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倒茶的手哆嗦着,緊繃的臉微微有些泛紅,他每次心律失常的時候都是這個樣子。
我爸在一所普通大學當教授,憨厚老實,從不與人爲仇。當初我大學畢業本想去外企上班,我有資本有能力,英語過了六級,學的又是最熱門的經濟管理,這個專業在外企很吃香。
可我爸就是不同意,說我一個女孩子不如考個公務員,等與李良結婚後,安心在家相夫教子。
當時李良也同意我考公務員,所以我只好熄滅掉“爲了理想而奮鬥”的小火苗,乖乖的考了市政府公務員。
在市政府做公務員,事情不是很多。也就是送送文件,偶爾陪領導出去應酬一下。
日子無波無瀾,倒也舒服愜意。
哪裡會有人想到,這個無良的李良竟然在結婚的前幾天把我給踹了!
我爸搖搖頭,嘆息了一聲。估計他是後悔吧,早知如此,還不如讓我出去闖一回,也不枉費了我的才華。
可現在後悔還有什麼用呢!
我見爸媽都難以開口,心一橫,在嘴角硬撐出一個笑,學着我媽的樣子搓着手說:“大姑,大姨們......我這婚事暫且不辦了。”
我這話如同一個驚雷,把大家炸的一時沒反應過來。
“怎麼了?”一客廳的親朋好友幾乎異口同聲地問。
“他......又找了個女朋友,他......不要我了!”我偶爾喜歡頑皮,偶爾喜歡搞一點惡作劇,唯獨就是不喜歡撒謊。
“啊!”衆人張大嘴巴,震驚之情溢於言表。
我媽趁機把紅包塞回衆人手裡,那張畫着淡妝的臉紅得似要滴下血來,“不是,是俺家小妹不願意嫁給他了,大家暫且回去吧,等小妹找到更合適的人,我一定第一時間告訴大家。”
大家尷尷尬尬的接過錢,說了聲再見,便走了。
我媽一屁股坐進沙發裡,長吁短嘆。也難怪,她這活了半輩子了,沒遇到這麼憋屈的事情。
我爸一手拿着茶葉,一手拿着用了二十多年的紫砂壺,突然一揚手,把紫砂摔了個粉碎,“這叫什麼事!”
嚇得我周身一哆嗦。
我媽撐着額頭說:“小妹啊,在人面前,別說人家不要你了。行不?”
我媽還有下半句沒說出來,那就是:你可以不拿自己的臉面當回事,求你,給媽媽留一點面子,行不行?
“媽,沒事,我向您保證,我一定會找個更好的,您和我爸就別爲我的事情操心了啊!”我安慰着媽媽。話雖這麼說,我還真沒自信能找到比李良更好的。畢竟到現在,我對那個負心漢李良還是恨不起來。
畢竟,那是我付了六年大好時光的男人,是我的初戀,是我想一輩子對他好的男人。
“可是這事情,我總感覺不對勁。你說,這李良變心,早不變晚不變,要結婚了,他一撂攤子走人了。”我媽越說越氣,站了起來,“不行,我咽不下這口氣,我找李良那混蛋算賬去!”
“別介媽,你還嫌這事鬧得不夠大,還要上門自取其辱?”雖然我心存一點幻想,幻想着李良還能回心轉意。但是讓媽媽上門去求,那麼,求來的東西絕對是沒有價值的。
換言之,李良回頭我可以重新接受。如若是求來的,我的自尊萬萬不會接受。
我媽想了想,狐疑的看着我問:“你告訴媽,你怎麼惹李良嫌棄了?”
我傷心的心碎了一地,“媽,一直好好的,真的是那個李良變了心。”
我媽搖搖頭,“你一定是哪兒做錯了,要不,你找李良承認個錯誤,或許你倆還能......”
我實在忍不住了,哭着喊道:“媽,您就醒醒好不好,您難道讓我去求着人家要我嗎?”
我媽嘆口氣,“我這不是爲你好嗎?你都和他好了這麼些年了,這要分手了,以後可要怎麼嫁人?!”
“我以後不嫁人了行不行?!”我說完一跺腳跑着上了樓。
把自己反鎖在房間裡,誰也不見了。
就這樣還不得安穩。qq、微信、手機、短信......
一刻也不停息。
當然人家還不知道我偉大的愛情剛蹦出個小花骨朵就凋謝了。同學們、朋友們一個個都是送上祝福語的。
我看着一條一條的祝福,眼淚流得更歡暢了,最後,沒辦法,在簽名檔裡寫下:本人已死,取消婚禮。
把手機關掉,一個人仰面躺在牀上瞪着天花板發呆。
“媳婦,你的簽名不錯,我喜歡。”阿煜的聲音有點幸災樂禍的味道。
我實在沒什麼心情與他調侃,便沒理會他的話。
“媳婦,你怎麼不上班?成天躺在牀上,憋屈出病來怎麼辦?”阿煜又問。
“你是不是今天吃多了,撐得慌,管那麼多閒事。”我懨懨的說。
與阿煜說話多了,漸漸的沒有了最初的恐懼,說話的神情自然也不再緊繃着。
“呵呵,就三碗飯而已,心疼了?”
“切......”
“起來,我陪你逛街去。你可知道,有多少女人盼着我與她們逛街呢。怎樣,去不去?”
“自戀狂,我告訴你,我不是你那很多女人裡的一份子,所以,我不認爲與你逛街是很快樂的事情。”與鬼兒逛街我纔是有病呢。
“嘖嘖,說話這麼凌厲。我告訴你啊媳婦,女人溫柔男人才會喜歡,你這樣,還不把男人嚇跑了啊!”
“那我咋沒見你跑啊!”
“哈哈,媳婦,你難道忘記了,我不是人,我是鬼哦。”
這倒是真的,我閉上眼睛,不說話了。
“媳婦,別睡啊,陪我說說話唄。”
有什麼東西伸進我的鼻孔裡,癢得很。
我知道是阿煜在搞鬼。
我揉揉鼻子,“啊煜,你能不能老實點兒。”
“不能!除非你陪我逛街。”
我哼笑了一聲,“你無形無影的,我看你都看不到,怎麼陪你?”
“要不我現身一下,怎麼樣?”
“千萬別,我......”腦海裡掠過那張慘白的臉,我忍不住周身打了一個寒噤。
“你不想看見我?是不是怕被我迷住?”阿煜壞笑着調侃。
“切,我見過自戀的,真沒見過你這麼自戀的。我猜你一定是一個又胖又醜又矮的小老頭,還迷住我,迷住**十歲的老太太差不多。”
“呵呵呵......本人呢,身高一米**,標準模特身材。至於有多帥?”阿煜沉吟了一下,“你記不記得有一個叫賀子煜的人,我長得跟他差不多。”
“自大狂,人家賀子煜是個萬人迷,每次出現都能堵半條街。再說人家的家世那叫一個顯赫,在本市商界擁有大半壁江山,市領導見了人家還要讓七分呢!”我半諷半刺半不屑的說。
我見過賀子煜,不過隔了很遙遠的距離。賀子煜戴着一副ray-ban鑲鑽墨鏡,嘴角掛着一個疏離淡漠的笑。每一舉手投足都華貴而優雅,卻又是透着不容親近的威嚴與霸氣。
饒是當時的我挎着李良的胳膊,還是忍不住的花癡了一下,“李良,那賀子煜真是帥得讓人目炫,這與生俱來的氣勢與氣質估計幾千年出一個,嘖嘖,都說女人是尤物,這男人要是尤起來,比女人有過之而無不及麼,妖孽啊妖孽!”
李良鄙夷得瞅了我一眼。
我還以爲他是吃醋了呢,沒想到他冷冷的說了一句,“你就是平凡加普通的一個小公務員,別異想天開小麻雀會變成鳳凰。你啊,給人家賀子煜提鞋估計都不夠格。”
我不屑地撇了一下嘴說:“嘖嘖,你看輕我,就是看輕你自己懂不懂?真是的,我小公務員怎麼了,不偷不搶的,雖然那賀子煜帥吧,真要讓我給他提鞋,估計他還不夠格呢!”
李良說:“你這話說得真有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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