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2日,星期日,晴,微風。”
才寫下了二十個字不到,萊特就不得不再一次放棄了使用羽毛筆的想法。誠然,他手裡拿着的這支羽毛筆是他專門在對角巷文具用品商店買的高端羽毛筆,黑曜色的羽毛,瑩白色的筆桿,無論是品相還是樣式基本上都是萊特非常喜歡的那種。
但是,羽毛筆這玩意兒是要蘸墨寫的啊!而且還不像毛筆那樣能握到筆桿的中部,羽毛筆的筆握在非常靠近筆尖的地方。萊特自從在文具店裡買下這支羽毛筆之後,回到破釜酒吧的第一時間就試過用它來寫字。
每當萊特用一次羽毛筆,寫的時候倒不會出現很大問題,就是蘸墨的時候,要不就會把墨水粘在手上,要不就是弄到了巫師袍子上。幾乎不需要十分鐘的時間,萊特就會變得髒兮兮的,手指、衣袖、前襟,這是三個最容易出現墨水痕跡的地方,甚至連他的臉上偶爾都會粘上些零星的墨漬。
幸好巫師界裡有一種神奇的魔法叫家庭魔法,其中又有一個異常實用的叫清理一新,不然萊特連怎麼清理那些讓人頭疼的墨跡都會感到手足無措。
你說有那種自動讀取寫字人的思想,從而自動蘸墨寫字的自動羽毛筆?拜託,那是完全沒有靈魂的!至於霍格沃茨考試的時候專用筆也是羽毛筆?到時候向老師們說明一下應該也會被允許使用鋼筆,不行的話用羽毛筆也可以,反正只是幾場考試的時間。
萊特儘量不去想羽毛筆的事情,那很容易就會讓他想起那些曾經到處都是的糟心墨跡。他從文具袋裡抽出一支鋼筆,由於擔心霍格沃茨不能使用那些高精密的電子儀器,萊特連鋼筆都買的是活塞上墨的。
然後萊特繼續在本子上寫着今天的日記,也不能說是日記,具體來說這個本子叫“關於常初的一千零一種坑人方法”,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在霍格沃茨的第一學年。其中“一千零一”的數字是泛指,形容數量很多。
嗯,萊特還有六本這樣的本子,那幾本厚厚的本子全都被密密麻麻的小字寫滿了,上面都是小學六年時間裡常初做過的(主要是關於他的),令人產生一系列負面情緒的事情。萊特當時因爲圖便宜一口氣買下了促銷打折的八個本子,他原本以爲只會用掉六本,但沒想到進入霍格沃茨之後還要繼續寫。
雖然正經人從不寫日記,但是萊特從來也都不覺得自己是什麼正經人,而且日記這種東西也只是給以後的自己回憶看的,也不用費心用什麼華麗的詞藻。
“今天早上,我又一次被坑了……”
寫到這裡,萊特不由得酸從心來,這個“又”字是他上二年級之後的每一次日記的必備開頭,五年,一千八百多個日夜,幾乎每一次寫這個的第一句都是:“今天,我又被常初坑了……”。嗯,萊特完美忽略了每年都會有的長達幾個月的寒暑假。
稍稍平復了一下心情,萊特繼續在日記本上寫道。
“今天早上,常初突然闖進了我的宿舍。這裡可是男生宿舍好嗎?她難道就沒有一點羞恥心嗎?
不過好在經過我的義正言辭的教育之後,她就立刻走出了宿舍,而且看樣子我的教育效果還非常不錯。
但是,這依舊不能緩解一個有着起牀氣的人被嚇醒過來的憤怒情緒!
於是,等我穿戴整齊走出去之後,就喝掉了她桌子上的那杯茶。
但是,真的好燙啊!
而且常初一直在問來問去,真的好煩啊!!!
之後等我的嘴好了一點之後,我們拿着拉文克勞內部書架上的新生指導手冊,開始了探索瞭解霍格沃茨城堡樓梯的運轉規律。
這些不停變換着的樓梯真的很神奇,我第一次有了真正來到了哈利波特世界裡的霍格沃茨城堡的實感,而不再是以前的那個虛幻的夢。
但是,接着常初又坑了我一次。她一個人拿着手冊跑到了前面,我還沒來得及跟上,樓梯就跳轉了。如果不是因爲有霍格沃茨內部的畫像幫助,我覺得自己可能得在這所巨大的城堡裡迷路至少半小時!
不過畫像的稱呼還挺有意思的,拉文克勞是‘年輕的烏鴉’。那格蘭芬多就是‘年幼的獅子’?赫奇帕奇是‘幼年的黑獾’?而斯萊特林是‘初生的小蛇’?果然還是拉文克勞和格蘭芬多稱呼好聽一些。
嗯,這個本子不是用來記載這些問題的,繼續回到常初的身上。
在我們分開之後,接近半小時之後我才重新找到常初的位置,她還質疑我爲什麼不跟緊她。
嗬!”
又把後面發生的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記載完畢之後,萊特合上手裡新日記本,然後把它塞回到了那一摞《常初做過的事情大全》之中。
看着這七個本子,萊特依稀還能回憶起一些印象比較深刻的事情。
第一個本子上的第一篇日記大致是這樣的:
今天,我遇到了一個小女孩,看樣子她也是去喬治赫瑞特小學上學的新生。
她好像也是來自華夏,或者說應該有華夏血統,就是人顯得不太聰明的亞子。不太會看別人的臉色,不懂得氛圍的重要性,而且好像還沒什麼男女之防的防備心理。
今天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原本還覺得挺順眼的,但是後來她的所作所爲就有些超出預料了。
我準備跑開一個人呆一會,但沒想到她也立馬跟了上來,還抓住了我(的手)。
爲什麼這小姑娘的力氣會這麼大?我都掙不開?
不過還是她的手挺軟的,嘿嘿……
……
即使現在是深夜,還是在只有一個人的獨立宿舍,萊特還是滿懷羞恥地捂住了臉,耳朵都有些發紅。現在給他一個時間轉換器,他就敢跳到六年前掐死那個寫日記的自己,‘嘿嘿’是什麼鬼啊??
爲什麼我自己都不記得當時的心情了?
而且,難道是因爲變成了小孩子的緣故,連寫法都變成了小學生日記嗎?但那鹹溼大叔的口吻又是怎麼回事?
還‘挺軟的’?
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