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芮說,後來那個酒鬼見她長得很漂亮就起了色心,非要摟着她陪酒,還動手動腳佔她便宜。她大喊救命,可是沒人敢出來幫忙,就在萬不得已的時候,那個男生勇敢地站了出來。
………
最後場面無法控制,雙方大打出手。雖然那個男生被打的擡進了醫院,但是他英雄救美的壯舉,最終俘虜了一位美女的心。
憂憂說,就因爲他明知打不過人家還要挺身而出,他的這份俠肝義膽讓她體會到了久違的感動,兩個人一接觸才知道,這個男生也是苦命的孩子,居然無父無母,從小在孤兒院長大。
這與她形影孤單幾乎差不多,因此憂憂迅速的陷入了愛河。尤其大三那年,她每天早出晚歸,總是累的倒下就睡,我們開玩笑說她是跟男朋友做的透支了,其實她是去做兼職,爲男朋友出國掙學費。
芮芮說:我真懷疑她怎麼那麼傻?怎麼會如此輕易的相信一個人?跟那個男生才相處一年,她就把心都交給了他。那個男生說要去美國讀研,她就幫他籌錢;那個男生說畢業以後就回來和她結婚,她深信不疑;她一直苦苦的等,以至於放棄了出國工作的機會,她說“我要是去了非洲,至少也要五年才能回來,而他明年夏天就畢業歸國了,在我的面前任何事情都不如和他結婚更重要,爲了他,我什麼都可以不要……”
她對愛情的忠貞不渝並沒有換來應有的結果,反而等到了那個男生從美國寄來的一封信。
信中說:
憂憂,對不起,我要和我的女朋友結婚了,她是內華達州一位華裔富商的女兒。
雖然我很愛你,並且永遠的深深的愛着你,但我不能沒有她,我需要她的父親給我足夠的經費,讓我讀完博士,並一輩子衣食無憂。
請原諒我的自私,我已經適應了這種有錢人的生活,我無法再回到從前,請你理解,我真的情非得已……。
另外,忘了告訴你,我還有個叔叔,我結婚時一定要回老家的,我想鄭重的邀請你參加我的婚禮,我希望在婚禮上能見到你。
…………
我簡直都要氣炸了,大聲的罵道:這個混蛋!他還想衣錦還鄉,他還想讓憂憂原諒他,簡直是個人渣!我平生最瞧不起的就是這種人,見利忘義,薄情寡義,現代版的陳世美,我要是憂憂非殺了他不可!
芮芮深情的摟着我的身子,臉依偎在我的胸前說:老公,我知道你是不會拋棄我的,對嗎?
我撫着她的一頭長長的、柔順無比的秀髮,深深的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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