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箏的右手組合指法掃弦,剔挑,勾抹,重勾,重勾劈託,歷音
a.掃弦手指向外快速撥奏相鄰的幾根弦(一般是低音弦),稱爲“掃弦”。左右手都有掃弦,一般左手用的多。掃弦時,用中、名、小指或食、中、名小四指快速向外撥奏相鄰的幾根弦,出音如同一聲。多用在急促、熱烈或激動的氣氛中。
b.剔挑中指用剔,食指用挑,兩種指法在兩根弦上同時向外撥絃。它僅用於三度或與三度接近的和音演奏上。在雙指搖中也包含着它的撥絃方法.
勾抹中指用勾,食指用抹,兩種指法在兩根弦上同時向裡撥絃。勾抹很少使用,有時用於三度或三度接近的和音的演奏上。在雙指搖中也包含着它的撥絃方法
d.重勾中指用勾的指法,向裡快速撥奏相鄰的兩根弦。重勾不單獨使用,它常用在拇指的前面,猶如拇指搖的“裝飾音”,但並非一般輕巧的加花,而是強有力的低八度音及其鄰近音的烘托撥奏。在組合指法“重勾劈託”中也包含着重勾的用指方法。
e.重勾劈託這是由四次撥絃組成的一組綜合指法。該指法的四次撥絃是
第一次,劈和重勾同時撥絃,由劈撥奏旋律音的弦,由重勾撥奏旋律的低八度音及其鄰近的弦;
第二次用託撥奏旋律音的弦;
第三次用劈撥奏旋律音的弦;
第四次用託撥奏旋律音的弦。
在這四次撥絃中,旋律音是用“劈託劈託”撥奏的,低八度及其鄰近音是用“重勾”撥奏的,故稱“重勾劈託”。
重勾劈託常用於十六分音符連續進行。還有一種“重勾劈託”的指法,它的四次撥絃動作是“第一次用重勾撥絃;第二、三、四次用“託劈託”相繼撥絃。“託劈託”撥奏弦律音。重勾劈託應用於四個十六分音符中第一個是低八度音,第二、三、四個音是旋律音的演奏。
f.歷音順着弦序,用右手或左手自下而上(即自低音而高音)或自上而下(即自高音而低音)連續撥絃。也稱“刮奏”。
歷音是箏演奏中最富用特色的技巧之一。在各種風格的傳統箏曲和創作箏曲中,歷音的運用廣泛而又豐富多彩。它可以用於抒情的段落,也可用於強烈激昂或熱烈歡快的旋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