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在何岸爲自己的理想而奮鬥的時候,一週很快就過去了。

“今天看起來心情不錯啊”。陳警官把何岸叫到了自己的辦公室,看何岸一臉輕鬆愉快的表情。

“挺開心的”。雖然從前天晚上開始到現在一直在下雨,但何岸心裡被自己的理想烤的熾熱,舍友們能夠接受他,他能夠爲舍友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他真的很開心。經過他這一週的努力他們宿舍氣氛比以前要好多了,他覺得只要他這樣繼續努力下去,以後他們之間會越來越好的,在這個競爭比較小的圈子裡,那種社會上看起來彌足珍貴的友情是很好建立的吧,來日方長,以後不管多少年出去了,在外面的世界還能有這麼些知心的兄弟,是多麼一件令人神往的好事啊。他希望通過他的努力能夠使他們之間建立起很好的友誼,他有很高的信心,只要他自己繼續努力,有朝一日他的理想肯定能夠達成,此刻他有些自我陶醉,有些亢奮。

“你是不是已經知道了要重申你的案子的事了,這麼開心”。

“我的案子要重審?”。剛聽陳警官說來感覺有些震驚,但是接下來一想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她對重審這件事是不會輕易放棄的。

“嗯,你母親昨晚才告訴我的,讓我給你說一聲,叫你做一下開庭的準備,時間是週五,也就是後天,怎麼,你還不知道嗎?”。

“那你能不能去一趟我家,讓她把重審撤銷了”。何岸沒有回答陳警官的問題,他不想重審此案。

“你覺得你母親有可能撤銷重審嗎?再說了人又不是你殺的,你爲什麼不肯承認這一點呢”。

“算了,還是我自己給她說吧,你手機借我用一下”。看着陳警官有些生氣的表情,何岸知道陳警官是同意他母親的做法的,所以陳警官是不會去給他母親說撤銷重審的事的,他決定自己給她說這件事。

“她肯定是早已確定好了重審的日期,本來叫我明天再告訴你的,但我現在給你說了。你想一想,她只准備給你留明天一天的準備時間,就是怕你要求她撤銷重審,才這樣趕鴨子上架的,你覺得你跟她說還會有用嗎?”。

“就算後天去我還是會說人是我殺的,算了,不說這件事情了”。何岸知道再說下去也是徒勞,他只能下來準備一下後天的重審了。

“真是對你無語了,後天我也會請假過去的”。陳警官一臉的無奈。

“好吧,對了,我讓你幫我調查的事情怎麼樣了”。何岸知道陳警官要去,他也攔不住。

“你現在連你自己的事情都解決不了,還問別人的事”。

“說說張實的事情吧”。何岸知道陳警官叫他來肯定是已經調查好了張實的事情了。

“我昨天去了趟派出所我朋友那兒,我朋友說張實的案件不是他辦的,所以他帶我去找了辦理張實案件的警察,你猜怎麼着?”。陳警官故意賣關子。

“怎麼着?”。何岸急切地問道。

“我們一起吃了個飯,吃飯時聊到了錢大民,他那麼胖,給每個見過他的人都會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而錢大民的案子正好是我朋友辦理的”。“你的意思是說你順便也問了錢大民的事情?”。何岸對這個意外的收穫有些驚喜。

“那必須的,我知道他的的事你肯定也很想知道的”。陳警官有些得意。

“哈哈,還是給我先說說張實的事吧”。何岸建議道。

“好吧”。

“張實是個離開家在外地工作的打工族,離家還比較遠,一年回不了兩次。家人覺得他年齡大了,而他自己在外面又沒談到對象,所以家人就在前年過年他在家的時候託關係幫他說了一個對象。他的家長在他和女方見了兩次面之後就將彩禮錢送了過去,就這樣,兩次見面禮加彩禮錢幾萬塊錢已經花過去了,而他對女方還根本就不瞭解。女方家長見他家很有誠意,再者女大當嫁,害怕孩子跟着外地的跑了,他們一分錢也拿不到,就和他父母談好了價錢,也沒問自己女兒同不同意就答應了這門親事。過完年,他和以前自己從未謀面,現在還是不瞭解的女子渾渾噩噩地結了婚。結完婚沒幾天,由於工作需求,他就早早的去了公司上班,他本來準備幫自己的女朋友在他工作的地方找個工作,可是當他幫她把工作找好的時候,她卻已經去另一個城市幹她以前的工作了。他叫她辭掉以前的工作來他這邊,可他女朋友推卻說以前的工作她幹得習慣,工資又高,在哪兒掙錢都一樣,他覺得她說的也有道理,就沒再叫她來他這邊。剛開始三個月他去她那邊看過她兩次,她也來這邊看過他一次,他覺得這樣挺好的。可是半年時間過去後,他的一個和她在同一個城市工作的朋友問他說她是不是他老婆,他納悶他朋友怎麼會問這樣的問題,回答是之後就向他朋友說出了自己的疑問,他朋友告訴他,他看到她一直和一個陌生男子在一起。最近本來想去看看她的,但是由於工作太忙脫不開身,聽他朋友這麼一說,他決定這次無論如何都要去看看她了。可是到了她那兒,看到的她挺着個大肚子,上次來的時候也就是四個月以前吧,他都沒注意那個時候她的肚子是不是已經大了。這麼長時間了,她電話裡面也沒告訴他她懷孕了的事。想起朋友說的話,還有她懷孕這麼久也不跟自己說,他有些懊惱,但最後還是請了假回家陪她生下了孩子。外出打工的人一個個地回來了,村裡人看他的眼光也越來越不對了,私底下人們都在說那個孩子根本就不是他的。最初他也不怎麼在意,但最後他從她的手機聊天記錄確定了她有**,在發現了她有**的事之後,他同她提出了離婚,她同意離婚,但說如果要離婚就要分財產。他沒同意,可從此之後她啥事也不做,只知道要錢花錢,就連他的父母也呼來喊去的。鄉里鄉鄰的人都知道了他家的事,過年本來就閒,閒來沒事一羣人聚在一起罵他連自家的女人都看不住,還養着別人家的雜種。今年正月十五那天,他接到一個電話,這個電話是去城裡趕集的鄰居打來的,鄰居說他看到她和她的的**在一起去開房了。電話裡面,他清晰地聽到電話旁邊的一羣人在大笑着罵他怎麼這麼孬種,從聲音裡面可以辨別得出來這些說話的人分明就是和他從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他的鄰居給他說了賓館的名字,說叫他過去處理一下,還問他要不要幫忙。他到縣城買了把刀,徑直朝賓館方向奔去。進了房間乘其不備直接將倆人殺死,然後將那男的身上的肉一點一點地割了下來,只留下一具骨骼,最後將刀子插在女子的心上,鎖上房門離開。回到家又將不足兩個月的孩子活埋在了後山裡面,他的父母走親戚回家發現情況不對,趕忙訊問他到底發生了生麼事,向他問孩子的下落,他打死都不說,最後找出孩子的時候,孩子早已經斷氣了”。陳警官邊抽着煙邊說着,夾雜着時不時的嘆息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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