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灘上聞名的靜安寺路、如今的南京西路,見證了上海灘房地產開發的歷史,以及房地產行業和地產商們的起落沉浮、恩怨悲喜,而這還要接着從越界築路再次講起。
時間到了大清國同治二年、公元一八六三年,美利堅國租界界址確定爲了西起護界河、也就是泥城浜對岸之點,向東沿蘇州河及黃浦江到楊樹浦向北三裡爲止,從此向西劃一直線,回到護界河對岸之起點。
與此同時就在當年,美利堅國租界與英吉利國租界合併,成了後頭的公共租界。
公共租界建立不久,西方列強又開始覬覦上海灘租界界外之地。
此後不久的同治八年,公共租界工部局在沒有知會大清國官府的情況下,強行的片面修改租地章程,摻入有關越界築路的條文,企圖爲更大規模的越界築路製造合法依據,當年即築卡德路。
接着到了第二年,也就是同治九年,又築了楊樹浦路,果真是頻頻出手,圖霸阿拉大清國疆土之心昭然若揭了。
同治十年,公共租界工部局再次強行在蘇州河北岸及楊樹浦港的高郎橋樹立界石,宣佈非法的強佔土地爲租界的新址了。
看看近代西方列強在阿拉上海灘的所作所爲,不禁讓華人們扼腕嘆息,義憤不已。
時間的車輪滾到了光緒十年、公元一八八四年,中法戰爭爆發,公共租界工部局以安全爲藉口,派巡捕巡視靜安寺路,並在卡德路建立巡捕房。
說起這條聞名上海灘的靜安寺路、英文名稱BubblingWellRoad,是如今南京西路在一八六二年到一九四五年之間所使用的地理名稱。
靜安寺路起初作爲上海公共租界的第一批越界築路而開闢,正式劃入租界後,成爲東西橫貫上海公共租界西區的主幹道。
這條路東起西藏中路,接南京路,西到大西路(延安西
路),全長近四公里。
歷史上,也就是在一八六二年以前,靜安寺路沿線尚爲一片郊外的水稻田,如同江南其他地區一樣,也有無數的小河浜縱橫其間;在大片精耕細作的農田中間,散佈有不少村落,如王家厙等等。
事實上從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算起,英吉利、法蘭西租界當局在屢屢擴充租界的同時,不斷在上海灘租界以外的華界地區修築道路,俗稱爲越界築路,變相擴充租界。
具體講起來越界築路是超出了一八四五年制定的土地章程規定的非法活動。
可是時間到了一八六九年,上海灘兩個租界當局在其自行訂立未經大清國政府同意的土地章程中,竟然悍然的規定所謂租界外人可購買租界以外與租界接連之地,並可編成爲街道。
緊跟着到了一八七九年,上海灘兩個租界當局再次自行修改土地章程,又進一步規定工部局可在界外路上維持治安及管理交通,以此推行租界擴張。
越界築路自然從一開始便遭到大清國政府的抵制,但西方列強哪裡會把孱弱的大清國放在眼裡,租界當局恃強凌弱的態度昭然若揭了,這些洋人們往往是先斬後奏或斬而不奏,自行其是。
大清國方面雖然不斷提出交涉,但多是妥協退讓,或不了了之,以租界事實上的擴張而告終,而屈辱卻是由阿拉大清國和上海灘的百姓們承擔。
這條著名的街道上頭還有聞名遐邇的 滬上八景,而這就是靜安寺,街以寺名。
靜安寺是上海灘上海灘的知名古剎之一,相傳始建於三國孫吳赤烏年間,初名滬瀆重玄寺。公元一零零八年,更名爲靜安寺、也就是流傳至今的名稱。
據說,華亭東北百里,松江繞焉。有寺在滬瀆,曰重玄。大中祥符元年,因避諱改今額爲靜安。嘉定九年,僧促依以舊基迫近江岸,濤水衝匯,遷於蘆浦之泉,即沸井浜
也。中流數尺,獨深如井,晝夜沸騰,或指爲海眼,因寺而異其名。寺之靈驗最顯著者,西晉建光元年,有二石像浮於江浦,吳縣人朱膺,迎置於寺,視其背,則有銘,蓋七佛中之二,曰維衛,曰迦葉。後六年,漁者又獲兩石鉢於沙際,大如臼。羯辛稍觸之,則變怪輒現,因以爲石像供具。佛閣則因異僧智嚴而立。嚴有異行駭俗,號蝦子僧,常斂蒲草爲萬餘繩,掛諸廊廡,且曰:我將作大緣事。繼而示寂。人競樂施以錢,繩皆滿足,閣果成就。是皆傳於閭里,著於雜書,彰新者也。自佛法渡江而南,浙西信鄉將甚,精藍淨舍,所在佈滿,究其從始,其最遠者,極天監、大同而止。孫吳赤烏十年,康僧會始至建業,建寺以居,謂之建初。此寺實相踵而成焉。自石像既遷於吳門開元寺,而錢氏瑜伽道場盧舍那寶像與永熙、宣和兩偈、屹然尚存。雙檜偃蹇,如虯如鳳,則魯望、襲美之所題詠也。風恬月淡,鐘聲梵響,悠揚於滄波浩渺之外,與天無際,安知無石像再浮而致發光彩於蘆葦之間哉。華亭吾外氏所宅,少所聞而異焉,故述而爲記。
時間到了公元一二一六年,靜安寺從吳淞江之濱遷入蘆浦沸井浜邊,也就是如今南京西路一千零八六號,至今已近780年,早於上海建城。
一座千年古剎的興衰榮辱,見證了上海灘一條古街的沉淪、興起,和帝國主義列強橫行逞強的近代史,其中上頭花團錦簇的意境早已經蕩然無存了,其中就有近代資本主義的侵擾的後果。
而到了大清國年末,靜安寺逐漸成了今朝的規模、形制,清末有人讚頌道:靜安寺建自赤烏,僧寮數衆,苦行清修,香火梵唄,昔稱極盛。每逢四月八日浴佛大會,士女畢集,施捨無算,春秋傳戒之期,遠近衆觀者趾相錯也。
如此看來,千年古剎、中華名街,從一個側面見證了上海灘城市開發和房地產興起的歷史片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