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小諾的消失同他的出現在於每天都活在戲裡的莫言來說,仍然是個戲劇化的迷,以至於接下來的幾天來,莫言回想起這個孩子的影像和有關於他的記憶,都覺得只是在做夢而已。
唯一有利證實貝小諾這個小孩存在的是,每天,遇到常哥,他都在焦頭爛額對着手機那端解釋着,“我真的不知道那個小孩兒的底細,大哥!相信我,我騙你幹什麼?”
“我靠!誰把他藏起來了?我是看着一箇中年男人把他帶走了!”
常哥接完電話,白着一張臉,倒在辦公室的沙發上。
貝小諾消失的第二天,B市晚報以及十幾家報紙頭版頭條刊登了前天晚上歌舞林大賽第一回的賽況。本來,作爲B臺重拳娛樂節目,媒體轟炸是電視臺常常採納的宣傳手段之一,這也是常哥看重這一類娛樂節目的原因之一,權當給楚莫言做免費宣傳好了,這年頭的人大都健忘的很,哪怕再紅的明星,若只幾個月神龍不見首尾,也許就沒有人能記起他了。可是,這一次,媒體和觀衆關心的重點不在徐亦然和楚莫言,而是那天晚上出現在觀衆眼前的一個神秘的美麗少年。
娛樂版中間有少年彈奏吉他唱歌的大幅照片。
舞臺的光點點照耀在貝小諾臉上。
臺上的人美得沉靜,臺下的看客卻看得驚心動魄。
晚報娛樂專欄記者這樣寫道,“神秘的少年身上有一種力量。他的美讓人想起了十多年前如日中天的茵夢小姐。茵夢是筆者永遠的偶像。而她□□雖然香消玉損,但在我心底她還依然笑靨如花活着。
那天,剛好在電視臺直播廳我在少年輕彈吉他唱歌時候,雙腳彷彿立地生根。
恍若看到我一直收藏在心底的茵夢小姐回來了,耳邊甚至聽見她的足音。看見她脣邊漾起的笑渦。
一切真實如斯,鮮活如斯。彷彿十多年光陰不過是指尖的一粒小小塵埃。
淚一滴一滴順着腮掉下來。
那一刻,我是多麼相信,是心裡的她回來了。
但願,靈魂永生,即使在天國,她亦如夏花一般絢爛。”
當莫言看到這裡,心忽然莫名揪疼了一下。
少年時候,他也很喜歡茵夢。至今很多人仍然懷念着她。譬如那個筆間紙上仍然泛起思念疼痛的專欄記者,譬如莫言一直放不下的徐亦然。
貝小諾對他來說,是個迷一樣的孩子,而他的出現對他來說,也是夢般開始和結束。
每天,他空暇時候,就撥小諾的電話,那端,永遠是忙音。
那些不斷致電問詢常哥神秘少年去向的報社,經紀人公司和演藝公司人員發現常哥是真的並不知情後漸漸偃旗息鼓。莫言的耳根也終於清靜下來。
只是每天仍然習慣性撥打已經熟捻在心的貝小諾號碼。
當一天下午,在劇組主創人員到電視臺做宣傳節目,快要結束的時候,躲在角落裡一直髮呆的莫言在百無聊賴時候將一個數字一個數字往手機上輸,等輸好一排號碼後方才發現是貝小諾的手機號。不抱任何希冀撥出這個號,將手機放在耳朵邊,聽見彼端傳來的音樂聲。
他怔忡一下。
手機鈴聲的音樂,居然是楚莫言自己寫的一首歌,也是他最心水的自己一首歌。
連自己的名字都沒放上去。用的筆名。
就算是給自己演藝生涯的一點紀念吧。日後等做回普通人,也好有個回憶的軌跡。
莫言在歌裡寫了他和亦然之間的故事。
之所以用的筆名,是害怕亦然有朝一日看見,明白他的心跡。好在,這首歌全然不紅,所以,得以靜靜的,在落滿塵埃的音帶封面包裹下,記載莫言心路軌跡。
音樂響了多久,他就恍惚了多久,直到對面傳來輕輕一聲,“喂!大叔嗎?”
“嗯。”莫言應了一聲,忽然有想流淚的衝動。小子還好好的,太好了!“你現在在哪兒?”
電話那端聲音嘈雜的很,莫言費力才聽見小孩的回答,“在網吧,你呢?”
“等一會兒,別放電話。”
莫言手裡握着手機,幾乎是衝到導演面前和他打了個招呼,“對不起,導演,我有急事,要走了。”
導演點點頭,朝他揮揮手,而導演身邊的徐亦然用詫異的目光盯着莫言有些抑制不住的興沖沖的模樣和貼在耳邊的手機瞧。
莫言朝他擺擺手。
一溜煙小跑着從電視臺小門閃了。邊閃邊問,“你在哪個網吧?”
“兄弟網吧。”
“哪個路上?”
小諾停頓一下,隨口答曰,“西施東路。”
慌慌張張揚手叫下一輛的士,二十分鐘不到,出現在兄弟網吧。
戴着墨鏡出現在兄弟的楚莫言讓正埋頭打着遊戲的很多人都困惑擡眼打量着他。
而他的眼睛四處搜尋着。網吧的網管則一臉緊張跟在莫言屁股後頭。
終於他看見一個躲在角落裡笑眯眯盯着電腦屏幕的小子。
這回眉眼還是被劉海遮掩了些,但中規中矩的髮型讓小子臉孔看起來順眼多了。
莫言站在小子的電腦桌前。
小諾身邊有人停下手裡的操作,迷惑望望戴着漆黑墨鏡的人,然後把擱在電腦桌前的手肘支支正全神貫注於電玩裡的貝小諾。
貝小諾徐徐擡眼。
兩人的視線碰在一起。
第一秒,小諾愣住,而下一秒,他立刻反應過來居然是楚大叔駕到。也許,小諾根本沒想到,莫言這麼一個明星會悄無聲息大白天出現在這樣嘈雜的場所。也許,剛纔,和他通電話時候,腦子裡閃過小小一絲奢望,可決計不曾想過,他會如此迅速的,出現在自己眼前。
莫言和貝小諾嘴巴幾乎同時裂開,很有默契的,互相伸出手指指指對方,兩人不約而同開始樂了起來。
那一瞬間,莫言在想,可能是一個人孤單太久了,忽然遇到一個可以解悶的人,再見小子的時候,當真的,有些錯覺-----就這樣放任自己把一直擱亦然身上的心挪一些給別人,或許也不爲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