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青無法相信李明輝會這樣絕情地棄她而去, 或許,他是碰上了什麼難事不得不這樣做,也許他欠了別人的高利貸不想連累自己, 或者, 他得了絕症, 故意用這樣的方式離開自己。萬青想, 既然自己這麼愛他, 那麼,不管發生了什麼,自己都應該勇敢地站在他身邊, 總之,萬青堅信李明輝是愛自己的。
她再次來到了李明輝所在的電視臺。電視臺領導告訴她, 李明輝確實已經辭職了。
她更加堅信自己的想法, 他一定是遇上什麼難事了, 否則,他不會連自己的工作都丟了。
“我們那十萬元錢就這樣沒了?”萬青爸說。
“我們去打官司。”萬青媽媽說。
“沒有用。當初我說過要寫個借條, 你們非不讓寫。這下找誰要去。
“都怪我。都怪我。”萬青呆呆的。整日呆呆傻傻。
“要不,我找他們單位去。”萬青媽說。
“我去找過,他早已不在那個單位了。”萬青說。
“不在那個單位了?他去哪兒了?”萬青媽問。
“聽說他進了萬達有限公司。”萬青爸爸說,“我聽一個熟人說的。”
“萬達有限公司?”萬青回過神來,“于娜!”
“我陪你去他們公司問個清楚。”燕子說。
倆人打的來的萬達公司。遠遠望去, 廠房一排又一排, 走進一看, 裡面機器轟鳴, 異常熱鬧, 看起來這個公司非常有實力。
門衛攔住了她們,“你們找誰?”
“請問李明輝在這個單位嗎?”燕子問道。
“啊。你找李總啊!請登記一下。”
“李總?”倆人面面相覷。
“哦?這個李總原來不是小記者嗎?怎麼當上李總了?”燕子問道。
“嘿, 他福氣好啊。被我們總裁女兒看重了,手上一塊表就要幾萬呢!”門衛小夥子羨慕地說。
“幾萬塊?”萬青想起分手那天李明輝手上確實戴着一塊手錶,她還以爲是一塊假表呢。
“你們還登記不登記啊?登記好了我要通報的。”見倆人發呆,門衛不耐煩地問。
“哦。登記,登記,我們是來看看產品的。如果適合的話我們公司要購買一些。”
“請問你們是什麼公司?”
“是,是米蘭公司。”燕子隨便說了一個。
“是你們?”李明輝推開接待室的門,詫異地臉色發青,“你們來幹什麼?”
“李明輝,你真不要臉。原來你早就腳踏兩隻船!”萬青衝上去抓住李明輝的頭髮,被燕子一把拉住。
“你實在太欺負人了。”燕子說,“李明輝,你不覺得自己太過分了些嗎?”
“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況且,我跟她並沒有辦理任何手續。”李明輝理了理頭髮。
“手續?你對我的承諾呢?我們在一起的那麼多日子呢?還有我借給你的十萬元錢呢?我的青春呢?統統還給我!”燕子拼命拉着奮力掙扎的萬青。
于娜聞聲而來。
“保安,把兩個瘋子轟出去。”于娜拉上李明輝就走,丟下一句話,“我叫會計開張十萬元的支票,記住,以後我們李明輝再也不欠你什麼了。”
拿着一張十萬元的支票,萬青的手抖得厲害,兩腳邁不開步子。她賠上的青春與感情呢?如果用金錢來計算的話,應該是多少?
萬青跪在地上長泣不止。
燕子心痛地將她背起來,“青青,我們離開這裡。永遠離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