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勇閉上眼,靜神凝思,將剛纔那些小孩子,每個人的每個動作都在腦海中反覆的回想一遍,他竟好像能將自己的大腦變成一部電影,使用遙控器就能快進、暫停、慢放,一個鏡頭翻滾慢放幾百倍,能看的清清楚楚,仔仔細細,每一個細節都不放過,但可惜的是他就算看清楚了,也還是發現不了到底是誰偷走了他的請柬。
“如果剛纔他不是來偷請柬,而是身邊在我身上扎一刀,那會怎麼樣。”
曲勇馬上否認了這種可能姓,因爲任何人,只要對他有任何的敵意,他就會警覺起來,然後身體自然做出反應,畢竟偷一件東西可和殺人是不一樣的。
這一次顯然是一個周詳的計劃,而且出手的絕對是十個鈴鐺以上的大扒手,大高手,他故意利用小孩子來圍堵,擠進了自己的個人隱私距離,然後悄無聲息的盜走了自己身上的一份請柬,看似簡單卻一點也不簡單,果然是江湖中高人輩出,半點也不得小覷天下英雄啊。
他提氣面相四周,高聲道:“不知是哪位高人前輩,曲勇領教了,心服口服,這一份請柬絕不要回,只想請閣下現身,好讓曲勇當面拜會,也好知道究竟是哪位高人所爲。”
“高人不敢當,低人不就是我嘍。”伴隨着還有些童稚尖銳的嗓音,居然走出一位不過半人高的小孩子,他指着自己的鼻子笑道:“呵呵,我聽說丹勁高手是超越了凡人所在,開始接近陸地仙的存在,可惜今曰一見,也不過如此而已。”
神偷居然還是個孩子,並不是侏儒,真的是小孩子,穿着剛纔踢球的髒衣服,手裡拿着一封燙金請柬,曲勇心中只有佩服,並沒有因爲對方年紀小,就有所輕視,他抱拳鄭重道:“丹勁也是人,如果有誰妄圖看自己是什麼“仙”,那才真是個笑話。”
“哦,你這個人有點意思。”那小孩上下的打量着他,拍拍手上的請柬,道:“你說話算話,這請柬已經是我的了。”
曲勇注意到他的右手食中兩指異於常人,極其纖細修長,而且似乎看不到骨頭,匆匆一掃,也不能再看出其他奇異,曲勇道:“我說話絕對算話,這請柬已經是你的了。”
“哈哈哈,很好,很好,我叫丸山琥太郎,你記住這個名字,我能取十九個鈴鐺。”那小孩丸山琥太郎扭頭走開,忽然又回了下頭,扮了鬼臉道:“其實你難道沒發現,從你離開皇城的那一刻起,在你身邊就圍着一大羣的蒼蠅,這些蒼蠅會嗡嗡嗡的纏繞在你邊上,要吸你的血啊。”
“我知道,多謝。”曲勇點點頭,他覺得這個小孩子很有意思,有意思的人,往往對有意思的人比較有興趣。
他好像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被人擺了一道,鼻子裡哼着歌,繼續往前走,一直走到中午時分。
最後他看到一個廣場,廣場上也並不是很多人,卻也還是有一點人,這個時候,普通人差不多都回家做飯去了,曲勇走到廣場的最中央,那廣場是由環繞着一圈一圈的同心圓階地圍成的,最後中心點就是一個不大的噴泉,不過現在並沒有的噴水,曲勇就坐在那噴泉的中心,在那裡伸了下懶腰,然後對着空氣喃喃自語道:“如果這個時候能有一口鍋該有多好,最好是直徑超過五米以上的大鍋。”
他莫不是傻了吧,居然一個人自言自語說出這種話。
誰知,還不到五分鐘,居然真有一條大漢,大冬天的打着赤膊,懷裡抱着一口大鍋,腳步如飛的奔跑過來,“嘭”一聲放在曲勇的腳下,然後,又頭也不回的就走了。
那口鍋的鍋口直徑有五米以上。
曲勇對這一口鍋還是很滿意的,他摸摸鼻子,又說道:“唉,有了鍋,最好再來點水,可以給我洗洗手,洗洗鍋。”
他的話音剛落,又不知從哪裡跑出一個紅着臉的大姑娘,手裡提着一大水桶的熱開水,放在他面前,然後一鞠躬扭頭又走了。
那開水滾燙,在冷空氣中冒着白煙,起碼有七八十度的模樣。
曲勇似渾然感覺不到那開水的滾燙,他徒手抄起那熱開水,洗了洗手,又洗了洗鍋,那大鐵鍋分量也不輕,但他單手提起,刷鍋倒水,輕鬆的,就好像是舉起一個小小的湯匙。
“做什麼吃呢,嗯啊,好的,就西紅柿炒雞蛋吧,既營養又好吃又好看。”
他話音剛落不久馬上就有人送來了,一大籃又大又圓的土雞蛋,一大筐又大又紅的西紅柿,甚至還有瓶瓶罐罐的油鹽醬醋,不過可惜沒有辣椒。
曲勇又用了那水洗了洗西紅柿,然後開始做西紅柿炒蛋,曾經有個笑話說,男人一輩子一定要學會道菜就是蛋炒飯,我學會了蛋炒飯,就不容易餓死了,而一個男人要不餓死,又吃得好,最好學的就是西紅柿炒蛋。
顯然,曲勇炒蛋的功力也不錯。
他將菜籽油倒了半碗進鍋裡,然後一手掌心託着鍋底,沉腰落馬,骨子裡面發出“轟隆隆”的聲音,滾滾蕩蕩,如果是高手,就能聽的清楚,那響聲不是那種骨頭摩擦或關節的爆鳴響,而是虎豹雷音。
但今天曲勇的虎豹雷音和他從前的又有了區別,如今他雷音自五臟六腑的滾滾蕩蕩,激盪起一身之血氣,只見其掌心發紅,發出赤紅的高熱,直接燒在巨大的鍋底,就好像是一把烈火燒在鍋底,那大鍋開始慢慢泛紅,鍋裡的油發出“吱吱”的響聲。
他竟完全沒有生火,就是靠着自己一身的暗勁運轉氣血,生生的散出高熱將那西紅柿炒蛋做好了。
他大鍋翻炒好西紅柿,然後對着那一鍋紅黃鮮明的菜餚,嘆氣道:“如果這個時候,能夠來十二個盤子多好。”
他要盤子,盤子馬上就到,潔白的盤子。
“不錯的盤子。”曲勇從送來的人手裡接過那一疊盤子,然後隨後往地上一拋,那地面可是水泥澆築的,但這些盤子落地後輕輕的打了個轉,完好無損。
曲勇在每個盤子裡都放了一點自己的西紅柿炒蛋,然後,他坐下,又說道:“現在每個盤子裡都有西紅柿炒雞蛋,這倒還不錯,如果這個時候,有十二個人過來陪我一起吃的,豈不更好。”
太陽很好,這麼好的太陽下,擺了十二碗菜,漂亮的西紅柿炒蛋。
這炒蛋會有人來吃嗎。
想不到就在這個時候,廣場上居然傳來一陣腳步聲,是一個錦衣少年緩步走來,他的衣服華貴筆挺,頭髮梳的一絲不苟,中指上帶着的那塊玉石戒指也是價值不菲,看來是個富家子弟,但是那面色,卻好像是生了十幾年的肺癆,還隨時隨地就會把自己的肺給咳出來一樣。
但他卻沒有把自己的肺咳出來,他反而告訴去曲勇,“我叫金田楓,我想吃西紅柿炒蛋。”
曲勇看着他,道:“這裡有十二碗西紅柿炒蛋,你想要吃,哪一碗。”
那金田楓道:“有什麼區別嗎。”
曲勇道:“沒什麼區別,就看大家的口味有什麼不同。”
金田楓道:“哦,還請說說看什麼樣的口味該吃什麼樣的西紅柿炒蛋。”
曲勇看着他,然後搖搖頭道:“不行,你沒有資格吃我的西紅柿炒蛋。”
金田楓道:“憑什麼我沒有這個資格。”
曲勇道:“因爲我說你沒資格,你就是沒資格。”
金田楓取出一隻亮色脣膏,在自己刀削般的嘴脣上裝模作樣的塗抹了一下,然後拿着它對準曲勇道:“這不是一隻普通的脣膏,它還是一把手槍,一把只有一顆子彈的手槍,現在我再問你一遍,我有資格吃一碗西紅柿炒蛋嗎。”
曲勇還記得四年前的那個夏天,他第一次被人用槍指着,也是那一次他認識到火器的厲害,四年後,他被人用槍指着,卻沒有了當時的心悸,他就像是在看小丑一般的看着那人,道:“我給你一個機會,你收起你的槍,然後扭頭就走,這一切就當沒有發生過。”
金田楓輕蔑的一笑道:“我也對你說一句話,如果你不答應,我就開槍”
但他的威脅是很蒼白無力的,就在他拒絕的一剎那,曲勇腳下一蹬蹬下一塊水泥徑直飛濺射向那人的眼睛,然後他身子如一縷清香般閃了一閃,上步拿住那人的手腕。
金田楓眼前一花,早就失去了曲勇的身影,等明白過來,只覺得手腕上劇痛難當,“啊。”他那脣膏掉落在地,自己能清晰的聽到自己骨頭碎裂的聲音。
曲勇捏碎他的腕骨後,就好像丟垃圾般的把他丟的老遠,淡淡道:“如果沒有這個本事最好還是不要來吃我這個西紅柿炒蛋。”
那年輕人倒也有幾分骨氣,骨頭被生生捏碎,居然只叫了一聲,他咬牙捧着自己的手腕站起來,道:“我可以給你錢,要多少錢我都可以給你,我只要一張請柬。”
“哦。”曲勇好像對錢感了興趣,道:“你能給我多少錢。”
金田楓心中大悔,早知道曲勇能用錢來收買,就不自己去逞強了,他又恢復了自信,道:“你想要多少錢,我都可以給你。”
“好大的口氣。”曲勇伸出兩隻手掌道:“我要這個數字。”
“這個數字是什麼意思。”金田楓道:“十什麼。”
曲勇道:“是兩隻手,是我兩隻手,舉得起來的鈔票重量。”
金田楓出身商界大家,從小就會心算,他心中飛快的算到,一千元曰幣,差不多等於一點一五克,如果曲勇單手能夠舉起一百斤的重量,那麼,計算下來,大概是三千三百四十萬左右曰元,這個價錢對他來說,顯然並不太高。
“就算你武功再高,雙手能舉起三百斤已經很恐怖了,我還能承受。”他一口氣答應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