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了巖洞內外發現的物證及受害人死亡時間和死亡方式等線索,警方對此案做出了一個最初始的判斷:兩死者在一天前的週三上午結伴同遊雙龍山,下午2點時攀爬到這個巖洞附近與兇手相遇。
兇手用隨手撿到的石頭先將男死者打暈抱入巖洞,並在洞內將其擊打致死,隨後,將女死者強行帶入洞內實施了,期間爲了防止她的掙扎呼叫,兇手極有可能先將她掐暈,完事後又用同一個石塊將她打死。
考慮到死者是兩人,體表無其他傷痕,且現場沒有發現到明顯博鬥痕跡和遺留物件,警方再次推斷兇手的犯罪動機僅僅是搶劫,對女死者的性侵興許是臨時起意,並且兇手的人數不少於兩人,由此推測當天來雙龍山觀光的遊客嫌疑最大。
聽到這番初始判斷,蘭沐星猜疑的問:“爲什麼推測男死者是被抱進去而不是被拖進去的?”總覺得男人抱男人有點彆扭。
“因爲洞外的那些血跡是呈滴落狀,只有在高處滴落下來的血液纔會這樣。”唐澤彥耐心的回答着她所提出的小白問題。
蘭沐星沒有繼續追問爲什麼被抱的不是女的,而是男的,因爲她看到那條血跡是一路淌到男死者的屍體下方。
因爲可以提取的線索基本都提到了,所以在留下幾名民警繼續留在這裡保護現場後,其餘的人位着屍體回到警局。
在警局裡,警方很快令技術科和法醫分別對現場提取的遺留物和兩具屍體進行全面的檢驗。
將那塊帶有血跡的石塊與死者傷口創面進行測量對比,發現其大小、形狀均完全吻合。
對其表面所隨着的血跡進行剝離液化,然後送到血液檢驗站進行分析,一共檢測出兩種不同類型的人類血液。
再提取兩名死者的血液進行檢驗比對,顯示具有同一性,這些檢驗結果初步證實了石塊就是致二人死亡的兇器的論證。
隨後法醫們將女死者雙手的指甲小心剪下,提取指縫內的殘留物,發現裡面夾雜着微量的人類皮膚組織和血液。對內的乾涸進行提取液化,製作成樣本。
最後,連同所有需要檢驗的材料一併送往省公安廳進行DNA檢驗。
傍晚的時候,留駐在雙龍山的民警着一些調查結果回來。
根據售票處的門票統計,排除週末,雙龍山的遊客日均都在500人左右,風景面積極大,沒有全面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外加雙龍山的山腳下坐落着幾個村落,當地人都知道進山的小路,所以根本無法確定死者雙龍山的具體時間及其他遊客的情況。
面對這些情況,大家普通認爲,兇手一行人在見到兩名死者後,隨機實施了搶劫和。根據其殘忍的犯罪手段,警方不排除慣犯的可能性,於是提出排查本市具有此類犯罪的前科劣跡人員,現時比對近半年來所發生在類似未破案件,爭取進行串並偵查。
同時,兩名死者的身份尚未確定,應立即發出協查通報,先從本市疑似失蹤人口入手。
一旁聽着的蘭沐星不由心想,真噁心,嘴裡說要給釋放人員重新做人的機會,不要歧視他們的是警方,可真當有事了,首選懷疑他們也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