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案 惡鬼打牆_3

3

林濤詳細地介紹了痕跡檢驗部門發現的一系列證據。

原來痕跡檢驗部門用了一下午的時間,把整個蘆葦蕩全部掃蕩了一遍。因爲這個蘆葦蕩人跡罕至,所以可以提取到的東西很少,不過東西少不是壞事,因爲每一個痕跡都至關重要。

除了死者所在位置周圍被參與搶救的人破壞了痕跡以外,整個蘆葦蕩裡很多地方都提取到了新鮮的鞋印,因爲當時剛下過雨,地面鬆軟,所以這些足跡都有鑑定價值。

經過現場比對,林濤果斷拍板,所有的鞋印均出自一雙鞋所留。也就是說,只有一個人在這個蘆葦蕩裡走過。而且走了不是一圈兩圈,而是很多圈。

根據現場鞋印的足尖所示的方向,這雙腳應該繞着蘆葦蕩的外圈、內圈都走了四圈以上,最終在死者被發現的地點附近消失。消失的原因是被衆多不同鞋印覆蓋,還有出入蘆葦蕩的那條小路,也都被衆多鞋印覆蓋。而經過對到達過現場的報案人、民警進行排查後,確認這些鞋印都是上述人等留下的。

“也就是說,到達過現場的人,都留下了足跡,而且是在天空放晴了一晚上以後。”林濤說,“那麼,如果有第二個人跟隨死者走到蘆葦蕩裡,即便沒有跟隨死者繞圈,只是在某個地點潛伏,他也應該留下足跡。”

“如果是在那一片被破壞的地方潛伏呢?因爲那地方正好是死者被發現的地方。”大寶問。

林濤搖搖頭,說:“即便是在那裡潛伏,他也需要有個進出蘆葦蕩的出入口。走進來再出去,總是需要路的,既然要經過路,那麼路上就應該留下他不同的鞋印。”

“會不會是一模一樣的鞋子?”我問。

林濤說:“不會。一模一樣的鞋子可以擁有一模一樣的鞋底花紋,但是不可能擁有一模一樣的磨耗程度。”

我想了想,說:“可是我們屍檢的時候沒有發現死者穿了鞋子啊。”

陶法醫應聲道:“我第一次屍表檢驗的時候,可以確認死者是赤足的。”

“死者的腳底乾淨嗎?”我問。我問這個問題,是想確認死者是不是在泥巴地裡走過,但是我想到死者傷後下半身是浸泡在池塘裡的,即便原來腳底很乾淨,也會被池塘水泡得不乾淨,即便原來腳底很髒,也會被泡得不是很髒。所以這個問題貌似沒有多大意義。

於是我收回了發問。

“問題就在這裡。”林濤微笑着說,“死者是赤足的,但是現場沒有發現赤足印,我們就很奇怪,於是在池塘邊的爛泥裡進行了尋找。果不其然,我們在死者被發現地點的池塘邊發現了一雙和現場鞋底花紋、磨耗程度完全一致的鞋子。”

“我明白了。”大寶說,“你是說,死者在這裡摔跌或者撞地,不慎把鞋子陷入了池塘邊的泥漿裡,因爲有水面的覆蓋,所以所有人都沒有發現,但被你們發現了。”

林濤挺了挺胸,說:“所以,我們可以判斷,只有一雙鞋繞了蘆葦蕩,沒有發現應該屬於第二個人的痕跡。以此推斷,死者只有一個人進入蘆葦蕩,那麼這個案子不是意外,就是自殺。”

“聽上去,合情合理,”趙局長說,“而且偵查部門也確實沒有發現什麼矛盾點。”

“他的兒子怎麼說?”我問。

偵查員說:“謝豪很悲傷,一直在問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火化屍體。”

雖然痕跡檢驗部門有了定論,但是我的心裡總覺得有哪一點不對勁。我拿過偵查員手中的筆記本電腦,把案件文件夾裡的照片和視頻一個一個點出來播放。

看的同時,我問:“大家都忽略了一點,發現謝勤工最後一個監

控,是他從藥店出來,買了藥。也就是說他晚上肯定吃了藥,吃了藥爲什麼還會精神錯亂?這不符合常理。”

“買了藥不代表吃了藥。”偵查員說,“我們問了謝豪,謝豪說沒看見自己的乾爹吃藥。說不準是忘了吃了,或者遵醫囑,這個藥應該是臨睡之前吃。”

這個解釋還算合理,我頓了頓,目光停在一份詢問筆錄上,我說:“據死者周圍人反映,死者生前一般不發病,因爲有藥物控制,但是一旦發病,也只有不到半個小時的樣子就恢復清醒。那麼我們可以說死者在這半個小時之內走到了蘆葦蕩,但是在蘆葦蕩裡走上好些圈,至少需要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吧?既然已經恢復意識,不應該走不出蘆葦蕩啊。這個蘆葦蕩說大也不大,走出去應該不算難事。”

會議室裡沉默了一下。

大寶打破了沉寂:“不能排除是鬼打牆。”

“鬼打牆?”大家都哈哈笑了起來。偵查員說:“你是說民間的那種說法,就是人在一片曠野裡,尤其是有墳墓的地方,會被鬼上身,然後怎麼走都是繞圈走,就是走不出這一片曠野的說法嗎?你不是法醫嗎?法醫也迷信?”

大家對大寶的嘲笑惹惱了一直坐在一邊一言不發的駕駛員韓亮。韓亮雖然是駕駛員不能參與案件討論,但是在這種問題上,他還是選擇了開口:“看!你們都不懂了吧。”

接下來的十分鐘,韓亮用簡單明瞭的話語,用科學的方式解釋了“鬼打牆”的含義。

所謂“鬼打牆”,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時,分不清方向,自我感知模糊,不知道要往何處走,所以老在原地轉圈。把這樣的經歷告訴別人時,別人又難以明白,所以被稱作“鬼打牆”,其實這是人的一種意識模糊狀態。

其實沒有精神病患的正常人也會出現鬼打牆的現象。因爲生物的身體結構有細微的差別,比如鳥的翅膀,兩個翅膀的力量和肌肉發達程度有細微的差別。人的兩條腿的長短和力量也有差別,這樣邁出的步子的距離會有差別,比如左腿邁的步子距離長,右腿邁的距離短,積累走下來,肯定是一個大大的圓圈,但是這個前提是在人意識模糊、不辨方向的狀態下。

人的意識清醒時,會用視覺來自我調整行走方向,在進入意識模糊狀態下,視覺的調整作用就失效了,尤其是在有一些標誌物的地方,比如墳場,這些標誌物大多很相近,所以會造成意識誤差,從而出現這種現象。

“你的這種說法可靠嗎?”偵查員收起了嘲笑。

“當然。”韓亮一臉自信,“我曾經做過實驗,把小狗的雙眼蒙起來,讓它在操場跑,跑的絕對是一個圈。可能不是一個標準的圓圈,但它走的的確不是直線。”

大家又開始沉默。

“不信?”韓亮接着說,“不信你們可以做一個偵查實驗。當然,鬼打牆這種科學現象也是偶發的,並不是絕對可以發生的。”

一個手快的偵查員看完手機,說:“確實,網上也是這麼說的。”

“一個弄不清性質的案件,用鬼打牆來解釋,是不是有些牽強呢?是不是不太能說服別人呢?”我開口道。

因爲我有了我的證據。

我說:“我明天要解剖屍體!”

“怕是不行。”趙局長說,“死者家屬堅決拒絕解剖,我們不能硬幹。”

“那麼如果我掌握了這可能是一起命案的可靠證據,是不是就可以硬幹了呢?”我問。

趙局長眼神堅定:“只要你能說服我。”

“我有以下幾點依據。”我說,“第一,死者的前臂有一些指甲印痕,這是新鮮、生前損傷,很可能

和案件有關。我嘗試了多種辦法,自己難以形成。”

趙局長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記着。

我說:“第二,如果死者是在現場磕碰形成頭部損傷,那麼現場應該可以發現血跡,如果說正好是沾有血跡的物體落入水中,這概率實在很小。”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名偵查員說:“可是你們不是說是對衝傷嗎?摔跌所致的?如果是摔跌的,沒有必要還把人移動到這個地方吧?老秦,別忘了,死者被我們發現的時候,還沒有死哦。”

“你們說的都很有道理,我暫時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去解釋,這一切都需要屍體解剖後才能定奪。”我說,“那我接着說第三,第三,我看了現場原始照片,民警發現死者的時候,他的衣服前襟沒有黏附泥土。如果死者是在現場俯臥位置,額部撞擊地面,那麼,他的前襟肯定會沾有泥巴。”

死者被發現的時候,上半身的大部分以及頭部都是在水面之外的,胸部前襟也在水面之外,不存在被污水污染的問題,所以我發現的這張照片,貌似說服了所有人。

但是我的發現不止這些,我接着說:“第四,我看了當時民警攜帶的執法監督儀拍攝下來的視頻畫面。”

我一邊說,一邊操作電腦,把視頻圖像通過投影儀投射在大屏幕上。大屏幕上立即顯示出了現場當時的情況,一片嘈雜。幾名民警手忙腳亂地把傷者從水裡拖上了岸邊,然後觸摸了頸動脈。

這名民警突然擡頭說:“快救人,快打120,居然還有脈搏!”

隨着民警這句話落音,大家又開始手忙腳亂起來,電腦裡發出一片嘈雜的聲音。幾名民警把傷者擡上擔架的時候,攜帶攝像頭的人走近了傷者,於是視頻裡有一張近距離的傷者畫面。

我點擊了暫停。

“這張畫面,可以看出什麼?”我問。

大家都盯着大屏幕,不發一言。

我說:“大家請留意死者額部創口處的血跡。”

“面部有不少血,額部也有。”大寶說,“我知道你說的是什麼了!”

我攤了攤手,示意讓大寶接着說下去。大寶說:“死者的額部有明顯的流注狀血跡。這個血跡肯定是從額部創口往髮際線裡流的。這樣看起來,已經都幹了。”

我接着說:“不錯,就是這些流注狀的血跡。死者如果是自己摔跤,那麼就是俯臥位,血跡應該往地面流。如果是摔倒後又站了或者坐了起來,那麼肯定是往鼻樑流。如果是摔倒後又站了起來,再次仰面倒地成被發現的姿勢,血肯定是往兩側流。”

“對啊!血往髮際線裡流,難不成他摔倒後,還倒立了一段時間不成?”大寶說。

大家都表現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那秦科長你說,”趙局長說,“爲什麼會形成這樣的血跡?”

我搖搖頭,說:“我還沒有想好,所以不能解釋很多問題。”

“我的問題也解釋不了。”林濤說,“爲什麼現場只有死者一個人的足跡?”

“是啊。”我說,“爲什麼只有一個人的足跡,爲什麼損傷呈現出對衝傷的表現,爲什麼有人殺人卻不殺死就拋棄,這我都不能解釋。”

“但我覺得有疑點。”我說,“只要有這些疑點,我覺得我們公安機關就有權決定對屍體進行解剖。”

“可是他那個兒子五大三粗不講道理,就是堅決反對我們屍檢啊。”偵查員露出一臉畏難的表情。

“別說了。”趙局長一臉凝重,“我決定了,明早對謝勤工的屍體進行解剖檢驗,通知謝豪到場,如果他拒絕到場,在筆錄裡註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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