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

【本章導讀】

通過學習,明確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每一個渴望加入黨組織的積極分子,都要在深入學習和領會的基礎上,按照黨的組織制度及其原則,嚴格要求自己,爭取早日加入到黨組織中來。

【本章重點】

中國共產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羣衆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首先就是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的組織機構,從層次上進行劃分,主要包括黨的中央、地方和基層組織。黨的歷史表明,什麼時候以民主集中制爲核心的黨的組織制度堅持得好,黨的事業就興旺發達;什麼時候以民主集中制爲核心的黨的組織制度堅持得不好,黨內生活就出現混亂,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就受到損失。

我們黨的組織制度,是以黨規黨法形式固定下來的有關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組織紀律以及各種規章制度的總稱。它是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力,實現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的組織制度,主要包括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的領導機構的選舉制和任期制,黨委會的集體領導和黨委成員的分工負責制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幹部管理制度,黨員管理制度,繳納黨費制度,黨的紀律檢查制度,黨內狀況調查統計制度,向上級請示報告制度,向黨員及其代表報告工作的制度等。

民主集中制作爲黨的基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黨的組織制度的核心內容。黨的歷史表明,什麼時候民主集中制堅持得好,黨的事業就興旺發達;什麼時候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好,黨內生活就出現混亂,國家和人民利益就受到損失。

一、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

1.民主集中制的內涵

黨章指出:“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羣衆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這一論述,明確了民主集中制的含義,即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無產階級政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是無產階級世界觀和先進性的必然要求,它根據無產階級政黨性質和歷史使命的要求,規範了黨內政治生活和處理黨內關係的基本準則,是黨的組織制度中最具根本性的制度,是其他一系列具體組織制度能否實現的基本前提,是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制定和運行的保證。民主集中制的建立與正常運行,是黨的組織制度得以正常運行的根本保證。

第一,實行民主集中制,是永葆黨的性質和完成黨的使命的必然要求。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中國先進生產力發展要求的代表,是中國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代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在新形勢下,中國共產黨要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繼續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歷史任務,其決策和行爲包括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定、貫徹和執行,就必須體現廣大人民的意志,而這種意志的形成必須以黨內民主爲基礎,再通過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離開了民主集中制,黨既不能保持工人階級先鋒隊、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先鋒隊的性質,也無法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

第二,實行民主集中制,是黨保持思想上和政治上高度統一的必然要求。中國共產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不同歷史時期,一直是一個有着統一的政治思想基礎的整體,一直是一個有着堅強戰鬥力的組織。黨的堅強的戰鬥力首先來自於全黨在馬克思主義基礎上的思想和政治上的統一,而思想上和政治上的高度統一隻有通過組織才能轉化爲巨大的物質力量,從而形成統一的意志和權威。正如列寧所說,“組織能使力量增加十倍。”毋庸諱言,在黨的內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種各樣的矛盾,這些矛盾的產生,或是由於各個黨員的經歷和所處的地位不同,或是由於對實際情況瞭解程度的不同,也可能是由於黨員思想方法和覺悟程度的不同。解決這些矛盾,既需要靠黨的正確的理論、綱領和路線,也需要通過有效的組織原則,建立起處理黨內各種關係的基本準則。因此,只有在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指導下,才能正確、妥善、有效地化解各種黨內矛盾,才能使黨的團結和統一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

第三,實行民主集中制,是確保黨對革命、建設和改革實施正確領導的需要。中國共產黨是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這種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更多地體現在黨作出正確決策的過程中。黨在對社會生活實施正確領導的過程中作出正確決策的過程,就是走羣衆路線的過程。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羣衆路線和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是從羣衆中集中起來、又到羣衆中堅持下去的原則在黨的組織建設中的運用。只有實行民主集中制,纔有利於黨經過民主討論、民主選舉、民主表決等方式發揮全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集中廣大黨員的智慧和意見,作出符合實際的決策,保證黨的領導正確有效。

總之,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建設和發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證,是黨內政治生活和組織制度的根本依據,是黨的羣衆路線在黨的組織原則上的體現,它最能從組織制度上保證黨實行正確的領導,所以說,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

2.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

馬克思、恩格斯在創立無產階級政黨時,對黨的組織原則進行了闡述,初步奠定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基礎。列寧在其著作中明確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義是既要民主又要集中。1927年,中國共產黨在五大黨章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規定爲“黨部的指導原則”。毛澤東對民主集中制作過精闢的闡述:“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着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面強調某一個側面而否定另一個側面。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

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制。”

黨章第十條規定的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爲: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這“四個服從”,是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最基本原則,是對黨內政治生活秩序的總概括,從總體上規定了黨內關係和黨內生活的應有秩序,對於建設一個統一的無產階級政黨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以下的各條原則均是這個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和展開。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這項規定表明,實行黨內選舉制度,是黨內民主的重要標誌,充分體現了進行黨內民主建設的基本要求。只有經過選舉,被選舉出的黨的領導機關才能充分代表廣大黨員的意志,才能具有真正的權威。

(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這項規定,明確了黨的代表大會在黨內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作用,也同時明確了黨的委員會在黨內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4)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羣衆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地負責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瞭解和參與。這一規定反映的是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的關係原則,體現了爲進一步實現黨的上下級關係的正常化,必須做到堅持黨的自上而下的統一領導與發揮下級組織積極性、主動性二者的有機結合。

(5)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討論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堅持這一原則,可以有效地防止“一言堂”、“隻手遮天”等個人獨斷專行以及“有些事沒人管”等無人負責現象的發生,並使黨對重大問題的決定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以保證黨的領導的正確和富有成效。

(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歷史經驗證明,正確處理領導人同黨和人民的關係問題,關係到能否使民主集中制原則得到真正的貫徹執行,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和命運。

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條基本原則,是一個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既體現了黨內民主的廣泛性,又體現了黨內高度的集中性,是黨內民主與黨的集中的有機統一。黨在長期的實踐中,正是在這套比較完備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指導下,把黨的各項制度建設和革命、建設、改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3.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積極發展黨內民主

要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就必須按照十八大的要求,積極發展黨內民主,增強黨的創造活力。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內民主制度體系,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營造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係、民主討論的政治氛圍、民主監督的制度環境,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提高工人、農民代表比例,落實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試行鄉鎮黨代會年會制,深化縣(市、區)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實行黨代會代表提案制。完善黨內選舉制度,規範差額提名、差額選舉,形成充分體現選舉人意志的程序和環境。強化全委會決策和監督作用,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完善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幹部票決制。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完善黨員定期評議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等制度,推行黨員旁聽基層黨委會議、黨代會代表列席同級黨委有關會議等做法,增強黨內生活原則性和透明度。

二、黨的組織機構

黨的組織機構,就是黨的各級組織架構設置和權力劃分的具體化。從層次上進行劃分,黨的組織機構主要包括黨的中央、地方和基層組織。

服從和服務於黨的政治任務,黨的組織機構根據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需要以及鬥爭形勢的發展變化,採取了相應的組織形式,從而保證了黨的政治任務的實現。

1.黨的中央組織

黨的中央組織,按照黨章的規定,主要是指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以及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中央書記處。

“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定期召開和充分發揮作用。”民主集中制的有關制度如選舉制、任期制、罷免制、黨委制等等,都受制並服務於代表大會制度。因此,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首先的就是要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領導機關。在一般情況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和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修改黨的章程;選舉中央委員會;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是在兩次全國代表大會之間,根據工作的需要,由黨的中央委員會召集的會議。它的任務主要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黨的中央委員會,是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黨的最高領導機關。黨的中央

委員會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在一般情況下,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中央委員會產生的領導機構和領導人的職權,一直行使到選出下屆新的領導機構和領導人爲止。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中央委員會選舉產生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2.黨的地方組織

黨的地方組織,按照黨章的規定,是指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以及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還包括經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由同級黨的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經上級委員會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的職權是:(1)聽取和審查同級委員會的報告;(2)聽取和審查同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3)討論本地區範圍內的重大問題並作出決議;(4)選舉同級黨的委員會,選舉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章明確規定,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三年以上的黨齡。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由它選舉的委員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同級黨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級黨的委員會報告工作。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委員會職權;在下屆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經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務委員會產生爲止。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定期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3.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依據黨章的規定,是指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還包括基層委員會經批准設立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是:(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創先爭優,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羣衆,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4)密切聯繫羣衆,經常瞭解羣衆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羣衆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羣衆的思想政治工作。(5)充分發揮黨員和羣衆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和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7)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佔國家、集體和羣衆的利益。(8)教育黨員和羣衆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

黨的組織機構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實際工作中能夠得以認真落實和貫徹執行的基本組織保證。只有黨的各級組織機構在黨章規定的權限範圍內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充分行使好自己的職能,才能不斷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充分實現黨員民主權利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才能在黨內形成一種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本章測試題】

一、填空

1.____________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

2.民主集中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相結合。

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4.黨的各級委員會在處理重大問題時,要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二、選擇填空

1.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________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

A.人民代表大會制

B.民主集中制

C.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制

2.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四個服從”是指: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________,全黨服從中央。

A.黨員服從幹部

B.委員會服從代表大會

C.下級服從上級

3.______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A.黨內民主

B.發展經濟

C.求真務實

4.在一般情況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________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

A.四

B.五

C.三

(本章完)

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二章 政黨制度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十章 黨的紀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十章 黨的紀律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三章 政黨章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一章 政黨概述第四篇 入黨的規定和程序_第十四章 發展黨員的程序和手續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二章 政黨制度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二章 政黨制度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五章 黨的性質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三章 政黨章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六章 黨的指導思想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一章 政黨概述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七章 黨的最高理想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第四篇 入黨的規定和程序_第十四章 發展黨員的程序和手續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二章 政黨制度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五章 黨的性質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三章 政黨章程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六章 黨的指導思想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一章 政黨概述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三章 政黨章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七章 黨的最高理想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十章 黨的紀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六章 黨的指導思想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七章 黨的最高理想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七章 黨的最高理想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第四篇 入黨的規定和程序_第十三章 申請入黨的條件和要求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五章 黨的性質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十章 黨的紀律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五章 黨的性質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十章 黨的紀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一章 政黨概述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五章 黨的性質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五章 黨的性質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二章 政黨制度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一章 政黨概述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七章 黨的最高理想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六章 黨的指導思想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七章 黨的最高理想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九章 黨的組織制度和組織機構第四篇 入黨的規定和程序_第十四章 發展黨員的程序和手續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七章 黨的最高理想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四篇 入黨的規定和程序_第十四章 發展黨員的程序和手續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四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二章 黨員的權利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十章 黨的紀律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八章 黨的宗旨第三篇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_第十一章 黨員的義務第二篇 黨的基本知識_第六章 黨的指導思想第四篇 入黨的規定和程序_第十三章 申請入黨的條件和要求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二章 政黨制度第一篇 政黨知識_第二章 政黨制度第四篇 入黨的規定和程序_第十四章 發展黨員的程序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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