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九十年代電影系列,《阿甘正傳》
在看完整部電影后,回想起劇情與感受,我覺得要想,講好這部電影,應該從每個人物上來分析。
阿甘的媽媽:一個很有責任心的母親,一個懂得很多人生道理的母親。她從一開始就認爲,自己的孩子跟普通人沒有任何區別,她本身就十分堅信孩子的能力,把全身心的情感投入到阿甘身上。
她做到了一個母親能做到的一切,也教會了孩子什麼叫做善良。
布巴:一個可愛的人物。他的媽媽,應該和阿甘的媽媽一樣,把世界的美好都教給了自己的孩子,在沒人給阿甘讓座時,他能讓座,也展現出了他善良的一面。
對從小在窘迫生活里長大的布巴來說,捕蝦應該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也是他媽媽賴以生存的工作,所以他幾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這裡。
然而,意外發生,他深受重傷。
在即將死亡的時候,布巴最後說的,不是什麼爲了美國自由而犧牲、也不是什麼交代阿甘別忘了去捕蝦,他只是說出了他此刻最直觀的感受——他想回家,回到那個溫暖安全的家裡面。
對布巴來說,他只想安安穩穩的捕蝦生活罷了。
珍妮:從小在變態父親的虐待下長,這讓珍妮的身心充滿了痛苦與困惑,她對阿甘的那份善良從何而來?我們不得而知。但她想逃離那裡的真切期望我們明顯看到了。
上帝呀,請把我變成一隻小鳥吧!讓我飛得越遠越好。far far way。
而他對於阿甘的感覺,我個人認爲,一開始只是單純的同情而已,後來她把阿甘當成了一個親近的人。
重點是,直到第二次阿甘幫她出手打人之前,她都沒有把阿甘當成“朋友”。
親近的人和朋友是有區別的。
最顯著的一點是,她竟然拽着讓阿甘的手去摸自己。
這對於阿甘來說很不尊重。甚至嚴重一點說是在用阿甘對此理解甚少的基礎做這個事情。
爲什麼我會這麼說呢?因爲她當時剛被男友打了,被冷落了。且她明知道阿甘不懂這些,她自己也不喜歡阿甘,這與侮辱沒什麼區別。
等阿甘第二次幫她打人之後,她才逐漸把阿甘當成一個朋友。
我看很多評論都在罵她的作風問題。
這個無所謂,她愛找誰就找誰,這也是她的自由,沒什麼可說的。
可問題是阿甘在向她表白之後,此時我真的看不懂她當時到底是喜不喜歡阿甘,只是說了一句,他們的生活不同。
然後繼續跟別人浪去了。抽菸吸毒什麼事情都做。
要仔細分析這個人物的心理吧,就會覺得很奇怪。假設她小時候生活不順,那後來生活也變好了呀,那就當她有心理陰影。
可是有心理陰影,不應該是懼怕與男人交往嗎?她爲什麼反其道而行之?
那就再退一步,認爲她是誤入歧途,一個失足少女?
實際上談論這些沒有什麼意義,因爲在阿甘的眼裡,不論珍妮做了什麼,她都是最美麗的。
但單看這個人物的話,她是很有缺陷的,可能是電影篇幅的原因,使得這個人物稍微有些畸形。(我這麼說一個超高分電影會不會捱罵?)
最後她又回到了阿甘的身邊,度過了幸福的幾年。
兩人之間的愛情故事,我很是不理解,可能是自己也沒有經歷過的緣故吧?
死後,也真如她小時候所祈禱的那樣,她的墓碑後,有一羣小鳥展翅飛上了天空。far far way。
阿甘:
阿甘,從來都不是傻子,他只是表達的稍微遲緩了一些。他從來都不是。
他就像是一片白色,孤獨的闖蕩着世界。
說實話,我很不喜歡電影中阿甘做什麼事情都可以成功,並且大段描繪。因爲這搞得阿甘很勵志一樣,一個關於白紙的人生描述,卻變成了勵志故事,這個故事的本質就變了。
阿甘是不會變的。
阿甘是不應該變的。
他不論是過着億萬富翁的生活,或者是在小房子裡艱難度日,他都是阿甘。
他一樣會笑着面對一切,一樣會有條不紊的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苦難和美好加的再多,也改變不了阿甘分毫。
母親的教誨,給了阿甘最深刻的印象,那是一抹黃色,像太陽一般溫暖着他的人生。
而珍妮的出現,坐在他的心裡,埋下了一顆橙色的種子,世界的心臟開始有了悸動,平淡的生活開始有了期盼。
至於,小時候的欺凌,從來都沒有給阿甘留下陰影,只是讓他跑得更快而已。他就像是一股青色的風,把所有的歧視厭惡,遠遠的甩在了身後。
他本來跑的就很快。
說實話,在看到這一段的時候,聽到那一句“run,forrest run。”的時候,腦海中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曾經聽過的一首歌《run boy run》,有機會你們可以去聽聽。
靠着跑步才能上了大學,外面的生活或許多姿多彩,但阿甘從來沒想那麼多,他只是單純的跑步。
稀裡糊塗的進了軍隊後,阿甘也結識了巴布,同性的友誼讓阿甘感到欣慰,紫色迷彩畫在他們臉上,扛槍前進的身姿越來越遠。
直到,巴布的陣亡。
電影中多次提到了戰爭,整體的思維應該是反戰的。
但對於阿甘來說,戰爭對他而言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他只知道一點,朋友死了。阿甘抱住巴布的屍體,手上佔滿了赤紅的鮮血,可他卻只能眼睜睜的看着一切發聲,連一句完整的道別的話也說不出來。
戰爭結束,美國進入高速發展時代,然而這個時代卻又是十分混亂的時代,一個總統去上任,一個總統被暗殺,阿布也多次去了白宮,登上領獎臺,被各種心思的人物當做工具砝碼。
阿布從不在意這些。
他還是默默地做着該做的事情。
終於,珍妮來到了他的身邊,阿甘滿心歡喜,以爲自己的幸福終於能來了。
可第二天一早,珍妮又悄悄離開,阿甘的生活又陷入黑暗。
阿甘漫無目的,生活失去了方向。以前的他總是被動的接受一切,現在該做的事情都已經做完了,輪到他自己做主了。
他想不出自己能做什麼,於是便跑了起來,這也是他的生命中最擅長的一件事情了。
阿甘不斷的跑步,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了他的身邊。
有很多評論都說對這一幕很感動。
我卻覺得這說是極大的諷刺。
阿甘什麼都沒有想,他只是想跑步。而跟隨者們,根本沒有自己的想法,他們甚至不能像阿甘一樣,做出自己想做的事。
阿甘看到了很多景色,他感到了疲憊,於是他轉身,回家了。
我想如果不是孩子的出生,珍妮恐怕再也不會回到阿甘身邊了吧?
當有了孩子之後,阿甘的生活充滿了綠色的生意,他全心全意地服務着這個新生命,渴望他成長爲最完美的人。
多少事情都改變了?多少人都改變了?
阿甘從小到大都從未改變過。
他想做,該做,去做。
我覺得讓人印象最深刻的臺詞,還是這一句吧,阿甘跟無數人相見,無數次的進行自我介紹“hi,i“m Forrest,Forrest Gump.”
羽毛飛起,羽毛落下。
阿甘的生活,正一絲不苟的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