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況,不管是安寧自己還是當時剛出生的兩個孩子,確實是急需要用錢。
馮家掐住了她的軟肋,威脅她如果敢報警就斷掉兩個孩子的治療費,安寧無計可施,更找不到任何可信賴的人幫助自己,只能咬着牙隱忍下來。
而在隨後一連串的突發事件面前,她也抽不出時間去處理轉院的事情,就這麼一直留在那家收費便宜,但是治療效果和內部管理都不怎麼樣的小醫院裡治療。
但是她萬萬沒想到,那家醫院的內部人員管理居然會混亂到那樣不可思議的地步……
在她得知了明藍的死訊、承受不住打擊昏迷過去的那幾天時間,因爲沒有人可以幫忙處理孩子的後事,按照正規醫院的程序,明藍病逝後的遺體就應該暫時保存在醫院的太平間裡,等候着家屬認領,在醫院辦理好遺體交接手續,然後才能送去火化安葬。
可是當安寧從昏迷中醒過來時,她得到的卻是一個晴天霹靂般的消息……
在她這個母親還沒有同意、甚至都沒來得及見孩子最後一面的情況下,醫院就擅自將明藍的遺體與醫院裡其他病人的遺體一起送去了殯儀館,並且當天就火化了,只留下一小罐骨灰,擺在幾天後才清醒過來的安寧面前。
可想而知安寧當時是怎樣的心情……
自己掙命一樣生下來的孩子,活着的時候才僅僅看了幾眼,還沒來得及抱一抱,夭折的時候也沒能見上最後一面,甚至連她的遺體都沒看到,就這麼化成了一罐冷冰冰的骨灰。
更可笑的是,醫院方面的人竟然還有臉指着那個小小的骨灰罐對她說——這就是你的女兒!
安寧憤怒地連哭都哭不出來!
她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這樣的結果,在醫院裡大鬧了一場,幾乎砸掉了病房裡除了骨灰罐之外所有的東西。
而她的瘋狂和失控,也讓醫院方面措手不及,原本還想着大事化小,但是後來見事情越鬧越不可收拾,醫院也害怕真的鬧出人命,於是就選擇了報警。
在警察的監視和陪伴下,安寧不得不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和醫院方面的負責人坐下來協商,質問對方有什麼資格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擅自火化她孩子的遺體?
那是安寧有生以來最咄咄逼人的一次,控制不住的暴戾與憤怒幾乎燃燒了她所有的理智,哪怕是有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她也好幾次差點動手,整個交談過程裡充滿了帶血的硝煙味。
醫院負責人一開始還企圖推脫責任,找出了各種各樣的理由。
一會兒說醫院太平間的牀位不夠,沒辦法收容明藍的遺體,所以只能儘快送去殯儀館;一會又說安寧昏迷時間太久,已經超出了他們醫院免費收容遺體的時限,在這個時限之外,就算沒有家屬的認可,醫院也是有資格代爲處理病人的遺體……
對於這些一聽就是狡辯之詞的所謂“理由”,安寧回答只有四個字——
去你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