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貴生,不像別人,喜歡聽彙報。
當然這麼多位成員,那也是破過不少案子的,也不是那種喜歡誇誇其他的人,都是有實戰經驗的,有本市的,也有從外地調動到雲市來的同志。
但是林貴生跟他們,或者很多聽說過他林貴生的人不一樣。
. 他聽是聽了,就很短的簡報,然後就提出去現場看看,別的什麼都沒有說。
那本地的肯定知道,林貴生不是耍大牌,而是可能有什麼意想不到的招數,或者他有底?那外地來的,就會覺得,這個人,難怪提不上去,有點目中無人。我們這麼多人都愣是這麼多天沒找出線索,現場?現場有那麼重要嗎?難道我們都找不出來的現場,就你林貴生能,就能找出線索來?
. 當然有主要領導拍板了,請人家來的。
那人家都提出要去現場看,那就一起吧。
我們倒要看看,你,林貴生,牛氣哄哄,真的就比我們能嗎?
事實上,那個家還有誰?
一個公安被隔離了,一對保姆夫妻被審查了。孕產婦在家,有女警員陪同,還得伺候月子。一個小孩子,一個嬰兒。老人家是來了,但是暫時不能進去。
當然了,當初專家組在裡面花了很多時間。
而林貴生,就用了幾分鐘。
就跟瞎轉悠,啥也不說,走馬觀花都算不上。
然後就出來了。
哦,對了。
他跟所有專案組成員不同,他跟那個小孩子說了一會兒話。
然後小孩子跑掉了?
不,是過了一會兒,小孩子交給了林貴生一個紅S布頭,手絹什麼東西。
林貴生啥也沒有說。
出來了,就說我們回去吧,案子破了。
哎,很多人都沒明白,也沒仔細看全過程,大多數人是外面等着看林貴生,出洋相呢。
結果,他,居然說案子破了?
這不是天方夜譚嗎?
然而。因爲當時外面基本是戒嚴,沒什麼外人,林貴生才把本來已經藏起來的那個東西,打開了,給大家看。
竟然是一把手槍。
我靠,不會是那把丟槍吧?
林貴生說:是不是的話?交給他本人,或者槍械庫,都有編號。這是外面人僞造不出來的。
然後林貴生自己就不跟着去了,那邊有領導等着說還有任務呢。
結果案子,就這麼破了。
專家組大半個月,林貴生用了三分鐘。
當然還是有人不服氣,或者說怎麼破案的?總不會是你林貴生乾的吧?【那當然是開玩笑說的】。
然後最關鍵的是誰拿走了丟槍?
那當然稚嫩告訴專案組的領導,主要負責人,而不是所有人。
案犯,竟然是丟槍人的兒子。
這就是典型的不可能犯罪。
即使每天這個孩子拿走木頭搶,做着對着警察叔叔瞄準,開槍的姿S,警察怎麼可能懷疑到是這麼小的小孩子身上呢?
一路上,其實林貴生都在思考,試圖把所有的可能串聯起來,就好像專家組那樣。
但是不對,一定漏了什麼。
所以,堅持要去現場。
然後現場,別人都是麻木,或者已經習以爲常了。而林貴生注意到了這個孩子的舉動。他可不是雞蛋的瞄準,而是標準的掏槍,舉槍,射擊動作。
一點不誇張,如果是大人這樣,局對不是看設麼看多了。
那個時代,普通人家裡連電視機都沒有,都買不起的年代。
娛樂?
連半導體都少有,哦,對了,掛在牆上的那熟悉的“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廣播提報現在開始,或者小喇叭開始廣播了,嗒嘀嗒“的年代。
不過,知道的人,一定知道,那個時候,有人用鐵絲做成了可以擊發火柴或者燃燒的自制簡易“槍”。或者木頭搶,或者拿着紅纓槍之類的。
不知道林貴生用了什麼方法,叫小孩子交出來了槍?
他說是哄哄孩子,給了幾粒糖,大白兔奶糖?還是巧克力?朱古力?
當然很多人不信。
林貴生當然不能說:嗨,你過來。我知道你藏了你爸爸的東西。你爸爸讓我告訴你,命令你馬上交出來,要不然我就不要你了。或者要是被我【你爸爸】給搜出來,看我怎麼收拾你。又或者你爸爸馬上就要因爲你被當成特務給抓起來槍斃了。你去拿出來交給我。我不告訴任何人、就說是我自己找到的。你爸爸也能很快回來了。
事情,就這麼離奇。
離奇的丟槍,離奇的破案。
大家都認爲是熟人作案,或者各種情況,已經做好了外面可能出現用警槍犯罪案件的準備了。大海撈針,結果什麼都沒撈到。
而且誰也猜想不到賊,壞人是誰的時候,林貴生用了三分鐘創造了警界的傳奇,或者叫新傳奇。
這件事,最終是瞞不住的。
那個丟槍人是誰?
就是後來因公殉職的宗安康嘴裡的遊叔,遊爺。
當時,對他個人的警察生涯,差點就此斷送。脫警服都是輕的,吃官司都是有可能的。這是嚴重的違紀違規。
所以處理很嚴重。
是行Z記大過一次,降職,勸退【後改爲發回原籍分配】。
當時遊爺可是分局,還是刑偵支隊一分隊副隊長的職務了。那也是雲市一號人物了。
差點就此完蛋哦。
雖然,其實並沒有造成外面風波,恐慌之類的後果,但是爲了教育其他同志,牢記這次教訓,所以必須嚴肅,嚴厲處理。
當然,這件事,也沒有人提到林貴生。
沒有任何的聲音,平時要是出了事情,不是批評一通林貴生說只有散漫,不服從領導聽指揮之類的、
唯獨這一次,集體失聲,誰不提這件事。
算是一個例外。
XXXX年XX月XX日,雲市。某一個地方。裡三層外三層拉了警戒線。任何不相關的人都不能靠近。
不知道的還以爲是裡面發生了命案呢。
結果呢?
當然沒有命案那麼嚴重。
不過,那比要人命還要嚴重。
什麼案子?
丟失案件,小偷案件。
是家裡丟錢了?丟東西了?
如果是普通的錢物,可能就不會引起那麼大的場面了。就是收藏品之類,劃定爲古董的,也未必能引發大轟動。
那麼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