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未一行人很快就到了谷黔省。
肯定先去省廳,聽取彙報,簡報、
丁未,真以爲就請了他們幾個呢、
哪知道,來了不少人,或者氣氛有點不太對勁。
就是明明大家都是奔着案子來的,理應怎麼說,比較客氣。打打招呼什麼的吧?哪知道人家都對他們愛理不理,而且似乎都不怎麼關心案子。
唯獨一個,似乎其中某些人對他們有指指點點。
丁未還以爲人家是指他呢,不免有點自鳴得意。
哪知道,後來才知道,那些人指的卻是人羣當中最不起眼的人。
誰啊?
林貴生。
常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那千里追蹤,在雲市,吹噓的那麼神,愣是叫人跑了都不知道。幸好一個隱藏的高手,輕鬆給搞定了。
大家都以爲這樣的人,不能說早該升到省廳級別了吧,至少也是公安局,或者刑偵總隊這個級別吧?
哪知道,還真是怪事。比這個案子都有看點,竟然是一個大頭兵,啥也不是的人,把人都給抓了,案子輕鬆破了。那倒是要見見的。人不咋樣,那是另外一回事。畢竟破案纔是第一位的。
這些人還奇怪,好像聽說本來就請了林貴生一個人來的,怎麼呼啦啦來了這麼多?領頭的竟然還是那次行動失敗的指揮者?
那可真有點,不好說出來了。
本來倒是想直接上來跟林貴生直接打招呼的,但是官場,大家都明白的。
所以,得找一個機會,私下裡交流交流比較合適。
所以,就在那邊,有的沒的,指指點點了唄。
說回到案子吧。
案子說起來很簡單。當時就是因爲看似簡單,就順着走唄,還怕破不了案嗎?
哪知道,自以爲破了,其實完全錯誤了。最後都驚動了省廳,覺得哪裡出問題了。可是就是毫無頭緒。所以不得不找外援求助。
所以,這就是這些人,都是各地,甚至公安部來的,那可都是破案無數的高手啊。
本來,這將沈老第一次見林貴生,但是沈老有事先走了,還有別的案子【當然那個時候,他還不是頂級高手】在身,或者因爲別的案子脫不開身沒來。
案子是什麼呢?
說起來,你可能都不信。
就是普通的失竊案,遇襲案,搶劫案,或者其中還包括了QJ之類的。
說就這個啊,那不是太簡單了嗎?
劃定對象,基本都是有前科人員,或者刑滿釋放分子,對吧?
思路,都對;又都不對。
這就是什麼?
就是以前,林貴生,或者李松石曝光的冤案,最後他自己深受其害,自殺了?實際是僞造的現場,被人謀殺的。後面會詳細說當年的冤案。
而且冤案的源頭,當時根本就不知道。
就是先劇透一下,其實是賊王搞的鬼。也就是賊王引發了系列案件。那些人,不能說一點無罪。他們既有罪,又在某些問題上,稀裡糊塗成了替罪羊。
當時,即使沈老在公安部裡,也翻不了冤案,幫不了李松石。
而那個時候,所有的一切,都跟林貴生不沾邊。因爲他被調離了勞改農場,去了更遠的鄉下。或者某保密單位,對外稱是調動到了某鄉村偏遠派出所。
也是由於李松石的耿直,沒有察覺,他不知不覺當中得罪了很多人。
而那些人都跟張孔祥那樣的老警察,老公安一樣,辦案沒有錯。僅僅是方向錯了,或者方式方法錯了。所以造成了冤案。同時,他們都不知草對手是賊王。
因爲誰也沒有見過賊王的真面目,也不知道究竟是何許人也,姓名,住址,體貌特徵等等。
毫無線索。
江湖倒是傳聞,各地有很多賊王,自稱是賊王的人。當中一些被抓的人,被抓的時候,打的可是賊王的旗號,這點沒跑。
那你被抓了,你再說不是賊王,誰信呢?
竟然還公開收徒,甚至作案的時候,留下了特殊的標記,向公安,警察公開叫板。
那不是氣焰太囂張了點嗎?
這不打擊還了得。
所以,那個時候,全國各地,都在嚴打,打擊賊王,打擊犯罪。也因此抓了很多人,判刑【重判,死刑的不少】。
畢竟這裡因素很多,比較複雜。
一種,社會影響太惡劣。必須嚴打,嚴厲懲處。
一種,涉及金額等巨大,必須嚴打,嚴厲懲處。
一種,涉及保密等方面,必須嚴打,嚴厲懲處。
所以,在當時的特定情況下,執行死刑很多。
說回到谷黔的案子吧。
比如案件A,地點:保密,案發地:保密。只說案件經過。某人某時間,上班的時間,發現辦公室的門,沒鎖?還是虛掩着?或者輕輕一推,就開了。那可不得了。裡面是不能隨便進去人的。肯定要看有沒有丟東西的。一看,有翻動的跡象,或者沒有。丟了部分現金,或者別的不是特別重要的東西。還好的事情是,重要的東西沒有丟。當然,這個誰敢隱瞞不報?一上報,自然公安就得上門,甚至由於這家單位的特殊性,可能還驚動了某特殊部門同志一同參與破案。
像這個情況,最後形成的意見是內部人員,玩忽職守,監守自盜,尤其是受金錢驅使,或者家庭條件遇到困難的優先列入懷疑對象。
因此,抓了好幾個人呢。
你說是小偷吧?
最後卻是,機密圖紙,文件,資料失密了。
等到回過味來,盜竊者早就逃出境外了。或者繼續隱藏身份。
比如案件B,跟林桂生以前碰到的丟槍案件相似。就是某人員【擁有配槍,但是沒有按照規定上繳配槍,結果配槍被搶了?被偷了?】。然後發生了幾起殺人案件,或者什麼案件?那是不是得沿着丟槍的事情追查下去?對吧?查這個,查那個,抓這個,抓那個,都不是,都說沒見過那把槍。
但是那把槍,卻一直在作案。
你說怪不怪?
比如案件C,說是老公公QJ了兒媳婦,還殺死了兒子,老伴,然後倉皇出逃,最後被抓了。原因是現場有他的指紋,血跡等等。
要不是有細心的法醫,發現了一點線索,那可真成了冤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