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哥詫異地看了他一眼:”除了身上戴的,你還有什麼東西嗎?”
常開天信心滿滿的道:”對付你們,這些就足夠了!”
集市上立刻就鬨笑起來,一個人忽然站起來,手裡拿着一串佛珠道:”小子,你看看我這個佛珠和你這個佛珠,哪個更好一些。”說着,就把手裡的一串佛珠扔了過來,那佛珠分明是水晶質地,這人遠距離扔過來,居然不怕佛珠被摔碎掉。
常開天忙不迭一把接在手裡,放在陽光下仔細的看,他雖然不識貨,可基本的常識還是有的,自己手腕上的那一串,無論是色澤、均勻度,還是分量,都比人家那串要差多了,很顯然,這人扔過來的佛珠,竟然是一串極品。
看到常開天的沮喪樣,那羣人更是得意,又一人忽然一揚手,把一隻鐲子也扔了過來:”你再看看,咱們誰的鐲子更好些?”
常開天伸手一抓,沒抓住,鐲子掉在地上,”砰”的一聲,立刻就摔成了兩半,常開天大驚,連聲道:”這不是我的問題,我可不給你陪!”這個人根本不以爲意:”沒關係,這種低等水晶,碎了就碎了,你比一比吧。”
這隻鐲子雖然碎了,可是那細密的紋理和觸手的光潔程度,還有那宛如紅玉的美妙色澤,依然完全擊潰了常開天的信心。
刀疤哥又走了出來:”你脖子上這條項鍊,已經是你身上最好的東西了,如果你沒有其他更好的貨色,就跟我比一比項鍊吧。”他說着,隨手從自己的包裹里拉出一條水晶項鍊來。
這些人其實還挺守規矩,既然常開天出的是水晶製品,那麼他們拿出來的,也全部都是水晶,楚歌看着他們那漫不經心的態度,簡直是驚訝到極點,他當然知道常開天一身都是寶貝,可是這些寶貝,在這些珠玉集的人眼睛裡,似乎跟破爛也差不多。
難道說……這些人都是超級富翁?
常開天沒有去接刀疤哥手裡的項鍊,只因爲那根項鍊,根本就和他這條完全相同的質地,如果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人家的項鍊,比他足足大了三倍!
“你們還有東西嗎?”刀疤哥獰笑着拔出了木箱上的鋼刀:”如果沒有,那你們就輸了。”
“要不要拿出來呢?我到底要不要拿出來呢?”楚歌的腦子裡飛速的思考着,他倒是不太害怕打架,雖然看着有些嚇人,可是他畢竟是地球上唯一一個魔法師,還是有幾分信心的,只不過按照他二十年來的做人邏輯,能不打架最好不打,和平解決問題一向是他最喜歡的,現在兩個人手裡已經沒有東西了,除了他那兩塊魔法水晶,可是這兩塊連常開天都看不上眼的東西,拿了也是白拿。
“還有東西!”常開天在刀疤哥走近他身前兩步的壓迫性距離時,歇斯底里地喊了一聲:”我們還有東西要比!”
“很好,”刀疤哥笑道:”今天我會讓你們輸得明明白白的。”
看到刀疤哥退回去,常開天長長的出了口氣,只覺得全身都快要軟下來了,冷汗一陣陣往外涌,轉頭道:”楚大哥,把你的水晶拿出來吧。”
“哦,”楚歌應了一聲,拿出一塊紅色水晶來,託在掌心。
刀疤哥原本是冷笑着的,不以爲然的往楚歌這邊看了看,眼睛掃了掃他手掌上的紅色水晶,忽然,眼睛裡閃出一道灼灼的光芒,好象鐵碰到了磁石一樣,死死的盯住了這塊小小的水晶。
不止是他,珠玉集裡大概上百號人,在這塊水晶出現的第一時間,就齊刷刷停下了手裡的工作,盯住了這塊水晶,連呼吸都輕微起來。
風輕輕地吹過,這一秒鐘,竟然安靜得反常。
楚歌莫名其妙的看了看大家:”喂,你們怎麼了?還比不比?”
沒人理他。
楚歌轉頭看了看常開天,發現這小子也是一臉的茫然,再轉頭看看司機大哥,這位大哥倒挺夠義氣的,雖然沒辦法勸阻,卻始終沒有離開,等到楚歌看過來,司機大哥忽然笑起來:”小子,真有你的,這麼能忍,原來你有殺手鐗呀!”
楚歌更是莫名其妙:”什麼意思?”
司機大哥指了指那邊的刀疤哥:”我也不知道這塊水晶好在哪裡,不過很顯然,他們都被你鎮住了,今天的比試你應該是贏了。”
這時候,刀疤哥纔算說出話來:”這塊水晶賣不賣?”這句話一說出來,很顯然是他們認輸了。
楚歌鬆了一口氣,笑道:”賣,當然賣,司機大哥帶我們來,就是要賣水晶的嘛。”
刀疤哥竟然也長長的出了口氣,彷彿剛纔受了很大的驚嚇一般,這口氣出完,居然還擠出了一絲難得的笑容:”看來,是我們誤會小馬了,差點就把這樣的極品給放過了,唉,看來我真是老了,眼力也不行了。”
他感嘆完畢,立刻伸出一個指頭來:”這個數,怎麼樣?”
楚歌撇了撇嘴,心想:”這傢伙也真小氣,剛剛還表現得那麼誇張呢,這會兒居然只出一百塊,真他媽無奸不商啊!”他想到這裡,立刻就飛快的搖了搖頭。
刀疤哥眉頭微微皺了一皺,又伸出一個指頭來:”這個數,怎麼樣?”
楚歌想都不想,拼命搖頭。
刀疤哥的手指頭一個個的伸了出來,可是楚歌的頭搖得象潑Lang鼓,無論如何就是不鬆口,最後,刀疤哥十個手指頭伸完了,滿臉鐵青的站在那裡,狠聲道:”你他媽到底多少錢才賣?”
楚歌滿是不屑的看着他:”你看看你,剛纔比貨色的時候還挺闊綽的,怎麼買起東西來這麼小氣啊,要按你這麼加價,恐怕我把十個腳指頭都加上了也不夠啊!”
刀疤哥深深的吸了口氣,腳下居然有點踉蹌,往後退了半步,似乎被鎮住了一般,死死的盯着楚歌,盯了好久,終於搖了搖頭:”小子,你夠狠,你要多少錢,說個數吧。”
楚歌偏着頭回憶了一下,第一次陪楚葉去買項鍊的時候,似乎是花了幾千塊,自己買項鍊,花了整整一千塊,而天工開物身上的東西,據說都要幾萬,既然剛纔刀疤哥把天工開物身上的東西貶得一錢不值,那麼他們覺得好的東西,總也在六位數的位置上吧,咱也不能太心狠,免得把這羣亡命之徒惹怒了,來個劫財殺人,就不划算了。
其實最後這個擔心,倒是不必要的,這羣人,代表了中國地下珠寶行的最高階層,每一個都是地下社會跺一跺腳地皮也要抖三抖的大人物,他們即使是再想要這塊水晶,也不會破壞黑市上的規矩的,只不過楚歌抱着先入爲主的觀念,看到他們這破舊的集市,地痞的作風,無論如何,也想不到他們的真實身份。