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光看到警察從自家所在的小區出來,就知道不妙了,以他的性子,自不會乖乖的配合,轉身就往北跑。
“站住。”
警察在身後吼叫,用出最快的速度,一路狂奔而去。
“黃大光,站住,否則我開槍了。”
“草,這裡是鬧市區,街上那麼多人,給你十個膽子,你也不敢開槍。”
黃大光心裡嘀咕着,嘴角帶出一抹不屑的笑容,迅速鑽進人流之中。
街道人流洶涌,警察鍥而不捨的追逐,可畢竟晚了幾步,加上視線受阻,很快就看不到黃大光的身影。
“草。”
警員氣的直跺腳,呼呼地喘着粗氣。
就在這時候,意外發生,警員竟是聽到一聲慘叫,顧不得粗喘,連忙跑了過去。
發出慘叫的是黃大光,卻是街上有市民幫忙,把他給絆倒,腦袋磕在路牙石上,當場頭破血流,再也跑不掉了。
幫忙的是一個戴眼鏡的大媽,警員跑到身邊,道了幾句謝謝,解釋了她的疑惑,隨後拿出手銬,把黃大光給拷住。
警員把黃大光帶到附近的診所,簡單的包紮之後,止住了流血,就把他帶到警局開始審訊。
“昨天晚上七點半的時候,你在哪兒?”
黃大光要了一根香菸,抽了幾口,這纔回答道:“我在網吧上網。”
警員猛拍桌子:“你在撒謊,到底在哪兒?”
“我真在網吧。”
“混蛋,到現在還在狡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最好老實交代。”
聽到這樣的話,黃大光嘿嘿一笑,乾脆不說話了,只是一個勁的抽菸。
態度夠囂張的啊,警員氣的夠嗆,直接把他的香菸給扯掉,喝道:“我問你話呢。”
“網吧。”
“你真是冥頑不靈,不見棺材不掉淚。”
那警員咬牙切齒的罵了一句,拿出一個平板,播放了超市監控截取出的錄像。
黃大光愣住了,其實他在辦事之前,就勘察過狀況,沒有在巷子口,看到監控設備。
沒想到騎三輪車,進入巷子的場景,還是被拍了下來,說明有極爲隱蔽的攝像頭,沒有被他發現。
“這個人是誰?”
黃大光支支吾吾,有些不好回答,良久才訕笑道:“我記錯時間了,我應該是十點
在網吧。”
“別給我玩這些幺蛾子,老老實實交代,林家的失火案子,是不是你和周勇做的?”
黃大光連忙搖頭道:“開什麼玩笑,我膽子小的很,最多和別人打個架,吵幾句嘴而已,豈能去燒別人房子?我再傻也知道那是犯罪啊。”
“那你先前爲什麼撒謊?”
“我說了,我記錯時間了,看我這腦袋,剛纔被磕了一下,流了那麼多血,有些記憶的混亂,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警方大聲喝道:“這不是你家,別嬉皮笑臉。”
另外一個警員,問道:“你並不住在光明巷,騎着三輪車進了裡面,是去做什麼?在這期間,接觸過什麼人?”
“我頭疼……”
黃大光沒法回答,只能找藉口,來個非暴力不合作。
“你不要裝瘋賣傻,這件案子上面很是關注,你和周勇已經列入嫌疑人名單,證據確鑿之下,不要以爲這樣,就能抵賴掉。”
黃大光聳了聳肩膀,懶洋洋的說:“無所謂啊,有證據,你們就直接告我啊。”
“那你就繼續疼下去吧……”
兩個警員互相對視一眼,一起離開了審訊室,只留下做筆錄的同事。
“這小子是個刺頭,三進宮的老油條,不用手段問不出來,可現在查的嚴,不允許動私刑。”
“我已經讓同事去找作案的工具,那輛電動三輪車是關鍵,只要找到了,或許就能發現證據鏈。”
“來疲勞轟炸吧,這個不涉及私刑。”
“好。”
兩人再次返回審訊室,一個問題接一個的詢問。
黃大光拒不回答,很快就昏昏欲睡,原來他昨晚在網吧通宵,白天只睡了三個小時,休息嚴重不足。
所謂的疲勞轟炸,是一種審訊手段,用大功率的燈光照着,不讓你睡覺休息,從精神和身體雙管齊下,摧殘犯人構築的防線。
黃大光只是道上小混混,心智並不堅韌,一時的抵賴不合作倒是可以,但是持續四個小時之後,已經受不住了。
其實自他被警方抓住,就註定了他的命運,老實坦白的交代,只是時間早晚的區別而已。
黃大光不是被冤枉的,抵賴並不能洗刷罪名,如此一直不合作,法庭在量刑的時候,也會給予範圍內允許的重判,這就得不償失。
考慮清
楚之後,黃大光到凌晨三點的時候,實在是堅持不下去,只好老老實實的交代了。
原來是周勇打電話給黃大光,讓他送幾桶汽油到光明巷,還許了兩百塊的勞務費,黃大光手頭缺錢,沒有猶豫的就辦了那件事情。
黃大光起初不知道周勇要汽油做什麼,待他趁着夜黑風高的機會,爬進林家院子,用汽油放火才知道真相。
不過,黃大光並不瞭解周勇和林浩之間,有什麼恩怨,也沒有多問,事情了結之後,就直接去上網了。
如今周勇這個主犯還沒有抓到,警員就趁機詢問道:“知道周勇在哪兒嗎?從昨晚你們分開到現在,有沒有聯繫過?”
“沒有聯繫過,我不知道他在哪。”
黃大光既然都說了,也就竹筒倒豆子一般,把一條線索報了出來:“他剛找了一個小情人,名叫黃曉霞,住在臨泉巷,或許他會在那邊。”
供詞簽押之後,黃大光終於得到休息的機會,很快就呼呼大睡。
警方則是根據他提供的線索,奔赴臨泉巷的黃曉霞家裡,卻依舊沒有找到周勇。
證據確鑿,周勇便是縱火犯,警方暫時找不到他,初步判斷他已經外逃。
警方一面派出精幹人手,繼續進行查詢,一面發佈網上通緝令,對周勇進行通緝……
天亮之後,林浩從警方那邊得到消息,終於知道縱火的人是誰。
黃大光是從犯,暫時被羈押在警局,林浩不好找他的麻煩,便也只好從周勇身上想辦法。
在警方問詢的時候,黃曉霞的說法是不知道周勇在哪兒,兩人因爲經濟原因鬧出矛盾,已經處於分手階段,暫時也沒有聯繫。
黃曉霞和縱火一案無關,警方沒有爲難她,很快就讓她離開,然而,林浩卻不信她的說法。
林浩很快查到,黃曉霞在酒吧裡做服務生,當天晚上直接去了‘歐羅拉’酒吧。
只是剛到酒吧門口,林浩意外的再次看到一個熟人:孫芸。
怎麼老是遇到這女人?莫非真的有孽緣?
林浩苦笑一下,自從周軍的賭場裡見過孫芸,上次在夜未央酒吧,又和她見了一面,還在旁邊的巷子,小小的‘教訓’她一番。
“若她知道我的身份,肯定是要氣的銀牙暗咬,咒罵與我……”
林浩在心裡嘀咕着,目光緩緩從她身上收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