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名叫做傑克·拉斐爾的重武器操作手分成一組,他帶着等離子步槍和一挺M2HB、一支AT4一次性火箭筒;我則帶着一把M72Gauss和一具“標槍”反坦克導彈,還有1具AT4一次性火箭筒,我們倆的火力同反坦克導彈小組、重機槍小組和在一起差不多。
我們倆沒走出多遠,就看到一個小小的熱源,在建築物廢墟的角落裡,應該是個小孩子。
“看到了?”我點點頭,我們倆走到廢墟上,把那些沉重的水泥板和磚牆塊掀開,看着那個躲在角落裡的小女孩,她的臉髒兮兮的,金色的頭髮也顯得有些暗淡,瞪着一雙藍色的大眼看着我們倆,兩個凶神惡煞的殺手,在她噩夢中,地獄中才會出現的那些黑色的魔鬼。
“看這個,該死,”那名英克雷的士兵小心地抓着小女孩的胳膊把她提了起來,同時不讓她亂跑,“我可不想讓血濺在這隻泰迪熊上,這會讓我做噩夢的。”
我問道:“放了她?”
“當然,除非你是個冷血的惡魔。”那名士兵半跪下來,從懷裡掏出一支巧克力棒,遞給那個小女孩,摸了摸她的頭,按着她的肩頭把她輕輕轉過去,輕輕拍了拍她的背,示意小女孩趕緊離開。
“上校會怎麼說?”我不清楚哈迪斯會怎麼看待手下的士兵如此明目張膽的違反命令,我想起他的弟弟的舉動就感到一陣反胃。
“上校會選擇性無視,我們是士兵,不是沒有生命的冷冰冰的機器,某些人不應該被當成敵人來對待。”
是我把他們想得太壞了,安克雷奇的俄國人從小就向我灌輸,英克雷是一羣冷血的作戰機器,高效率,嗜血,殘暴,是我們所遇到過的最兇惡、最壞的敵人。
我看着小女孩一隻手緊緊抓着巧克力,抱着自己髒兮兮的玩具熊一路跑進附近的森林,心中感到一陣難過,她這麼小,沒有武器,沒有生存所必需的技能,她要怎麼活下去?
或許會有人收留她吧,我安慰自己,匪徒們製造的孤兒比我們要多得多。
然後,匪徒把他們,這些孤兒,訓練成新一代的匪徒,更兇殘,更無情,更專業,完全被顛覆的道德觀念和自然而然的吃人想法,這更可怕。
“‘培根’呼叫,各小組彙報,完畢。”
“‘培根-1’已經完成,待命,完畢。”
“‘培根-2’已經完成,待命,完畢。”
那名士兵看了看我,轉身走到一旁,回答無線電。我抱着槍站在廢墟前,看着兩句血肉模糊、殘缺不全的屍體,這對男女在生命的最後關頭沒想着逃命,而是手挽手,靜靜等待死亡的來臨,他們爲什麼會選擇這樣做?
“上校讓我們集合,他準備挑4人先去羅斯看看,再抽4人,掩護工兵組在去看住那座大橋,安裝炸彈,有必要時,幹了它。”
“就4個人?”我聳了聳肩,我聽說一同趕來的3人工兵組帶了至少500公斤**炸藥,用一輛“夏延”6×6型6輪驅動高性能越野(美洲原印第安“夏延”族部落)無人班組車輛運載,那車據說比我們還耐打——而且它自身帶了一挺5.56口徑的班用機槍,200發塑料彈箱,鋼製硬式輸彈帶,備彈400發,打光後需要人來給它裝填,還挺麻煩。
不過這個小傢伙完全可以扛着一個班的士兵的額外裝備到處亂跑,換句話說,士兵們到不了的地方,它照樣可以到達,而且更輕鬆。
“你們4個,負責偵查羅斯,‘捕食者’將會待命,給你們提供支援,”我和那名士兵是最後返回的,也因此被上校給盯上了,“你們倆,還有你們倆,別走,就你們了,跟着工兵去,如果情況很糟,你們就呼叫空中支援,一定要撐到工兵組安裝完畢炸彈,明白嗎?”
這該死的差事,難道說,要憑藉我們4個人,1輛拉滿重武器的破車,3個平時沒怎麼殺過人的工兵,去對抗超過4000人的,有重武器甚至可能有坦克支援的輕步兵突擊旅?
“你們有空中支援,按照威脅等級提升,最高我可以撥給你們8架在附近空餘巡邏的無人機,還可以從基地緊急調撥,幸運的話護航編隊也可以幫你們,”上校說着伸出手指,在空中揮舞,“但前提是你們必須確認,對方確實出動了一個步兵旅,而不是什麼先遣連之類的。”
得,我們絕對會打得很辛苦,弄不好,全軍覆沒,希望那些空中支援趕得上,在我們被對方的人海淹沒之前。
“現在,帶着你們的2輛無人車,快滾。”上校毫不客氣撂下這句話,我們趕緊帶着工兵組閃人了,沒人想看到他發脾氣,這傢伙畢竟是憲兵隊隊長,很可怕。
我們降落在101國道452路段附近,羅斯在2.5英里外,至於那座里士滿-聖拉菲爾大橋,則在2.9英里外,對於我們來說,也就是10分鐘左右的功夫。
不過基地選擇這兒真的沒關係嗎?一旦打起來,這短短的2.9英里對於裝甲部隊簡直可以忽視掉。
而如果繞路的話,53英里,也不算很遠,當然,對於只靠兩條腿而沒攜帶多少給養的的部隊來說,一路不停面對騷擾和游擊戰,到達容易,但堅持打上一個星期的仗就困難多了。
我們4個組成一個正方形,我和另一名隊員端着M72Gauss走在隊伍最後,我們倆中間是裝備了2聯裝反坦克導彈的無人車;2名隊員端着M2HB走在最前,3名工兵則跟着那輛機槍無人車在中間,他們扛着“標槍”和迫擊炮,一旦需要,提供重火力支援。
我們4個來回打量四周的廢墟,確認我們所在的地方是安全的,腳下是火箭彈炸出的接二連三的彈坑,偶爾可以見到一具新鮮的屍體,臉被破片炸得再也認不出來了,一支有些斑駁的AKMS(或者是美國生產的AK-47S?)靜靜地躺在一邊,再也不能陪自己的主人一同殺戮了。
一名士兵走了過去,拿起那支AKMS,別到自己身上,又把屍體胸前的幾個彈匣抽走。看到我們好奇的目光後,他給了一個解釋:“我總覺得好不容易出來一趟,得留點紀念品,到時候我的兒子會爲他的爸爸驕傲的。”
我們幾個都理解他的意思,這麼一來,其他兩名士兵也着麼着是不是給自己也搞一些“戰利品”,不再顧忌隊形,私下搜索起來。
我無可奈何,畢竟這支敢死小隊的指揮官不是我,而是那名帶頭收集戰利品的士兵——傑克·拉斐爾,我反正不大喜歡他,太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