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難聽一點,那是男人的“極樂之地”,說的難聽一點,那裡就是妓。院。
小小的李默進了那裡,那個女人就沒打算讓她空着手出去。
後來錢是到手了,弟弟也得救了,但是卻要靠着一大筆的錢吊着弟弟的命。
因爲弟弟得了很嚴重很嚴重的病。
那時候的李默對病也就那麼點認識,甚至她想死,這樣骯髒污。穢的自己,還活着幹什麼?但是她還有弟弟,還有弟弟活着,她一定要讓弟弟活下來!
那種事情有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於是這麼多年,李默陪了不少人,後來也繼續上了學,可是一旦和朋友交往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自己暴露了那令人不恥的一面。
但每當她以爲自己的“朋友”自己足夠了解,想要與她們談心並說出自己這個秘密時,換來的卻是“朋友”們厭惡的眼神。
弟弟的高額保命費還需要她那看似齷。齪的身體去換取她失不了弟弟。
於是漸漸地,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孩,就變得像現在的高冷。
她一開始並不願意接觸風輕雲和方小密,甚至不再願意接觸任何人,因爲她只要自己的弟弟就夠了,甚至在想自己這輩子只要讓弟弟好起來,就夠了,她洗刷不了自己的骯髒,只能等着上天來懲罰自己。
“我是一個罪人,這一切都不是我自願的,但是爲了支付的起我弟弟的昂貴醫療費,一個女人最快的掙錢方式只有這個了吧?”李默捂着臉,她也不想的啊。
她何止不想這麼做,簡直恨死自己了,可是她小,怎麼掙錢?難道靠着打工嗎?如果只靠着打工的費用就能支付得起弟弟的醫療費的話,那她從一開始就不會踏上這樣一條路。
她甚至都不會走上這麼一條看似不歸的道路。
她厭惡自己的程度,已經到了別人無法想象的地步。
李默蹲在地上,痛苦的抱着頭,第一次這樣肆無忌憚的把眼底的淚水全部流出來,甚至她在想,或許風輕雲和方小密從今天起會用厭惡的眼神看着自己,看着自己骯髒的身軀,但是她已經習慣了。習慣了一個人。
習慣了這樣令人孤獨、沒有憧憬未來的人生。
她或許本就不應該活在這個世界上!
“沒有人願意這麼做。”風輕雲走了過去,神色沒有任何改變,她輕輕的托起了李默的手。
李默的遭遇令人同情,她的遭遇可能是一些生活在快樂的家庭的同齡孩子永遠也無法體會到的感覺。
絕望、孤獨、無望。
“人活着有時候都是身不由己的。”風輕雲說道。
她難道生來就想要成爲驅魔師嗎?她難道想要生來就成爲人人之上、但是一有危險就站在所有人面前,對抗妖物哪怕自己會死嗎?
不,她不想,她也是想要好好活的。
可是人生既是如此。
方小密也從震驚中回神了,她一直以爲自己家的條件已經夠差,人生已經夠艱苦的了,可是沒想到會有人比自己的曾經還要艱苦數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