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11月,瀠水陰冷的空氣已經逼得人們穿上了羽絨服,前世生在北方長在北方的何夕更是乾脆裹了圍巾,套上手套,罩起耳捂子,頭上還戴了頂毛乎乎的絨線帽子。都說北方冬天比南方冬天冷,動不動就來個零下十幾度,可真要比起抗凍性卻不一定是北方人勝,瀠水一帶因爲氣候潮溼,零下一二度往往比北方乾燥的零下十幾度更加寒意逼人。

“小多,真有那麼冷嗎?”會議進行到一半,尚敏看了眼從進屋後就捧着熱水袋一直沒放開何夕,忍不住開口。

“感冒畏寒而已,你們繼續。”何夕抱着金魚形狀的塑膠熱水袋繼續看面前數據,頭都沒擡地應到。

“小陳,空調再打高點。”尚傑停筆側頭吩咐了一聲。

“今古那邊後天發特刊,會把墨珏完結,然後就開始連載崑崙。墨珏早就有主了,威奇插不上手,這個敏姐知道。崑崙歸你們,你們隨時可以送去出版,不過……”何夕擡手扶了扶眼鏡,吸了下鼻子,一臉嚴肅地看向對面兩人,“我這邊也就不到60萬字,預計是全本的三分之一,你們確定也要嘗試連載嗎。”

尚家姐弟面面相覷,一個月60萬字,已經是神速了,怎麼看他還一副不甚滿意的樣子?

“連載?不錯啊。只要劇情好,斷的地方妙,第二第三本都不用宣傳……”被自家哥哥輕咳聲驚醒,總算平靜了點的尚敏,言不由衷地客氣道,“當然我們也不是很急,慢工出細活嘛,小多慢慢寫,當然,如果不介意的話,能不能先把稿子給我看看?”言罷,還不忘擺上溫柔笑臉一張,誰沒事兒會跟財神爺橫眉冷對?

“這是當然。”何夕點頭,又翻了翻手中資料,“士兵和三體還在熱銷,我也覺得沒必要急着出新作,不然只怕會折騰出自己搶自己的客人的鬧劇。而且崑崙是我一早答應給今古的……當然,你們挪後出版期,我自然會給予補償。”

“比如?”尚傑感興趣地問,對於何夕,他開始好奇,這孩子,原來不僅寫得一手好故事,還會作詞作曲,而且做得極好。

“新故事在醞釀中,提綱我明天給你們。我現在時間比較充裕,和崑崙一起寫的話,估計年底能結稿。”何夕神色沉靜,眼中自信滿滿。

“那好。”尚敏笑得更加溫和,“明天辦公室我等你,要不,我來接你?”

“不用客氣。”何夕偷偷撇了撇嘴,心中鬱悶,敏姐,你這種端莊的長相真的太不適合這種諂媚的表情了,我看着很詭異的好不好!

“你那個同學不錯,磁帶賣得很火,小徐讓我問你準備什麼時候拍MTV?”見何夕沒異議,雙方很快地商量好了入賬事宜,三人小會也就結束了。尚傑收拾好東西卻沒有立即離開,卻是當起了傳話筒。

“聖誕以後。”和尚傑接觸了一段時間,何夕也不再像看珍稀動物似的帶着仰視圍觀心理,答得頗爲漫不經心。

“又是聖誕?”尚敏無奈搖頭,“剛剛要幫你入賬的時候你也說只要小頭,整的部分聖誕之後再入賬,難道還有什麼講究不成?但就算講究,也跟那些洋節沾不上邊吧。”

“聖誕之後我十六週歲,能辦身份證,開銀行賬戶,簽署合同。”何夕淡淡地掃了誤解了的尚敏一眼,懶洋洋地迴應,果然,冬天就是冬眠的季節啊。

果然,這麼聰明的孩子怎麼會沒有自己的計較?暗中調查過何夕身世的尚敏目光閃爍,心中暗忖。

在校慶後第三天,只收錄了一首歌的袖珍磁帶《隱形的翅膀》便正式發行,一時之間大街小巷都響起了“我終於看到……”。清亮圓潤的嗓音,動聽優美的旋律都讓年輕的男生女生忍不住駐足,傾聽,哼唱,然後心甘情願地掏錢。

與此同時,演唱者澄澄也飛速走紅,以一己之力全勝數位閩地美少女。只可惜爲人太過低調,除了那個一看就是藝名的名稱之外,再沒任何信息,令一衆追星的小男生小女生們很是不甘。有人寫信打電話去呈旭追問,但趙旭峰記得同何夕的約定,嚴禁員工透露方辰信息,加上知道的人本也不多,就那麼幾個,保密工作做得自是極好,那些人想當然沒獲得任何消息。這樣一來果如何夕所想,又爲方辰蒙上了層神秘色彩,更加刺激了粉絲們的熱情,額,這個時候還沒有粉絲這個說法,那就歌迷吧。

外面的人是各種猜測各種好奇,十一中的人卻是各種震驚各種懷疑。震驚是因爲同校學生寫的歌居然賣給了唱片公司,而且據說還賣了不少錢!如果這事兒發生在別的地方甚至別的學校,大家也就當傳說聽了,佩服一聲,仰望一下,轉眼就忘了,反正和他們關係不大。可這事兒發生在自己學校,效果就完全不一樣了。雖然依舊和他們關係不大,可如此神人就在自己學校啊,甚至就在自己班啊,這能一樣嗎?於是羨慕者有之,自豪者有之,嫉妒恨者,也有之……

不少自認頗有音樂才華的孩子還因爲何夕的刺激,積極投身創作事業,至於成果,咳咳,這個,因爲學業太緊,並沒有能流傳出去的……不過,精神可嘉嘛!

至於懷疑,則是對方辰是不是澄澄的猜測。校慶時因爲條件限制,方辰的聲音通過麥克風傳出來後有所失真,且她唱歌的聲音實在和平時說話完全不一樣。大夥兒雖然第一回在外面聽到這首歌的時候以爲是方辰,但一看演唱者,澄澄?再仔細聽,似乎的確聲音不一樣,可再一聽,又有點像……

到底是不是?和方辰關係比較好的,自然堅持是方辰,對方辰有惡意的比如蕭月,自然堅持認爲不是。碰上耐不住直接去問方辰的,學壞了的方辰只是笑而不語,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說痛快話。

至於劉芸幾人?人家是知情者好吧,不出意外,還會是MTV的參演者,另當別論。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要搬家,今天收拾了一天的東西,然後才發現我居然有那麼多東西……累得半死卻還差兩千榜單,只要詐屍爬上來更一章,也遵守了隔日更的承諾啊~~~

有親表示,何夕抄那麼多小說,記憶力是不是太兇殘了一點?我的回答是,他的確是剽竊,但肯定不是全文照搬。作爲親媽的我,一沒給他配超級電腦,二沒給他過目不忘的特異功能,怎麼可能一模一樣?正如另一位親所言,抄的是創意情節梗概,具體還是要自己加工。但這也是抄啊,一個好的小說語言好是肯定的,但更重要的難道不是劇情走向什麼的嗎?尤其是那種懸疑宮鬥陰謀類的,自己想恐怕要想破腦袋,但借別人的梗卻幾乎省了一半還多的精力,所以我沒有刻意說明:本文主角只抄創意,只抄梗概,不是全文照抄……但沒想到會引起親們的疑惑,所以還是解釋一下吧。

至於說能不能記住,這個還是要分人,分故事的吧,我個人而言,喜歡的小說經常會在文荒中翻出來複習,比如周而復始大的《晨曦》我看了不下十遍,滿座衣冠大的《銀翼獵手》我也看了不下十遍,你讓我重複得一字不差肯定不可能,但讓我用自己的話表述的話,是肯定沒問題的。

還有一些在特定情況下比較驚豔的文,即便只看一次我也會記得很清楚。比如第一次買今古,上面有篇滄月大的《夜船吹笛雨瀟瀟》,就是因爲這個故事,我堅持買了三年的今古,並喜歡上滄月大。雖然這個故事只看了一兩遍,但我至今能記住情節,甚至是一些小細節,比如某個人物在說那句話時的表情等等。

綜上,我覺得我讓何夕剽竊自己喜歡的印象深刻的小說歌曲什麼的,應該不算太玄幻吧?

最後感謝玥欹的手榴彈,感謝Sky.枯的地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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