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正和朋友坐着喝茶,討論關於人生的大問題和關於內褲的不是很大的問題。

朋友發現了我的視線,也發現了我的深層意識活動(不得不說此君是個聰明人),於是對我說:看上了?我去幫你要電話?

於是故事的發展就像所有小說和電視裡的情節一樣,先是三人約會,然後她又帶了她的朋友,成了四人約會,然後,再然後她就成了朋友的女朋友。

有關於這事,確實導致我一度消沉,所謂消沉,就是說那些日子我頭髮凌亂、鬍子拉碴、眼神渙散,這樣的形象不僅斷送了可能在我身上發生的戀情,甚至斷送了已經在我身上發生的戀情。這一點要解釋一下,後來出現的她的女性朋友,在一段時間裡成了我的女朋友。生活有時候就是這麼戲劇。

總之這次挫折讓我在某一段時間裡對戀愛這種事失去了信心,甚至一度有過找個男的算了這樣危險的想法。當然,也像所有小說和電視裡的情節一樣,她把我從那個危險的邊緣拉了回來。因爲當我對她和她男朋友說這些話的時候,她說:那怎麼行啊?那他和你在一起不是很危險?

說到這裡,還有一個人的立場也要交代一下。我那位聰明的朋友一直覺得於心有愧,而且這小子還一再重申是她要當他女朋友的,不是他個人意願使然。我表現的很大度的說算了算了我都明白。此君對我的博愛大加讚賞,並且信以爲真,於是就心安理得的去享受他的新戀情了。

自從我消沉以後,也就是自從我回復到單身以後,形式上的四人約會顯然已經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了,所以我們又退回到了三人約會的階段。當然,儘管從內容上看是三個人,實際上卻是他們倆一個組合加我一個人。有了這樣明顯的角色分配之後,三人約會就相當於兩人約會,所以單就結果而言,我們還是有很多樂趣的。

不過我不是個形而上學的結果論者,我強調這一點就是因爲我發現我很喜歡她。所以每次三人一起出去的時候,我都有一種近乎偏執的衝動,想要表達一些什麼,不過得利於我良好的理性和不太良好的呃教養,我總能剋制住自己的衝動。而且,我們一起出去的機會也不多,平均一個月一次,忙的時候連一次都沒有。

朋友堅持要三人約會的態度讓我一直很費解,直到我發現他幾乎每次約會之前都要自【分割】瀆才明白過來。每次臨出門時,他都會在廁所裡鼓搗半天,還在廁所門上掛個“君子自重”的牌子,然後我在外面自重,他在裡面自【】瀆。有一次我問他這樣做的原因,他很直接的說是因爲想在約會時保持冷靜。從那之後,我對他的這一行爲肅然起敬。

總之這樣的三人約會一直莫名其妙地持續了大約一年,然後又莫名其妙的終止於他們的分手。

據朋友說,分手的原因在於兩人相處的時間太少,相互間的危機感和不信任感日趨嚴重,又沒有什麼時間去磨合性格上的矛盾,於是就自然而然的分手了。

而這件事的詭異之處在於,他自從那天跟我說完那些話之後,就神秘失蹤了。而與此同時,她換了份工作,地點就在離我的學校不到一站路的地方。

當然,這不是個俗套的故事,所以接下去的情節並不是她和我之間有什麼發展,相反的,我們之間隨着見面次數的增加,反而多了一種很難形容的疏離感。

朋友失蹤一個星期之後,我有想過報警,但他家裡人卻說:沒什麼大不了的,那小子本來就是這種人。我還想勸說一下,他家裡人就很不耐煩的說:你有病啊,吃飽了撐的沒事幹啊,我自己家的孩子要你操那麼多心幹嘛?

總之失蹤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而隨着我跟她之間空間距離的拉近而接踵而至的一系列麻煩卻讓我不得安寧。

大約是朋友失蹤的一個月之後,我正在上課的時候收到她的短信,內容簡潔,不容爭辯:急事,速來。

在我用跟時間賽跑的速度趕到之後,她突然挽住我的手臂,對另外一個男人說:你看,我已經有男朋友了,以後別來煩我了。我當時的反應和那傢伙一樣,面紅耳赤,不知所措。此君憋了半天后,還想垂死掙扎:他哪一點比我好?她又一次不屑的看了我一眼,說:他什麼都比不上你,但是我就是喜歡他。於是我和那傢伙就都像犯了錯的孩子一樣,低着頭,搓着手,保持沉默,聆聽教誨。

那傢伙走了之後,我繼續尷尬。她拍拍我的頭說:好了,沒事了,回去上課吧。

這樣的事情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一次,我有時候是她男朋友,有時候是她哥哥,有時候是她姐夫,總之能扮演的跟她有關的人物我幾乎都扮演過。後來我對這種事實在是厭倦了,我說以後這種事別找我了,再找下去說不定哪天我就成你爸了。她滿不在乎的說那好啊,那下次再有人找我,我就跟着別人跑了算了。

結果後來再有這種事,我還是當仁不讓,挺身而出。

有時候我們也會做些比較正常的事,比如說找個地方喝咖啡啊什麼的,但她幾乎都不說話——或者說,不怎麼跟我說話——最多如夢囈般吐出幾個詞,然後就沉默半天。

瑣碎的事我們也有聊過,比如我問過她爲什麼不繼續讀書。她很輕蔑的看了我一眼,然後說:我最看不慣學校裡的那些男的,滿腦子都是女人的胸部,一點見識都沒有,除了裝成熟裝感性之外什麼都不會。

我羞愧的漲紅了臉,她接着說:我不想面對那些只對身體感興趣的動物,所以我懶得讀書混日子,我想早點找個配得上我的男的。

爲了緩和略微有些尷尬的氣氛——說明白點,是爲了緩和我的尷尬——我問她:那你覺得什麼樣的男的才配得上你呢?

她忽然低下頭,用茶匙在杯子裡攪了半天,正當我以爲她不準備回答時,聽到了她囈語般的兩個字:紳士。

大約是在朋友失蹤半年後,我忽然接到了他的一個電話,寒暄了幾句之後,我問他現在在什麼地方,他顯得很興奮的說在馬來西亞。我說何苦跑到那種地方去,還不如回學校來繼續讀書。他語氣忽然嚴肅起來,說:聽着,每個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有的人喜歡美食,有的人想開書店,各式各樣的人有各式各樣的生活,而我就是想到這邊來,沒有特別的原因,就是想來罷了,對於這一點,我想誰都沒有權力來干涉的。

我沉默着。他接着說道:我們都不是什麼紳士,只要能做些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就行了,過於約束自己的慾望並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趁着年輕,應該多爲自己想想,況且,我們這種人,是沒辦法清心寡慾的。

這是我最後一次和那位朋友的接觸,後來聽說那小子在那邊和一幫華人一起做生意,日子過得挺不錯。

接到朋友電話之後沒幾天,她給我發了個短信,內容與之前所有的短信大同小異:有事,速來。

我像往常一樣儘可能快的到了她那裡,但是這次沒有發現任何第三方角色。正詫異時,她從我身後將我一把抱住,然後趴在我背上哭了起來。

我想轉過身去面對着她,她卻用力搖搖頭說:別動,什麼都不要問我。

於是我只好一動不動的在那沉默着,心裡什麼感覺都沒有——確切的說,是不知道應該有什麼感覺。

約莫哭了半個小時,估計她也哭累了。我感覺腰間的兩臂有些鬆動,於是試探着問道:好點了沒?

她恩了一聲,鬆開了手,然後說:不要回頭。

我只好把正準備轉過去的腦袋又扭回來,她扯了扯我的衣角說:我先走了,對不起。然後轉身跑開了。

在回學校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這麼個問題:到底是她不正常還是我不正常?怎麼我們之間就沒有點正常的交往方式?

臨近考試的某個傍晚,我一個人在外面散步,走了沒多遠,看見同班的一小子在路邊發呆。我喊了他一聲,他漠然的擡起頭,眼神蒼涼,表情呆滯,把我嚇了一跳。他朝我走過來,然後用很消沉的語氣對我說:能不能陪我一會?

我們找了個小酒吧進去坐了下來,剛開始他不停的喝酒,我不知道說什麼好,所以也只能陪着喝點酒。喝完第四杯的時候,他忽然說:我失戀了。我嗯了一聲,還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接着說:我們在一起三年了,太可怕了,說分手就分手了。

我說:那爲什麼要分手呢?

他很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我要是知道,還喝酒幹嘛?

我被酒嗆了一下,他接着說:媽的,女人真可怕!

出酒吧的時候他已經醉了個七八成了,我攙着他出門的時候他嘴裡還不停的嘟噥着太假了太假了,女人太可怕了。我說你沒問題吧。他瞪了我一眼說:我有什麼問題,是她有問題好吧!我說好好好,你小子快回去歇着吧。結果這話不知怎麼就惹到他了。他用力把我掙開,說:我就不回去了,你管得着嗎?我剛想說你別激動,我們先回去再說。話還沒出口,他扭頭就跑掉了。

我想追上他來着,結果此君喝酒之後如有神助,撒開膀子跑得那叫一個歡,我追了兩條街,眼看着他越跑越遠,心想反正追不上了,乾脆由他去算了。

此人可謂是禍不單行,由於喝完酒後意識不清,當夜發足狂奔之時不慎墜入施工路段內,將左腿摔斷,並於露天處昏睡了一整夜。第二天我收到消息去醫院看他的時候,他神情愈發委頓了。看到我之後,他若有所悟的說:失戀啊,失戀傷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