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

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

中國共產黨是領導中國前進發展的勝利保證。要堅持黨的領導,發揮黨的領導作用,使黨成爲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核心領導力量,必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大力加強黨的自身建設。

中國共產黨成立95年、執政67年、領導改革開放38年來,幾代中國共產黨人始終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不懈奮鬥,戰勝各種艱難險阻,不斷取得革命、建設和改革發展的偉大勝利。但是,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不是天然自成、恆定不變的。習近平明確指出:“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並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長期保持下去的,不管黨、不抓黨就有可能出問題甚至出大問題,結果不只是黨的事業不能成功,還有亡黨亡國的危險。”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對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提出了新的要求,黨面臨着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和外部環境考驗,同時面臨着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羣衆危險和消極腐敗危險。爲此,習近平提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並且認爲,全面從嚴治黨比起過去任何時候來說都顯得更爲繁重和必要。

第一,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要推進黨內民主發展。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標誌是民主化,但由於中國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裡實行專制統治,沒有什麼民主思想意識和傳統。新中國成立後,又由於受到“左”的路線的干擾破壞,黨對發展民主的認識不足、措施更乏力。1978年,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形成生機勃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鄧小平明確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開闢社會主義新路,必須堅定不移地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

自近代政黨產生以來,民主政治大體上劃分爲人民民主(社會民主)和黨內民主兩大部分。在西方發達國家,由於議會民主建立在前,政黨產生在後,兩大民主的發展重點和次序是,公民享有社會民主,然後逐步推動政黨實行黨內民主。早期西方國家的政黨,是“幹部黨”“精英黨”“議會黨”,黨內沒有民主。直到20世紀下半葉,西方國家政黨在社會民主的影響下,才普遍實行黨內民主。對於中國共產黨而言,同樣要承擔起發展人民民主和發展黨內民主的雙重任務。但是,中國是建立在經濟文化落後基礎上的社會主義國家,則不能採取西方國家那樣的發展民主的次序。一是馬克思主義歷來主張,無產階級的政黨組織從成立之日起,就要實行民主。但在專制環境中成立的旨在推翻反動上層黑暗統治的共產黨是秘密政黨,因條件限制客觀上不允許實行黨內民主。一旦革命成功後,黨成爲執政黨,就要大力發展黨內民主。二是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國家,在社會上也缺乏人民民主。在缺乏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情況下,首先發展黨內民主,通過黨內民主先行和帶動人民民主,實行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動,是一條切實可行、穩妥有序的發展之路。正因爲這樣,中國共產黨十分強調,要以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近年來,中國共產黨在發展黨內民主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爲人民民主的發展做出了示範和榜樣,奠定了人民民主進一步發展的堅實基礎。

現在,經過20多年的反覆摸索探求,中國共產黨已經確立了發展人民民主和發展黨內民主的最佳路徑。這就是黨的十六大報告和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闡述的基本思路:“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發展黨內民主,是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要“以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這一思路凸顯了黨內民主的極端重要性,說明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比較而言,不能不是重中之重。

第二,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要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黨的堅強有力,源自黨的紀律;黨要堅強有力,必須依靠黨的紀律。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黨的紀律是黨內規矩。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黨規黨紀之所以嚴於國家法律,是因爲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着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入了黨,就意味着多盡一份義務,就要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就要以嚴的標準要求黨員、嚴的措施管住幹部。中國共產黨作爲執政黨,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受到黨章黨規黨紀的剛性約束,必須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在黨的紀律

中,習近平尤其強調“政治紀律”。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黨的紀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爲方面必須遵守的規矩,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一個政黨,不嚴明政治紀律,就會分崩離析。黨內決不允許有不受黨紀國法約束、甚至凌駕於黨章和黨組織之上的特殊黨員。”政治紀律之所以這麼重要,是因爲“我們黨作爲馬克思主義政黨,講政治是突出的特點和優勢。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不能鬆。幹部在政治上出問題,對黨的危害不亞於腐敗問題,有的甚至比腐敗問題更嚴重。在政治問題上,任何人同樣不能越過紅線,越過了就要嚴肅追究其政治責任。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絕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價,誰都不能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近幾年來,我們黨已經出現了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問題,黨內出現了“秘書黨”“石油幫”“西山會” 等非組織政治活動。對此,習近平指出,“有的幹部信奉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關係、找門路,分析某某是誰的人,某某是誰提拔的,該同誰搞搞關係、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誰的大腿。有的領導幹部喜歡當家長式的人物,希望別人都唯命是從,認爲對自己百依百順的就是好乾部,而對別人、對羣衆怎麼樣可以不聞不問,弄得黨內生活很不正常”。習近平強調:“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有的案件一查處就是一串人,拔出蘿蔔帶出泥,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實上的人身依附關係。在黨內,所有黨員都應該平等相待,都應該平等享有一切應該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該履行的義務。”

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還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黨內政治生活是黨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和黨員進行黨性鍛鍊的主要平臺,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有什麼樣的黨內政治生活,就有什麼樣的黨員、幹部作風。一個班子強不強、有沒有戰鬥力,同有沒有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密切相關;一個領導幹部強不強、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經過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鍛鍊密切相關。全面從嚴治黨,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都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的各項規定辦事。這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門自由主義、分散主義、好人主義、個人主義盛行,有的是搞家長制、獨斷專行,以至於一些人不知黨內政治生活爲何物,是非判斷十分模糊。全面從嚴治黨,就要使黨內政治生活今後在全黨嚴肅認真地開展起來。

第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要強化法治建設。在黨的各級幹部中,目前還有相當的一些人,不重視學法、懂法,幹起工作來經常成了違法的“草莽英雄”。因此,黨的建設中要加強法治建設,體現法治精神,樹立法治理念。

在黨的思想建設方面,要着力於提高黨員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樹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自覺意識。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黨員幹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高級幹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爲此,必須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讓全體黨員幹部系統地接受法治教育的洗禮,真正從思想上高度認識法治的重要性。

在黨的組織建設方面,要在組織行動上促進黨員和各級領導幹部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還要採取一定的組織措施,落實依法治國、依法執政。通過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爲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覈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爲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促進黨員幹部遵紀守法。而對那些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幹部則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則要調離領導崗位。

在黨的制度建設方面,要加大黨規黨紀的建設力度,提高黨

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要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必須確保在建黨100週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轉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在黨的建設中加強法治建設,是落實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有效途徑。唯有此,才能徹底解決黨員幹部中存在的違背法治的問題。通過思想建設的學習教育,可以克服黨員幹部把黨的領導和法治看成互相排斥的錯誤認識。通過組織建設的措施規範,可以改變黨員幹部不依法辦事以致習慣性違法的陋俗舊態。通過制度建設的立規立法,可以運用立法和法律解決的方法推進改革,避免因急於求成而“欲速則不達”、違法改革而產生嚴重後遺症。從這樣的意義上說,黨的建設承載着法治建設的重任,着力在黨的建設中加強法治建設,實乃實現國家治理的關鍵之舉。

第四,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要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腐敗,是國家治理的大敵,其危害性足以亡黨亡國。中國共產黨成立95年來,始終堅定不移地反對腐敗。自改革開放以來,反腐敗鬥爭開始改變主要通過“運動”進行反腐敗鬥爭的方式,而逐步明晰、聚焦於制度反腐的思路,明確地把反腐敗問題提升到了法律制度的高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不僅高舉反腐倡廉的旗幟,而且揭開了反腐倡廉嶄新的一頁。習近平提出,要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決心,以“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反腐敗,實行“老虎”“蒼蠅”一起打,上無禁區、下無死角。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同志則以明晰的語言闡述,“要研究並實施制度創新,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提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不”要求,開始建構懲治腐敗的新制度體系。王岐山提出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不”要求,正是建構治腐制度體系最爲明晰、最爲徹底的大思路,照着這樣的大思路,便能形成最爲嚴密的治腐制度體系。對於“三不”要求,2014年9月5日,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拓寬人民監督權力的渠道,抓緊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給予了充分肯定,應該按照 “三不”要求,設計反腐敗制度體系。

一是“不想腐”的制度設計,主要有:各級黨委負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制度;官員接受定期廉政教育的制度;搞好黨內民主生活制度;官員與組織和上級領導簽署廉潔從政保證書的制度;官員與家人商定廉潔自律公約的規定;官員年度廉政情況檢查總結的制度;官員退休後享受廉政保證金的制度。

二是“不能腐”的制度設計,主要有:規範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職責權限的制度;領導幹部任職迴避制度;完善權力相互制約的制度;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制定權力清單的制度;各級權力部門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的制度;實行科學、民主的決策制度;實行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的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的制度;建立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覈准和審計制度;“裸官”不得提拔的制度;官員重大事項報告的制度。

三是“不敢腐”的制度設計,主要有: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制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爲主的制度;實行中央和省區市巡視與專項巡視的制度;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制度;派駐機構對派出機關負責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實施制度;切實可行的反腐敗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互聯網監督的制度;加強對同級黨委、常委會成員的監督制度;加強對省部級以上高級官員的監督制度;加強對官員8小時之外行爲監督的制度;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的制度;加強對紀檢幹部監督的制度;嚴厲懲處幹部人事方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活動的制度;經濟上使腐敗官員血本無歸、傾家蕩產的制度。

在建構了以上防止和治理腐敗的“三位一體”總計包含30餘項的制度體系,並且這個制度體系在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實踐中得到了全力的推行和落實之後,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國共產黨一定能夠達到消除腐敗、根治腐敗的目的。

(本章完)

|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第五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三、共治實踐發展的典型|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二、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結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四、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第五化”|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一、中國共產黨與國家治理的關係|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二、國家治理的類型和轉型|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設的重點和途徑|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二、中國國家治理需要新型民主觀|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三、中國政府治理建設的途徑和任務|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四、中國式民主的優勢|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點|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二、中國國家治理需要新型民主觀|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一、何謂現代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四、中國式民主的優勢|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二、國家治理法治化的創新觀點|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二、國家治理法治化的創新觀點|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二、治理的演進發展|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一、以德治國的豐富內涵|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一、以德治國的豐富內涵|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三、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構建原則|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三、共治實踐發展的典型|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設的重點和途徑|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一、何謂現代化|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一、現代國家的建構|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三、建設完備的國家治理法治體系|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一、現代國家的建構|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一、現代國家的建構|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一、基層羣衆自治的形成發展|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二、中國政府治理的基本理論和目的|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五、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建設思路|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三、改革和完善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三、中國政府治理建設的途徑和任務|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三、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機構|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一、中國共產黨與國家治理的關係|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一、以德治國的豐富內涵|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一、何謂現代化|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三、共治實踐發展的典型|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二、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的內涵|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三、建設完備的國家治理法治體系
|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第五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三、共治實踐發展的典型|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二、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結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四、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第五化”|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一、中國共產黨與國家治理的關係|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二、國家治理的類型和轉型|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設的重點和途徑|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二、中國國家治理需要新型民主觀|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三、中國政府治理建設的途徑和任務|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四、中國式民主的優勢|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點|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二、中國國家治理需要新型民主觀|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一、何謂現代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四、中國式民主的優勢|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二、國家治理法治化的創新觀點|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二、國家治理法治化的創新觀點|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二、治理的演進發展|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一、以德治國的豐富內涵|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一、以德治國的豐富內涵|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三、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構建原則|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三、共治實踐發展的典型|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設的重點和途徑|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一、何謂現代化|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一、現代國家的建構|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三、建設完備的國家治理法治體系|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一、現代國家的建構|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一、現代國家的建構|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一、基層羣衆自治的形成發展|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二、中國政府治理的基本理論和目的|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五、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建設思路|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三、改革和完善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三、中國政府治理建設的途徑和任務|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三、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機構|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一、中國共產黨與國家治理的關係|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一、以德治國的豐富內涵|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一、何謂現代化|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三、共治實踐發展的典型|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二、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的內涵|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三、建設完備的國家治理法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