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年11月11日,很多史學家都在研究的一天,隨着一艘英國客船到達美洲,掀起了美國曆史新的一頁,這艘船的名字叫“五月花”號。
最初的美洲歷史或者說美國曆史總與一艘艘船的到來而改變,這與美洲特殊的地理位置有關,由於陸路與其他各大陸都不相連,所以海上航路成爲了必然。
“五月花”號的到來要從16世紀60年代說起。當時在英國的一部分人爲逃避宗教壓迫,逃到了荷蘭。這部分人被稱爲“清教徒”,當時歐洲大陸各國基本上實行君主專制,推行專一的宗教,不遵守教義的人都會被處死或驅逐,誰對誰錯我們無從得知。反正誰是老大誰說了算,不聽話的就滾蛋,這在任何歷史時期都適用。
這批人一開始的目的地是荷蘭,因爲荷蘭的宗教環境相當寬容,但外來的“和尚”你老實念你的經就完了,至少可以自由的生活下去。在荷蘭生活的幾十年中,陸續有從英國來的“清教徒”,這些人裡的一部分人,呆的時間長了就不消停了,開始宣傳自己的教義思想,還時常與荷蘭當地教堂發生矛盾。
當時的荷蘭國王是領導了荷蘭獨立的威廉一世(荷蘭16世紀初受西班牙統治),這個人還是是比較開明的,很同情這批英國“清教徒”,這一點很難能可貴,要是一般的國王早將他們打發回老家了。
於是這個威廉一世就苦口婆心的對英國“清教徒”說:“你們看,我這廟小,留不下你們這些大佛,現在發現了美洲大陸你們知道不?你們國家在那也有殖民地,那裡是一個未知的世界,正是需要你們這種大賢的時候,那裡纔是你們發揮才能的地方,去吧,是實現你們人生價值的時候了!”
這些清教徒都是有文化、有知識的人,一聽也對。這時正直弗吉尼亞公司需要更多的人前往北美大陸,於是,一部分清教徒離開了荷蘭回到英國,與弗吉尼亞公司簽訂了類似移民的合約。
1620年9月16日,一羣清教徒在英國的普利茅斯港登船,前往他們心中的伊甸園——北美大陸。
因爲當時英國的普利茅斯可以說是個中轉站,很多橫渡大西洋的船隻都會在這裡補給,這裡的船員經驗都非常豐富。
清教徒們一開始是分乘兩艘船的,一艘是“五月花”號,上面有100多人,一艘是“奔騰”號,上面有20多人。
航行一開始並不順利,由於“奔騰”號總漏水,於是人們就把行李和生活物資都搬到了五月花號上,其中一些暈船的、抱怨太麻煩的中途都下了船,隨“奔騰”號返回英國。這些人就這樣錯過了後來歷史性的一刻。
清教徒的目的地本來是弗吉尼亞,但在中途遇到暴風雨,由於五月花號船體短小,船上還都是大型構建,轉向十分困難。等到暴風雨過後,發現他們來到到一個叫鱈魚灣的地方(名字是他們都來命名的),而弗吉尼亞在他們500英里以外的地方。
這時“五月花”號上,除船員外,船上共有102名乘客包括清教徒35人,其他是工匠、漁民、窮苦農民和14名契約奴隸。
人們開始就慌了,這也不是我們的目的地,我們在這裡沒有永久居住權,不僅不是弗吉尼亞公司的管轄地,也與英國國王許可證標註的地點相去甚遠。沒有這些書面證明,就很難同大陸上的其他殖民者進行貿易,也就無法在北美大陸上生存下去。
有膽小的就有膽大的,有一部分人認爲,反正是不可能回去了,我們是和弗吉尼亞公司籤的合同,既然這裡不屬於弗吉尼亞公司管轄,那我們就自己籤個條約,自己管自己,實行自治(要不說改變歷史的都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當然不包括吃其他東西中毒死亡的人)。
說幹就幹,爲了更好的維護秩序,他們安排了一個全體定居者大會,商議簽訂自治條約,選舉領導者和自治政府。
幹什麼事都要有個儀式感,首先是禱告,完畢後,因爲隨行的清教徒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很快合約就起草完畢,約翰·卡佛被推選爲第一任總督,他的當選是因爲他是個富裕的商人,在這次遠航中他投入了最多的錢,而且他一直主張移民,並參加過倫敦談判,按我們現在的話說就是個有政治資本的人。102人中的41名自由男性在公約上籤了字。
《五月花公約》寫到:“爲了上帝的榮耀,爲了增加基督教的信仰,爲了提高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耀,我們飄洋過海,在弗吉尼亞北部開發第一個殖民地。我們這些簽署人在上帝面前共同莊嚴立誓簽約,自願結爲民衆自治團體。爲了使上述目地能得到更好的實施、維護和發展,將來不時依此而制定頒佈,被認爲是對這殖民地全體人民都最合適、最方便的法律、法規、條令、憲章和公職,我們都保證遵守和服從”。
簽字完畢後,上午10點,“五月花”號駛入鱈魚灣,但只能到達離陸地四分之三英里的地方,於是他們武裝了十五六個人,乘小船劃到淺水區,他們終於登上了美洲大陸,並得到當地印第安人的幫助。
之後,這裡就成爲英國即弗吉尼亞後第二塊殖民地:馬薩諸塞,他們登陸的地點取名爲:普利茅斯。
“五月花”號於1621年4月5日從北美的普利茅斯出發,於1621年5月6日抵達英格蘭。
美國的故事,就從這裡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