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來,花開花落。
又是一個秋高氣爽的豔陽天。
蕭城最近一年興起了人獸斗的賭/博。把各種各樣的猛獸野獸找來,扔在搏鬥廣場上與人生死相搏,場外觀看的人押寶賭誰贏。很簡單明瞭的一種賭法,只要你有錢,你就可以去押寶。你就可以選擇贏別人的錢,還是讓別人贏你的錢。
“聽說今天找來的奴隸很有看頭,是一個小妖怪。”有人在搏鬥廣場邊上議論紛紛。
“什麼小妖怪?難道還能是三頭六臂不成?”旁邊有人問。
“我也不知道,但人家是這麼說的。”
“不就一個奴隸嗎?還能長出花來?”有人表示鄙夷。
“就是!”
“這次搏鬥的是什麼野獸?”
“野狼,逐級增加數量。每一輪的比例都不一樣,賠率也高得令人咋舌。”
……
這是一個四周築有高牆和看臺的廣場,類似古羅馬的角鬥場建築,高高的看臺上面坐着許多賭徒,各行業的都有,不管是賈商還是政aa府官員,還是地痞*,江湖人士,三流九教,什麼人都有。個個熱血沸騰地伸長脖子在等待與野獸做生死搏鬥的奴隸出場。
還有內幕消息說此奴隸是個小妖怪。
等那個小妖怪被人領進搏鬥廣場的時候,周圍的人聲鼎沸,都尖叫了起來,真如看到了妖怪似的。
只見廣場中央站着一個六七歲的孩童,長得玉雕粉琢,象畫裡走出來似的,銀髮如雪在腦後束起,身穿紅色鮮豔簡潔的貼身衣褲。紅色的衣服把他的皮膚和銀髮襯托得更加鮮明,更加吸人眼球。眼尖的人一下子就看出了那孩童眼瞳的異樣,居然是猶如火焰般燃燒的紅瞳孔,在陽光下發下令人眩目的流光。
“妖怪,真的是妖怪!”有人驚叫了起來。
“西夷的海邊也有一些人長成金髮碧眼、銀髮紅眼似的,在我們東陸就真的少見了。”有些經商的人比較有見識,悠悠地說道。
“何止是少見,老子活了四十歲了,還是第一次見這模樣的孩子。”
“我覺得把這妖怪買回家養着來玩還差不多,在這裡跟野狼搏鬥,可惜了。”
只見場上的小妖怪手裡持着一把彎刀,小小的身子散發出一股嚴陣以待的緊張感。
隨着一聲狼嚎,一頭通體黑的發亮的野狼從擡進來的籠子裡放了出來,發出一聲狼嚎便迅猛地朝場中央的小妖怪撲來。那野狼的身子體積比平常看的還要大一倍,估計已餓了好幾天的了,撲過來的速度當真是快如閃電。
它快,紅衣小妖怪的動作更快,小身子一閃,手中鋒利的彎刀便直直地插入了野狼的喉嚨下,未等狼嚎再出口,那彎刀已將它剖開兩半倒在地上。狼血濺了那小妖怪一身,顯得那紅衣更加的豔紅如血了。
動作乾脆利索,一招致命。
兩秒過後,場上的賭徒們才反應過來,這小妖怪贏了。頓時發出雷鳴般的歡呼聲。
“加場!加場!再加場!”不由大聲地吼叫了起來。
這加場的話,後面對敵的數目將增加一倍。莊家叫人問了問場中的小妖怪,只見他點了點頭,周圍的賭徒們便瘋了似的押他。
這次,兩頭野狼看到場中的小獵物並沒有冒然進攻,他旁邊同類死的氣息還未散盡,它們知道能感覺到這小獵物的危險。
但是它們的踟躕不前,不等於就能活命。紅衣小妖怪清脆地吆喝一聲,手持着彎刀,主動朝它們疾衝過來。兩頭野狼見此情景,便不再猶豫,低嚎兩聲迎撲過去。狼的身子還在半空,只見那紅衣小妖怪右手彎刀朝其中一頭野狼揮去,另一條小腿踢向野狼的腦袋。
一道寒光劃過,彎刀對準撲過來的野狼,正中下頜喉嚨部位,空中的野狼慘叫一聲,狼血急噴而出,濺了小妖怪一身,最後全身驚鸞地倒地而死;另一頭更慘,腦袋直接被踢開花,連慘叫聲都沒有,直接挺屍了。
“妖怪,真的是妖怪!誰有那麼大的本事,就這麼眨眼間就解決了兩頭狼的?妖怪,肯定是妖怪。”賭徒們紛紛交頭接耳地說。
本來還不相信的賭徒們隨着每輪加倍野狼的數目都一一被殺後,漸漸地真的相信了。而場上的與野狼廝殺已加到了三十二頭野狼,最後一輪了。因爲莊家再也沒有野狼可以提供搏鬥了。
大家看到三十二頭野狼被關在鐵籠裡不停地來回走動,不由都緊張地朝那個紅衣小妖怪看去。只見他銀白髮絲沾滿了紅色的狼血,臉上也不少,那身紅衣更是血淋淋,正不停地往下淌血,都已分不清是衣服的顏色鮮豔,還是被血染得更鮮豔。眼眶內的瞳孔亮得如紅寶石,在陽光下熠熠發光。可你看他手上那把淌血的彎刀,又會覺得他整個人猶如地獄裡冒出來的勾魂使者,渾身上下佈滿了煞氣。
“還要不要押他贏?”畢竟是三十二頭餓了幾天的野狼耶!賭徒們想了想,最後又揪心地把錢押在莊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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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頭狼鋪頭蓋地撲來,任他是什麼妖怪也將會被撕個粉碎。何況還只是個長得象小妖怪的孩童。
待到押定離手之後,大家都緊張地望着場上兩個大鐵籠子齊齊打開,餓了幾天的三十二頭野狼象箭一般兇悍地撲向那個小身子。大家幾乎都可以想像得到那小妖怪要被野狼吞噬入腹的命運了。有些膽小的,甚至又驚又怕地捂着眼睛,從手指縫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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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狼奔來的時候,那個紅衣小妖怪一點也不慌張,靜靜如蟄伏的獵人,待到狼羣到眼前時,只見他足尖點着最前頭的狼腦袋,整個身子凌空拔起,手中彎刀卻如收割山草似的劃過野狼的眼睛,有的是直接劃開它們的喉嚨。每到身子下墜的力量要用盡時,小妖怪就踩着狼背再躍起。
小小身子猶如在狼背上起舞似的,手中彎刀每到一處,便是野狼慘嚎倒下而死的情景。象殺起了癮似的,紅衣小妖怪手腳不停歇地飛舞着,瘋狂而迅猛地撲殺那些野狼,直到完成最後一個廝殺動作,紅衣小妖怪才筆直地站着中間。
餘下的幾頭野狼早已躲得遠遠的,瞪着墨綠的眼膽怯地望着渾身佈滿了暴戾殺氣的小妖怪,低聲嚎叫着卻不敢再撲上前。
當然,遊戲的規則還是不能破的,紅衣小妖怪還是走近它們跟前,在它們撲來之前就先下手剖開了它們的肚子,白花花的腸子帶着狼血撒滿了一地。
太陽正當午,整個廣場一片血紅象地獄。震驚得快要掉下巴的賭徒們,久久都未能從厚重的血腥味中回過神來。就連場上什麼時候失去了小妖怪身影的,也沒人注意。過後,大家都紛紛打聽這個小妖怪是誰?莊家除了贏錢贏得笑不攏嘴之外,對其它的事一概閉口不談。
但從此以後,紅衣小妖怪力殺三十二頭野狼的事便從蕭城快速地流傳了出去,席捲全國,響震整個江湖。有的人爲了能親耳聽到蕭城的人說起這個小妖怪,甚至不惜百里、千里跑來聽。那段時間,蕭城的茶樓說書的生意特別好,搏鬥賭場更是生意火爆,連翻好幾倍。這是後話了。
就在當天全城都在議論那個紅衣小妖怪時,一輛華麗的馬車從城裡出來,往崑山的方向趕去。趕車的是一個小夥子,長得黑瘦精明,其身後車內傳來一陣陣女子責怪的聲音:“看/看,我說了別去,我的小祖宗,你非要參加。這下好了,這狼爪的痕跡如果被大當家看到了,非剝了我的皮不可。”
“我不讓孃親看到就行了。讓離叔叔給我一點特效藥膏,明天就好了。”一把稚嫩的聲音滿不在乎地說。
“我的小祖宗,婭黎求求你了,你以後別再擅自做主去玩這些危險的事了。”
“有危險嗎?有什麼危險?你沒看到我殺那三十二頭狼時多帶勁,真爽!在山上跟那些叔叔玩,一點勁都沒有!他們都不願意真的跟我打,只有這些狼纔不會管我是誰,都真的想吃我!我就不讓它們吃!不讓它們吃!嘻嘻……。”小孩子得意的笑聲從車內傳了出來。
“好了,小祖宗,這次,我要被你們連累死了!”女子無奈地說。
“我們都不說。孃親不會知道的。”小孩子把事情想得倒簡單。
“這方圓幾百裡的,有什麼事能瞞得過大當家的?別存僥倖的心理,等會回去還是老老實實地跟大當家交待吧!小祖宗,你就洗乾淨屁股等着挨板子吧!黑子,你也一樣逃不掉的。”婭黎還不忘轉過頭來告訴趕車的黑子。
“大當家看到小主子沒事,肯定不會怪我們的。”
“唉,誰知道呢?”別看大當家平時不愛說話,對人很淡漠,但對小主子卻*得不行,這是她心頭尖尖,頭上的逆鱗啊!婭黎把目光落在小主子的身上,有幾處還是被狼爪抓傷了皮肉,在小主子白嫩如豆腐的身上顯得特別猙獰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