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着這個‘瘋女人’回到市區的酒店裡,開始給她清洗身子,洗頭,一遍一遍的抹着沐浴液和洗頭液,一遍遍的沖洗,浴室地板上鋪滿了一層黑黢黢的污水,直到洗了近一個小時,才把她洗乾淨,同時我也發現她身上有許多陳舊的傷痕,像是被毆打撞擊致傷,看得人很是痛心。可見,這個女人所遭受過的噩夢已經遠超我的想象。
給她洗完了以後,爲她吹乾頭髮,再把頭髮給她梳整齊,再給她找了一套我的衣服換上,她整個人就煥然一新了,再也不是初見時候那個邋遢恐怖的瘋子了,儼然跟個正常人一樣。
看到她這樣的改變,我此刻覺得自己像個十足的救世主。
而她一直沒有發瘋尖叫,反而像個孩子那樣傻呵呵的笑着,看似愉快的接受着這樣的改變,畢竟這改變是讓她通身舒服的,沐浴溫暖的,重見光明的,我這個人對她也是沒有攻擊性的,她沒有發瘋的理由。
我把自己儲備的乾糧給她吃,她一口氣吃得乾乾淨淨,看來實在太餓了……但當我試着問她叫什麼名字,多大年紀,家裡有什麼人時,她卻只顧着吃東西,根本不理我,一個字也不回答,完全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裡。我只好作罷。
半夜十分,她會突然醒來大聲怪叫,無論我怎麼安撫怎麼勸慰她,她還是嚇得渾身發抖,最後非要鑽到牀底下去躲起來纔算找到了安全感。看來她病的實在太重,我開始考慮帶她去看醫生。
第二天,我先是帶她回到了斯德哥爾摩,帶她去了一個治療精神病的專科醫院。經過治療診斷,醫生說她是因爲受到過情緒上的巨大撥動從而導致的間歇性精神分裂,也就是她並不是一直處於瘋癲的狀態,如果控制得好,遠離發病因素,還是有正常的時候,只不過這個病要根治的話很難,基本沒有根本根治的可能,因爲她身心受創傷時間較長,年紀也大了……
吃藥物控制後,她不會再頻繁的半夜驚醒了,也不會再無緣無故的對人產生攻擊,行爲舉止也安靜了許多,只不過她還是瘋瘋癲癲的,偶爾傻笑,說些莫名其妙的話,產生幻聽之類的。我每天按時給她吃藥的同時,也會帶着她去逛逛街,在郊外曬曬太陽,給她講些幼稚的故事,但她更多的時候還是沉浸在自己那個不爲人知的世界裡,也知道能不能聽懂我說過的,沒有跟我交流過一句正常的話。
不過,經過這樣的密切相處後,她現在倒是特別依賴和信任我,會叫我‘燦燦’,一出門就緊緊拖着我的手,縮在我身後,生怕我怕丟下她不管了。
我在瑞典的生活,似乎就跟這個和我沒有任何關係的,年紀大到可以當自己媽的瘋女人綁在一起了,我似乎也忘了來這個國家的目的,每天忙着照顧她陪伴她開導她,日子變得不再那麼單調無趣……事到如今,連我自己也說不清楚爲何要給自己添加這樣一份負擔,只是一旦開始就再也停不下來了。
某天夜裡,當我又親自給她洗了臉,洗了腳,讓她上牀睡覺的時候,她居然凝神認真的看着我,破天荒的對我說了句,“謝謝你,燦燦,你對我這麼好,我都不知道怎麼報答你。”
我心裡一個咯噔,難以置信的看着她,“大姐,你……沒事了?”
她露出一個慈母笑,說道,“你還是叫我阿姨吧,我都五十多歲了,你這麼年輕漂亮,我哪裡能做你姐呢。”
我被她這‘正常’的一句話弄的半天沒回過神來……不由得也笑了,“我還是習慣叫你大姐,你看起來也並沒有多老啊,只不過你突然跟我說這些話,我都快不認識你了。”
“其實我自己這個病我是很清楚的,時好時壞,在我40歲那年就開始了,”她淡淡的、平靜的訴說到,“剛開始那幾年吃藥還能好,後來老了,吃藥也沒用,一天到晚瘋瘋癲癲的,發病的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麼,完全控制不了自己……”
“那你還記得被關在地下室的那段生活嗎?”
“有點記憶,但模模糊糊的不太清楚,”她眼神有些恍惚,輕輕的說,“就記得有人打我,把我抓走,我很害怕,我拼命的要逃跑,可是怎麼也跑不掉~”
“那就別去想過去的事了。”我考慮她作爲精神病人,發病時都是意識喪失的,總會產生幻聽幻想,思維又非常混亂,如今正常了實在不宜再去回憶這些不堪的經歷,順便轉移話題的問,“記得你的名字嗎,哪裡人?”
她呵呵的笑了兩聲,“名字?你不提的話,我還真的快忘記自己叫什麼名字了……”
“我姓江,”她口齒清楚的說了三個字,“江亦如,”
剛說完這個名字,她眼眶不知怎麼的就紅了,充淚了……
她一邊拭淚,一邊悽苦的笑着,“過去這麼多年,自己身上發生了好多事,一切還彷彿在昨天,我還年輕,還沒生病……”
我怕她想得太多又會觸景生情,導致情緒失控,於是拍着她的背部安撫她,“江姐,先休息吧,別去想那麼多。你放心,以後有我陪着你就行了,我也是孤身一人,以後我們倆作伴。”
她感激的看着我,也沒問我來自哪裡,家世背景之類的,只是由衷的說了句,“燦燦,你要是我女兒就好了~”
“那你就把我當你女兒吧,正好我就是個孤兒,從小沒有父母。”
“是嗎?”她情不自禁的主動的抱住了我,感慨的說道,“咱們倆真有緣,我也想做你媽媽,但你實在是個太好的女孩子,我不敢高攀你做你的母親,我沒有資格也沒這個能力,如果你不嫌棄的話,等我不發病的時候,我可以做你的保姆——”
“阿姨你不要說這種難聽的話,”我安慰她道,“大家都是普通人,我除了比你年輕,一點不比你高貴到哪裡去。你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把病治好,等你病好的差不多了,我會帶你回國,在法律上爲你討回公道。”
她笑着搖頭,碎碎唸到,“起訴別人就不必了,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吧。是我對不起那個女人,我也不怪她。”
“……”
我沒有再細細追問她曾經不堪的往事,儘量安撫她睡了覺。
第二天下午,我又帶她出去逛街。街上人多,我都是挽着她的手,她只要不發病,不說話,還是非常正常的,跟我走在一起的確有一種母女的感覺。
可當我準備帶她走進一家珠寶店給她買點首飾的時候,她眼睛不知道晃到了什麼,很突然就掙脫了我的手,飛快的朝她看得那個方向跑去……我第一反應就是她又發病了,有點着急的朝她追去,但她跑得很快,亂七八糟的穿過人羣,不到兩分鐘的時間就消失無蹤!
我一下急的不行,趕快也剝開人羣去找,找來找去,跑了好幾條街,找了半個小時都沒找到……
難道就這樣走丟了?可能是跟她相處的這段日子也有感情了吧,我實在非常着急,就像自己丟了小孩一樣着急,拿出手機就報警,報完警以後自己又滿大街的繼續找,跑的我滿頭大汗氣喘吁吁的,正當我走到一座橋的橋頭時,聽到她在後面清脆的喊了我一聲,“燦燦!”
我一回頭,發現她奇蹟般的又出現在我眼前,我頓時一身的血液都在沸騰,一下奔到她面前,激動的差點叫她媽了,“你跑哪裡去了你!?”
“我剛看到一個年輕人,長得特別像我兒子,就衝過去看,結果不是……”她喘着氣解釋道,“然後我就回頭來找你,但又找不到了,我害怕的不得了,一直跑一直跑,一直喊一直喊,沒想到在這裡找到你了。”
“你兒子?”我奇怪的問。
“……”她聽我問道這個,緩緩的轉過身去,似乎不太想回答。
半晌以後,她插在自己衣兜裡的手伸了出來,手裡還拿着一個錢包,驚訝的問我,“燦燦,這錢包是你的嗎,怎麼會在我衣服裡?”
錢包一看就是男款的。我接了過來,發現款式十分熟悉,一摸皮質就知道不是便宜貨……我以爲這時她發病時偷了別人的錢包放包裡,現在又忘了,於是打開看了看,從裡面抽出一張身份證……
當見到這張身份證的瞬間,我腦子裡轟的一聲響,感到渾身血液都快凝固了——
這是何遇的身份證!!
除了身份證,我還從錢包裡找到一張他跟我N年前的合照,還有幾張銀行卡,一些人民幣。總之,所有的信息都表明,這個錢包是何遇的!而它爲什麼會出現在江亦如的衣兜裡?稍稍一想就知道,錢包是他故意放的,目的只爲暗示我,他現在也來了瑞典,甚至就在我身邊……他都知道我身邊有江亦如這樣一個精神病人了,說明他早就徘徊在我周圍。
想到這兒,我視線下意識的往四周一掃,可除了陌生的外國面孔,根本發現不了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