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二十多分鐘。
“賤人莫,別挺屍了!過來吃飯了……”
在關火刷鍋清理竈臺完畢後,林梟便對此時還躺在沙發上一動不動的莫天歌喊道。
“青椒炒肉絲,西紅柿炒雞蛋,家常豆腐,可樂雞翅,芥菜皮蛋湯……”看到桌子上那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餚,莫天歌真心伸出大拇指對林梟稱讚道:“手藝可以啊,林哥!不愧是夭壽級別的男人!”
“妖獸?什麼鬼?”
剛剛盛了一碗米飯坐在椅子上的林梟不解的問道。
“呃……吃飯吃飯,我現在可是迫不及待想品嚐林哥你的手藝了……”
莫天歌知道自己差點說漏嘴了,頓時趕緊低頭扒起了米飯來。
“德行!”
笑着搖了搖頭,林梟夾起了一筷子菜便慢慢吃了起來。
對於軍人而言,做飯菜對於他們來說真心不要太簡單!
因爲但凡在基層部隊,基本上每個士兵都會輪到去炊事班幫廚的日子。
所以一來二去,耳濡目染,隨隨便便炒幾個小菜或者整幾個大菜在至少兩年部隊的漫長生涯裡,哪怕你是頭豬,炊事班長也能逼着你學會炒菜來。
林梟就是在兩年義務兵幫廚的日子裡練就了一手刀工和學會炒菜來得,所以說部隊是個大熔爐其實一點都沒錯!
因爲就算你在當兵之前如何的桀驁不馴,如何的爛泥扶不上牆,在部隊那嚴謹的紀律管控下,在班長們輕則思想教育給你洗腦,重則拳打腳踢讓你長記性的輪番組合拳下,就是是塊朽木班長們也能讓你煥發第二春來。
吃完飯後,林梟理所當然的將收拾碗筷和洗碗的任務分配給了吃白食的莫天歌。
莫天歌在接受這個任務的時候,當然是不服從的!
因爲林梟貌似纔是真正吃白食的啊?!
但是在林梟揮出他那砂鉢大的拳頭在他眼前晃悠了好幾下之後,莫天歌瞬間便不敢再吱聲了,因爲他知道林梟那砂鉢大的拳頭威力到底如何……
吃完中飯,林梟便衝了個涼,然後去房間睡覺去了。
至於莫天歌此時那笨手笨腳如臨大敵的洗碗模式,他連看都懶得去看,畢竟只有讓莫天歌嘗試各種以前沒有做過的事情,他才能更好的在這個你不艹它,它就艹你的社會生存下來。
社會其實也是一個大熔鍊,鍛鍊的好,註定前途無量,鍛鍊的次,註定碌碌無爲。
從來都只有人去適應社會的爾虞我詐,從來沒有社會反過來遷就人的說法,從來沒有!
午睡是林梟多年前養成的習慣,目的就是儘量多的保存體力,讓體力始終保持在最巔峰。
當然,如果是在出任務或者情況不允許,林梟也可以幾天幾夜不睡覺,直到擊殺敵人或者被敵人反殺之後,他纔會拖着疲倦的身體睡他個幾天幾夜或者直接人死鳥朝天。
沒錯,僱傭軍的生涯就是人死鳥朝天,不死萬萬年!
因爲只要活着一天,那麼他們便賺了一天,他們永遠不知道自己下一刻會不會死亡,也從來沒有人會說老子是被幸運女神眷顧的人,因爲他們心裡從來不相信任何神祗,他們只相信自己懷裡的第二老婆——槍炮玫瑰。
雖然每天中午必須午睡,但是林梟從來都只睡兩個小時左右,便會自動醒來,因爲睡多了沒有任何意義,並且會讓身體的新陳代謝加快。
而加快身體的新陳代謝,在戰場上是一個及其危險的決定,因爲在戰場上拼的就是誰的體力最好,那麼誰獲救的機會便越大!
晚飯林梟沒有繼續下廚,因爲莫天歌說請他出去吃飯,而這廝之所以這麼慷慨,可能只是因爲不想繼續被林梟留到最後洗碗罷了。
倆人晚飯吃的是煲仔飯,而且是最廉價的煲仔飯,十多塊錢一份的那種,在小區前面一間不超過十平米的小店裡面吃的。
林梟倒是沒有覺得在這種小地方吃飯是莫天歌小氣,反而他覺得這家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小店,口味還是搞得蠻好的。
因爲在中東地區生活三年的緣故,林梟從原本的豪門紈絝轉變爲了頂級宴會去得,蹲在路邊攤也吃得的那種人,他很隨意,並且從不挑食!
莫天歌晚上是有工作的,他在一家酒吧擔任DJ,負責掌控整個酒吧的音樂走向,以及嗨翻全場的全能MC。
莫天歌雖然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但是他有一個可以說是很牛逼的專長,那就是DJ打碟以及MC喊麥,這小子可是在國外進修過的專業人才,並且在海城這個地界也算得上的數一數二的高手。
這份工作莫天歌總共才做了不到一個星期,所以他在陪着林梟吃完晚飯後,便迫不及待的出了飯店,準備步行前往工作的酒吧。
這份工作是莫天歌二十多年來第一次真正意義上拿工資的處女作,所以他現在只想做的更好,因爲以他現在的情況和大學畢業證都沒有的現實狀況來看,這份明顯專業對口的工作他不能因爲上班遲到便被自己輕易砸了,他還得靠在這裡上班的工資來供妹妹莫離上大學了。
“你小子怎麼毛毛躁躁的?老子不是有車麼,老子送你去上班不就行了!還爲了幾十塊錢步行上班?虧你小子說的出來……”
林梟一把拽住了爲了剩下十塊錢車錢,便準備步行前往公司的莫天歌,搖晃了一下手中的車鑰匙。
“林哥,我這不是第一次上班,想表現的勤快點麼……”
莫天歌也知道自己確實有些作了,頓時有些尷尬的撓了撓頭。
“你小子要真的勤快,那晚上這頓飯就不用出來吃了,你也能拿這二十塊錢的飯錢打車上班了。”有些好笑的白了莫天歌一眼,林梟一腳便踢在了他的屁股上:“你小子還愣着幹嘛?不是趕着上班麼,現在趕緊拿鑰匙去停車場取車啊!”
“哦……”
莫天歌后知後覺的接過了林梟的鑰匙,隨後趕緊往小區停車場奔去。
“剛剛脫離溫室護養的花朵啊,呵呵……”
從煙盒掏出一根香菸叼在嘴上點燃,林梟忽然想起了自己多年前剛從家裡前往部隊時愣頭青的場景,會心笑道。
莫天歌是在酒吧一條街一家名爲“夜色”酒吧的地方上班,這家酒吧的客人大多以學生和社會青年乃至一些專門泡學生美眉的富二代爲主,酒吧每天晚上都有大型歌舞秀,而歌舞秀妹子都是來自各國,因此這家酒吧在酒吧一條街的人氣相當火爆,每天晚上都是爆滿狀態。
將莫天歌送到這裡後,林梟並沒有急着返回,相反他讓莫天歌幫自己開了一個臺子,他準備叫上週陽和小五以及陳昭秦風兒出來聚一聚,喝點小酒,放鬆放鬆。
可是他電話打過去的時候,除了小五這個整天無所事事的職業混子在考慮了好一會才說有空以外,周陽不在海城,陳昭晚上值班,秦風兒因爲臉上的傷痕還未痊癒,不肯出來。
因此到得最後,林梟發現他打電話根本給以上幾人就是根本多餘的!
不過好歹還有個小五陪着,不然今天林梟就得一個人在酒吧玩耍了。
因爲時間還早,所以林梟並沒有馬上進去酒吧,而是趁着現在無聊他在車上給家裡的爸媽打了個電話,報了聲平安。
而在打電話給老爺子的時候,林梟被對方罵了個狗血淋頭,然後在對方表示任務不完成別想進家門的恐嚇下,林梟一頭黑線的等待對方掛了電話。
等了大約半個小時,小五開着他那輛保時捷卡宴頗爲拉風的出現在了林梟的車旁。
看的出小五現在還是有點擔心瘋狗泉的小弟會在這條街上弄死他,因爲這廝既然帶了一面包車的小弟跟在他的屁股後面,如同真正的黑澀會大佬出行似的。
“小五,你特麼就這麼怕死?喝個小酒也帶這麼多人過來保護你?”
看到小五這頗爲有些牛逼的排場,林梟頓時無語的說道。
“林少,小心駛得萬年船!這條街可是瘋狗泉的英雄冢啊……”
聞言,小五卻絲毫不以爲然的道。
“好了,別說了!怕死就是怕死,別整這些虛頭巴腦的。”
下了汽車,林梟便招呼小五一行人朝酒吧門口行去。
見林梟率先朝酒吧行去了,小五也沒再說什麼,只是將車鑰匙扔給一個小弟讓他將自己的汽車停好,然後帶着其餘七八個特意從財務公司挑選出來的精壯小弟隨自己走了進去。
今天是林梟請小五過來喝酒,那麼他那些小弟便不能跟小五一樣坐在林梟身邊喝酒了,因此小五在拍給了五千塊錢給了他們讓他們拿去喝酒之後,便不管了。
因爲林梟這次是單純的過來喝酒的緣故,所以他沒有叫陪酒小姐,只是單一的點了兩瓶酒水便和小五一杯杯的喝了起來。
在喝酒的期間,林梟自然注意了一下酒吧最高處DJ臺上打扮新潮時尚的莫天歌。
不得不說,莫天歌打碟的實力和現場喊賣的功力還是挺強的,反正林梟看到小五這廝在跟自己連喝了幾杯醇的威士忌後,他那肥碩矮小的身體是跟着現場勁爆的音樂扭動了起來。
但是好久不長,就在林梟和小五在酒吧待了大約一個小時的時間段,忽然間現場的音樂嘎然而至,打碟機也沒再發出電音來,至於原本嗨翻全場引起衆多男女尖叫的喊麥聲此刻也消失的一乾二淨。
“嗯?莫天歌那小子不是說要好好表現麼?怎麼才個把小時便開始偷懶了?”
皺着眉頭和小五碰了一杯後,不明所以的林梟將目光轉向了酒吧的DJ臺上。
“不在臺上?怎麼可能?”
看着DJ臺上此時空無一人的情景,林梟頓時更爲疑惑了起來。
而就在林梟將目光轉向DJ臺感到疑惑的瞬間,一道尖厲帶着一絲興奮的女高聲便在有些嘈雜抱怨的酒吧內響起。
“MC跟人在B區幹架了!而且是一挑十,大家快來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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