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

急促的電話鈴聲吵醒了正在熟睡中的人。

鄭奕誠急忙翻身起來,拿起手機接通。

“鄭奕歡死了!”鄭奕誠還沒有說話,電話另一頭就有個聲音氣急敗壞的說道。

“我知道。”相對於對方的慌亂,鄭奕誠明顯冷靜得多。

“你爲什麼不告訴我?”對方質問。

“跟你沒關係,這是我們家的事情。”鄭奕誠語氣冰冷而又絕情。

“是不是你乾的?”

“你在胡說八道些什麼?”鄭奕誠明顯有些不滿和生氣,“我不是跟你說過以後我們就不要在聯繫了嗎?爲什麼還打來?”

“媽的!要不是今天警察來找我,我還被矇在鼓裡!”對方根本不在乎鄭奕誠的態度,自顧道:“我警告你,別耍我!否則小心我把你的事情告訴警察!”

鄭奕誠暗暗長出了一口氣,語氣態度緩和了不少,“這件事你就別管了,明天我再給你匯一百萬,你先去國外散散心。”

“我要現金!”對方再次提出條件。

“好好,明天就給你。”鄭奕誠安撫道,然後掛斷了電話。

“是誰呀,這麼晚?”身後,有人轉過身來問正拿着手機一臉凝重深思的鄭奕誠。

鄭奕誠臉上的沉重的神色頓時一掃而空,他轉頭溫柔的朝那人笑笑,“沒事,公司裡的事情,吵到你了?快睡吧。”

說着,他還溫柔的拉過被子,替那人蓋好。

夜很深,但不靜……

清晨,天才矇矇亮,路上只有那些做生意的纔開始忙忙碌碌的準備擺攤。

在一棟公寓裡,一個帶着帽子,拉着一杆行李箱的女人神色匆匆的出了樓道,隨手招來了一輛出租車。

就在她剛要鑽進車裡的時候,一隻手拉住了她的胳膊。

“齊小姐,這麼早你要去哪裡呀?”問話的是米嘉,她笑嘻嘻的看着齊媚,一副偶遇的樣子。

齊媚見到米嘉頓時震驚,不過看米嘉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齊媚開始在心裡琢磨要不要甩開她的手直接轉到車裡揚長而去。

彷彿是看出她的意圖般的,米嘉接着說道:“齊小姐,先提醒你一句,襲警可是罪責很大的哦。而且……”

說着,米嘉朝手裡拎着早點正向她們走來的季笑白努努嘴,“我們隊長也在哦,司機師傅不會影響警察辦案吧?”

出租車司機在聽了米嘉的話後怎麼可能還會載齊媚,關上車門揚長而去。

齊媚垂死掙扎,“米警官,我出去旅遊不犯法吧?”

米嘉點頭,“當然。不過我們懷疑你攜帶的東西可疑,所以要例行檢查。”

這幾天,她與季笑白一直守在齊媚的家門口,見她去過一次銀行,也都查清楚了她取走了一百萬的現金。齊媚沒有正經職業,突然出現這麼多的現金,很可疑。

齊媚有些蔫了,不甘的問:“你們爲什麼要盯着我不放?我真的和鄭奕歡的死沒有關係。”

“有沒有關係,等我們調查清楚了再說。”這時季笑白已經走到近前,他將早餐遞給米嘉,帶着齊媚,三人一起回到了警局。

“你們要怎樣才能相信我,我真的和鄭奕歡的死沒有關係!”齊媚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重複這句話了,米嘉聽得耳朵都有些起繭。

“那你就把所有你知道的事情都告訴我們。”米嘉遞給她一杯水,讓她冷靜一下。

“我什麼都不知道。”齊媚頹然的趴在桌子上,“我和鄭奕歡真的只是牀伴的關係,如果知道今天會惹上這麼個大麻煩,我最開始就不會理他。和我有關係的富二代多的是,也不差他一個!”

米嘉聽了滿頭黑線,這種事情也沒什麼好炫耀的吧。你那麼沾沾自喜是什麼情況?

“就說說你和鄭奕誠是什麼關係。”季笑白還挺有耐心,他靠在椅子上,再次問。

齊媚驚詫的擡起頭,瞬間瞭然的問:“鄭奕歡是鄭奕誠殺的?”

季笑白麪無表情的看她,沒說話。但是這在齊媚的眼裡就變成了默認。她突然憤恨的罵道:“媽的,這個混蛋!我就說他怎麼會這麼好心,給了我那麼多錢,原來是把我當替死鬼!”

聽了她的話,米嘉與季笑白對視一眼,果然!這鄭奕誠也有問題。

只見齊媚長長的嘆了口氣,“事到如今,爲了自保我也是不得不說了,既然那個姓鄭的不仁,也就休怪我不義!”

季笑白沒說話,米嘉拿出筆準備好做筆錄。

齊媚躊躇了一下,問季笑白,“可以給我支菸嗎?”

季笑白沒有拒絕,從自己口袋裡拿出煙,遞給了齊媚一支,並幫她點燃。

齊媚突然笑了,煙霧由上而下,米嘉覺得此時的齊媚不再明媚動人,反倒有種頹然的哀傷。

“記得之前在酒吧你不肯幫我點菸的。”齊媚看着季笑白,突然說了句毫不相干的話。

“打火機是危險物品,不能讓被審訊者接觸。”季笑白冷冷的回答,絲毫不爲所動。

齊媚笑得有些慘,“你還真是絕情。喜歡上你的人可真是倒黴。”

季笑白沒說話,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

這時,米嘉擡起頭,有些疑惑的問季笑白,“隊長,剛剛的話,還用記錄嗎?”

季笑白拍了她一巴掌,呵斥:“添什麼亂!”

米嘉揉揉被拍疼了的額頭,在季笑白看不見的地方偷偷朝他做鬼臉。

“你們感情還真是好。”看着他們二人,齊媚突然說了這麼一句話。

“哪裡好!”

“哪裡好!”

二人同時反駁,然後後知後覺的發現兩人竟然說了同樣的話後,就轉頭不再說話了。

季笑白輕咳了一聲,繼續問齊媚,“說說你跟鄭奕誠的事情吧。”

齊媚看着兩人剛剛的互動,忽然瞭然的笑了,神秘莫測的說了句,“原來如此。”

接下來她就不再提起之前的玩笑話,開始認真說起她與鄭奕誠的事情來。

“我跟鄭奕誠真的是不熟。”見米嘉又要發作,齊媚擺擺手,繼續道:“你聽我把話說完。”

“之前我確實只是在財經雜誌上看到過鄭奕誠,只是知道他是鄭奕歡的大哥。聽鄭奕歡說,鄭奕誠平時待他還不錯。對了,鄭奕歡有輛藍色的蘭博基尼就是鄭奕誠送給他的。”

齊媚說着頓了下,想了想道:“大概一個多月前的樣子,鄭奕誠突然來找我。當時我也很驚訝,因爲鄭奕誠的作風一向是出了名的好。”說着,齊媚自嘲的朝米嘉笑笑,“像我們這種,能接觸到的那些也就是喜歡玩的公子哥,那些在圈內有名的好名聲的,我們是想都不會想的。就比如米氏的米從毅,是出了名的潔身自愛,一絲污點都沒有。”

米嘉聽了心中不禁暗暗慚愧,沒想到自己老哥還挺有名的嘛。

季笑白不懂聲色的看了她一眼,沒說話。

“當然,這鄭奕誠雖然沒有米從毅那麼優秀,但是也算是不錯了。所以他來找我,我真的很驚訝。起先我還以爲之前外界傳的都只是假象,鄭奕誠只不過是隱藏的好呢。”

“他找你做什麼?”

季笑白當然不會認爲鄭奕誠找齊媚是爲了讓她與自己玩一夜情。以鄭奕誠那樣的性格,只怕就真的如齊媚所說,其實在心裡是看不起齊媚的吧。

“他讓我幫他做一件事。”齊媚故意賣關子。

“什麼事?”這次連一直在奮筆疾書做筆錄的米嘉都忍不住好奇,把頭擡起來,問齊媚。

“偷鄭奕歡的鑰匙。”

“車鑰匙?”

齊媚想了想,搖頭,“鄭奕歡蘭博基尼的鑰匙很有特點,但是我偷的那把卻不是,看起來普通了許多,倒像是自家大門的鑰匙。”

米嘉眼睛一亮,扭頭看季笑白。顯然季笑白也想到了,與她對視了一眼,暗暗點頭。

沒錯,應該就是他們一直在找的鄭奕歡在外面房子的鑰匙。

“他要你偷鑰匙做什麼?”季笑白追問。

齊媚搖頭,“鄭奕誠沒有說,他只是告訴我時間地點他會安排,我只要藉機接近鄭奕歡拿到鑰匙給他,他就會給我一百萬。”

接近鄭奕歡,這對齊媚來說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而且也很輕而易舉,再加上鄭奕誠給了她那麼一大筆錢,齊媚沒有道理不答應。所以就欣然同意,等着鄭奕誠安排通知。

“鄭奕誠安排你們是在哪裡見面的?具體幾號?”米嘉覺得真相要漸漸浮出水面了,不禁有些小興奮。

“就是瑪麗安酒吧。”齊媚說着,把菸頭按滅在菸灰缸中,然後一臉渴求的看着季笑白。

季笑白無奈,又掏出一根香菸給她點燃。

齊媚道了聲謝之後,開玩笑的說:“季警官能給人點菸還真是很不容易的,說什麼我也要享受個夠。”

“我經常給人點菸的,但都是我的犯人。”季笑白冷着臉回答道。

齊媚表情瞬間一僵,嘀咕:“真是個不解風情的男人。”

米嘉在一旁聽了不禁噗嗤一聲笑出聲來。

季笑白瞪了她一眼,道:“以後倒水的工作你來做。”

米嘉的笑容瞬間僵硬在臉上了。

齊媚也不想再看他們打情罵俏,直接開口,“鄭奕誠安排我和鄭奕歡接觸是在半個多月前,五月十五號。”

米嘉和季笑白瞬間驚訝,那天就是鄭奕歡最後一次出現在酒吧的日子!難道說,鄭奕歡的死真的跟鄭奕誠有關?

“你是怎麼偷到鑰匙的?”以季笑白的猜想,齊媚在酒吧是不可能拿到鑰匙,那麼只有在鄭奕歡沒有防備的時候,也就是他們離開酒吧去開房的時候。

可是出乎他的意料,齊媚竟然說在酒吧很順利的就拿到了鑰匙。

“我偷偷在鄭奕歡的酒裡面下了安眠藥。”齊媚想了想,接着說:“不過那天鄭奕歡來酒吧的時候就喝了不少的酒,臉色很紅,整個人看起來暈乎乎的。”

米嘉想到之前聽泊車小弟也說過鄭奕歡貌似喝了酒,而且她也在交警隊的監控裡面查到之前鄭奕歡還肇事逃逸。

“偷了鑰匙之後你們去了哪裡?”季笑白追問,這樣進一步追查就可以確定鄭奕歡真正的失蹤時間了。

聽到季笑白這樣問,齊媚表現的也很困惑,“那天我看到鄭奕歡趴在吧檯上,有些暈乎乎的了。我就趁機將他的鑰匙拿了出來。我從酒吧的後門出來,鄭奕誠一直等在那裡。我講鑰匙給了他,他告訴我,明天會有一百萬匯到我的賬戶上面。於是我就回到了酒吧。”

“然後呢?”鄭奕誠偷鑰匙的目的從齊媚的身上是查不到了,所以現在米嘉倒是比較關心之後他們的去處,這樣就好推斷鄭奕歡失蹤的時間地點了。

“真的很奇怪,我回到酒吧以後,鄭奕歡就不見了……”

正文_第七卷第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五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三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六章正文_第八卷第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六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七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九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五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八章正文_第一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一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七卷 第四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一卷 第四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一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六章正文_第一卷 第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十一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八章正文_第四卷 第九章正文_第七卷 第十章正文_第一卷 第四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二章正文_第九卷第二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九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二章正文_第九卷第一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二節第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十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正文_第三卷 第八章正文_第七卷第三十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九卷第七章正文_第一卷 第三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一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五卷 第五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九章正文_第四卷第二十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章正文_第三卷 第九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八章
正文_第七卷第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五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三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六章正文_第八卷第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六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七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九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五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八章正文_第一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一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七卷 第四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一卷 第四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一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六章正文_第一卷 第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十一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八章正文_第四卷 第九章正文_第七卷 第十章正文_第一卷 第四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二章正文_第九卷第二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九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二章正文_第九卷第一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二節第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十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正文_第三卷 第八章正文_第七卷第三十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九卷第七章正文_第一卷 第三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一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五卷 第五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三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九章正文_第四卷第二十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章正文_第三卷 第九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