主意。”鄧名自嘲地笑了一下。

“願意不願意、荒謬不荒謬,總要問過我才知道。”張煌言不依不饒地連聲追問。

禁不住張煌言再三詢問,鄧名就他的設想大致說了出來:“我不認爲要求軍隊的將領自律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剛纔動了一個念頭……”

目前鄧名雖然在成都搭了一個司法獨立的臺子,但他並不認爲袁象真的從都府官僚系統中獨立出來了,處理官司的時候無法避免地依舊傾向官府立場。而在鄧名剛纔的設想裡,張煌言似乎是一個很好的人選,若是由張煌言主持成都的司法系統,那多半百姓不會求告無門。

而軍隊同樣會受到這個司法系統的監督,剛纔鄧名只是一個閃念,但在與張煌言的一文一答中,他的思路也逐漸理順了:“……剛纔張尚書不是問我如何纔是頭麼?現在對待百姓是否過份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這次我說燒房子不算過份,那就不是;下次若是我說殺人不算過份,那殺人也就什麼了;這次我說需要賠償,所以漕工能拿到補償銀;下次若是我說房子白燒,那軍隊也就不會賠償。所以到底軍隊做的是不是過份,到底該不該給賠償,不應該由我和其他將領說了算,也應該由提刑官說了算。”

因爲有幾百年的經驗,鄧名也不需要走彎路去摸索,直接照搬他穿越前的控辯體系就是,控辯體系是進化程度最高、鄧名所知的公平和合理程度最高的司法體系。在張煌言一個又一個問題的刺激下,鄧名還努力回憶了一些律師問題。

用張煌言能夠理解的話來說,這就是訟師,訟師興起於明中下葉,因爲大部分百姓都沒有機會去仔細閱讀大明的律法,所以到了大堂上就只能對官老爺唯唯諾諾,無論從官員口中吐出什麼奇談怪論,百姓都只能信以爲真。

而明代的訟師就是專門從事司法服務的,他們精通大明律發條文,除了可以代百姓寫狀子外,在明末更發展到了到大堂上替僱傭他們的人發言的地步。有時雙方都僱傭了訟師,坐在大堂上的官員就得聽雙方請來的訟師脣槍舌劍,各自從大明律中引經據典,聲稱自己纔是有理的一方。

有了這些專業人士的協助,官員忽悠堂上百姓的難度就大大增加了,明末官員的書信中有大量關於訟師的描述,有些新上任的官員在信中稱雙方訟師的爭吵讓他腦袋都大了,因爲他聽哪方都覺得有理——這些訟師的司法知識遠遠超過科舉出身的官員之上,最後簡直就不知道該如何斷案了;還有大批的官員在信中稱這些訟師甚爲可惡,因爲以前只要嚇唬來告狀的百姓幾聲就可以把他們的膽子嚇破,斷案後也不擔心名聲受損——因爲其他的百姓大都也是法盲,既然官員說他斷案是由根據的,那百姓也會相信——訟師的出現讓官員胡亂斷案的成本大大提高。

滿清入關之後,對訟師採用嚴厲鎮壓措施,禁止任何人向百姓提供司法服務,若是發現有人代寫狀子或是提供過堂建議的話,這個訟師就會收到流放的懲罰,後來更進一步提高到死刑;而爲了徹底斷絕需要,清廷還規定,所有人打官司時都必須自己書寫狀子,如果不識字的話可以口述讓別人筆錄,但其中不能有任何修改——爲了方便官員識別,清廷還定下規矩,告狀的人必須當堂背誦他的狀紙,若是有“一字之差”,就會被視爲找人代寫,官府不但不會受理他的案子,還會將他亂棍打出。

簡而言之,就是說即使是滿清自己編寫的大清律,官府也不希望百姓懂,更仇視那些向百姓普及法律知識的人。

“現在成都沒有訟師,不過以後肯定要有,如果有人無力僱傭訟師,我覺得官府應該出錢爲他僱傭一個,因爲如果沒有訟師幫他解惑,那提刑官想怎麼哄騙百姓都很容易。”鄧名的看法比張煌言還要激進,後者是江浙人,很多這裡的人都在大明治下從事訟師行業。

鄧名興致勃勃地說道,等將來控辯體系完善後,軍隊的百姓的糾紛也通過這個機構來仲裁。鄧名認爲其實軍隊自己心裡也清楚哪種行爲是說的過去的,哪種是說不過去的,若有一個提刑衙門把審判權從軍中中拿走的話,軍人的在前線犯下傷天害理的機率就有可能降低:“我軍中有一半的士兵都是張尚書的舊部,軍官更是七成都是從舟山來,若是他們知道有一天還會落在張尚書手中,那他們肯定不會有膽子在前方做什麼太過份的舉動。”

聽到鄧名這句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話後,張煌言也笑了幾聲,他對鄧名這種聞所未聞的司法體系產生了不少興趣。鄧名不可能爲詳細列舉所有可能遇到的情況,剛纔他提出軍隊對具體問題和形勢的處理是合理,基本是由提刑官來判斷的。

又想起了陪審制度搬出來,鄧名也隨口提起,將來可以挑選一批個與案件無關的平民組成陪審團,由雙方訟師設法去說服他們,而提刑官期間起得的作用就是不讓任何一方公然撒謊,最後由這個陪審團給出一個初步建議。

“讓一羣不懂律法的人斷案嗎?”聽到此處,張煌言有些不以爲然地說道:“若是這些人沒有其他原因,只是因爲犯婦俊俏,就要放走謀殺親夫的毒婦怎麼辦?”

“最後的決定權當然在提刑官手裡,無論陪審的人提出什麼建議,提刑官都可以推翻,可以無視陪審的建議自行確定有罪還是無罪,並確定刑罰。”鄧名答道,即使是在他前世的陪審制體系中,法官也是擁有絕對權威的,只是法官不輕易動用他們的權利而已:“但如果推翻建議,就需要詳細寫明理由,而且這個理由必須拿出來見人,在周圍張榜示衆。”

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問題上,張煌言似乎有過人的天賦,鄧名拿出了衆多他聞所未聞的設想,但每次張煌言只要略一思索就能體會到鄧名背後的深意,也能看出鄧名對這套體系極爲用心,潛心思索數年之久——如果不是鄧名這麼年輕,張煌言就會認爲這套體系鄧名依舊琢磨了幾十年了,這實在是他高擡鄧名了,後者只是照搬經過幾百年錘鍊的產物。

“嗯,這和訟師的用處是一樣的,沒有訟師參與那官員怎麼說都沒人知道對錯,所以他想怎麼斷就怎麼斷,所以鄧提督甚至打算指派訟師,必須要有訟師參與斷案中,這樣官員徇私舞弊就不會無人知曉;不過這樣還是不夠,鄧提督要設計了這個陪審人員。法不外人情,這十幾個百姓如果大部分判人犯無罪,那周圍的百姓中大部分人應該也有類似的想法。官員如果想讓大家同意他的判罰,就需要拿出很有力的理由,否則很容易被大家看作徇私舞弊。”張煌言琢磨了一番,覺得對想枉法或是胡亂斷案的官員來說,鄧名的這套辦法比之前的訟師還要討厭。

“就是這樣恐怕要多花不少銀子。”張煌言指出了這一點,那就是以前斷案的成本比較低,若是使用了鄧名的方案,那花費肯定會大大上升。

“只是大案而已,小案應該沒人願意如此勞師動衆。”鄧名錶示他設想裡的法院不是志願者,而要向來打官司的人收費,由輸的一邊支付:“理虧的人,估計就接受亭士的仲裁了,不至於鬧到大堂上去。”

“而且,公正是很值錢的,如果花銀子就能換來一些,那我認爲這銀子花的並不冤枉。”鄧名衝張煌言微微一笑:“張尚書明鑑,我並非時時刻刻都用一軍統帥的眼睛來看這大千世界。”

“鄧提督說的不錯啊。”張煌言露出些神往之色:“若非短期我實在抽不開身,還真想立刻去成都一趟,試試看提督的辦法是否可行,想起來不錯,但做起來往往會有新的麻煩出來。等等吧,如果將來舟山找到可以託付的人,我就去成都給鄧提督當這個提刑官。”

“張尚書真有離開舟山的念頭?”見張煌言的表情不像是開玩笑,鄧名有些驚訝地問道,若是張煌言執掌司法當然最讓人放心,不過就意味着他離開軍隊,剛纔鄧名雖然說的高興,但卻沒有想到張煌言真的動心了。

“鄧提督想這個很不容易吧?這裡面不知道花費了多少心思啊。”張煌言點點頭,這麼一個巨大的律發改革構想確實讓張煌言有些心動,不過他也不能不想到,這是大明開國以來對祖制的最大顛覆,以前雖然不少地方已經面目全非了,但鄧名卻是明目張膽地推翻重來。除此以外,張煌言對鄧名是否真的會讓軍隊也置於提刑官管轄下也有些懷疑。

“聖上南狩未歸,我們這不過是事急從權罷了,等聖上回鸞、兩京光復,這些權宜之計是不是要保留就要看聖上的心意了。”鄧名口氣輕鬆,還開了一個玩笑:“至於軍隊那邊就更不用擔心了,提刑官乃是朝廷命官,替聖上牧守,莫說是末將的兵將,就是滿天神佛也要在提刑官之下,要歸提刑官管轄。”

張煌言哈哈笑了兩聲,然後猛然發現似乎對菩薩有些不敬,就急忙守住笑聲,把話題轉到別的地方上去了。在和鄧名討論航運問題時,張煌言又開始爲鄧名隱瞞身世而耿耿於懷,在心中反覆唸叨着:“你這架勢都擺出來,居然還敢說自己不是宗室?但到底是哪家的呢?鄧提督若是個旁支,那繼承魯藩又有什麼不好?爲什麼他不答應?”

在鄧名和張煌言興致勃勃地討論司法問題時,邊上的馬逢知感到極其無聊,那兩人討論的東西從題目到內容馬提督都沒有絲毫的興趣,也根本聽不懂,如果不是鄧名和張煌言身份尊貴,馬逢知幾乎就要當場打起瞌睡來。

但最後這幾句馬逢知都聽見了,一下子就把兩人剛纔的對話統統讀懂了,他把大意總結出來並牢牢記在心裡:“原來鄧提督這是杯酒釋兵權啊,剛纔一直在說軍隊,還有什麼一半的士兵、七成的軍官,這是鄧提督暗示張尚書他的人太多了。而張尚書也很識趣,表示願意考慮離開舟山,去成都鄧提督麾下當一個不掌軍的文官。而鄧提督很開心地報答張尚書:說除了聖上——也就是將來他本人外,其他人都歸張尚書官,這明明是許諾給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啊。我真是太蠢了,居然聽了那麼半天都一點兒也沒反應過來,唉,我還以爲我在官場上歷練這麼多年,還算可以了,看起來還是差得遠啊。”

……

今天鄧名和張煌言談起他那朦朧的憲政理想時,最後一句話是徹頭徹尾的戲言,可一百年後嘗試進入中國的傳教人士並不做如是想。

儘管已經聽到了警告,但總有一些人希望把他們信仰的宗教傳播得更廣一些。在鄧名這個宇宙裡,基督教就遭到了極大的麻煩,因爲傳入後不久,就有人想提刑官起訴天主虐待他們亡故的親人,把他們投入火海——起訴者堅稱他們是虔誠的信徒,對地獄的存在深信不疑,要求自稱天主代理人的教會對他們進行賠償。一開始教會對這樣的訴告感到非常驚訝,後來才得知中國的本土宗教在短短的一百年憲政時間裡,教義就進化到只揚善、不懲惡的高度了。

千百年以來,寺廟上常常擺着對聯嚇唬香客,說今世歪嘴、斜眼的人是因爲前世辱罵誦經人而遭到的報應。結果遭到了大批的訴告,一部分是殘疾人的污衊起訴,要求寺廟拿出證據證明他們上輩子做過錯事;一部分是傷人控訴,這部分表示他們承認上輩子對佛祖有語言上的不敬,但佛祖的報復顯然過重,因此要求賠償。

除此以外,還有商業欺詐訴告,有些香客拿出歷次進香捐獻的記錄和證明,指控菩薩拿錢不幹活,要求提刑官支持賠償;但寺廟找了幾個人證證明確實靈驗過後,又有大批的商業歧視訴告冒出來,指控佛祖的貨物質量不一致。

宗教人士竭力用“心誠則靈”這個武器抵禦攻擊,但原告方的訟師提醒提刑官注意,寺廟並沒有提供詳細的手冊,定義什麼纔是心誠、以及如何達到心誠的境地,所以還是商業欺詐。曾經有被逼急了的寺廟真想印刷這種手冊,但被他們自己請來的訟師所阻止,他們指出印刷這種手冊容易,但必須要保證按照這種手冊操作的香客都能實現願望,否則還是逃不掉一個商業欺詐。

大批寺廟在無休止的官司的關門,那些打贏官司的寺廟也元氣大傷,現在不但再沒有了任何恐嚇性宣傳,而且香客一進山門,立刻就能在最顯眼的地方見到各個寺廟的免責聲明:

“燒香就是買彩票,不一定能中!”

“心誠也未必靈!不保證百分之百達成願望。”

這種免責聲明當然會嚴重有損形象,但既然回報率確實不是百分之百,那主動聲明就是唯一免責的辦法。

道觀中也有類似的免責聲明,同時他們還在極力撇清道教同財神、雷神的關係,以免惹上商業欺詐或是蓄意傷害的官司。現在人們可以在家裡自己拜財神,但如果有寺廟打着財神的招牌收香火錢,那他們馬上就能見到窮神翩翩而來。

還有其他許多和災害有關的神仙,也都變成了無家可歸的棄兒,所有有產業的宗教團體都急不可待地和這些神仙劃清界限,以免惹禍上身。

風水行業也遭到池魚之殃,風水先生行會應運而生,花巨資僱傭訟師制定行業標準合同並不斷推陳出新。合同中稱看風水非常不可靠,風水先生不保證帶來好遠的真實性、有效性和成功率,顧客已經對此非常瞭解並願意承擔以後的一起風險——只有但顧客在這份合同上簽字後,風水先生纔會開始他們不保證真實有效性和成功率的工作。

因此新登陸的所有宗教很快就會發現他們面臨同樣的問題,每一個被他們諮詢的訟師都建議他們修改教義,並張貼醒目的免責聲明。如果不能進行這些工作,那他們註定會折戟沉沙。

神佛亦在法律之下,並接受提刑官管轄。

(本章完)

第17節 政策(下)第50節 追擊(下)第44節 遊騎(上)第5節 潤滑第28節 盟軍(下)第53節 齊射(上)第30節 新年第42節 升級(上)第36節 方向(上)第11節 劫營(下)第59節 議款(下)第28節 人心第27節 飲血第37節 重慶第59節 黃雀(下)第49節 擴張(下)第23節 波瀾(上)第26節 反覆第17節 虛招(上)第36節 宿命(下)第54節 迂迴第13節 勇氣(上)第2節 VIP第16節 龍騎(上)第50節 追擊(下)第22節 搶攻(上)第26節 告狀第24節 洞悉第46節 脫逃(下)第28節 城前(上)第42節 說客第13節 勇氣(下)第5節 協作(上)第20節 廷議第69節 忠臣(上)第43節 鷹派第17節 虛招(上)第43節 續戰(下)第35節 請客(上)第57節 疲兵第37節 軍火第60節 戰俘第41節 遭遇(上)第54節 權變(上)第36節 宿命(下)第20節 萬縣第54節 議和(下)第1節 代售第5節 重整(下)第12節 混亂第50節 動向(上)第53節 兌換第13節 攻守第9節 問話(上)第44節 靖難(下)第46節 計劃第51節 保衛(下)第8節 升級(下)第59節 黃雀(下)第58節 接觸(上)第22節 搶攻(上)第25節 駭浪(上)第10節 鎖喉(上)第32節 意外第60節 爭奪(上)第34節 動搖第60節 管轄第69節 忠臣(下)第50節 懷疑第47節 證據(上)第8節 戰備(下)第23節 臨陣第60節 爭奪(下)第67節 守法(上)第31節 血戰(下)第39節 嚮導(上)第57節 強弱第44節 夾擊(上)第41節 爭奪(上)第4節 推薦(上)第31節 裁軍(下)第3節 信號(下)第18節 登陸(下)第47節 約戰第54節 投機(下)第11節 劫營(上)第3節 說服第25節 駭浪(上)第21節 煙霧(上)第47節 贖買(上)第55節 死地第41節 遭遇(上)第14節 強攻(上)第7節 變臉(上)第16節 攀談(下)第13節 困獸第14節 初捷第10節 追逐第57節 分贓(上)
第17節 政策(下)第50節 追擊(下)第44節 遊騎(上)第5節 潤滑第28節 盟軍(下)第53節 齊射(上)第30節 新年第42節 升級(上)第36節 方向(上)第11節 劫營(下)第59節 議款(下)第28節 人心第27節 飲血第37節 重慶第59節 黃雀(下)第49節 擴張(下)第23節 波瀾(上)第26節 反覆第17節 虛招(上)第36節 宿命(下)第54節 迂迴第13節 勇氣(上)第2節 VIP第16節 龍騎(上)第50節 追擊(下)第22節 搶攻(上)第26節 告狀第24節 洞悉第46節 脫逃(下)第28節 城前(上)第42節 說客第13節 勇氣(下)第5節 協作(上)第20節 廷議第69節 忠臣(上)第43節 鷹派第17節 虛招(上)第43節 續戰(下)第35節 請客(上)第57節 疲兵第37節 軍火第60節 戰俘第41節 遭遇(上)第54節 權變(上)第36節 宿命(下)第20節 萬縣第54節 議和(下)第1節 代售第5節 重整(下)第12節 混亂第50節 動向(上)第53節 兌換第13節 攻守第9節 問話(上)第44節 靖難(下)第46節 計劃第51節 保衛(下)第8節 升級(下)第59節 黃雀(下)第58節 接觸(上)第22節 搶攻(上)第25節 駭浪(上)第10節 鎖喉(上)第32節 意外第60節 爭奪(上)第34節 動搖第60節 管轄第69節 忠臣(下)第50節 懷疑第47節 證據(上)第8節 戰備(下)第23節 臨陣第60節 爭奪(下)第67節 守法(上)第31節 血戰(下)第39節 嚮導(上)第57節 強弱第44節 夾擊(上)第41節 爭奪(上)第4節 推薦(上)第31節 裁軍(下)第3節 信號(下)第18節 登陸(下)第47節 約戰第54節 投機(下)第11節 劫營(上)第3節 說服第25節 駭浪(上)第21節 煙霧(上)第47節 贖買(上)第55節 死地第41節 遭遇(上)第14節 強攻(上)第7節 變臉(上)第16節 攀談(下)第13節 困獸第14節 初捷第10節 追逐第57節 分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