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看着小販,雲雀滿面期待道,主人的真跡!
“這位小姑娘真是太識貨了,我這裡還有一隻鳳歌君主戴過的朱釵,只要一百五十兩!”
“買!”
“鳳歌君主用過的文房四寶,兩百兩!”
“買!”
“鳳歌君主穿過的鞋子!”
“買買買!”
.............
眼看着雲雀滿面期待的把攤前所有跟鳳歌有關的東西買下來,小販簡直樂翻了天,正準備收錢之時。
光芒一閃,剛到雲雀手中的鞋子,已經不翼而飛。
“你主人穿過的鞋子在我這,有本事來搶。”晃了晃手中的鞋子,尋幽悠悠道,身影一閃,已經消失在人羣中。
“主人的鞋子!”雲雀愣了愣,豁然站起,拿起剩下的一隻鞋,當即向着尋幽的方向追殺了過去。
“哎,小姑娘,丟了一隻沒關係啊!我這還有很多啊!我這還有鳳歌君主的用過的碗,你還要不要啊!哎,姑娘別走啊!”眼看着好不容易碰到的一條大魚要跑,小販滿面着急的說道,當即從身後的一麻袋鞋子裡又拿出了一雙。
這邊,雲雀還在追殺尋幽。
另一邊的大胃王比賽中。
砰!砰!砰!伴隨着一道又一道的聲響,一個又一個的參賽者,摸着圓滾滾的肚子,倒下了,一臉的生無可戀。
在所有人抽搐的目光中,那一襲紅衣的小姑娘,還在大吃特吃中。
“姑娘,不用吃了,比賽結束了,恭喜你,你已經贏了。”看着還在埋頭大吃的鳳歌,麪攤老頭笑着說道。
“沒有,說好的三個時辰,比賽還沒結束呢!”鳳歌說道,急忙吃了起來,再不吃就沒得吃了。
後方,無數觀衆,倒!
他們總算是明白過來了,這丫頭,根本不是衝着琉璃花燈來的,她就是爲了吃啊!
身旁,夙夜捂臉,莫名想把身邊某個丟人的白癡給拖走。
終於,三個時辰一倒。
鳳歌滿面不捨得離開了飯桌。
“姑娘,這是你贏得的獎品。”麪攤老闆說道,除了原本的鳳凰琉璃花燈之外,竟是又拿出了一隻雲龍琉璃花燈。
“兩個?”看着眼前的花燈,鳳歌一愣。
“是這樣的,這琉璃花燈,本就是一對,爲龍鳳呈祥,按照祖宗的規矩,贏得比賽的人,若是沒有姻緣的話,便送一隻花燈,若是一對有情人,便要送上一對,湊成龍鳳呈祥纔可以。
那樣,拿到花燈的有情人,便能長長久久,百年好合。”看着鳳歌身邊的夙夜,麪攤老闆笑着說道。
聞言,夙夜脣角微勾,突然覺得,這無聊的燈會,似乎有點意思了。
然而,正當他去接那雲龍琉璃花燈的時候。
鳳歌已經眼巴巴的把花燈送到麪攤老闆的面前,“大爺,我能用這贈品換三十碗麪條嗎?”
夙夜,“!”
“不是大爺,三十碗不行,二十碗也行啊!”
“十碗,十碗好吧!”
“大爺!大爺~”
.............
不等鳳歌再多說幾句,已經被夙夜,拿着花燈,強行拖走。
“真是一對有趣的小情人啊!”看着鳳歌和夙夜離開的方向,麪攤大爺笑呵呵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