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李瀚猛的從牀上坐起,額頭上的冷汗聚集在了下巴處凝結成了水滴掉在被子上,跨欄背心已經溼透了,接觸到新鮮的空氣後,後背微微有些發涼。
“兒子!又做噩夢了?”張欣聽到李瀚的叫喊聲,趕緊起牀跑到李瀚的臥室門口,神色緊張的詢問道。
“媽我沒事。”李瀚轉頭安慰了一下母親,起身穿上拖鞋來到窗前拉開了窗簾。
現在是清晨五點半,太陽初升,露出了一抹魚肚白,年輕人還窩在被窩裡睡着懶覺,只有早餐店的和晨練的老頭老太太在街上橫晃。
李瀚走進衛生間,打開了水龍頭狠狠的搓了把臉,看着鏡子裡有着濃重黑圓圈的瘦高少年嘆了口氣。
今天正好是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三個月,勉強接受了穿越的事實後,開始了平行世界輟學少年的生活。
這副身體的原主人也叫李瀚,十七歲零八個月,輕生。
原因簡單的讓人心疼,校園霸凌,這個教育界難以解決的頑固毒瘤。
很難想象一個孩子是受到了多大的痛苦纔會以這種最爲窩囊的死法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他經歷過的事,讓26歲的李瀚都不寒而慄。
不知是什麼原理,新的李瀚同樣擺脫不了這個噩夢,每天睡覺驚醒、失眠、神情恍惚,他同情李瀚,也怒其不爭,可人已經死了,這恐怖的回憶也只能讓新李瀚來承受。
出事後李瀚的母親爲李瀚辦理了退學手續,霸凌者家屬象徵性的一家拿一萬塊錢,總共是六萬塊錢送到了李瀚的母親的手裡,校方開除了霸凌者,事情也就這麼解決了。
李瀚沒有父親,母親在路邊擺涮串炸串的小吃車,每天早上十點出車,後半夜回家,一天掙個一二百塊錢倒也夠母子二人花銷,不過常年勞累顯得比同齡女人老了很多。
“兒子,吃飯了。”張欣把昨晚的剩飯熱一熱招呼李瀚過來吃飯。
張欣給李瀚五十塊錢說道:“一會媽走了你也出去透透氣吧,一天到晚在家裡對身體不好。”
“恩。”李翰答應了一聲,卻沒收起錢,對他來說,在家生活根本就沒有花銷。
兩人吃完飯過後,李瀚幫母親串了會肉串,把貨都搬下樓放進小吃車裡,張欣拍了拍李瀚的頭,轉身蹬着車離開了。
回到家中,李瀚坐在沙發上發呆一會,回到臥室拿起吉他彈了起來,新的李瀚喜歡指彈,每天不彈手都癢癢,不過這吉他可不是李瀚來到這世界纔買的。
家裡一共三把吉他,民謠、古典、電吉他都有,全是17歲的李瀚買的,民謠吉他是6歲時李瀚求着母親要的,11歲買了古典,15歲買了把電吉他。
李瀚短暫的一生中,除了母親,剩下全部都是灰暗的,直到他接觸到了充滿抗爭和不屈意義的音樂。
是的,他愛搖滾。
因爲被欺負,所以活在搖滾的熱血幻想裡。
聽着那些熱血沸騰的歌詞,在自己的小天地裡妄想着,期待着,如果不是搖滾,他可能都堅持不到十七歲。
他寫歌,歌詞有些憤世嫉俗,似乎把一切的怒火全部變成了了一個個音符,一串串文字,髒話、怒罵、詛咒,成爲了他歌詞中的承重牆,似乎這些歌詞能直接咒死欺負他的那幫孫子似得。
他很有天賦,音非常準,聲線中帶有一絲摩擦感,有些滄桑,不管唱誰的歌都能唱出自己的味道,如果不看着李瀚演唱,估計沒人會相信這種磁性撩人的聲音是從一個十八歲,像是麻桿一樣的少年嘴裡傳出來的,而且他有着一個常人不可能擁有的,如同核彈般爆裂的音頻武器—核、死嗓!那個被喜愛搖滾的人稱之爲聲帶怪物的嗓子。
可惜這個世界沒有重金屬和死亡金屬。
指彈完畢後,李瀚拿着手紙擦拭着吉他,擦到撥片護板發亮,弦上沒有汗漬,重新調試了弦鈕,然後才輕輕的掛在牆上。這吉他雖然有些地方掉漆了,但絲毫不顯醜陋,經歷過時間和主人的洗禮,越發的帶有美感。
活動活動手指,取下電吉他插上輸出插座,把音響調試到不擾民的音量,撥片輕輕的琴絃上滑動幾下,李瀚清了清嗓子,手指開始飛舞起來,尖銳的SOLO聲傳出,開始重複三次爬品,手機插上音響,開始放起李瀚用電腦軟件做的伴奏,這是他自己寫的歌。
“如果你要是瞧不起我!那麼我會讓你見識一下我的厲害!射殺你骯髒不堪的靈魂!你這個腐朽!散發着惡臭的廢物!爲了生存在你以爲的大人物面前賣弄着屁股!來自地獄的惡魔正拿着獵槍!尋找着像你一樣讓人噁心的食物!來見識一下我的恐怖!廢物!垃圾!我已拎起屠刀準備砍下你的頭顱!”
這並不是一首朗朗上口的歌,也毫無正能量可言,但在特定的場合,配上李瀚魔鬼般的嗓音,絕對可以讓所有人瘋狂!
新李瀚是一個喜歡喜歡安靜的人,聽聽鋼琴曲,彈彈吉他,看看書,妥妥的一個文藝青年。
但在噩夢纏身的這九十天裡,他簡直愛死了搖滾!
大喘幾口氣,核嗓對於體力的消耗很大,一首歌下來李瀚已經有些不適感,喝了幾口溫水,李瀚沒有再彈下去了,他打算去樓下書店看會書。
很奇怪的是自殺時的勒痕並沒有隨着時光的流逝而淡化消失,就像胎記一樣成了一道恐怖的疤痕,平常漏出來就想吊死鬼一樣看着就不舒服,李瀚平日出門都帶着可以遮擋的圍脖,但隨着天氣變暖再帶圍脖估計就要捂出痱子了,李瀚也在苦惱該怎麼遮掩,他決定在脖子紋個身,哪怕像個二流子也比像個吊死鬼來得強。
......
“來啦小翰,我給你拿個板凳。”樓下李叔開書店十來年了,一直賣學生練習冊卷子之類的複習材料,當然......都是盜版。
李瀚從小是王叔王嬸看着長大的,王叔跟李瀚的父親是好哥們,李瀚的父親十二年前因車禍去世,王叔平日裡沒少幫襯着母子倆,李瀚小時候母親在鞋廠上班,都是放在王叔這讓王叔王嬸照看着。
“叔我在你這看會書。”李瀚微笑着對王叔說道。
王叔進屋拿了個板凳給李瀚,然後隨手拿起前兩天李瀚沒看完的小說遞給李瀚說道:“你嬸上班去了,你坐門口看會,有來買東西的你賣一下,我補個覺。”說完就進屋往牀上一躺睡起了大覺。
這年頭書店的生意真的不怎麼樣,至少李瀚看了三個小時的店,才賣出去五根水性筆,掙了五塊錢隨手扔王叔家錢盒裡,繼續百無聊賴的看起了小說。
下午五點,王嬸騎着電動車到了書店門口,看着安安靜靜坐在門口看書的李瀚眼裡全是心疼,照顧這小子十來年了,都當自己的親兒子一樣,當初李瀚選擇輕生的時候也差點暈倒住院。
“小翰啊,怎麼不進屋看呢?外頭這風不小抓緊進屋!”王嬸二話不說抓着李瀚的手就往屋裡走,一邊走一邊問道:“你叔呢?”
李瀚笑着說道:“王叔有點困了,我讓他進屋睡一會,反正我也沒事,給看會店還給自己找點事幹。”
王嬸馬上就火了,進屋掀起被子就喊道:“老王八蛋你起來!你倒是好意思讓小翰給你看門,你自己呼呼睡大覺,抓緊給我起來!買二斤土豆,抓緊的!”
王叔被拎起來也沒啥脾氣,穿着衣服就往市場走,對着李瀚說道:“小翰啊,別走啊,一會在我家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