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石頭
父母讓我拿着學費去學校,但我去了另一個地方——蘭州,只爲一個目的——出書。
我原以爲以文化爲中心的蘭州會比家鄉好,去了方纔知道這裡沒有家鄉繁榮,剛回來時,對蘭州的印象便是一句話:“傳銷的窩點,國企的碼頭。”
黑車司機:“去哪?”
我:“安全性高的旅店。”
我買了一架兒童鋼琴,無事時便彈一會兒,有時我會聽到與我彈出音樂音質相同的聲音,我會以爲是哪個喜歡我的女子彈給我聽,結果我一推樓上的窗戶,向外一看,發現是一輛垃圾收購車,從此——我便再也不碰那架鋼琴。
我會每天去飯店點魚香肉絲。
我還買了墨汁,毛筆去繪畫,畫了幾天終於畫好了一幅《鷹》,我想送給旅館老闆,但他只是湊得非常近去看那隻鷹的眼睛,確然那隻鷹全身雜毛,唯有一雙鷹眼像真的一樣,但老闆沒有要。我還花高價買了初二每科的全解,我準備在蘭州找中學上學……
懷着希望,我拿着作品去了出版社,但出版社說要閱稿,我便開始等待,等待期間,我又寫了一部當時具有我文學代表性的作品《戰爭與孤獨》,準備第二次寄進去。
我左碰右撞,走進了一位老先生的辦公室,他的筆名叫秋子。
先生:“你這個作品,我看的感覺像《戰爭與和平》,你是在這住,在這上學吧。”
我:“嗯,我是大學生。”因爲我那時個子高,誰也看不出我的學歷。
先生:“你應該知道剽竊吧。”
我:“嗯。”
先生:“像你們大學生,老師應該講過剽竊。”
我:“嗯。”
先生:“你這個作品讓我捉摸不透。”
我:“是不是有點不倫不類。”
先生:“我可沒這樣說過。”
我離開的時候,又把作品交給第一次交給作品的那個人,錢——已經用光。我走回旅店的路上,淚水浸溼了眼眶——我失敗了,但我又不敢回家。
我欠着房租一直沒給,每天去樓下的包子鋪賒包子吃,那是我一天的飯,就這樣,過了十天,我再也不奢望能靠出書出名,心中絕望了,我腦海浮過的畫面是一片烏雲籠罩的天空,天空有一個圓形的洞,從中射出一道光,這束光下走過的是一位看過我作品的實習老師……
我:“爸爸我在蘭州,我身上沒錢,你給我打錢,我明天就回家。”
父親:“號碼是多少。”
我奔跑着,跳躍着向着銀行,取到錢後,我給了我打電話那位叔叔的打電話錢,但剩下的錢,我沒有能力還包子錢和房租,我跑了……
在火車上,我遇見了一位女士,在我下車時,她對我說:“你不帶我到你家鄉玩玩。”我沒有理她——就走了。
回到家中,我看見二姐正在收拾東西。
我:“姐。”
姐:“夫靈。”姐姐抱住了我。
媽:“你二姐正準備去蘭州找你,你哥去火車站接你去了。”
我看見媽的眼眶一直紅着。晚上,爸回來了。
爸:“你走的那幾天,我根本沒心思做生意。”
哥:“二哥終於回來了,去哪旅遊去了。”
我:“……”
我輟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