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我二爺爺孟憲增的故事
我二爺爺孟憲增生於1914年,病故於1973年,生前是薊縣城內西南隅村的農民。我記事的時候,二爺爺孟憲增已經四十來歲了,他身材魁梧,膀大腰圓,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剃光頭,有一副《水滸傳》中魯智深的形象。那時候他和我三叔孟慶餘(1833年生人)、老叔孟慶雨(1938年生)爺仨一起過日子,住在我們孟家西院西南角的三間西廂房裡。
小時候經常聽我母親講述我二爺孟憲增在解放前的故事。我記事以後,每年正月初一,我和堂弟都要去給他拜年,他也會給我們每人五百元或一千元的舊式紙幣的壓歲錢,也就是後來的五分錢和一角錢。實行新式錢幣後,我們再去給他拜年時,就給我們的壓歲錢就是每人一角錢或二角錢了。到1962年我上中學以後,再去給他拜年,給我的壓歲錢就增加到一元錢或者二元錢了。
我二爺爺孟憲增具有與普通農民不同的性格和經歷,故此寫出來供年輕人蔘考。
孟憲增從小沒念過書,這是由於清政府在洋務運動中廢除了科舉制度,以孔孟之道的四書五經爲主要內容的私塾教育退出了歷史舞臺,而以西洋自然科學知識爲教學內容的新式學校還沒有普及。當時薊縣城裡的第一所小學校是何時建立的我不清楚,西南隅的白塔寺小學是何時建立的,老年人們也說不清了。只記得我爺爺孟憲成(1909——1929)和二爺孟憲增小時候還沒有白塔寺小學校,所以他們都沒上過學。從我三爺孟憲奎(1920年生)開始,到我父親(1925年生)及叔叔們,都在白塔寺小學上過學了。
孟憲增是一個本本分分的勞動者,他不饞不懶,不嫖不賭,不吸毒,還養成了不吸菸、不飲酒、不喝茶的節儉生活習慣。當然,這與他出生在貧民家庭是分不開的。
解放前,雖然薊縣城裡有開煙館、賭場和妓女院的,那時抽大煙(鴉片)吸白麪(卡洛因),耍錢賭博逛窯子都是合法的,但那也都屬於高消費場所,並不是普通老百姓去的地方。
我們孟家從遠祖挑着八根繩(一根扁擔兩個籮筐,俗稱八根繩)由山東省曲阜縣的大柳村到薊縣城裡來謀生,到我曾祖父孟昭信剛進入第三代。從房無一間地無一壟的流浪戶,到有了幾間茅草房和十幾畝土地的“家業”,全是靠三代人辛勤勞動掙來的。
孟昭信年輕時,與弟弟孟昭義合住一個宅院(林家衚衕路東的小院),成家後生育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又在對門置買了一個比較大的宅院(路西的院子)和三畝園田。還逐漸在城外置買了十幾畝土地。這些農活都是自家人去幹的。孟憲成和孟憲增小時候都沒處去上學,七八歲就開始跟着大人幹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和農活,十二三歲就正式下地幹莊稼活了。
那時冬季地裡沒有農活了,天氣好時男人們要到山上去割柴禾,除自家燒火做飯外,還可以到集市上去賣。天氣不好,颳大風和下雪的日子不能上山打柴,就在家裡呆着玩,青年們有的玩踢蛋兒,就是用腳踢出鐵球或石球,按照一定的規則運行或者互相撞擊。有的玩推圈兒,就是手持一個鐵絲鉤推着鐵環行走。有的成年人冬天沒事也到賭館去耍錢,那時開賭館是合法的,賭具有擲骰子、推牌九和麻將牌。賭館就和銷售商品的店鋪一樣,誰都可以進去,裡面既有常去賭博的賭徒,也有去看熱鬧的觀衆。
1929年冬天,孟憲成被人引誘去賭館看熱鬧,因爲他自己沒錢,賭館老闆就借給他錢鼓勵他參加賭博,開始玩時贏些小錢,越玩賭注越大,後來越玩越輸,欠下鉅額賭債無力償還,在巨大壓力下精神崩潰而投井自殺。這年孟憲增才十六虛歲,哥哥的死使家裡減少了一個勞動力,無疑增加了孟憲增的勞動負擔,迫使他養成了勤勞節儉的好習慣。即使解放後孟憲增的子侄們既吸菸又喝酒,而他老人家還是菸酒茶都不沾。
同時,孟憲成的自殺給孟家人一個警訊,自那以後我們孟家的人(孟憲增及子侄們),無人會賭博,不論是擲骰子、推牌九,還是打麻將玩小牌都不會。玩撲克、下象棋也從不來“帶錢的”。
孟憲增於1930年結婚,娶城南山下屯村趙家女兒爲妻,1933年生長子孟慶餘,1938年生次子孟慶宇。
孟憲增娶妻生子後,仍然與父母和嫂子侄子們在一起生活,孟昭信是一家之主,當家理財。孟憲增手裡沒錢,只是家裡的勞動力,所以,沒有條件去城裡那些高消費場所。
由於孟昭信是勤儉起家,對孩子管的比較嚴格,孟憲成和孟憲增從小都養成了不吸菸、不飲酒、不喝茶的習慣。
1943年之前,孟昭信(1877——1942)一家十多口人,只有孟憲增和孟慶雲(1825年生)爺兩個下地勞動,其他都是婦女和小孩。家裡的三畝菜園子,城外十幾畝土地裡的莊稼活,都是以孟憲增爲主來耕種的。
孟憲增的最大特點是身體好,體力壯,能幹活。俗話說“身大力不虧”,身材魁梧的孟憲增幹起活來特別有勁。出去在自家幹農活外,還經常給人家作工伕(打短工)。
過去,農村經營土地全靠體力勞動,沒有農業機械。從地裡的農活來看,有些勞動強度不大的活是男女勞力都能幹的,有的則是隻有男勞力才能幹。男勞力的農活主要是:麥收時下地拔麥子,從地裡往家裡挑“麥個子”(“麥個子”就是把連秸稈帶麥穗的整棵麥子打成捆),在場裡用鍘刀鍘“麥個子”(把麥穗從秸稈上鍘下來,以便放在場上晾曬打軋),用麻袋和口袋從場裡往家裡運麥粒。夏天時,要用鋤頭耪(除草)三遍地。大秋時的地裡活有割穀子(用鐮刀把帶穀穗的穀子秸稈從地面上割下來)、擗棒子(把玉米棒從秸稈上掰下來)、掐高粱(用俗稱“把心”的手握單刃刀將高粱穗從秸稈上切下來),砍高粱(用鐮刀把高粱秸稈從根部附近削下來)等。這些活勞動強度不是太大,男女都可以幹。而“招茬子”(薊縣人把用鐵鎬翻地稱爲“刨”,把一手握住植物秸稈,另一隻手揮動小鐵鎬從泥土裡把秸稈的根部挖出來稱爲“招”。高粱秸稈砍走後剩下長在地裡的四五十釐米高的秸稈俗稱“茬子”)和“招棒子秸”則只有男勞力才能幹。因爲高粱秸和玉米秸根系發達,需要左手握住高粱茬子或整棵玉米秸稈,右手揮動短柄小鎬切斷主根附近的鬚根,才能把長在地裡的高粱茬子或玉米秸稈及泥土裡從土裡挖出來。平常天旱時有菜園子人家的要打水澆園子(用轆轤和水罐從井裡打水),有豬圈的人家要起豬圈(用糞叉把距地面一米深的豬圈坑裡的糞從豬圈坑裡扔出豬圈牆外),這些都是力氣活,需要男勞力來幹。
那年代城裡許多人家都是亦商亦農,做買賣的工商戶家裡也有土地,而他們自家人以做生意爲主,地裡的農活需要到工伕市上僱工伕。
那年代的工伕市和現在的勞務市場差不多,勞工們也是自帶勞動工具的。孟憲增帶的工具——鋤鎬鐵杴挑筐水罐等都是大號的,所以很受僱主歡迎,容易被人僱傭。除了拔麥子、招茬子、薅苗耪地的地理農活之外,扛口袋、挑擔子對孟憲增來說都是常乾的活,尤其是打水澆園子,他使用頭號大罐(用柳條編織成的從井裡提水的農具,頭號罐相當於兩水桶的容積),一隻手擰轆轤,擰的特別快。別人需要一天才能澆完的園子,他半天就可以澆完。出去做工伕(打零工)時,熟悉他的僱主都願意僱他去澆園子。
除了幹農活之外,城裡的商鋪家裡也有些蓋房壘牆搬運貨物出庫入庫等體力活,有時也要從工伕市上僱工伕。孟憲增也常被僱傭去爲鋪家幹活。
舊社會,尤其是日僞時期,建橋修路、修城牆、挖壕溝、立電線杆等政府工程是比較多的。那時是按照土地的多少來攤派義務工的,俗稱“出官工”。而那些工商戶人家的土地多,攤派的“官工”也比窮人家多,而他們的本家人忙於做生意,只好到工伕市上僱人替他們出“官工”。孟憲增也經常被商鋪家僱傭替人家出官工。
1933年,長城抗戰時,29軍從薊縣、遵化一帶抽調民工,組織了擔架隊和收屍隊,還用大馬車裝着從附近買的一些棺材。我二爺孟憲增(1914——1973)就是民工之一,跟大車拉死屍,每天一塊大洋錢(當時一塊大洋可買一袋白麪,40斤一袋)。據他們介紹,中日雙方在喜峰口打仗,不是一次定勝負,而是打了好多場,戰場有好多處,打了十來天,有時日軍進攻,29軍防守;也有時29軍進攻,日軍防守。總的看是29軍逐步向前推,日軍逐漸向後退。每天交戰的時間都不太長。戰鬥中經常短兵相接,日本兵用步槍上刺刀扎,29軍官兵用大片刀砍,經常拼殺混戰,受傷的很多,不受傷的很少,遍地都是屍體。輕傷員在戰鬥間隙中自己包紮一下,還繼續戰鬥。有的重傷員在戰鬥中就隨時撤下來,交給擔架隊送往戰地醫院。戰鬥停止後,雙方軍隊佔據兩側的山頭,擔架隊和收屍隊打着紅十字的白旗,到戰場上搶救沒撤下來的重傷員,收自己這一方犧牲官兵的屍體。主要看軍裝識別,只管自己一方的,不管對方的。對方的收屍隊也打着紅十字的白旗,到中間的戰場上收屍。兩邊穿白大褂的衛生隊員和民夫,都沒有武器,見面也不爭不吵,各幹各的。中國的收屍隊用大車裝滿屍體,運到後方掩埋,當官的屍體裝進棺材,單獨埋葬,還用木牌寫上姓名職務。當兵的屍體太多,沒有那麼多棺材,就挖大坑掩埋,據說是一個大坑埋三、四十具屍體。因爲大家都在堅守陣地,在掩埋屍體時,也顧不上舉行什麼追悼儀式了。據他們估計,這次喜峰口戰役中,29軍戰死六七百人,受傷的就更不計其數了。同時,日本人戰死的比29軍也不少。據說在搬運陣亡烈士屍體時,別的民夫都是一次扛一具,孟憲增有時肩上扛一具,另一側胳肢窩裡還夾一具,爲此受到部隊長官的表揚。
孟憲增的另一個特點是飯量大“能吃”,過去形容一些身材高大能吃能幹的人,每頓飯可食用“鬥米鬥面”那是誇張。因爲一斗是20市斤(10公斤),哪個人也不可能吃那麼多。但是一頓飯吃一升米或者一升面是可能的,一升是二市斤(1公斤)大碗米飯才四五碗,大個饅頭才六七個。過去大家吃的副食較差,腸胃裡油水少,一頓飯吃一升米或者一升面的還是大有人在的,孟憲增就是其中之一。其實說這些人能吃,並不是他們每頓飯都吃那麼多,而是說他們的腸胃是“鬆緊袋”形的,具有很大的伸縮性。遇到好吃的就吃得多,不好吃的就吃得少。
由於家裡生活貧困,很少吃淨米淨糧,常年吃摻榆樹皮面做的玉米麪、高粱面、穀子麪餅子。不是現在的細玉米麪高粱米麪和小米麪,而是帶玉米臍子高粱殼和穀糠的粗麪,因爲粘性差,需要把榆樹上剝下的嫩皮曬乾碾壓成碎面,作爲貼餅子用的粘合劑。這種餅子很難吃,咬下一口在嘴裡越嚼越多,很難下嚥。所以,孟憲增平時在自己家裡吃的並不多,而是在給人家做工伕時,遇到好飯吃的多。那年代僱工伕中午要管一頓飯,多數小戶人家吃的雖然也是粗米雜糧,普通飯菜,但是都是淨米淨糧。而有些家境富裕的大戶人家要給工伕們吃大米白麪,菜裡面也要有點葷腥。
孟憲增在給人家做工伕時,不僅能幹出了名,能吃也是出名的。據說他在給城裡的大商鋪“龍德號”做工伕時,每天中午吃一扁擔長的(一般扁擔長2米左右,2兩面一個的刀切饅頭可排二十個)饅頭,只吃飯菜不喝湯。幹一天活,晚上回到家裡也不再吃飯,只喝點水。第二天早晨還是不吃飯,中午又吃那麼多饅頭。在龍德號幹了十幾天,每天就吃這一頓飯,幹起活來蠻有力氣。
還有一次孟憲增一頓吃了一盆子大米飯,那是在日僞時期。當時薊縣的日本隊部就設在新張家,也就是現在南大街的中醫院院內,與其一牆之隔的我家東院被徵用爲馬廄。日本隊部在林家衚衕的後小門與我家西院斜對門。這個隊部的伙房和廁所都靠近後小門,爲伙房送肉、送菜、送豆腐、送劈柴的,以及往外掏廁所挑大糞、挑泔水的,都只能從後小門進出,不能從南大街上的正門進出。當然後小門也有崗哨把守,進出者也需要接受檢查。可能是我家東院被做日本隊部馬廄的緣故,挑泔水的活就歸孟憲增幹了。因爲那時的糞便都是園田裡的好肥料,幹這些活是“兩不找”,就是不給工錢也不要飼料和肥料錢(這種政策延續到解放以後,縣城裡的機關單位的廁所糞便和伙房泔水,由所在生產隊派人清走,由生產隊用泔水餵豬,糞便做肥料)。那時孟憲增每天都要到他們那裡去一次,因此就和日本隊部的後勤人員都熟了。那時日本人吃的都是從高麗運來的大米,中午、晚上每頓飯的菜裡都有些豬肉。吃剩下的飯菜倒進泔水缸裡。孟憲增挑回來的泔水捨不得直接餵豬,婦女們要先把裡面的大米飯粒和小肉塊都撈出來,清洗乾淨晾乾後留着人吃,剩下的爛菜和葷水給豬吃。
一天下午孟憲增去給日本隊部伙房送劈柴,伙伕求他幫個忙。原來這天有些日本人外出了,告訴少做飯。伙伕馬虎了,照常蒸的大米飯,剩下了一盆子(大約三斤米的),怕被領導發現挨批評,就讓他幫着吃,說吃得越多剩的越少越好。於是孟憲增就幾口米飯一口鹹菜,一碗一碗的吃起來,結果把這一盆子大米飯都吃了,撐得他到第二天中午都沒再吃飯。
孟憲增的缺點是不會理財過日子,還脾氣暴躁,大男子主義,經常打老婆。在1942年以前大家庭生活時,還不明顯。因爲那時我曾祖父孟昭信當家,他只負責在外面幹活掙錢,妻子在家做家務,夫妻矛盾不明顯。
1942年冬孟昭信病故,我曾祖母將家產分作三份,她自己單過,我奶奶帶着我父親、母親、二叔、姑姑一起過,我二爺孟憲增帶着二奶奶和兩個兒子一起過。孟憲增作爲一家之主,因爲他不善理財,缺少算計,二奶奶出些主意他又不愛聽,夫妻之間經常吵架,他從道理上說不服妻子就動手打,鬧得夫妻感情越來越差。家裡的日子也一直緊緊巴巴,房屋和土地只能維持原狀,沒有新的起色。這時他大兒子孟慶餘也不上學了,跟着父親幹些農活,或者在家幫着母親燒火做飯。
1945年夏天,僞縣長李吾階徵集民工到城牆上挖戰壕,以防止八路軍攻城,13虛歲的孟慶餘就去出官工幹活了。在城牆工地上,李吾階的小勤務兵把自己吃剩下的一塊白麪烙餅給孟慶餘吃了,當時覺得太好吃、太香了。這件小事就使孟慶餘記了一輩子,可見當時孟家的生活如何艱苦了。
1945年日本投降後,孟憲增把家裡的幾畝地賣了當路費,夫妻二人和薊縣的幾個同伴去唐山打工,女人在礦上後勤部門裡上班,男人都下井挖煤。他們把兩個孩子留在家裡,讓13虛歲的孟慶餘在家做飯,和8虛歲的孟慶宇一起生活,當時孟慶宇剛在白塔寺小學讀一年級。孟憲增在煤礦幹了時間不長,目睹了一次塌方壓死人的礦難,把他嚇壞了。他看到挖煤有風險,就自己回家務農來了。本來孟憲增就因脾氣暴躁而經常打老婆,致使夫妻感情不合。妻子趙氏到唐山上班後,長了見識,自然不願意再回薊縣,爲此夫妻分手了
那年代結婚離婚都不需政府幹涉,換帖子(男女方家長互相交換寫着新郎、新娘生辰八字的庚帖)算訂婚,拜天地算結婚。女方有老人家長在世的,寫封“休書”把媳婦退回孃家算離婚,女方沒老人家長的,夫妻二人一吵架,說聲“散夥”,女人離開男人的家,和其他男人去過日子,就算離婚了。
孟憲增隻身一人從唐山回來,光棍爺仨一起過,他要去地裡幹活或者做工伕掙錢,就讓大兒子孟慶餘爲主做家務,幹那些做飯洗衣服等家務活,小兒子孟慶宇繼續上學,還是繼續過原來的窮日子。不過他們爺仨有些針線活還是要求我曾祖母、或者是我祖母、我母親來幫忙。因爲他們只剩下季莊的一畝多水田和家裡後院的一畝多園田了,1947年土地改革中又在城南蔡莊子村邊分了四畝半土地,自己耕種。農閒時他還是去做工伕或上山打柴賣。他這類只會賣笨力氣掙錢的方式,永遠掙不來大錢,即使翻身解放了還是隻能維持不餓肚子。因爲他是出了名的脾氣不好,把老婆打跑了,再加上不會理財掙大錢,光棍爺仨過日子,哪個女人還敢嫁給他啊。他自己說是不想再找老婆了,免得生氣,其實還是因爲生活困難,不具備再婚的條件,只好獨身和兩個兒子一起生活了。
1950年孟憲增的大兒子孟慶餘十八虛歲了,就跟西北隅的泥瓦匠張儉去當學徒,經常到外地的一些建築工地去打工,二兒子孟慶宇初級小學畢業了,沒考上高小,也在家裡幹些弄農活了。
1954年前後的一個夏季,孟憲增家從城外親戚家借來一頭毛驢和耘鋤,準備給自家那四畝半地的玉米鋤草,也是他家運氣不好,幹活當中這頭毛驢得了“糞截”,就是腸梗阻,肚子漲的老大,我老叔孟慶宇和南院的張千從獸醫站買來給牲畜“灌腸”的藥水,從毛驢的肛門往裡擠藥水。據說如果是“後截”,就可以把糞便稀釋一下流出來。結果沒治好,說是“中截”,沒辦法醫治了,結果這頭毛驢就“憋死”了。孟憲增又請來一個師傅來把驢殺了,剝下驢皮,開膛破肚,分別拿到街上去賣驢皮、驢肉和驢上下水(內臟)了,也不知賣了多少錢。後來,他家又賠償了親戚家一頭毛驢的錢。
1952年,我奶奶病故後,我母親與我二叔二嬸分家單過,我們娘倆搬到孟家西院的西廂房居住,城外的土地和家裡的園田都是一家一半。刨畦、栽菜、耪地、種地、收割、往家裡背莊稼等許多農活我母親也能幹,因爲我家一共分二畝旱地,沒有麥地,農活也不着急,我母親可以慢慢幹。可是在菜園子裡打水澆菜,一個婦女就不行了。因爲用轆轤從井裡打水澆菜,需要從壟溝流水進入菜畦。每次從井裡打上來的水越多,頻率越快越省水。這樣可以使井水不斷流,很快就把一個菜畦灌滿,然後再澆灌下一個菜畦。我母親只能用水桶打水,水量小,速度也很慢,不能使井水連續流進菜畦裡,很容易白白的浸泡壟溝,所以必須僱人打水澆園子。我二爺是出了名的打水澆園子的能手,所以,在農業合作化之前,我家的菜園子種了些菠菜和白菜,需要澆水時就僱我二爺爺用大罐給我家打水澆園子。因爲我二爺他們爺仨的針線活經常請我母親來幹,他給我家澆菜園子也不要工錢,只要管飯吃就行了。
1955年,我曾祖母病故,留下的三間東廂房給了我二爺孟憲增。因爲家裡人都認爲我三爺孟憲奎已經在抗戰中陣亡了,我曾祖父孟昭信留下的四層茅草房,這時正好給四個孫子每人一層房。我爺爺這門已經佔有了兩層房,我家一層,我二叔孟慶華家一層。我二爺這門的兩層房,也應該給我三叔孟慶餘和老叔孟慶宇每人一層房。因爲我曾祖母的這層東廂房有一間門道,分到東廂房的就自己居住,分到西廂房的就與父親一起住對面屋。
而且這一年我三叔孟慶餘23虛歲,老叔孟慶宇18虛歲,都到結婚的年齡了,自己有一層房也容易說媳婦。所以從農村的習慣上應該把兩層房給孟慶餘和孟慶宇分開,孟憲增應該和分到原來爺仨居住的那層西廂房的兒子一起住對面屋。
可是我二爺孟憲增“個性”(性格古怪),不願意和兒子住對面屋,非要自己佔據那層東廂房(也有人估計他可能是爲了自己續絃)。他就搬到我曾祖母遺留的屋子去住,把三間西廂房給兩個兒子分開,讓兩個兒子住對面屋。
這時期,土樓我舅奶奶給我三叔孟慶餘介紹來一個媳婦,她是溵溜鄉富王莊的張家姑娘,在家排行老五,乳名“小五”,大名叫什麼不記得了。她和我母親是一個莊的孃家,按照莊親她稱我母親爲“二姐”,我開始稱她爲“五姨”,後來改稱“三嬸”。我三叔他們結婚也沒有辦酒席,我母親和我二嬸都沒有“隨份子”。
1956年西南隅實行農業合作化,成立了初級社,大家都入社了,我們老孟家這三家在城外的水田、旱地和後院的大菜園子都入社了。我二叔在縣鐵工廠(棉紡廠的前身)上班,我二嬸在家裡看護幾個孩子,不用去農業社幹活,我母親也省心了,只要去農業社幹活掙工分就可以了。我二爺爺孟憲增也不用去給別人做工伕了,只要去農業社幹活掙工分就行了。我老叔孟慶宇去西關的縣供銷社屠宰場做小工,也學會了殺豬、殺牛的技術。
1957年,我老叔孟慶宇20虛歲了,我們衚衕北面的鄰居成蘭貴給他介紹一個媳婦,是城南穆莊子村的姑娘,名叫穆桂珍,他們結婚時也沒有辦酒席,我母親和我二嬸也沒有“隨份子”。
於是我三叔孟慶餘和他妻子住在西廂房的南屋,我老叔和他妻子住在西廂房的北屋。他們都是自己單過,自己做飯吃。我二爺雖然有了兩個兒媳婦,還是自己一個人過日子。
由於我三叔長期在外面做小工,對妻子照顧不周的緣故,造成夫妻感情不合,結婚時間不長,妻子就和他離婚了。他那一間屋子就出租給城裡的雙職工家屬居住了。我只知道那個房客的女主人是我的小夥伴張洪臣的老姨,她在城裡商業部門上班,她丈夫陳玉清是機關幹部(後來任薊縣藥材公司經理)。她家有兩個女孩,由奶奶看護。陳玉清在機關也有宿舍,他們夫妻只在家裡吃飯,不在家裡住,只是他母親和兩個孩子和我老嬸穆桂珍住在對面屋。
我二爺孟憲增不會理財的弱點還體現在過日子無計劃,掙了錢隨手花,不攢錢無積蓄。我曾祖母這三間東廂房,是倒插毛的草房,牆體是磚頭和土坯壘的,需要每年苫蓋一層新稻草,防止漏雨。孟憲增繼承後,因爲沒有積蓄,得過且過,只管住房不花錢苫房。住了二年多,因1958年降雨量大,這層房就被雨水澆坍了。於是孟憲增就把它拆了,賣了多餘的木料,用一間房的檁在以前東廂房門道的位置,坐北朝南蓋了一間白灰封頂的小正房(房頂略有坡度的平頂房,以便往下流水)自己住着。這樣,我曾祖父孟昭信的四個孫子每人一層房的願望也就落空了。
我二爺爺孟憲增由於“不會過日子”,自己不愛做飯,有了錢就到街上買油條、大餅等熟食吃,自己勉強可以養活自己,也不想再結婚了,所以從32歲老婆離婚後,就一直沒有再續絃。
1958年秋後,全國實行吃食堂,孟憲增這下可高興了,不用幹半天農活再自己回家做飯了。這年秋後,縣裡抽調民工去北京市密雲縣修建密雲水庫,四十五歲的孟憲增主動要求去密雲水庫工地,和年輕小夥子一起推車挖土,幹勁十足,受到工地領導的讚揚。
1959年,位於薊縣城裡南大街的薊縣人民醫院擴建,把我們林家衚衕路東的一戶,也就是我二叔家居住的孟家老宅院和路西的李寶珍家、老孟家四戶和老成家三戶的宅院和園田,以及四眼井衚衕老潘家的一部分園田都給佔了。這就是我們林家衚衕的大拆遷。
林家衚衕搬遷時,孟憲增自己只有一間小平房了,才得90元錢,他家原來那層西廂房的拆遷費還是爺仨分的,他那份和在部隊當兵的老兒子孟慶宇家,一共分得拆遷費270元,加上賣舊房木料的60元,爺倆一起在東南隅買了四間舊房。這個院子本來有足五間一明兩暗樣式的舊磚瓦房,東面的半層正房——2,5間舊磚瓦房,是一個姓張的修鞋匠家的。西面的半層正房的房東在外地上班,就賣給孟憲增和由孟慶宇了。孟慶宇的妻子穆桂珍就住在正房裡,她還把戶口遷到了東南隅村裡,也在東南隅的食堂裡吃飯了。這層正房的西房山外有1.5間白灰封頂的小平房,本來是想讓孟憲增居住的,因爲孟憲增一直在西南隅的飼養室住宿,他的戶口也一直留在西南隅,他在西南隅的食堂吃飯,就沒有到東南隅去住。
1961年5月,集體食堂解散了,孟憲增還是在西南隅的飼養室居住,只是把他那份口糧交給兒媳穆桂珍,和她一起做吃飯。後來,孟慶宇和穆桂珍離婚了,孟憲增就暫時自己做飯吃。那時期,糧食定量低,他飯量大,他自己怎麼節省也有斷糧的日子,就在飼養室找些喂牲畜的料豆子(大鍋炒的黑豆)吃。有時冬天沒活幹,他就每天吃一頓稀粥,沒事就在飼養室的熱炕上躺着。
1963年孟慶宇退伍回到薊縣工業局工作,又與一個高中畢業的農村姑娘結婚了。這時房基地政策寬鬆了,孟慶宇就把東南隅的房子賣了,在西南隅南城根下的菜園子要了父子兩家的八分房基地,因一次蓋兩層房的資金不足,暫時蓋起了一層新的磚瓦房(正房),孟憲增才第一次住進暫新的大瓦房。其實這全是沾兒子孟慶宇的光,憑他自己是無論如何也住不上新房子的。不過他還是在飼養室裡借宿。
西南隅是餘糧村,有比較多的麥田和水稻田,社員們的口糧是每人每年420斤,要比1962年前分的糧食多些了。而且西南隅村分的水稻也算秋糧,這要比縣城裡的其他村分的糧食質量好多了。1962年以後,自由市場上可以買到高價糧食了,一般農民家庭都可以粗糧瓜菜吃飽肚子了,孟慶宇每月四五十元的工資,既可以買些高價糧補充口糧的不足,也可以買些魚肉改善生活了。
因爲西南隅集體經濟比較好,這時期孟憲增和孟慶宇家的生活水平是比搬遷到東北隅村的我二叔家,和搬遷到西北隅的我們家都要幸福的。
大概是我二爺孟憲增天生就是受苦受累的命,在他和二兒子孟慶宇家一起生活了十來年,他還能夠在西南隅村生產隊裡參加勞動的時候,於1973年秋後突然患中風,半身不遂了。爲了方便伺候他,孟慶宇把他安排在自己西屋居住,白天兒媳餵飯,夜裡兩個兒子輪流陪伴伺候。臥牀不起的孟憲增思想壓力很大,那時也沒有特效藥醫治,日子不多,就病情加重,於1973年冬季病逝了,終年60虛歲。
縱觀我二爺爺孟憲增的一生,是辛苦勤勞的一生,剛剛過上一點好日子,還沒等退出生產勞動在家裡休息享清福,就與世長辭了,這也令我們孟家的晚輩人感到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