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傾盛唐 明宮闕 情傾盛唐 明宮闕 錦瑟華年誰與共 雜英覆春(三)
太尉府,長孫無忌正在寫奏摺,忽聽得有人高呼:“皇上駕到――”
話音未落,只見李治已經怒氣衝衝闖了進來:“你!你……你竟然將朕三哥和叔叔都一併列入了謀反名單!”由於內心的劇烈波動,李治一向文雅清秀的面孔漲得通紅,連一向沉穩平靜的聲音也禁不住微微顫抖起來。
長孫無忌放下筆,緩緩站了起來,面容依舊威嚴平靜,但李治甚至能在他的嘴角看到一絲微微的笑意。只聽他道:“原來陛下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可不知是誰將此機密泄露出去?不過陛下這種認真細緻的作派着實令無忌欽佩。”
李治怒道:“此等驚天大案朕豈能不知?”
長孫無忌緩緩道:“請陛下稍安毋躁。當初是陛下將審理此案的權力盡數交予微臣,今日不知爲何又反悔?微臣依照《唐律》秉公審理,一切證據又確鑿,不知有哪一點不妥啊?”說到這裡,長孫無忌又笑道:“陛下一向以仁厚善良爲天下稱道,但對此罪大惡極之徒斷斷不可心慈手軟,否則與國與己都將十分不利。況且當初陛下還是晉王時,臣就爲陛下日後登上龍位殫精竭慮出謀劃策;無忌受先帝遺命,輔佐陛下朝政一向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臣對陛下對大唐一片丹心天地可鑑!雉奴,舅父所做的一切可都是爲了大唐江山爲了你啊!”
“請舅父放過李恪!朕不相信三哥會謀反!”李治面含一絲哀求之色。
長孫無忌冷冷一笑,面上隱隱露出的鄙夷與不屑大大刺激了李治,只聽舅父道:“吳王恪謀反證據確鑿――房州刺史房遺愛可以作證。吳王李恪是此謀反案幕後主使,當處以極刑;吳王夫人蕭氏當受杖刑;李恪長子李仁年約十六,當絞死;其餘三子李瑋十二、李琨十歲、李?兩歲當處以流刑……”
聞聽此言,李治身子一個趔趄,流淚道:“舅父,求你放過三哥吧!他不會危及朕的皇位!朕也不相信他會謀反……”
長孫無忌嘿嘿冷笑:“陛下,難道忘了先帝是怎麼囑託你的嗎?你是一國之君,怎可在自己臣子面前落淚?《唐律疏議》有關謀反罪認定需刑部、大理寺、御史臺共同處置,但請恕臣不能遵照執行,因爲臣身負大唐先帝重託,不能爲一己私利而悖離先帝遺訓、違背《唐律》條律。”
“刑部?大理寺?御史臺?”李治怒道:“還不都是太尉說了算!”
長孫無忌冷笑一聲,回身將奏摺拿起念道:“永徽四年正月,房州刺史、駙馬都尉房遺愛,司徒、秦州刺史、荊王李元景,司空、安州刺史、吳王恪,寧州刺史、駙馬都尉薛萬徹,嵐州刺史、駙馬都尉柴令武謀反。依《唐律疏議卷第一卷例 凡七?》,第六條――十惡:【疏】議曰:五刑之中,十惡尤切,虧損名教,毀裂冠冕,特標篇,以爲明誡。其數甚惡者,事類有十,故稱「十惡」。然漢制九章,雖並湮沒,其「不道」「不敬」之目見存,原夫厥初,蓋起諸漢。案樑陳已往,略有其條。周齊雖具十條之名,而無「十惡」之目。開皇創制,始備此科,酌於舊章,〔八〕數存於十。大業有造,復更刊除,十條之內,唯存其八。自武德以來,仍遵開皇,無所損益。??一曰謀反。【疏】議曰:案公羊傳雲:「君親無將,將而必誅。」謂將有逆心,而害於君父者,則必誅之。左傳雲:「天反時爲災,人反德爲亂。」然王者居宸極之至尊,奉上天之寶命,同二儀之覆載,作兆庶之父母。爲子爲臣,惟忠惟孝。乃敢包藏兇慝,將起逆心,規反天常,悖逆人理,故曰「謀反」。【疏】議曰:社爲五土之神,稷爲田正也,所以神地道,主司嗇。君爲神主,食乃人天,主泰即神安,神寧實時稔。臣下將圖逆節,而有無君之心,君位若危,神將安恃。不敢指斥尊號,故託雲「社稷」。周禮雲「左祖右社」,人君所尊也。??按《唐律》,房遺愛、薛萬徹、柴令武當誅殺,李元景、李恪、巴陵公主、高陽公主當被賜死,左驍衛大將軍、安國公執失思力配?州,侍中兼太子詹事、平昌縣公宇文節流放桂州,李恪同母弟蜀王李?廢爲庶人。這些人犯中凡子女十六歲以上當處以絞刑,其餘親屬流三千里。特進、太常卿、江夏王李道宗與吳王恪關係甚密,正查辦,如有參與,亦當賜死。”
唸到這裡,長孫無忌將奏摺遞了過來,道:“請陛下批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