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馮御的這篇新動態滿滿的都是文字,看起來挺複雜的,但是內容並不算太多,也並不複雜。
綜合起來的主旨就是介紹了一遍和張慧靈認識到認了乾媽的過程,並且比較簡單的提到了一些張慧靈的情況。
讓人明白事情經過的同時,也表達了一下自己對於這件事情的態度。
在最後,馮御寫道:“感謝每一位粉絲對於我的厚愛,但是過好自己的人生比什麼都重要,身邊的親人才是最值得珍視的,是不可替代的,不要因爲錯過了身邊的‘風景’而讓自己後悔,也不要因爲花花世界而迷失了自己的本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
通篇,馮御都沒有提到“也聽濤聲”,也沒有譴責他什麼。
彷彿一個老友一般介紹了自己的近況,自己新發生的事情,只是在最後,總結一般的用“雞湯”來勸誡了幾句。
但是卻又顯得赤誠,是“閱讀理解”一般的總結,在不引人反感的情況下做出提醒,抒發自己的心情。
只要能夠看得懂,看的進去的人,都能看得出馮御在這件事情上並不是向張慧靈妥協,而是張慧靈感動了他,讓馮御主動接納了她,最終成爲了現在的關係。
雖然通篇都沒有提到“也聽濤聲”,卻用張慧靈的事情作爲事例來告訴“也聽濤聲”們,投機可能獲得一時的好處,但是本質上來說,依然只是暫時的,只有腳踏實地,才能長久持續的把良好的氛圍維持下去!
最後的最後,也算是嚴正提醒“也聽濤聲”們,尊重別人,別人才能尊重你!
雖然大多數粉絲看不出其中的彎彎繞,但是看過馮御的博文解釋之後,終於瞭解了事情的經過,也瞭解了馮御爲什麼會多出這個乾媽來。
這讓那些對之前的事情有所疑惑普通粉絲們知道了實情,安心下來。
雖然馮御多少因爲這件事情受到了一點傷害,但是也並沒有想象之中的那麼嚴重,卻因此收穫了更多的感動和疼愛,兩相比較之下,其實受的那點傷害也算不得什麼了。
作爲普通粉絲們,他們理解也支持馮御,這件事情上也沒什麼可說的。
畢竟說起來,也就是私事,他們粉的是這個孩子,卻沒有想過真的要據爲己有,那麼他到底是誰的孩子,真的那麼重要嗎?
對於那些羨慕嫉妒恨的粉絲們來說,就多少有些不和諧的聲音了。
畢竟,張慧靈的那個“黑點”是抹不去的,被他們放大之後,更是到了“天理不容”的地步。
所以,哪怕有着馮御的現身說法和站臺,他們依然覺得張慧靈不配得到這樣的優待,最應該得到的是人道毀滅!
“看不出你還是個抖M,人家傷害了你,你還認人家做了乾媽,是不是貝一戈啊?!”
“認真的嗎?她配嗎?我在想你媽媽真的是關心你的嗎?放任胡鬧?”
“不好意思,理解不了,這種行爲讓我們這些忠實的媽媽粉們情何以堪,如果靠‘誤傷’和‘狗血’就能認個乾親,麻煩讓我先來好嗎?”
“小小年紀就這麼聖母真的好嗎?長大之後不會被騙?我覺得有必要加強一下心理素質教育了!”
“別說這些有的沒的,哪怕再洗也改變不了張慧靈是一個神經病的事實,連神經病都行,我爲什麼不行?!”
……
這一次,雖然馮御解釋的很清楚了,但是支持他的人並不佔多數,大多數人對於這件事情都抱持着懷疑的態度,雖然不至於都像上面那些評論一樣激進,但是對此都不是那麼看好。
畢竟,張慧靈的黑點哪怕有着馮御站臺,也不是那麼容易抹去的,甚至成爲一些人詬病馮御的點,因爲看起來確實顯得非常聖母。
在這個年頭,“聖母心”已經不再是一個那麼美好的褒義詞,更多的變成了一個貶義詞,嘲諷一些人同情心氾濫,無底線的去寬恕、去原諒之類的。
甚至衍生出了一個“聖母婊”的名詞,足見人們對於“聖母心”的不看好。
他們覺得這件事本身可能沒有什麼問題,小孩子嘛,天真無邪,沒有什麼經歷,看不懂這些沒有關係。
林寶兒也可能因爲太過溺愛孩子只能順着他來,但是,他們作爲馮御的粉絲,還是很有必要提醒馮御一下,讓馮御不至於“長歪”了。
所以,這一次哪怕馮御解釋的很通透了,依然沒能得到廣大的支持。
“其實,他們說的對,我確實不適合做你的乾媽……”此刻的馮家,坐在沙發上的張慧靈默默關了手機,臉色黯然無比的說道,身軀肉眼可見的顫抖着。
“那只是他們沒有理解你,這也是一個必須經歷的過程,再發這篇博文之前,我都已經說了啊,不用在意的,時間會證明一切。”馮御同樣拿着個手機在看大家的反應。
事實證明並不出他的所料,所幸他早有心理準備,也不覺得奇怪,但是對於張慧靈來說,肯定會非常難受。
她肯定非常不甘心吧,但是那些黑點確實是非常減分的,卻沒辦法完全消除。
馮御也有想過隱去那些東西,但是隨着“也聽濤聲”最新報道的發出,她被曝光幾乎是一個必然的事情了,哪怕他不說,也會被爆出來,到時候她面臨的處境肯定會更加艱難。
現在他這樣輕描淡寫,也就是引起一些人的反感,總比等從“也聽濤聲”那個角度爆出來之後引起別人的仇恨來的好吧。
而且,只要這份乾親還要繼續下去,除非不對外公佈,否則就必須有一個這樣的接受過程。
等到日後張慧靈恢復了,表現出了作爲一個乾媽的作爲,那些人會回來“道歉”的。
王境澤用“真香定律”征服了千千萬萬的吃瓜羣衆,馮御不覺得這個世界的人也能逃脫得了這個定律!
那麼,你要怎麼辦呢?也聽濤聲?!
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可不僅僅是你的專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