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二、共產黨員的標準

二、共產黨員的標準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三條規定,發展黨員工作要“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黨章第二條規定了中國共產黨黨員的基本標準,即“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爲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第三條和第四條具體規定了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和應享有的八項權利。這些共同構成了共產黨員的標準。

1.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

黨章第二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這是共產黨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中國工人階級是近代以來中國社會發展特別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產物,具有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和革命的堅定性等品格。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確定爲中國工人階級的政黨,始終堅持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因此,作爲中國共產黨黨員,不但應當具有中國工人階級的優秀品質,而且還必須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有爲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的崇高理想和獻身精神。

共產主義覺悟,是指共產主義的思想意識、思想境界。共產主義是一種社會理論體系和世界觀,也是一種在這種理論體系和世界觀指導下建立起來的社會制度。共產主義覺悟,第一表現爲理論覺悟,即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堅定地走社會主義道路;第二表現爲政治覺悟,即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爲實現共產主義社會而在各個時期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第三表現爲組織覺悟,即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第四表現爲道德覺悟,即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樹立共產主義道德觀念。具有這種共產主義覺悟,要求每個共產黨員既要胸懷遠大目標,又要紮紮實實地做好黨在每個歷史時期特定的工作,把遠大理想同黨在各個歷史階段的現實任務結合起來。我國現在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是共產主義遠大目標在現階段的具體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在整個社會主義歷史時期的奮鬥目標。我們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所進行的每一項工作,其目的都是爲了將來實現共產主義的最終目標。在現階段,爲實現共產主義理想而奮鬥,就是要腳踏實地爲實踐黨的基本綱領而奮鬥,要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奮鬥。當前,每個共產黨員都必須把自己的遠大理想同現階段的共同目標聯繫起來,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紮紮實實地爲完成黨在現階段的各項戰略任務作貢獻。

2.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

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是做一個合格黨員的基本條件,也是區別黨員與非黨員的重要界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衡量一名共產黨員、一名領導幹部是否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是有客觀標準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後,能否勤奮工作、廉潔奉公,能否爲理想而奮不顧身去拼搏、去奮鬥、去獻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廣大黨員自覺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是保持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戰勝和克服各種困難,使黨的事業不斷髮展壯大,在艱難複雜的鬥爭中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保證。黨的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貫穿於黨的一切活動中,主要體現在:制定正確的綱領、路線和方針政策;在黨的全部工作中始終堅持羣衆路線;任何時候都堅持把羣衆利益放在首位,同羣衆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羣衆,凌駕於羣衆之上。《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在闡述加強黨章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培訓時指出,要加強黨的宗旨和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引導黨員牢記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羣衆工作的能力。在新的歷史時期,黨員堅持爲人民服務的宗旨突出體現爲自覺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帶領羣衆不斷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

3.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不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黨章第二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之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個問題不僅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涉及黨和國家能不能永葆生機活力的大問題。要採取得力措施,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共產黨員既是工人階級的先鋒戰士,又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黨的事業對共產黨員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共產黨員是工人階級的先進分子,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要發揮模範作用,在這一點上,不能混同於普通羣衆。但是,共產黨員作爲工人階級的先進分子並不是高人一等,共產黨員要永遠保持勞動人民的本色,永遠與勞動人民打成一片,永遠把自己置身於廣大羣衆之中,同勞動人民同呼吸、共命運,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因此,共產黨員不論職位高低、功勞大小、黨齡長短,都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在任何時候都要保持勞動人民的本色,同勞動人民打成一片。同時,作爲共產黨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之外,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我們黨是執政黨,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繫羣衆,黨在執政以後最大的危險是脫離羣衆。因此,黨章明確規定並突出強調共產黨員要永遠做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永遠不脫離羣衆,不得謀取私利和特權,有着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4.認真學習,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

黨章在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中第一項明確規定:“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這表明黨對黨員的理論武裝工作是非常重視的。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員幹部要勤於學、敏於思,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豐富知識儲備,完善知識結構,打牢履職盡責的知識基礎。

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的行動指南。每一個共產黨員,只有認真學習,深入領會,努力實踐,才能不斷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理論水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是黨的主張、奮鬥目標、基本任務的具體體現和黨的重要工作部署,作爲一個共產黨員,當然必須認真學習和堅決貫徹執行。學好黨的基本知識,努力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是共產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本領的客觀要求。

5.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黨章規定,黨員要“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羣衆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嚴格黨員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廣大黨員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共產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是我們黨的性質決定的,這既是共產黨員應盡的義務,也是黨對黨員的基本要求。黨章規定共產黨員要把“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羣衆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模範作用”作爲應盡的義務,符合黨的基本路線的要求,具有較強的時代特徵。共產黨員要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在生產、工作、學習和一切社會活動中,起帶頭作用、骨幹作用和橋樑作用。帶頭作用,就是共產黨員處處走在前頭,成爲羣衆的表率和榜樣;骨幹作用,就是共產黨員要在實現黨的任務中勇挑重擔,成爲羣衆的中堅和核心;橋樑作用,就是共產黨員要及時把黨的決議向羣衆宣傳、解釋,並把羣衆的意見向黨組織反映,使自己成爲聯繫黨組織和羣衆的紐帶。當然,不同的歷史時期,我們黨對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有不同的具體要求。新形勢下,對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

6.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

黨章規定,黨員要“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是共產黨人處理利益問題的根本原則。”中國共產黨代表着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除了人民羣衆的利益之外,黨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黨員的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黨承認和保護黨員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黨作爲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客觀上要求自己的成員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共產黨員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是樹立共產主義世界觀的一個根本問題,是工人階級政黨黨性原則的最高表現。當黨員個人利益與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和衝突時,黨員要堅決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不惜犧牲個人的生命。

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就是千千萬萬共產黨員忠實地爲人民利益奮鬥的歷史。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要取得更大的勝利,仍然要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所以,無論何時何地,每個共產黨員在黨和人民的利益與個人的利益發生矛盾時,都必須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作貢獻,在爲黨的事業奮鬥過程中,處處走在前面,起模範帶頭作用,絕不能假公濟私,損公肥私,侵犯國家、集體和羣衆的利益。

7.自覺遵守黨的紀律

黨章規定,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不能把紀律作爲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黨的各級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幹部遵守政治紀律的教育,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確保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黨的紀律的作用

① 執行黨的路線的重要保證。

② 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有力武器。

③ 純潔黨的隊伍、維護黨組織團結一致的重要保證。

④ 鞏固黨與羣衆密切聯繫的重要條件。

⑤ 順利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保證。

黨的紀律是黨的綱領、路線、任務和政策得以貫徹實施,黨的組織能夠集中統一的重要保證,是共產黨員在黨內政治生活中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無產階級政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來的有組織的統一整體,以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爲基礎,更要有組織上的統一做保證,而組織上的統一必須以嚴格的紀律來保障。黨章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是黨內的重要法規,黨的地方和基層組織依據黨章和準則制定的具體規章,也屬於黨的紀律的範疇。依據黨的紀律的內容,黨的紀律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宣傳紀律

、經濟紀律、保密紀律、羣衆紀律、人事紀律、外事紀律等。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憲法和法律是在黨的領導下制定的,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國家權力機關制定成法律法規,變成國家意志,以國家的名義在全國範圍實施,所以國家法律法規代表了黨的主張,體現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國家的法律法規是每個公民都必須遵守的,共產黨員作爲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更必須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黨和國家的秘密是指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曉的事項。不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就可能損害黨和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影響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因此,每一個共產黨員必須從維護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大局出發,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黨的決定是黨和人民利益的集中體現,堅決執行黨的決定,就是維護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每個共產黨員都應該學習和理解黨的決定,提高執行黨的決定的堅定性和自覺性,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決定,積極完成黨交給的各項任務,絕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8.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黨章規定,黨員要“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爲和一切陰謀詭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全黨思想和意志統一了,才能統一全國各族人民思想和意志,才能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

黨的團結和統一,是黨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是黨的戰鬥力所在,是黨的生命。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是黨對黨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只有全黨團結一致,統一目標,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才能肩負起領導全黨和全國人民不斷奪取新的勝利的重任。因此,共產黨員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來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這是黨從勝利不斷走向勝利的重要保證。當前,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都必須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堅決做到黨中央統一領導下的行動一致。

共產黨員必須對黨忠誠老實,這是因爲,黨員承認黨的綱領,就要在思想上、行動上擁護和接受黨的綱領。共產黨員在入黨的時候已下定決心把自己的一切獻給黨的事業,那麼,他就應當襟懷坦蕩,光明磊落,在任何時候都應該對黨忠誠老實。一是不隱瞞自己的政治觀點。在大是大非面前,鮮明地表明自己的政治觀點,在任何環境中都堅持真理,不見風使舵。二是不歪曲事實真相。對人對己都尊重事實,按照事物的本來面貌如實地向黨反映情況,既不誇大,也不縮小,絕不弄虛作假。三是言行一致。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絕不拿原則做交易。

黨內出現的任何派別組織、小集團活動、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爲和陰謀詭計,都是破壞黨的團結和統一,破壞黨的紀律,損害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行爲,必須堅決反對。我們黨是一個擁有8000多萬黨員的大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全黨同志只有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高度團結統一,維護黨中央的權威,才能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才能確保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每個黨員都應該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爲和一切陰謀詭計,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9.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勇於自我批評的李立三同志

李立三同志是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工人運動的傑出領導人之一。他在歷史上曾經犯過“立三路線”的錯誤,但是他勇於正視和糾正自己的錯誤,從不諱疾忌醫,經常主動地作自我批評。在不少大小會議上,他常說:“我叫李立三,過去犯過錯誤……”,他的自我批評非常誠懇認真,沒有半點虛僞和裝腔作勢,使人感到非常真誠,不僅在公開場合是這樣,在個別場合也是這樣。有一次,立三同志和幾位不熟悉的上海地下黨的同志見面,有一位同志心直口快,見了面一聽說是立三同志,就說:“啊!你就是立三同志,人家說你犯過錯誤,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其他同志都感到這樣說話太唐突,責怪這位同志太冒失,可是立三同志卻毫不介意,講了自己過去的錯誤,並再一次作了自我批評,還要大家引以爲戒。後來,李立三同志到莫斯科列寧學院學習,受到王明的多方刁難、壓制和打擊,“過了七年小媳婦的生活”,但他總是堅持原則立場,多次在會上作了自我批評,主動地、深刻地批判“立三路線”的錯誤,得到大家的好評。

黨章規定,黨員要“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們黨的三大作風之一。它是我們黨在長期革命鬥爭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黨在政治生活中正確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原則問題上進行思想鬥爭,是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抵禦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的影響和侵蝕,保持黨的純潔性和提高黨的戰鬥力的有力武器,是我們取得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勝利的保證,也是黨組織富有活力的表現。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省蘭考縣調研指導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強調,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有一點“辣味”,讓每個黨員幹部都能紅紅臉、出出汗。每個共產黨員都應該勇於拿起和正確使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武器,嚴於解剖自己,敢於承認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同時,以對黨的事業負責和對同志負責的精神,幫助別人發現和糾正錯誤。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一要有正確的目的。毛澤東說過:“我們要揭發錯誤、批判缺點的目的,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爲了救人,而不是爲了把人整死。”開展黨內批評,一定要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原則,從團結的願望出發,採取與人爲善的態度,不亂扣帽子,不無限上綱,形成一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良好風氣。二要有正確的是非標準。要以黨章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作爲是非標準。批評要着重於政治問題和原則問題,不能鬧無原則的糾紛。三要有實事求是的態度。說話要有證據,不捕風捉影;要以理服人,不能壓服。不能抓住一點,不及其餘,更不能借批評之機捏造、誣陷。

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是共產黨員應有的政治品德。作爲一個共產黨員,應該在原則問題上不含糊,在是非問題上不“和稀泥”,對工作中的缺點、錯誤,無論是別人的,還是自己的,都應當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爲重,大膽揭露,努力糾正。對那些損害黨的事業,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消極腐敗現象要堅決進行鬥爭。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甚至對消極腐敗現象視而不見,不敢與之鬥爭,就不配做一個共產黨員。

10.密切聯繫羣衆

黨章規定,黨員要“密切聯繫羣衆,向羣衆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羣衆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羣衆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羣衆的正當利益”。人民羣衆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能否始終保持和發展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直接關係到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黨在長期的鬥爭中創造了“一切爲了羣衆,一切依靠羣衆,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羣衆路線,形成了密切聯繫羣衆的作風。密切聯繫羣衆是我們黨的三大作風之一,是中國共產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善於組織羣衆、宣傳羣衆、聯繫羣衆。而黨的這個最大的政治優勢是通過我們每一個黨員密切聯繫羣衆的行動來體現的。在努力完成黨交給的任務的同時,自覺地、經常地開展羣衆工作,是黨員必須履行的一項基本義務。

共產黨員密切聯繫羣衆,一是要自覺地向羣衆宣傳解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自己的模範行動和深入細緻的宣傳解釋與思想政治工作,把黨的主張變成羣衆的自覺行動,團結帶領廣大羣衆完成黨的任務;二是嚴格履行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一刻也不脫離羣衆,關心羣衆的疾苦,真誠地聽取羣衆對黨的意見,接受羣衆的監督;三是要自覺維護羣衆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堅決同侵犯羣衆權益的錯誤傾向作鬥爭;四是做黨聯繫羣衆的橋樑和紐帶,虛心聽取並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羣衆的意見和要求,瞭解和反映羣衆的願望,努力爲羣衆排憂解難。

當前,我們黨正處於承前啓後、繼往開來的關鍵時期,黨能不能始終做到密切聯繫羣衆,與人民羣衆心心相印、命運相連,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的興衰榮辱。2012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2013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中央政治局帶頭,用一年左右時間,在全黨自上而下分批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這些都是新形勢下我們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大決策,對於糾正黨內存在的種種不良作風如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以及在新時期如何密切聯繫羣衆,保持同人民羣衆的血肉關係,必將起到重大而深遠的歷史作用。

11.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黨章規定,黨員要“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爲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共產黨員是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必須忠實地實踐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只有在困難和危險面前臨危不懼,在國家和人民需要的時候挺身而出,才能顯示出共產黨員的本色。改革發展穩定是全黨工作的大局。每個共產黨員都應當帶頭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同擾亂社會秩序、危害社會治安及破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各種壞人壞事作堅決的鬥爭。共產黨員爲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爲了實現共產主義理想,應當站在時代潮流的前面,努力發揚那種公而忘私、勇於獻身、必要時不惜犧牲自己生命的崇高的共產主義精神,還要帶頭開展移風易俗活動,提倡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克服社會風俗習慣中的愚昧落後。

共產主義道德是協調社會主義社會人們之間以及人們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爲規範。共產主義道德是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共產黨員應以共產主義道德要求自己,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首要的是要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以“八榮八恥”爲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體現了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體現了現階段基本道德規範的本質要求,作爲共產黨員理所當然應帶頭實踐。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要體現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共產黨員要堅持和發揚團結互助、齊心協力、先人後己、助人爲樂、捨己爲人、公而忘私等集體主義精神,努力達到無私奉獻的道德境界。要真正做到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克己奉公,不謀私利。不僅如此,共產黨員在捍衛祖國尊嚴、保衛祖國和人民利益時,要做到臨危不懼,奮勇當先;在壞人壞事面前,要伸張正義,敢於鬥爭;在自然災害面前,要捨己救人,保護人民。而那些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經不起考驗,搞權錢交易、爲政不廉、官僚主義、腐化墮落、道德淪喪的共產黨員,不僅應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而且還必須根據法律和黨內有關規定受到嚴肅處理。

此外,要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黨員模範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的重要任務。黨員要着力增強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和基本要求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爲黨和人民事業不懈奮鬥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信仰是人

生的精神支柱。黨員要注重培養馬克思主義信仰。馬克思主義信仰不是自發地樹立起來的。一個對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一無所知的人,是不可能樹立堅定的馬克思主義信仰的。只有對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進行系統學習和深入研究,才能被馬克思主義的偉大思想所吸引、所折服,才能真正樹立和堅定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理想信念是人們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觀在奮鬥目標上的具體體現。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就是指在社會主義事業中,黨員既要堅定自己的共產主義理想,爲共產主義奮鬥終身,又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腳踏實地地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貢獻力量。

當前,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特別要注重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核,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根本性質和基本特徵,反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高度凝練和集中表達。因此,每個黨員都要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帶好頭,以身作則、率先垂範,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爲民、務實、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羣衆、引領風尚。

12.負責任地行使黨員權利

做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除了要履行黨員義務外,還要負責任地行使黨員的權利。黨章規定了黨員的八項權利,《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進一步明確了黨員的八項權利。按照黨章規定,結合《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這些權利主要包括: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黨員參加黨的會議,閱讀黨的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也是黨員瞭解和參與黨內事務的重要途徑。黨章把黨員參加這些黨內政治生活作爲應當享有的權利作出明確規定,表明我們黨對黨員瞭解和參與黨內事務的高度重視。因此,各級黨組織對黨員及時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組織的有關教育和培訓,負有重要責任。至於哪些會議黨員應當參加,哪些文件黨員應當閱讀,對黨員應當進行哪些教育和培訓,除了黨章已有明確規定之外,各級黨組織可以在不違背黨的紀律和保密規定的條件下,本着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瞭解和參與的原則,作出具體規定。

(2)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黨章規定黨員“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這一黨員權利,主要是指黨在制定有關政策或作出有關決議決定時,黨員可以在黨組織聽取意見的有關會議上,或者在有關黨報黨刊上開闢的討論欄目中,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是發揚黨內民主的一個重要形式。當然,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時,要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對黨高度負責的精神,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對於中央已經作出決定的政策,黨員必須堅決執行;如果有意見,可以經過一定的程序提出,不得在報刊、廣播的公開宣傳中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言論,也不得在羣衆中散佈與中央政策相反的意見。

(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黨章規定,黨員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是指黨員對黨的工作,包括本級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到中央的工作,可以通過適當方式提出建議和倡議。保障黨員的這一權利,對發揮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黨員的工作責任感有重要的作用。每一個黨員都是黨的肌體上的一個細胞,細胞有了活力,黨纔能有強大的生命力。黨的任務的完成、事業的發展,有賴於黨員積極性的發揮。黨員應該把關心黨的事業作爲自己應盡的責任,對黨的各項工作積極提出自己的建議和倡議,並在實踐中努力開拓,勇於創新,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貢獻力量。黨組織要支持和鼓勵黨員對黨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倡議。黨組織對黨員提出的建議和倡議應認真研究,合理的應予採納並告知提出建議和倡議的黨員。對於改進黨的工作有重要價值的,黨組織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知真情講真話 敢於提建議和解決辦法

1961年4月的一天,劉少奇到湖南省長沙縣樹的一個“典型”大隊作實地調查。前來參會的人按事先統一的口徑,都對人民公社、公共食堂大加讚頌,這與他來湖南路上所看到的荒涼的田野、飢餓的人羣簡直是天壤之別。劉少奇從桌邊站起來,摘下青呢帽,露出滿頭銀髮給大家行了一個鞠躬禮,用地道的家鄉話懇求道:“我給大家行個鞠躬禮,敬請大家對我講點真話,反映點真實情況好不好?”然而,就是這樣,會場上也沒有人敢說一個“不”字。於是,劉少奇在5月8日回到闊別40年的家鄉寧鄉縣花明樓碳子衝時,沒有驚動當地幹部和鄰里鄉親,在自己出生的房間裡搭起一個臨時牀鋪,用一張舊木桌當辦公桌,請來老朋友成二爺和黃老倌說心裡話,又拜訪了許多鄉親們,瞭解到不少真實情況。他根據在全國各地調查研究掌握的大量第一手材料,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會上代表黨中央實事求是地總結了“大躍進”時期的經驗教訓,提出瞭解決辦法,使國民經濟很快出現了轉機。

(4)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的違法亂紀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在黨的工作中,出現某些缺點甚至錯誤是難免的,個別黨員和組織違法亂紀的情況也是存在的。黨章中關於黨員批評權、檢舉權的規定,有利於及時地發現並有效地同黨內各種錯誤行爲和不良傾向作鬥爭,使黨的各級組織和各級幹部經常受到自下而上的有效監督,保證黨內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黨員的批評、檢舉權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批評的途徑是必須“在黨的會議上”,行使批評權不能不講場合地點,不能在羣衆中散佈,也不能在會後和背後亂說。第二,批評和檢舉的原則是必須“有根據地,實事求是,尊重事實,不能捕風捉影、添枝加葉,更不能無中生有、捏造事實”。第三,批評、檢舉的範圍是“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無論哪一級黨的組織,無論是什麼職務的黨員,黨員都可以有根據地對他們行使批評權、檢舉權。黨員在行使這項權利的時候,必須實事求是,明確列舉事實根據,不得誇大和歪曲事實,更不準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必須按組織原則辦事,符合有關程序,不得隨意擴散、傳播,要正確地行使權利。各級黨組織都要支持黨員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爲和不正之風作鬥爭。黨組織對於黨員的批評、檢舉、控告和罷免要求,要按照規定及時處理。對於署名的批評人、檢舉人和控告人,應進行回訪和回函告知處理結果;要保護檢舉人和控告人。對檢舉人、控告人及檢舉、控告內容,應當保密,不得將檢舉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被控告的組織和人員。嚴禁對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歧視、刁難、壓制,嚴禁各種形式的打擊報復,對檢舉、控告或反映情況的應予支持、鼓勵。對檢舉、控告不完全屬實的,除對不屬實的部分予以解釋說明外,對屬實的部分應予以處理。對檢舉、控告不實的,必須分清是錯告還是誣告。如系錯告,就說明情況,澄清是非;如系誣告,必須對誣告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這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民主權利。黨員享有表決權,是指黨員在黨的會議上,對那些需要表決作出決定的問題和人選表示自己態度的權利。所有參加會議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和棄權票。黨員享有選舉權,是指黨員在參加黨內選舉時,有表達自己意志的權利,即有權瞭解候選人的情況,批評候選人和建議更換候選人,有權選舉或不選舉某個黨員爲某個黨組織的領導成員和出席某一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黨組織應尊重、保護黨員的表決權和選舉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犯和剝奪黨員的表決權和選舉權,不得妨礙黨員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每個共產黨員都要以對黨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對待並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黨員享有被選舉權,是指黨員有被選爲黨的各級組織的領導成員和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根據黨章規定,黨員享有被選舉的權利,也有請求放棄被選舉的權利。黨員在黨內選舉中,按照規定的程序被提名爲黨代表大會代表、黨的委員會委員或其他黨內職務的候選人後,如因健康狀況、工作能力或其他正當原因,自己認爲當選後不能勝任的,可以向黨組織提出不作爲候選人的請求。黨組織應充分考慮黨員本人的意見,根據黨員的實際情況和多數選舉人的意見作出決定。如果黨員放棄被選舉權的請求未獲同意,應尊重多數選舉人的意見,服從黨組織的決定。同時,作爲候選人而沒有選上的黨員,要正確對待落選,不應產生消極悲觀和委屈情緒,仍然要以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精神努力工作。

黨員行使選舉權

(6)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爲他作證和辯護。黨紀處分,是指黨組織對犯錯誤的黨員,按照情節輕重和黨章規定作出的處罰決定。作出鑑定,是指黨組織對黨員表現作出的評價。對黨員進行黨紀處分或作鑑定時,允許黨員本人申辯,同時也允許其他黨員爲他作證和辯護,這既是維護和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重要措施,也是確保對黨員進行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重要措施。黨組織對黨員的申辯及其他黨員爲之作的證明和辯護,要認真聽取,進一步覈實,採納其合理意見。對那些不予採納的意見,要向本人說明不予採納的理由,讓受處分的黨員心悅誠服。對黨員實事求是的申辯、作證和辯護,不得進行追究。

(7)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或者向黨組織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我們黨是高度集中統一的整體,黨員應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持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這是保證黨的團結統一的基本條件,是黨的紀律,是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但是,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產生某些不同意見也是正常現象。由於黨員所處的位置不同,自身的素質不同,對情況的瞭解和對問題的認識也就不同,就可能會產生對黨的決議和政策的不同意見。對此,黨組織應當對黨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並作出必要的解釋和說明。黨員也應加強學習,提高認識,以求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正確的理解。同時也應當看到,有時候真理在少數人手裡。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有權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黨組織聲明保留,並且可以通過正常途徑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到中央提出。保證廣大黨員的這項權利,有利於發揚黨內民主和堅持真理,修正錯誤。任何黨組織和黨員都不應強迫黨員放棄保留意見,同時黨組織要善於傾聽各種不同意見。對於持有不同意見的黨員,只要他們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就不得對他們進行紀律追究。對保留意見的黨員來說,必須明確在黨內保留不同意見有一個前提,這就是堅決執行黨的政策、決議。這樣才能保證黨的行動的一致,當實踐證明自己的意見確實錯了,就應該主動放棄自己的錯誤意見,不能堅持錯誤觀點併到處傳播。

(8)向黨的上級組織直到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這種權利是指黨員在政治、工作、學習等方面遇到重要問題需要黨組織幫助解決或被人檢舉揭發、受到迫害或犯了錯誤受到組織的審查、處分等,本人需要組織幫助或認爲與事實不符或處理不妥,有權向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申訴,要求解決或處理。

綜上可知,黨章對黨員標準的規定是全面、完整的。黨的基層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堅持黨員標準,也要全面、完整地把握這些標準。將上面這些標準規定割裂開來、對立起來,強調某些方面而忽視某些方面,都是錯誤的,必須堅決糾正。

(本章完)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四、黨委指派人同發展對象談話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二、共產黨員的標準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二、共產黨員的標準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二、共產黨員的標準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一、發展黨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一、發展黨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四、黨委指派人同發展對象談話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一、申請入黨的基本條件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二、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重大意義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八、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管理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二、填寫入黨志願書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一、基層黨委預審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二、填寫入黨志願書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四、黨組織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一、發展黨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四、黨委指派人同發展對象談話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八、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管理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四、黨委指派人同發展對象談話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二、共產黨員的標準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二、共產黨員的標準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二、共產黨員的標準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一、確定發展對象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一、發展黨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一、發展黨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四、黨委指派人同發展對象談話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一、申請入黨的基本條件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一、預備黨員的入黨宣誓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二、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重大意義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八、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管理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二、填寫入黨志願書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三、入黨申請人提出入黨申請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七、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六、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一、基層黨委預審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三、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二、填寫入黨志願書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一、強化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領導責任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五、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四、黨組織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第一章 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_一、發展黨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二、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_三、預備黨員的轉正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二、確定入黨介紹人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_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_三、加強組織員隊伍建設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四、黨委指派人同發展對象談話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五、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_八、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管理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_三、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