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告辭!”幹完這個事兒,喬志芳立刻站起身來。
“讓郜志鵬送你。”張小北說着,也站起身來,跟喬志芳一起向門外走去。
開門之後,郜志鵬還在門口候着。
張小北交代了一句:“按照喬礦長的意思,把喬礦長送到地方。”
嗯,這個是肯定的,老喬敢讓郜志鵬把自己送回丘莊煤礦大門口嗎?
肯定不敢,但是作爲張董事長的客人,郜志鵬又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萬一非得送到煤礦呢?
張小北也是不放心,就怕有些工作太到位,出了什麼紕漏,所以才專門交代了一句。
郜志鵬點了點頭,便和喬志芳一起走了。
等這二位走了,張小北便坐了下來,開始翻看這個本子。
◆ тт kan◆ co
本子是從2009年開始記錄的。
第一頁,是在回憶中馬煤礦的事情。
原來中馬煤礦當初的承包工作,也是鎮裡邊開過會的。
要求很強硬,不把煤礦承包出去,看看你們村主任和支S以後還幹不幹了。
就這麼着,村裡緊接着開會,然後就把這個事兒給定下來了。
當時好多煤礦的承包工作都是這樣,都是在村鎮一級完成的。
要不然是先做鎮裡的工作,要不然先做村裡的工作。
反正這些集體煤礦,不是村裡的,就是鎮裡的。
定下來之後,老村長說自己年齡大了,就推薦老華當了礦長。
這北省老闆也沒有說什麼,就同意了。
張小北看到這裡,也是嘆了口氣——這哪裡是老村長推薦的。
怕是人家北省老闆定了之後,才讓老村長推薦的吧。
老華也以爲是跟當初一樣,當了礦長就牛氣了,所以當時也是一時間走路都橫過來了。
可是半年之後,情況突然又變了。
第一次承包的那個老闆,把煤礦又給倒手了。
聽說是以一個Y的利潤,也就是4.2個Y的價格,又給轉讓了。
這一買一賣掙了一個Y,然後還挖了半年煤,賣了半年煤。
30萬噸的礦井,一直就是超能力生產的狀態。
半年就幹了20萬噸以上。
那個時候煤價起步沒有多長時間,也就四五百塊錢。
但利潤也有二百多的,所以人家半年裡邊還掙了有四五千萬。
就這半年,就掙了1.5個Y,什麼是手筆,這個就是。
這位當初的老闆,就是之前提到的神秘的廖總。
到現在張小北有點兒搞明白了,這背後的北省老闆,和這位廖總,還真不是一個人……
這本子裡還寫到了一些東西,不過有些事情可就看不明白了。
以前的經營礦長是老華兼職,半年也沒換過,可是這換了老闆之後,經營礦長三個月就換一個人。
而且從來沒見過老闆本人。
這傢伙一下子就不一樣了,有啥事兒,你就直接跟這經營礦長商量吧。
想投資,你等着吧,想漲工資,你繼續等着吧。
就這樣,產量一天比一天大,超產情況越來越嚴重,可是設備和建設一直就那麼個樣子,最後終於有一天,出事了。
當時老華是礦長,這位是生產礦長,他是親眼見着出事以後的有一天晚上,這經營礦長去了老華的家裡。
然後第二天,老華礦長的屍體就出現在水庫裡了。
再後來,也就沒有什麼人再多說什麼了。
但是月底的時候,村裡的人,按人頭每個人多發了5000塊錢。
再後來,這個事情慢慢地也就被人遺忘了。
當然了,喬志芳寫得比較詳細,每一個人物都有名有姓。
再後來,有一個副礦長幹上了礦長,自己則已經是幹上了安全生產副礦長。
再後來的時間裡,也大大小小地出現過一些安全事故。
重傷的就不說了。死亡事有兩起,不過都是一人事故。
事情都是喬志芳自己處理的。
同樣有名有姓。
有一次偶然的機會,喬志芳去煤炭局開會,結果遇見了一個曾經在中馬煤礦幹過經營副礦長的人。
是代表另外一家煤礦來開會的。
這個時候喬志芳才知道,原來這位老闆,在龍海不止承包了一家煤礦。
這家煤礦之前的礦長,好像後來聽說吸D出現幻覺,掛了。
哎——承包煤礦人家給他的好處費,多半又回到了人家自己的口袋裡。
看來之前,自己瞭解到的一些情況,還是跟喬志芳記的一些東西相符合的。
2008年以後,喬志芳跟着人家去了貴省,還是幹煤礦。
當然自己這次就當了礦長了。
幹了礦長,換了地方,但套路還是那麼個套路。
還是僱傭外籍民工,下井挖煤,然後有事兒賠錢,捂的嚴嚴實實的。
根據喬志芳的記錄,那裡的煤層非常淺,只有一米左右。
工人下井挖煤,那都是半蹲着,非常辛苦。
這種情況,在龍海縣根本就沒有見過,所以喬志芳害怕了,過了年就託詞看病不想去了。
但是緊接着家裡就被砸了,桌子上還給他放了幾個“紀念品”。
然後喬志芳就做好了“心理準備”,繼續跟人家去了貴省。
在貴省幹了一年多,說實話,有些事兒更加令人寒心。
下井工人的工資並不高,而且特別容易出事兒。
有些家屬得了賠償,不吭氣了。而有些根本就沒人過問,死了連家屬是誰都不知道。
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的人多了去了。然後找個地方,草草埋了。
這也就2010年年初的時候給下了個命令。
讓喬志芳來秦省當礦長。
秦省,喬志芳在日記裡說,他以前知道這個地方,雖然煤化程度不好,但是人家煤層厚啊。
幹起活來也不至於跟貴省一樣擔驚受怕,便也答應來了。
其實喬志芳後來寫到,自己對於這個事兒,其實也是抱有了一定的幻想。
當時就應該想到,自己只不過是換了一個出賣良心的場所而已。
從一個火坑跳到了另外一個斷崖。
這裡生產條件是比那邊兒好一點,但是下井人數卻也多了,而且這裡的生產設備條件,一樣不敢恭維。
沒想到幹了一年多一點,出事了,三個人。
原因很簡單,頂板支護有問題,冒頂了。
但經營礦長林曉晨很強硬,一邊讓喬志芳抓緊和家屬協商,一邊已經開始下命令重新組織生產了。
對生產不生產,你礦長說了都不算,是人家林曉晨說了算。
而這邊的工人性格倔強,很不好管理,動不動尥蹶子,但喬志芳覺得這是個好事。
因爲這是一種對違法管理的反抗精神。
這次儘管家屬拿到了賠償,但是有很多其他工人後怕啊,所以一直有人對外反映。
錢拿到了,這個不假。可你不看擡出去那三個,人才剛剛涼了,就又開始幹開了。
這種搞法,是誰都得看看敢不敢幹了。
命到底是自己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