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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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革損益,情況複雜。在這個題目下,我們不能全面敘述歷代官制的發展,只能大致談談幾個重要的問題: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階勳爵等。

一中央官制戰國時代,各國國君之下分設相將,分掌文武二柄。趙惠文王以藺相如爲相,以廉頗爲將,是人所熟知的例子。《荀子·王霸》說相是\\\\\\\";百官之長\\\\\\\";,所以《戰國策·齊策》說:\\\\\\\";於是樑王虛上位,以故相爲上將軍,遣使者黃金千斤,車百乘,往聘孟嘗君。\\\\\\\";楚國最高的長官稱爲令尹,次於令尹的是武官上柱國,官號和其他各國不同。

秦代皇帝之下設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稟承皇帝意旨佐理國政;太尉掌全國軍事;御史大夫是皇帝的秘書長兼管監察。丞相官位最高,尊稱爲相國,通稱爲宰相。漢初沿襲秦制,漢武帝以後,丞相地位雖尊,權力卻逐漸縮小。例如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輔理國政,其權勢就遠在丞相之上。西漢末丞相改稱大司徒,太尉改稱大司馬,御史大夫改稱大司空[1],號稱三公(又稱三司),都是宰相。但到東漢光武帝時,\\\\\\\";雖置三公,事歸臺閣\\\\\\\";[2],三公只處理例行公事,臺閣反而成了實際上的宰相府了。

自秦以至於清,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一直未曾停止,大體而言,是向着皇權興而相權弱的方向發展,臺閣、中書門下、內閣、軍機處……都是皇帝爲了限制相權、削弱相權而採取的相應措施。總的做法是先讓一些地位低下的小官吏充當皇帝的秘書,然後逐漸令其權力加大,直至把原來宰相架空,成爲實際上的宰相,這時便又會對皇權形成威脅,皇帝便再設一機構,讓另一些地位低下的小官吏充當其秘書……一來一往的循環之中,相權便日漸微弱,而皇權日漸加強了。

所謂臺閣,是指尚書機構尚書檯說的,後世逐漸稱爲尚書省[3],首長是尚書令,副職是尚書僕射。魏文帝鑑於東漢尚書檯的權勢太大,把它改爲外圍的執行機構,另外設置以中書監、令爲首長的中書省,參掌中樞機密。南北朝時皇帝鑑於中書省權勢日大,又設置以侍中爲首長的門下省,對中書省加以限制。這樣,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分職的制度: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覈,尚書省執行[4],三省首長同爲宰相,共議國政。

唐代因爲唐太宗曾任尚書令,以後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僕射爲宰相。唐高宗以後左右僕射不再參決大政。唐太宗又認爲中書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輕易授人,常用他官加上\\\\\\\";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之類的名義掌宰相之職,高宗以後執行宰相職務的稱爲\\\\\\\";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宋代簡稱爲\\\\\\\";同平章事\\\\\\\";,以\\\\\\\";參知政事\\\\\\\";爲副相。

宋代中央是中書和樞密院分掌文武二柄,號稱二府。樞密院類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長是樞密使、副使。

宰相一詞最早見於《韓非子》[5],但是正式定爲官號是在遼代。遼代中樞機構是北、南宰相府,各設左、右宰相。明代廢中書省,皇帝親理國政,以翰林院官員加殿閣大學土銜草擬詔諭。後來大學士逐漸參與大政,成了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輔臣有元輔、首輔之稱。清沿明制,到雍正時成立軍機處,大學士就沒有什麼職權了。

現在一般認爲皇帝輔臣並非宰相,理由有三:一、首輔、輔臣有議政之權,而無監督百官之權,更不能指揮六部等行政機構工作。

二、輔臣們草擬的詔諭(即所謂\\\\\\\";票擬\\\\\\\";)能否生效,完全取決於皇帝\\\\\\\";批紅\\\\\\\";簽字。

三、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皇帝讓司禮太監代行\\\\\\\";批紅\\\\\\\";之權,輔臣不光要揣度皇帝之意而行事,更要處處受太監的制約。

這都是承擔秘書、顧問工作的輔臣們與百官之首的\\\\\\\";宰相\\\\\\\";的巨大區別。所以說,明初朱元璋廢除宰相是中國古代官制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改革。

秦漢時中央的行政長官有:(一)奉常,漢初沿用此稱,後來改稱太常,掌宗廟禮儀。

(二)郎中令,漢初沿用此稱,後來改稱光祿勳,管宮廷侍衛。

(三)衛尉,漢景帝初一度改稱中大夫令,管宮門近衛軍。

(四)太僕,管皇帝車馬。

(五)廷尉,漢代有時又稱爲大理,是最高的法官。

(六)典客,漢初沿用此稱,後來又稱大行令、大鴻臚,管理少數民族來朝事宜。

(七)宗正,管理皇族事務。

(八)治粟內史,漢初沿用此稱,後來又稱大農令、大司農,管租稅賦役。

(九)少府,管宮廷總務。以上諸官,後來稱爲九卿。九卿之中,廷尉、典客和治粟內史管的是政務,其餘六卿管的是皇帝私人事務。

九卿所司也是隨時間而變化的。越早期的時候,皇帝家的內侍官與朝廷的職事官的區分越不清楚,越到後期,區分也越爲明晰,魏晉以後,基本上不再有內外廷官吏區別不開的事情了。

九卿之外,還有掌管京師治安的中尉(後來稱爲執金吾),以及掌管營建宮室的將作少府(後來稱爲將作大匠),等等。

諸卿各有屬官,這裡不都列舉,只就郎中令(光祿勳)的屬官大夫和郎稍加說明如下:漢代有太中大夫、中大夫(漢武帝改稱光祿大夫)等。大夫\\\\\\\";掌論議\\\\\\\";,\\\\\\\";無常事,唯詔命所使\\\\\\\";,是後世散官的性質(後詳)。

郎是皇帝侍衛官的通稱,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議郎掌顧問應對,比較特殊。其他諸郎皆\\\\\\\";掌守門戶,出充車騎\\\\\\\";。

此外漢武帝又置期門、羽林作爲光祿勳的屬官,期門是漢武帝微行時的侍從[6],羽林是宿衛之官[7],都是郎的一類,所以有期門郎、羽林郎之稱。

附帶說一說漢代的加官,這是本官之外另加的官職。

漢代的加官有侍中、給事中、諸吏等。加侍中就能出入宮禁,成爲皇帝的親信。加給事中就能掌顧問應對。加諸吏就能對宮廷官員進行監察和彈劾。後世侍中成爲門下省的首長(見前),給事中成爲門下省的屬官。

漢代的加官還有中常侍和散騎等。中常侍在禁中侍奉皇帝(東漢改用宦者),散騎是皇帝的騎從,掌\\\\\\\";獻可替否\\\\\\\";。曹魏時合稱散騎常侍,備皇帝顧問並掌規諫。南北朝散騎常侍是集書省(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的首長,後世併入門下省。

下面說到六部。

尚書是九卿中少府的屬官,發展爲尚書檯後,事務增多,於是分曹治事,每曹設尚書一人,這是後世中央各部的前身。從東漢到南北朝,部曹尚無定製,隋代始定爲吏、民、禮、兵、刑、工六部,屬於尚書省。唐避太宗諱,改民部爲戶部。此後歷代相承,作爲中央行政機構的六部制基本未變。

六部的職掌大致是:(一)吏部,掌官吏的任免、銓敘、考績、升降等。(二)戶部,掌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三)禮部,掌典禮、科舉、學校等。(四)兵部,掌全國軍政。(五)刑部,掌刑法、獄訟等。(六)工部,掌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的首長稱爲尚書,副首長稱爲侍郎。部下設司[8],司的首長稱爲郎中,副首長稱爲員外郎。屬官有都事、主事等。

六部仿《周禮》六官,列表對照如下:後世以《周禮》六官作爲六部尚書的代稱,如戶部尚書稱爲大司徒;禮部尚書稱爲大宗伯等[11]。

六部成立,諸卿的職權變小,有的卿由於職務併入有關的部司,後來就裁撤了。

現在說到中央的監察官和諫官。監察官對百官進行糾彈,諫官對皇帝進行規諫。下面分別敘述。

我國古代中央的監察官,可以追溯到戰國時代的御史。御史是記事之官兼糾察之職,秦漢稱爲侍御史,秦以御史大夫爲侍御史之長。西漢御史大夫是副丞相,由其助手御史中丞領導監察彈劾工作。後來成立監察機構御史臺,以御史中丞爲首長。御史臺又稱憲臺,後世或稱肅政臺等,所以習慣上把監察官稱爲臺官。歷代監察官的首長或爲御史大夫,或爲御史中丞等。明清中央監察機構稱爲都察院,首長稱爲左、右都御史。歷代管監察的屬官除侍御史外,還有治書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等[12]。

前人把臺官和諫官合稱爲臺諫。西漢有諫大夫,東漢稱爲諫議大夫,是屬於光祿勳的專職諫官。唐代除諫議大夫外,又增設補闕、拾遺,三者各分左右,分屬門下、中書二省。宋代左右補闕改爲左右司諫,左右拾遺改爲左右正言,後來併入諫院,以左右諫議大夫爲首長。隋唐以來,和諫官同居門下省的有給事中,負責審閱各部奏章和封駁中書省所擬的詔旨(有不合者封還駁回),明代給事中負責稽查六部,併兼任前代諫議、補闕、拾遺之職,所以後來俗稱給事中爲給諫。清雍正時給事中和御史同屬都察院,這樣,御史也就稱爲臺諫了。

臺諫之分,一查百官,一諫皇帝。但是宋代以後,臺諫合流,都是槍口對準百官,對皇帝的制約幾乎不存在了。

宋朝是我國古代第一個皇權高度集中的王朝。此前總是強勢皇帝手中權力便很強,弱勢皇帝手中權力便相對較弱。自宋以後,幾乎不再有弱勢皇帝的存在。皇帝權力達到了絕對的高度。

封建皇帝有文學侍從。漢代選文章經術之士待詔金馬門[13]。或供奉辭賦,或講論六藝羣書,沒有特定的官號。唐初設翰林院,這是文人和卜醫技術待詔的處所,並不是中央機關。唐玄宗以翰林待詔(後稱翰林供奉)草擬詔令、應和文章。翰林待詔也是文學侍從的性質。後來另建學士院,入院的稱爲翰林學士,專掌皇帝的機密詔令,被認爲是\\\\\\\";清要顯美\\\\\\\";之官。宋代學士院改稱翰林學士院。明清稱爲翰林院,但職掌和唐宋有所不同。

侍奉皇帝講讀稱爲侍讀、侍講。唐代有集賢院侍讀學士等;宋代有翰林侍讀學士、侍講學士等。宋元以來,皇帝和侍讀、侍講學士以及其他高級官員定期在內廷講論經史,稱爲經筵。清代主講經筵者稱爲經筵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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