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馬鴻逵寧夏稱王(6)

馬鴻逵如此嚴格戶籍和保甲,主要目的還是多徵兵,而“兵役法”又給了他公開徵兵的方便。於是,他按照“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和“年在十八歲至四十五歲的及齡壯丁,均應輪番施以嚴格之軍事訓練”的規定,於1938年公開徵兵,接着於1939年又徵兵兩次。凡是家有兩名以上壯丁者,均須參加抽籤。爲了增加兵源,制定了“大配小,小擡大”、“三代合一戶”、“五世不分家”等種種惡毒的規定,不斷整頓保甲,查編戶口,其中心意旨,就是“並戶”,從並戶中增加雙丁數目,並進而使每戶壯丁數目“非三即五”,以無限地開拓兵源。

徵兵中的弊病很多。在“徵兵”和“驗兵”之間存在尖銳的矛盾。徵兵官在壯丁“抽籤”時扒一層皮,但往往驗兵官認爲不合格,全保戶民就得攤款另僱,又扒一層皮。於是貪官污吏就找到了分吃僱兵價款、勒索賣放、賄賂公行的門路。所以,經手兵役的官吏,都從中撈到許多好處。老百姓中,貧富之間也有很大差別,地主富商子弟中籤以後,可以僱人頂替;窮人中籤,只好去當兵。因而,殘酷的兵役之禍最終都轉嫁到窮苦人民身上。抗丁的鬥爭日益激烈,外逃現象越來越多。同心縣逃得全縣只剩下18000多老弱婦孺。靈武縣在1943年集合了1000多壯丁聽候應驗,夜間壯丁將寨門推倒,用鍘刀砍傷驗兵官,全部逃跑。馬鴻逵大爲震怒,親手打了“徵兵大員”李振國幾個耳光,立即調兵捕捉。但面對逃丁、逃兵越來越嚴重的情況,馬鴻逵只好採取又拉又打的兩面手法。一方面採取緩和矛盾的手法,從1943年起,馬鴻逵假仁假義地給當兵的家屬散發有限的錢、糧、布匹;每年給士兵放兩次假,準回家娶媳婦。另一方面則是殘酷地對待逃兵,規定對於逃兵:一是抓本人;二是如本人抓不到,即抓家屬,包括親兄弟和叔伯兄弟;三如家屬中無可抓之丁,即令破產僱兵,無產可破者,找保人要兵;四是保人無兵可抓者,僱兵頂補,或抓保人家屬;五是保人既無家屬,又無頂僱者,全保公攤。總之,不管怎說,馬鴻逵的兵,一個也不能少。馬的幫兇海濤曾裸地對縣長們說:“縣長們頭腦要放清楚,主席要的是兵。千言萬語一句話,要兵哩!”

總計抗戰時期,馬鴻逵徵兵約4萬人之多,但抗戰八年之間他僅抽出兩個旅上過綏西前線,還沒有認真跟日寇打過仗(後面將另行敘述)。

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投降後,馬鴻逵的徵兵變本加厲,手段更爲兇殘。一次捉回逃兵90名,集合在省城東教場,調來士兵500名,命令5個士兵打1個逃兵,一律用兩根皮鞭抽打脊背,血肉橫飛,慘叫連天,全城爲之震動。一個逃兵大聲叫喊:“打死我也不當兵。”馬鴻逵暴跳如雷地說:“我槍斃了你!”“槍斃也不當兵。”馬立即槍殺了這個逃兵。由於歷年徵兵,兵源枯竭,遂擴大範圍:不論單丁孤子,都要當兵;五十五歲的男丁,剃了鬍鬚佔名應驗;中等學校的學生也要當兵;十五歲的孩子,則徵入幼年營當兵。並將全省十五歲到五十五歲的男丁,一律編入國民兵,每天上下午兩次集訓。1947年援榆林之戰,馬鴻逵軍被解放軍痛擊,逃散頗衆,馬鴻逵又規定每一逃兵要頂兵5名,每一逃官要頂兵10名。後經地方士紳請求,改爲“兵三官五”。憑帶兵官開列清冊,派廳長、處長大員到各縣駐催。家抄路捕,鞭打鐐押,老幼婦孺,一律關入監獄。賀蘭縣監獄中擠死孕婦1名,中衛縣監獄中兩名婦女流產。沒有大人要小孩子,沒有男丁要婦女。成立所謂“被服廠”、“幼年營”,驅迫婦女兒童進行超體力的勞動。靈武縣有一名士兵本已戰死,部隊仍將其列入逃冊之中,徵兵大員李振國酷刑拷打家屬,逼得家屬把屍體擡來,纔算了事。惠農縣尾閘逃官一名,家屬變賣15頭駱駝、30畝水田僱兵兩名,仍不得銷賬。這次緝逃徵來的新兵成立了一個團,羣衆稱之爲“訛兵團”。在“幼年營”中的娃娃吃不飽,穿不暖,勞動又重,個個面黃肌瘦,1946年,在一個560多人的“幼兒營”中,就有病號240多人。馬鴻逵只好令各家長具保領回治病,病癒後再回營從軍。馬鴻逵把號稱塞上江南的寧夏,搞成了一座大監獄,一座大兵營!

4.奪地爭權

馬鴻逵野心勃勃,當了“寧夏王”,意猶未盡,還想積極擴張勢力,要更多的地盤和權力。甘肅的西吉、海原、固原毗連寧夏。馬鴻賓的八十一軍原駐寧夏,但馬鴻逵不給糧秣供應,馬鴻賓告到第八戰區長官朱紹良跟前。朱爲緩和雙方衝突,調馬鴻賓部就食於海原、固原。馬鴻逵遂藉機向甘肅插足,一再揚言:“中央有意擴大寧夏省的區域,海、固回漢問題複雜,所以調馬鴻賓的部隊先開過去。”並打算派一個以阿訇爲中心的代表團,借慰勞馬鴻賓部的名義,聯絡西、海、固的回族羣衆,爲其進一步染指打基礎。還向蔣介石密電條陳重劃省界的意見,索要西、海、固。但不久馬鴻賓部調駐隴東,馬染指於西、海、固的企圖遂成泡影。

馬鴻逵對於陝西的三邊地區也垂涎已久。1946年,馬傾巢出動,進犯鹽池、定邊、安邊、靖邊等解放區。一度佔據定邊後,馬親率其廳、處長到定邊,召集羣衆宣傳自己的“德政”,委任定邊、靖邊兩個縣的縣長。又向國民黨政府提出“三邊距寧夏較近,已先行派縣長及佐治人員主持縣政。今後爲軍事便利,該縣政務暫以寧夏省政府就近推行”,並以同樣電文通知陝西省政府。馬鴻逵此舉,使國民黨當局大爲惱火。不久,解放軍將馬鴻逵部隊從三邊地區趕出來,馬吞併三邊的迷夢又被粉碎。

阿拉善和額濟納原是內蒙西套的兩個獨立旗,從清朝到民國,都直屬朝廷和中央政府,不受鄰省、鄰蒙的干涉。馬鴻逵到了寧夏,就千方百計地要把這兩個旗置於自己控制之下,國民黨政府認爲,兩旗事務應由蒙藏委員會辦理,寧夏省不應過多幹涉,但馬鴻逵野心不死,與兩旗糾纏不休。後來,省、旗之間的爭執集中在磴口問題上。磴口原是阿拉善旗所屬的巴格(相當於鄉),馮玉祥時代改爲縣,但其田賦、稅收仍歸阿旗政府,馬鴻逵提出應改歸寧夏省。雙方爭執不休,蒙藏委員會派人前來調解,達成臨時協議:田賦由省方按照“徵漢不徵蒙”的原則辦理;稅收由省方徵收,但每年要給阿旗補助4萬元。實際上,馬鴻逵將田賦稅收都照徵不誤,但補助費從未給過。“九一八”事變後,僞滿洲國和僞蒙疆政府相繼出現。馬鴻逵以阿旗的札薩克(旗長)達理札雅(舊稱達王)與溥儀是親戚,日本曾在阿旗政府所在地定遠營設過特務機關。就密向國民黨政府建議,將達理札雅看管起來,得到國民黨政府的同意。馬採取“先禮後兵”的辦法,勸達理札雅到寧夏來住,達理札雅抱定“虎不離山”的老主意不動,馬遂以武力劫持。1938年2月,馬出動兩個團的兵力,在馬騰蛟指揮下,將定遠營包圍,開炮威脅。達理札雅僅有一連保安隊,難以抵擋。馬鴻逵叫他母親和馬鴻賓約達理札雅在定遠營城外三道橋會面(按:馬福祥和達理札雅的父親塔旺札布是盟兄弟)。達理札雅不得已,便同夫人來到三道橋,馬的母親假惺惺地對達說:“你們弟兄怎麼鬧,我管不了,可我不能讓我的兒媳和孫子們(指達理札雅的妻子、兒子)在炮火中受驚,我要帶她們到銀川。”達理札雅聽了這番話,只好隨馬母到了銀川,從此被監視起來。馬鴻逵部圍攻定遠營,雖無大的戰鬥,也縱兵大肆掠奪,把蒙民的大煙、銀幣、羊皮、羊毛、衣物、金銀首飾、鍍金佛像等,幾乎搶掠一空。之後,設立“寧夏省政府駐定遠營辦事處”,派其心腹主持,實際成了縣治。首先在定遠營清查戶口,編制保甲,登記壯丁,攤派苛捐雜稅,橫徵暴斂。從1940年到1945年,先後徵兵7次,每次徵80到100名,還經常抓逃兵,挨戶搜捕,弄得雞犬不寧。又以“五匹馬和七匹駱駝代替一個兵”的辦法,先後徵走駱駝1000餘隻,馬800餘匹。強購馬2000餘匹、牛500餘頭。禁止糧食進入阿旗,使糧價飛漲,蒙民終年不得一飽。還壟斷阿旗的皮毛和土特產,對蒙民進行經濟壓榨。馬鴻逵這種殘酷統治,使全旗生產遭到很大破壞,人口銳減,市面蕭條,原來阿旗共有7000餘人,到解放前僅剩3000餘人;定遠營原有小商號和小作坊150餘戶,後來僅剩下10餘戶。

此外,馬鴻逵還向寧夏北部伊克昭盟的鄂托克旗伸手,將該旗搞成他斂財之地。

馬鴻逵除了爭地盤,還要爭權。主要是跟國民黨中央的有關部門爭權。

爭奪控制寧夏省黨部之權。馬鴻逵任寧夏省主席之前,寧夏省黨部特派員爲CC分子沈德仁,沈與馬鴻賓私交甚好,他曾假借地方團體名義致電中央,擁護馬鴻賓任寧夏省主席,反對馬鴻逵。1932年冬,馬鴻逵行將主寧的消息傳出,沈德仁即急忙逃走。從此記舊惡的馬鴻逵就種下了反CC的根子。1933年,國民黨寧夏省黨部以馬鴻逵爲主任委員,王含章、張天吾(未到職)、楊作榮等爲委員,陳克中爲秘書。孫殿英侵入寧夏時,王含章、陳克中託故離開寧夏。楊作榮則留在寧夏,日日在馬公館大獻殷勤,博得馬的歡心。戰爭結束後,陳克中返回,見楊甚得寵,遂生醋意,向陳立夫密報“馬、楊關係頗惡”,陳立夫即撤去楊作榮的省黨部委員,馬鴻逵爲此極爲不滿,大罵陳立夫,發誓不進省黨部的門。後來,陳克中自覺不妙,悄悄溜走。國民黨中央又派來王崇熙,王廣來兩個CC分子,都被馬鴻逵尋隙擠走,從此CC在寧夏省黨部再也站不住腳。後來,朱家驊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長,先後派來馬濟林、王仙槎,兩人雖極力對馬錶示恭順,但馬抱定“家雞打不飛,野雞養不戀”的老主意,始終不予信任,使兩個人什麼事也幹不成。馬鴻逵則保薦他的親信葉森、周伯鍠爲委員,從而省黨部仍是由馬鴻逵一手遮天,包攬一切。

爭奪司法權。馬鴻逵就任寧夏省主席之初,就對國民黨的司法獨立制度表示不滿,揚言“我不曉得司法部的大門向哪一面開”。當時省財政廳長樑敬釒享是孔祥熙系統的健將,事事強調“部令”,對馬頗不恭順,後來樑又自己活動調任寧夏省高等法院院長,更引起馬的嫉恨。他擔心樑敬釒享抓他的辮子,向中央檢舉,於是暗令省政府審覈處(處長由趙文府兼任)嚴格挑剔樑敬釒享的財政交代手續,樑趙二人幾次在馬鴻逵面前爭吵不休,樑在寧夏混不下去,調任甘肅財政廳長。寧夏省高等法院院長出缺,馬保薦其忠實奴才蘇連元繼任。從此,司法大權落入馬鴻逵之手。

爭奪教育行政權。各省教育廳歷來爲CC頭子陳立夫、陳果夫弟兄所把持,寧夏教育廳也不例外。其廳長一職,開始是特務葛武棨,葛迫於馬的淫威,去北京半年不返,馬鴻逵徑電蔣介石雲“我的教育廳長失蹤了”。蔣將電報交給教育部長陳果夫,陳只好向馬道歉,調回葛武棨,以另一CC分子童耀華接任,但童就任後恃寵放肆,在財務上露了馬腳,給馬以攻擊的口實,只好辭職而去。又派來華北CC派時子周(回民),時對馬頗不順從,馬送以200兩大煙土,時拒不接受;馬當衆責打兒子,在場軍政頭目下跪求情,時昂然站立,故馬多方尋釁,將時趕走。後又派來駱美奐、王星舟等,都因不堪馬之排擠,託故離去。最後是楊德翹,楊曾誇口能向中央要錢修建寧夏中學和師範學校,馬立即派工兵把兩所學校的房屋拆倒,但楊卻分文未曾要來,只好一走。如此多次周折,國民黨中央不得不讓步,讓馬推薦人選,馬“保薦”心腹楊作榮爲教育廳長,從此教育行政權亦爲馬鴻逵所把持。

爭奪郵電檢查權。1943年秋,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派楊福全帶領上校、中校十幾人,持厚禮到寧夏,向馬鴻逵洽談成立郵電檢查所。馬認爲此係軍統特務機構,對己頗爲不利,不準成立。雙方堅持,成爲僵局。年底,軍委會檢查處主任夏某來寧夏與馬商量,馬提出:“要設郵檢所,得由我保薦人,你們派人,我不答應。”對方讓步,馬保薦楊樹楠等5人去重慶受訓1個星期,返回後,馬即任李樹楠爲寧夏郵檢所所長,楊福全帶來的人,只留下幾個尉官,骨幹都回去了。所以寧夏郵檢均由馬鴻逵一手控制。楊福全離開寧夏後,寫信大罵馬鴻逵,並索要所送的禮物,成爲一場可恥的鬧劇。

爭奪銀行控制權。馬鴻逵在寧夏開設銀行,發行紙幣,從而控制寧夏的經濟命脈。後來,國民黨中央銀行擬在寧夏設行,馬堅決反對,屢次交涉,迄無結果。1938年,馬以法幣150萬元爲資本,改組省銀行,才允許中央銀行、農民銀行在寧夏開業。但其限制條件十分苛刻,如不準銀行自設電臺,收發電報要先經馬過目,馬之部隊薪餉不必等撥發命令即隨時支提,黃金兌換由馬支配等。馬及其親信對中央銀行負責人也極蠻橫,如該行田經理稍不恭順,即遭趙文府的斥罵和責打;業務科長馮午因“擅自辦理”黃金兌現,被馬的軍法處扣押一夜,只因馮系軍法處處長程福剛的山西老鄉,才免於刑拷。因此,中央銀行派往寧夏的人,對馬鴻逵俯首帖耳,唯命是從。

馬鴻逵如此飛揚跋扈,必然與國民黨的忠實爪牙和權要發生矛盾和衝突。與軍統局的衝突便是突出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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