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既然已經把該找的人找到了,該說的話也說過了,司徒霖就再也不願意在西安城呆下去了。

慕容霜自然是順着他的意思,於是兩人收拾收拾,馬上就踏上了打道回府的路程。

可是,在他們離開西安十三天以後,他們還是又回到了西安,只不過這次是被人架着,回到了這個司徒霖避之惟恐不及的城市。

事情是這樣的。

慕容霜爲了讓司徒霖的心情不要那麼沉重,所以一路上,總是領着他往熱鬧的地方走,既然主要目的已經變成散心了,那就更有理由拖拖拉拉,打打鬧鬧,兼——增進感情嘍。

結果,十天以後,他們也沒離開西安很遠,依然在那附近到處晃盪。

也因此,他們會很輕易地在逛廟會的時候,沒有絲毫讓人家費功夫地、輕而易舉地被抓包。

那個一直守在霧身邊的男子——舒雲修,竟然領着一羣人氣勢洶洶地追了來,二話不說,滿懷敵意、語氣嚴肅地就命令司徒霖跟他們走。

慕容霜當然是不幹啦,於是跳出來攪和,一番打鬥下來,傷了對方不少人手,結果舒雲修這個人,就很——沒江湖規矩地、自己跳上來和慕容霜打,也沒讓慕容霜有個休息、喘氣的功夫。

最後麼,自然是遭受“車輪戰”的慕容霜倒黴,肩膀上沒注意給劃了道很深的口子,痛得他呲牙列嘴,卻沒敢吱聲——因爲他看見司徒霖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那副心疼的表情,好象是他自己受了傷一樣。

慕容霜真擔心,自己要是一吆喝,司徒霖的眼淚就會滾出來。雖然自己也很高興這麼受到霖的重視,霖這樣心疼自己說白了也是愛的表現,可是,到底不捨得霖掉眼淚,再說自己好歹也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怎能這樣沒有大俠氣質的呼疼喊痛呢?雖然這傷的確很疼的說。

從他出來在江湖上走動以後,還沒有人能傷到他的咧!看樣子要留下一個難看的疤了——慕容霜沮喪地想,隨即在心裡頭把舒雲修罵了個狗頭噴血,暗中決定:舒雲修!算你倒黴!這樑子我是和你結定了!

司徒霖不笨,先前他的確是不打算跟舒雲修走——舒雲修肯定是爲了霧而來,而自己又不想再看到霧,所以,也就由着慕容霜和對方以武力解決問題,因爲他對慕容霜的功夫到是很有信心。(也就是在來的路上,遇到那麼幾撥亂起八糟的傢伙而已,就這樣相信人家,司徒霖,你還真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_-|||)

等到慕容霜受傷,司徒霖就清楚的意識到,對方恐怕不是那麼好打發的了。明白對方的目的以後,司徒霖反而篤定了起來,他以死要挾,使得舒雲修不敢再對慕容霜痛下殺手。

而舒雲修,因爲有求於人,加上本來就是老實人,說不來什麼討人喜歡的話,也不懂得拐彎抹角地遮掩自己的弱點,結果,輕易地被司徒霖捉到了死穴,只好指天劃地,發誓不敢再動手,外加找來最好的傷藥給慕容霜,再三保證不會讓慕容霜留下什麼後遺症和疤痕,司徒霖才勉勉強強地跟着他回了西安。

一路上舒雲修忍氣吞聲,任憑司徒霖和慕容霜爲非作歹、吆五喝六,就差沒騎到他頭上去,只求他們能快點跟着他回去,全然沒察覺到:他應該是那個耀武揚威、趾高氣揚的綁架犯,而司徒霖才應該是那個被劫持喪失人身自由的、畏畏縮縮的人質。

話說回來,舒雲修這人,到底也不是太沒腦子,至少沒有遷就司徒霖和慕容霜的拖拉作風,畢竟他還是掛念着家裡的司徒霧,所以還是在短短的三天內,死拖活拽地把兩個救命的活祖宗給弄回了家。

爲了便於讓兩位瞭解情況,他還把司徒霧目前的狀況大致地解說了一遍,就盼着司徒霖能夠早點打開霧的心結,,還他一個健健康康、和以前一樣調皮、可愛、愛笑愛鬧、讓他心甘情願被吃得死死的司徒霧。

司徒霖是沒功夫去理舒雲修的嘮叨,他的全部精神,都放在了慕容霜的身上,說到底,慕容霜可是現在他最在乎的人,而且又是爲了他才遭的殃,所以現在的他,倒和以前來了個判若兩人——整天纏在慕容霜身邊,端茶送水,柔情以對。

而慕容霜自然是開心得眉開眼笑,整天樂呵呵的,自然也就把原先對舒雲修的記恨之心給忘得一乾二淨,甚至很沒腦子的覺得:多虧舒雲修這一劍,我才瞭解原來霖是這樣的重視我!——果然是標準的“好了傷疤忘了疼”!

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會看三四的舒雲修就成了超級討人厭的蠟燭,整天像個蒼蠅似得圍着兩個人團團轉,卻不知道,這兩個人壓根兒就沒去聽他那些嘰嘰歪歪的廢話,沉醉在含情脈脈的氛圍中,一門心思地把他當成了路人甲——一個免費提供食宿、嘮叨得簡直可怕、無時無刻不在身邊轉悠的、招人厭、招人煩、招人嫌的路人甲。(果然是倒黴的傢伙,供人家白吃、白住,還沒落着好,一句感謝的話也沒聽到,還被人嫌棄,典型的“冤大頭”。)

於是,在離開了西安十三天以後,司徒霖、慕容霜又被浩浩蕩蕩的大部隊護送着,回到了才闊別沒多久的城市。

之所以會人數急增,根本原因就在於舒雲修一個人。

爲了那些受傷的傢伙,舒雲修這個“冤大頭”找了大夫來看,因爲傷得不輕,又招了臨時的下人來看護,然後,爲了司徒霖和慕容霜,又找了馬車伕、丫鬟、小廝……反正他原本領出來只不過十幾個人,等這次回去,就變成了幾十個人……

慕容霜看着浩浩蕩蕩的馬隊,再次確認一個看來是無庸質疑的事實,那就是——舒雲修這傢伙的確是個有錢人,而且敗家,適合做“冤大頭”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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