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偉這一刺,用上了他全部的力量,想要將暴風魔狼穿腸破肚。
可結果,卻讓戈偉大失所望。這一刺,只是稍稍刺穿了暴風魔狼的皮毛,並沒有傷到肌肉組織。暴風魔狼胸腹被劃出一道血淋淋的血痕,反倒是戈偉這隻骨爪被魔狼巨大的力道一撮,中指和食指咔嚓一聲折斷。
骷髏沒有痛覺,斷臂斷手戈偉都感覺不到痛。但他心裡仍是猛地一沉,失去了一條手臂,這下又殘損了另一隻手,他現在就剩跑的份了。
暴風魔狼已經猩紅着眼睛,轉頭朝他撲了過來。受傷的暴風魔狼更加被激發了血性,這一撲就想要殺死這隻讓它受傷的骷髏。
戈偉站起來後拔腿就跑,但是風系魔狼速度太快了,一下子就將他撲到在地,“咔嚓”一聲,魔狼按在戈偉背後的碩大狼爪子,輕易就壓碎了戈偉好幾根肋骨。
場邊響起一陣驚呼聲,可憐的小骷髏終究還是沒能逃脫狼爪。
“剛死過一次,這就又要死了麼……”戈偉心徹底沉下去,身爲骷髏要是死了,可能就真的再也沒戲了。
戈偉躺在地上回頭,已經看到暴風魔狼碩大的狼爪朝他頭顱重重拍了下來。
千鈞一髮之際,一道青芒驟然閃過!
“嗚嗷……”暴風魔狼忽然哀嚎一聲,重重壓在了戈偉身上,然後便一動不動了。
鬥獸場中一時陷入了安靜。
只見暴風魔狼壓在骷髏身上,骷髏也是一動不動。二者似乎都死了。
看臺上,也是一片肅靜,所有人都一副驚愕的表情。剛剛誰也沒看清到底發生了什麼。
“怎麼回事?發生了什麼?”有人出聲喊道。
暴風魔狼,居然……自己死了?
就在剛纔,所有人都以爲暴風魔狼即將一巴掌把骷髏腦袋拍個稀巴爛,結果,暴風魔狼卻整個身體壓在骷髏身上,而骷髏也同時被壓碎了。
同歸於盡!
這個結果,可是誰都沒有預料到的。
就連下賭注的人。也沒設置這個選項。
沒有人看清剛剛那一道青芒,那道青芒只是一閃而逝,縱然有人察覺,也只當是自己眼花了。
暴風魔狼的猝死,被歸結於興奮劑打得或許太多了。
不得不說,這是本日,不。本月最出人意料的鬥獸比賽。
“嗯?等等!”
場邊有眼尖的觀看者,忽然發現。被壓在暴風魔狼下面的那具骷髏,竟然還在動!
“它在動!它在動!!”
他這一驚呼,不少人也都發現了,那骷髏沒死!
只見,巨大的魔狼屍體下面,已經被壓得破破爛爛的骷髏,居然慢慢的爬了出來。動作十分緩慢,但的的確確自己爬了出來!
“天哪!”
“額滴神吶!”
“這隻骷髏,居然打敗了暴風魔狼!”
“不。這不可能!這怎麼可能?”
“喔!一隻被幸運女神眷顧的骷髏!是的,它贏了!”
場邊所有觀看者已經紛紛起立,驚呼之聲此起彼伏,整個場面一片嘈雜。
沒有人敢相信,一隻最低級的骷髏,竟然殺死了一頭實力遠超它的三階魔獸。那是癡人說夢。所有人都認爲,是暴風魔狼自己猝死的。而這隻骷髏,只是幸運的倖存了下來。
但這並不妨礙比賽主辦者宣佈最終的獲勝結果。
“無所不在的光明之神!這真是一場既精彩,又讓人意外的表演!這個結果,相信大家都沒有猜到吧?是的,連我也沒想到,我們的小骷髏——獲得最終的勝利!讓我們爲它歡呼吧。我們的——幸運骷髏!!”
“譁!”
全場沸騰起來,歡呼聲響成一片。到這裡觀看比賽的人,輸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找到樂子。一隻幸運的骷髏,這很有趣。
最高興的,莫過於場邊的法蘭第。
獲勝方是有獎金的,勝場獎金是50個金幣。敗場是3個金幣。法蘭第完全沒想到他的骷髏會獲勝,給他贏得了足足50金幣!
“天哪,今天真是老子的幸運日!該死的骷髏,噢不,讚美這該死的骷髏!是的,讚美它!”法蘭第興奮過度滿臉漲紅。
戈偉感覺到,自己渾身骨頭幾乎都被壓垮了,渾身上下除了頭顱,幾乎都碎了。
從巨狼屍體下面艱難爬出來,他試着站起來,但沒能成功。
場邊嘈雜的喧鬧聲,讓戈偉也意識到戰鬥結束了。
“嗨,骨頭,好樣兒的!”
戈偉聽到法蘭第的聲音喊道,就在他頭上。戈偉把腦袋扭過去,盯着法蘭第。這殺千刀的胖子,剛剛差點把他害死!
一抹濃濃殺意涌上戈偉心頭,法蘭第就在他不到半米處,可是卻有一道柵欄攔着。戈偉死死盯住法蘭第,盯着法蘭第那張興奮過度的肥臉。
看見戈偉看過來,法蘭第饒有興致的盯着這隻骷髏,只見骷髏頭雙眼孔洞裡,有兩朵跳動的碧藍鬼火,法蘭第也是頭一次這麼近距離觀察一具骷髏。看着看着,不知是否是錯覺,法蘭第忽然在骷髏眼孔裡感到一股殺氣,令他毛骨悚然,從頭一下子涼到了腳跟,瞬間清醒了過來。
“見……見鬼!”法蘭第羞愧於自己竟然害怕一隻骷髏,惡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塗抹,惡狠狠道:“看什麼看,再看我就把你敲碎了喂狗!該死的骷髏!愚蠢的骷髏!”
恰好這時,召喚時間結束了。一片空間裂縫在戈偉上方展開,把殘破不堪的戈偉吸了進去。
直到裂縫重新關合,法蘭第才長出了一口氣,發現自己背後已是冷汗浹背:“我怎麼感覺,這該死的骷髏是活的?真是活見鬼!唔,幻覺,一定是幻覺!”
死亡之地。
戈偉被空間裂縫丟了出來,嘩啦啦落到地上,原本就破碎不堪的身體更加不堪,差點沒徹底散了架。
幸好在他身旁,就有一具之前被他獵殺的骷髏兵的骨架。於是他手腳並用。費了半天勁好不容易爬了過去,用僅剩下的三根手指,從這具骷髏兵骨架上挑揀出一些完整的骨頭。
身爲骷髏的好處,只要顱內靈魂火不滅,就可以找新的骨頭把自己修補好。在這片灰暗平原上,從來就不缺乏散落的骨骸。
先把兩隻手換好,接下來就輕鬆多了。一具骨骼上的零件不夠。戈偉就又找了一具骷髏兵骸骨,把自己身上破碎不堪的骨頭從頭到腳更換了一遍。
看着嶄新的身體。戈偉這才點點頭,滿意的就地坐了下來。
剛纔九死一生的戰鬥,要不是最後一刻出現了一道青芒,將暴風魔狼瞬間擊殺,他八成就死在那了。
那道青芒的氣息,戈偉再熟悉不過,他可以肯定,那是天蝕劍!
“原來,天蝕劍也跟隨我來到亡靈位面了。”戈偉心裡想着:“可是。爲什麼我仍然感應不到它的存在?天蝕劍本體在哪裡?難道,只有當我遇到危險,它纔會出現?”
戈偉不斷思索,卻沒能有所收穫。天蝕劍出現的太短暫,他無法感應到天蝕劍回饋的信息。似乎天蝕劍正處於一種遊離狀態,只是本能的護主行爲,才讓它現身。究竟怎樣才能重新找到它。戈偉暫時還沒有頭緒。
“算了,不去想它。總之,天蝕劍還在,而且就在某個地方,這是個好消息。”戈偉很豁達,想不通就不再去想。他不會因爲被天蝕劍救過一次。就膽大包天敢於在亡靈位面橫行無忌。誰知道天蝕劍是不是由於能量耗盡,纔不得不蟄伏起來。下次再遇到危險,未必就會有天蝕劍護佑。
還是先想辦法提升實力吧。他這具小身板,下次再遇到暴風魔狼,可就沒那麼幸運了。戈偉敢肯定,死胖子肯定還會召喚他,那死胖子吃過一次甜頭。大賺了一筆,絕對會再次把自己丟進鬥獸場。說不定下次面對的,就是比暴風魔狼更過份的對手。
戈偉煩透這死胖子了。最好能讓他找着機會,把這死胖子做掉。不然自己可就永無寧日。要麼淪爲這死胖子的賺錢工具,要麼就是在哪一場鬥獸比賽中掛掉。
戈偉開始前進,在前方,是一片廣袤的荒原。
和其他灰色荒野一樣,這片荒野上也到處遍佈着零零散散的,或是聚堆集羣的骷髏兵。這些最低級的骷髏幾乎完全沒有智慧,在戈偉眼中,它們都是一個個移動的靈魂火。
戈偉的到來,讓這片荒野立刻變得雞犬不寧。
戈偉熟練的伏擊了離他最近的一隻骷髏兵,然後引開兩隻在一塊的骷髏兵,把落單的一隻殺掉。這種引怪技術是他的心得。起初是他發現,如果一隻骷髏兵被吸引了注意,只要跑出一定範圍,然後靜止不動,這隻骷髏兵就會把他當成石頭,不再理會。 шшш✿ T Tκan✿ c ○
就這樣,戈偉有條不紊的獵殺了幾隻骷髏兵後,終於感覺到靈魂火內有一種即將突破的感應。
“只要再來一隻,肯定就能突破到第二階段了。”戈偉想到這裡,向前繼續走去。
可剛走沒幾步,戈偉忽然一下子匍匐在地,動作十分敏捷。
因爲在前方,他發現了一隻不一樣的骷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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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骷髏,正在和他一樣,在獵殺其他骷髏,吞噬靈魂火。而且這隻骷髏外觀也和普通骷髏兵有很大不同。戈偉分明看見,它能張開一把骨弓,射出一支支骨箭獵殺骷髏兵。
骷髏射手?變異骷髏的一種。戈偉心中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